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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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医疗机构名称:来安县中医院医院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医疗机构名称:来安县中医院医院
注:1、所有登记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和职业证书的复印件。

2、职业范围指所在科室,如“内科”、“外科”等。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
医疗机构名称:来安县中医院医院
注:1、所有登记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和职业证书的复印件。

2、职业范围指所在科室,如“内科”、“外科”等。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
医疗机构名称:来安县中医院医院。

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 临床科室主任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至少
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中药师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四)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五)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六)每床至少配有0.3名护士。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 医院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
精神病医院
传染病医院
心血管病医院
血液病医院
皮肤病医院
整形外科医院
美容医院
康复医院
疗养院
第二部分 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一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
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
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
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设有六个以上中西医结合一级临床科室;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有0.98名卫生技术人员;

诊所备案办理方法指南

诊所备案办理方法指南

诊所备案办理方法指南单位或者个人在甲地市行政区域内设置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 综合)诊所及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报甲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取得《诊所备案证书》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01、诊所备案办理依据: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二)《中医药法》三)《医师法》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五)《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六)《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02、新申办备案办理程序:申请人向甲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备案申请,个人举办诊所,由举办人申请;两人及以上合伙举办诊所,由合伙人共同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诊所,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

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负责受理并对其备案资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当即发放《诊所备案证书》,同步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进行医疗机构电子系统注册。

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包括:1.诊所备案信息表;2.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 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3.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4.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5.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6.诊所规章制度;7.诊所仪器设备清单;8.附设药房 柜)的药品种类清单;9.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10.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03、备案变动:诊所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服务方式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动的,从(《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机构版)》中申请办理备案变动,审核合格且《诊所备案证书》证载信息发生变动的,换发《诊所备案证书》。

申请材料包括:1.诊所备案信息表;2.涉及变动备案信息的相关材料。

04、诊所歇业:诊所歇业( 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必须备案,从《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机构版)》中申请办理。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表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表

医疗机构注册登记申请书设置单位(人)(章)组建负责人(章)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字()第号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填表说明一、总体要求: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本申请表除法定代表人签字(钢笔或签字笔)、申请单位签章外,其他项目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反正面打印(中文使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手写无效,签字需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

3、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号。

4、规范填写,文字简练,不得涂改。

5、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封面填写要求:6、设置单位(人):填写本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填写名称需与印章一致。

7、组建负责人:指设置单位(人)指定的医疗机构组建负责人。

8、登记号:即医疗机构代码,由登记注册机关统一编号填写。

9、申请日期:指注册书上交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日期(现场手签)。

10、批准文号:填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文号。

三、医疗机构简况填写要求:11、医疗机构名称: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全称。

1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13、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所选项目需根据设置单位确定。

14、主管单位名称:指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名称。

15、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12。

16、医疗机构地址:与设置批准地址一致,行政区、路、牌、号应填写完整。

17、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机构,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机构为非独立法人机构的,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18、占地面积:按土地使用证面积填写,如无土地使用证,按实际占用数填写。

19、建筑面积:按医院总办公建筑面积填写,不包括宿舍建筑面积。

20、资金总计:固定资金加流动资金,应与月报表中的资金占用额一致。

21、固定资金:月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加待处理固定资产盘亏。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精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精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精选最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篇一(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

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投资不到位;(四)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五)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六)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七)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事项:(一)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所有制形式;(三)注册资金(资本);(四)服务方式;(五)诊疗科目;(六)房屋建筑面积、床位(牙椅);(七)服务对象;(八)职工人数;(九)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登记事项。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职责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职责

医疗机构⼯作⼈员的职责医疗机构的⼯作⼈员,依其职能⼤体可分为四类:⼀是卫⽣技术⼈员,他们在医疗机构内直接从事卫⽣保健任务,是完成医疗任务的基本⼒量;⼆是⼯程技术⼈员,他们的基本任务是对医疗机构的建筑、装备、设施进⾏规划、选择、维修、监视和研制,以保证医疗机构中各种现代化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三是⼯勤⼈员,即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各项后勤服务的⼈员,如炊事员、清洁⼯等;四是⾏政管理⼈员。

从职责⾓度分析,第⼀类卫⽣技术⼈员,直接从事诊疗护理⼯作,直接担负着保障⼈民⽣命健康安全的义务。

第⼆类⼯程技术⼈员,不从事诊疗护理⼯作,其职责在于通过各种⼯程技术活动,保证医疗装备、设施的正常运⾏。

第三类⼯勤⼈员,不从事诊疗护理⼯作,其职责在于为医务⼈员和就诊⼈创造良好的物质⽣活条件和就医环境。

第四类⾏政管理⼈员,因职务的不同,⽽肩负不同的职责。

如:实⾏院长负责制后,院长是医疗机构的最⾼⾏政管理⼈员。

其职责有:(1)对本单位的⾏政、业务、总务⼯作享有最⾼决策权、指挥权,并应对决策的实施和效果承担责任。

(2)对本单位的⾏政、业务拥有统⼀管理权。

在坚持以医疗卫⽣服务为中⼼⼯作的前提下,有权统筹本单位的各项⼯作,根据实际需要制订⼯作计划,决定业务的内容和⽅式,推⾏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种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的⼈、财、物和仪器设备享有统⼀调配权,可以决定本单位⼈员的招聘和解聘,根据⼯作⼈员的⼯作表现决定他们的⼯资升降和奖惩,在国家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还可以决定本单位财务收⼊的⽀配使⽤。

(4)必须定期向职⼯代表⼤会报告⼯作,接受职⼯代表⼤会的监督,对职⼯代表⼤会提出的建议、提案和质询,负责提出处理意见或解释意见。

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协助院长搞好对本单位⾏政业务⼯作的领导管理。

业务副院长协助院长领导好本单位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作。

其职责有:(1)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具体执⾏情况,对违反规章的进⾏纠正和惩罚,或报告院长处理。

一级医院申报材料样本及附表一级医院申报表

一级医院申报材料样本及附表一级医院申报表

2018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申报材料(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XXXXX 院二O一八年八月目录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三、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使用合同复印件五、科室布局建筑平面图六、医疗机构人员名录及相关人员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七、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师、护士及相关设备对应关系表八、B超从业人员名录九、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和《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及设备质检合格材料复印件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合格证复印件或委托消毒协议书原件;《放射诊疗许可证》或委托协议书原件十一、校验期内接受县卫生监督中心检查、整改情况证明十二、特殊医疗技术项目执业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十三、医疗废物处置协议书复印件十四、本校验期内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总结附件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申请医疗机构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填表说明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

2、表1 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生部卫办发[2002]117号《关于下发<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分类代码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填写。

3、表1 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表1 所有制形式分类性质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表1 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表1 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为法人单位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不属于法人单位的,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

7、表2 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方式填报。

8、表2 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

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表2 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医疗机构新建医院人员配置方案

医疗机构新建医院人员配置方案

医院筹建之医疗技术人员配置标准医院人员配置方案(草案)医院设计床位1200张,一期建设1000张床位,二期建设200张床位。

按照卫生部三级甲等医院建设规模配置,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必须设立的临床科室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功能检查室。

随着医院的发展和高、精、尖人才的引进以及医院知名度的提高将分阶段、分步骤按照以知名专家配置设备、以高精设备吸引人才以及医院建设发展需要的原则逐步增加医疗设备预算,确保设备投资资金安全有效。

一、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要求: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

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

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1、医院人员编制原则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

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功能需要原则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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