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财产权有哪些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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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知识一:按照法律形态来划分,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类型。

公司制企业,即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特殊情况为一个投资主体)依法集资联合组成,具有独立的注册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公司法人具有以下基本特点:①资合的性质。

公司是由股东或出资人拥有所有权的企业,亦即投资者所有的企业。

②承担有限责任。

除无限责任公司以外,一般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都以其拥有的股权或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③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公司的经营业务由自己的组织机构来执行,与股东或出资人没有直接的关系。

在我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特指在中国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知识二:狭义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是指公司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还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做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本章思维导图第一节企业治理及其运行机制公司制企业的本质特征公司制企业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一是,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风险分担的不对称性。

二是,尽管委托人可以通过与代理人签订合约来约束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但合约的谈判、合约的签订和合约的履行都要花费成本。

现代公司的治理机制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司的部治理机制;二是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

一、公司治理的涵公司治理就是要通过一系列机制来解决公司各类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就是要解决以下两个方面的固有矛盾:①谁在公司的决策中收益;②谁应该从公司的决策中收益。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合理地分配公司的剩余控制权,即分配合约中没有规定的那部分控制权。

中级经济师工商-第二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知识点(1)

中级经济师工商-第二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知识点(1)

第二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章框架与基本知识点引言●企业与公司的关系按照法律形态来划分,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类型。

其中,公司制企业简称公司。

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特殊情况为一个投资主体)依法集资联合组成,具有独立的注册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公司法人具有以下基本特点:①资合的性质。

②承担有限责任。

③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在我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特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股东、董事会、经理机构、监督机构(对应本章第二至第五节)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四个部分组成: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四个部分组成: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做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双重身份);3.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4.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主要内容第一节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第二节股东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第四节经理机构第五节监督机构第一节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包含以下内容:一、公司所有者二、公司经营者三、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所有者是指企业财产所有权(或产权)的拥有者,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权利。

●经营者是指控制并领导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人员,他们是公司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一、公司所有者公司的产权制度: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它以公司的法人财产为基础,以出资者原始所有权、公司法人产权与公司经营权相互分离为特征,并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作为法人治理机构来确立所有者、公司法人、经营者及员工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

(一)公司的原始所有权(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三)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一)公司的原始所有权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主要表现为股权。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讲义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职业培训教育网职业人的网上家园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讲义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公司制企业的出现,使得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发生了分离。

● 所有者是指企业财产所有权(或产权)的拥有者,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权利。

● 经营者是指控制并领导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人员,他们是公司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一、公司所有者公司的产权制度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它以公司的法人财产为基础,以出资者原始所有权、公司法人产权与公司经营权相互分离为特征,并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作为法人治理机构来确立所有者、公司法人、经营者及员工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

一个基础、三个权利、四个组成(一)公司的原始所有权(掌握)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主要表现为股权。

(掌握)股权的主要权限:①对股票或其他股份凭证的所有权和处分权(馈赠、转让、抵押等);②对公司决策的参与权(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③对公司收益参与分配的权利(包括股息红利,剩余财产分配)。

(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是由在公司设立时出资者依法向公司注入的资本金及其增值和公司在经营期间负债所形成的财产构成。

(掌握)法人财产权的特点:法人财产是公司产权制度的基础,它具有三个特点:①公司法人财产从归属意义上讲,是属于出资者(股东)的;②公司的法人财产和出资者的其他财产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公司以其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③一旦资金注入公司形成法人财产后,出资者不能再直接支配这一部分财产,也不得从企业中抽回,只能依法转让。

特别注意:公司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力,即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或称法人产权)。

公司产权制度是以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为前提的。

(三)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熟悉)公司财产权能的分离是以公司法人为中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次分离。

法人的基本特征

法人的基本特征

法人的基本特征一、引言法人是指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组织或企业,其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或被诉主体。

法人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重要角色,其基本特征对于理解和运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二、独立性法人具有独立性是其最基本的特征。

这种独立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人具有自己的财产和财务状况,可以进行自主经营和管理;二是法人拥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与其他主体进行合同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统一性法人的统一性表现在其组织形式上。

不同于个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法人以某种形式注册成立,并依据相关规定设立机构和管理层次。

这种统一性使得法人能够更好地执行各项职责并保障利益。

四、持久性持久性是指法人存在期限长久不变。

即使发生股东变更或者高管更替等情况,法人依然存在并保持原有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持久性给予了投资者更多信心,并为法人的长期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责任性法人作为独立主体,其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种责任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人对其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合同履行、侵权赔偿等;二是法人对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六、权利性与责任性相对应,法人也具有相应的权利。

