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的几点思考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调研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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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领 导干部 , 配备 了政 府副 区长 、 院副 院长 。 还 法 政府 部 门和 司法机 关 共聘 请 特 约监 察 员 、督 导 员 等2 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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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干 部 培养 选 拔 中 的新 情 况 、 问题 。组织 部 门在选 新
培养 、 拔 、 用 党外 干部 , 选 使 是党 的干部 工 作 的一
个 重要 方面 。 坚持 党 同党外 人 士合 作 共 事 的基本 前 是 提, 是坚 持 和完善 中国共 产党 领 导 的多 党合 作 和政 治 协 商制 度 的组织 保证 .是继 续 推进 政 治体 制 改革 、 建 设 社会 主义 民主政 治 的必 然要 求 。 胜 区组织 全 区党 东
先考 虑 , 在监 察 、 审计 、 育 、 生 、 教 卫 科技 等部 门优先 配 备党 外 干部 。 公 开选拔 领 导干 部 和 中层 干部 竞争 上 在 岗 时 . 党外 干 部 的学历 、 龄 、 职年 限等 都 予 以适 对 年 任
当放 宽 。
政 干部 认 真学 习贯彻 中央 、 自治 区市有 关 文件 精 神 和 全 国培养选 拔党 外 干部 工作 座 谈会 精 神 , 使广 大 干部
领 导 干部 署名 推荐 相结 合 , 织 推荐 与个 人 自荐 相结 组
关于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MODERN ENTERPRISE CULTURE企业党建502020.6MEC 关于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情况的调研与思考张婷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榆通有限公司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6-050-02近年来,本公司对中央、省委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基础层面进行落实,在以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这一核心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不断增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这也为本公司党群部门的发展建设提供了有了的支持。
一、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调研现状及特点通过调查研究后得出一组某公司现有党外干部的数据。
公司现有党外干部27名,占干部总数的33.75%,其中民主党派2名,占党外干部总数的0.7%,无党派干部25名,占党外干部总数的92.6%。
其中基层党外干部18人,占干部总数的22.5%,中层党外干部7人,占干部总数的8.75%,高层党外干部2人,占干部总数的2.5%[1]。
通常来讲,党外干部指的就是非党员干部。
在当今社会民主进程逐步完善的大背景下,政治制度建设也在不断的更新完善中,对于当代的党外干部来说,已经有了无党派和民主党干部的两方面含义。
事实表明,绝大部分党外干部都可以将党的事业视为己任,并自发自觉的对党的领导进行接受,对统战工作的建设进行解决配合,在现实层面已经起到了党外干部应有的协同、团结、稳定的政治作用,这为党的发展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所以,强化对党外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工作,无疑会更好的对党的建设和公司发展大有裨益。
二、强化认识培养党外干部自觉意识对于公司的党外干部选拔和培养来说,首先应不断增加培养党外干部的自觉意识,对于公司的党群部门来说,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是对党同党外人士共同合作的基本性要素,同时也是坚定不移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党内干部与党外干部合作的基本保证,并且还是对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的保障,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
调研报告:关于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思考

关于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思考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各方面加速发展,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深刻变化,新形势下,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推动我县统一战线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党外干部工作新思路,坚持把选拔任用党外干部作为工作重点,创新方式,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县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党外干部实职安排数量明显增加,党外干部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县任副县级实职的党外干部有5人,县人大、县政府均配有1名党外副职,县政协5名副主席中有3名党外副主席,县法院和检察院班子均配有1名党外副职。
全县科级以上党外干部42人,政府工作部门中,已有县科技局、教育局、县文旅委、县计生委、体育局等部门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其中科技局配备一名正职党外领导干部。
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中,我们着重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健全机制,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提供组织保证县委高度重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县委常委会在研究统战工作时,把党外干部选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全县干部任用工作的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
县委领导定期听取党外干部工作汇报,了解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情况,多次强调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是一个政治态度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毫不含糊地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外干部工作的政治与规定,并要求组织、统战、党校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县委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外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列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明确新时期党外干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把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列为县党校干部培训内容,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
坚持把统战工作与组织、宣传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扩大了统战工作的影响,为党外干部的安排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为做好党外干部安排工作,我部XX委组织部密切联系,工作中互相支持,共同研究党外干部工作,结合本县实际,会同县组织部共同制定了《XX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教育培训,共同讨论研究,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组统两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新格局,促进党外干部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谈如何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谈如何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作者:徐启山来源:《活力》2012年第18期[关键词]干部培养;意义;需要;管理党外干部不仅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必须善于把广大党外人才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他们的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真正做到广开人才资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一、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一,是应对国际复杂局势、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战略需要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发展,影响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隐患依然不少,世界并不太平。
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如何更快更好地发展壮大自己,不断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素质及能力,取决于一代又一代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也取决于一支包括党外干部在内的各级各类人才组成的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抓紧培养选拔大批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党外干部人才,是各级党委一项十分重大的战略任务。
第二,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需要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建设一支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充满生机和活力、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与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中合作共事,是我党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选拔大批德才兼备的党外干部担任政府、司法机构领导职务,既能保持领导班子的合理结构,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有利于对我党实行民主监督,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三,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世纪宏伟目标的现实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经济结构性、素质性和机制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还不稳固。
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我们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全面完成即定计划任务,迫切需要抓紧培养一大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够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各级各类领导干部。
商都县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研究

商都县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研究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研究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证统一战线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内在要求。
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与管理,已成为我县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结合近年的工作实践,商都县统战课题调研组对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基层有如下心得和建议。
一、发现是前提如何建设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发现是前提。
如果不能大量地发现党外代表人士的存在,就无法谈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
因此,我县根据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性、专业性和社会性要求,积极从社会的各个层面,去发现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等党外代表人士,同时,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和党外后备干部自身的情况,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经常性的开展调查、摸底,采用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多种形式,及时从全县各部门、各乡镇选拔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优秀党外人士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进行调整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去年我县新物色名新的党外代表人士。
近年来,我县先后从机关、乡镇等部门先后发现党外代表人士人,目前,已作安排的达人。
二、培训是基础一是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为党外代表人士讲课、组织到