这种权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人享有自主经营和管理的权利,并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和融资;二是法人享有诉讼主体地位,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多样性不同于个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法人具有多样性。

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和注册方式,法人可以分为公司、企业、非营利组织等不同类型。

这种多样性使得不同类型的法人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并发挥各自特点。

八、结论以上是对于法人基本特征的概述。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重要角色,深入理解和运用法人基本特征对于保障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法人资本所有制

法人资本所有制

法人资本所有制法人所有制是指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发展的一种新形式。

法人资本所有权是法人股东的产物。

具体来讲,法人资本所有制存在两种典型形态,它们分别是公司法人所有制和机构法人所有制。

(一)公司法人所有制及其特点公司法人所有制,顾名思义,就是指以大公司为核心股东的法人股份资本所有制,这种所有制形态主要存在于日本。

大体来讲,公司法人所有制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1.从持股主体看,公司法人和机构法人并列为大股东,其中公司法人股东居主导地位。

在日本的大公司中,法人持股主体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大企业股东,也叫公司法人股东;一类是金融机构股东,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年金基金、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法人股东。

就股权结构而言,包括公司法人和机构法人在内的法人股东已占有绝大部分股份。

在1950一1988年间,日本个人股东(不包括外国人)的持股率从61.3%下降为2.37%,而作为法人股东的金融机构和公司法人的持股率则从35.5%上升为76.9%。

到了90年代,法人持股仍占主体地位,1990年在已发行的企业股票时价总额中,法人持股高达72.1%。

2.从持股形式看,法人股东持股具有相互交叉、环形渗透的特点。

所谓相互持股,就其典型形态而言,是指a公司持有b 公司、c公司...z公司的股份;而b公司亦持有a公司、c公司...z公司的股份;同样z公司也持有a公司、b公司、c公司??的股份。

这样,在a公司、b公司、c公司...z公司之间就形成一个互相持股的网络。

由于法人股东相互持股不是发生在两个法人组织之间,而是发生于一群法人组织之间,所以法人股东相互持股在企业集团中最为普遍。

企业集团是一种资本联合体,其结构和运营皆不同于一般的个别职能资本,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新型的资本形态—法人资本。

3.从持股稳定性上看,法人股东持股的稳定性比较强。

公司法人或机构法人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目的不在于享受企业的股息和红利,而是为了防止被其他企业特别是外国企业控股,为了及时地从关系企业获得信息,加强与对方的业务来往,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

《公司法习题》word版

《公司法习题》word版

一、单项选择1.下列特征中,不属于现代公司的是()。

A.公司的中心地位B.完备的公司立法C.责任的无限性D.经营的多样化2.期股期权激励的对象主要是:()A.基层管理者B.中上层管理者C.员工D.公司的监事二、判断正误1.19世纪末,信用制度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激烈这两个因素强烈刺激了欧美各国在公司规模和数量上的急剧发展。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信任托管关系是指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 )三、多项选择1.下列哪些是公司制企业的优点?()A.分散风险B.筹资方便C.企业的管理水平高D.组建程序简单实用文档2.公司总经理是()。

A.公司法人代表的代理人B.公司行政工作首脑C.公司法人代表;D.董事会的雇员四、简答1.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51页2.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及其基本特征是什么?18页五、论述分析经营者激励与约束问题产生的根源,并阐述怎样做好经营者激励。

139;147-15407年《公司概论》课程期末综合练习题一、名词解释公司法22 个人业主制企业40 公司制企业 6产权约束机制50 公司13 有限责任公司17股份有限公司18 公司资本95 产权49产权制度54 公司治理89 公司债券179公司的人格独立71 有限责任制69 首席执行官99期股激励144 期权激励144 股票162实用文档股价指数1710 公司合并186 公司重整192二、单项选择1.公司起源于( )。

A. 封建社会B.18世纪初C. 中世纪的欧洲D.16世纪末2.现代公司产生于( )。

A.17-18世纪B.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时期C.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到垄断的过渡时期D.产业革命爆发时3.建国后,我国股份公司的产生是从()。

A.1949年B.1953年C.1981年实用文档D.1990年4.公司最初产生于英国、荷兰、意大利等西欧国家,而不是亚洲或非洲国家,其原因有( )。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及其特征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及其特征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及其特征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是指公司以其所有的财产作为权利基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公司法人财产权制度的特征包括:
1. 独立法人地位: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人格,享有独立的财产权,不受其他主
体的影响。

2.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所有的财产作为权利基础,当公司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财产独立: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不受其他主体的影响,无论是为公司自
身使用还是为他人使用,公司的财产都是独立的。

4. 权利基础: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是基于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都是基于公司的财产。

5.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是有限责任,即公司的债务只由其所有的财产来承担,不会无限扩大。

6. 人格否认:当公司被解散、破产或被其他主体收购时,其人格可能会受到否认,即其他主体不能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或执行。

除了特征外,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还有其他一些特征,如公司可以通过股
权融资等方式增加其财产价值,并可以通过不断的经营和创新来提高其财产权益。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对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公司可以更好地保护其财产权益,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同时,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也可以为投资者、债权人和股东等提供更加公正和透明的保障。

法人的基本特征

法人的基本特征

法人的基本特征法人是指在法律上被赋予了独立法律地位的组织或实体,其基本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独立法律地位法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其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享有法律权利。

法人的独立法律地位是其最基本的特征,也是其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二、有限责任法人的责任是有限的,其责任范围仅限于其自身的财产和资产,不会因为其股东或成员的行为而承担额外的责任。

这种有限责任的特征,使得法人成为了一种安全的投资方式,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独立财产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和资产与其股东或成员的个人财产是分开的,不会因为股东或成员的个人债务而受到影响。

这种独立财产的特征,使得法人可以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也为其承担责任提供了保障。

四、持续存在法人是一种持续存在的组织或实体,其存在不受股东或成员的变化影响。

即使股东或成员发生变化,法人仍然可以继续存在并进行经济活动。

这种持续存在的特征,使得法人可以长期稳定地进行经济活动,也为其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独立管理法人拥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其管理机构由其股东或成员选举产生,独立于股东或成员的个人意志。

这种独立管理的特征,使得法人可以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也为其承担责任提供了保障。

六、自主经营法人可以自主进行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不受股东或成员的个人意志影响。

这种自主经营的特征,使得法人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情况进行经营决策,也为其发展提供了保障。

七、独立纳税法人拥有独立的纳税义务,其纳税与其股东或成员的个人纳税是分开的。

这种独立纳税的特征,使得法人可以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也为其承担责任提供了保障。

法人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其基本特征包括独立法律地位、有限责任、独立财产、持续存在、独立管理、自主经营和独立纳税。

这些特征使得法人可以独立进行经济活动,承担责任,也为其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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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人财产权有哪些主要特征
一般来讲,公司法人财产权具有以下五个基本特征。

1、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具备法人资格的集中体现。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为重要和最为普遍的组织形式,也是最富有代表性的企业法人,作为企业法人,必须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公司就不成其为法人。

因此,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是公司具备法人资格的集中体现。

2、公司法人财产权具有排他性。

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享有者只能是公司,而不能是公司的股东,更不能是其他组织或个人。

公司依靠股东的出资得以成立,但在公司成立后,公司又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于股东。

公司完全以自己的意志独立享有法人财产权,除法律规定外,不受股东和他人的非法干预和限制。

3、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客体是公司的全部财产。

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客体涉及到公司所拥有的一切财产,不仅包括股东注入公司的资本,而且包括公司从事生产经济活动后的增值财产,甚至还包括公司所创造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无形资产。

因此,公司享有的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法人的全部财产权,而不只是一部分财产权。

4、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内容是指公司对其全部财产的独立支配权。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对自己的全部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即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分的权利。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权利,是来源于公司本身的一种比较完整、充分的民事权利。

5、公司法人财产权具有恒定性。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对公司来说具有恒定性,它产生于公司的依法成立,消灭于公司的依法终止。

只要公司法人没有终止,法人财产权就始终存在。

不仅股东不能以公司章程限制公司的这种权利,而且政府和有关监督机构也不得非法剥夺这种权利。

二、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法人有接受全体投资人投资财产的权利(在法人设立之初也可以这样说,法人有哪些种类的财产权取决于投资人投资什么样的财产);法人有将接受的投资财产登记在法人名下的权利;有以法人的名义经营该财产的权利;有以接受的投资财产和法人的日后积累,既法人名下的全部财产承担法人民事责任的权利。

所以说法人财产权是一种授权。

进一步说是法定授权、定向授权、有限授权、特殊授权。

或者说法人财产权是一揽子授权。

授权的内容就是:投资人要将投资财产的占有权交付法人;接受投资的法人可以根据投资人授权将所接受的投资财产用于经营,无条件的用于承担法人自己的民事责任。

既然是有限授权,那就是还有所保留。

投资人授予法人的权利是法人财产权。

投资人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就股权。

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

法人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三、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关系
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

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

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

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

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

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

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

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企业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

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

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4、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

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

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

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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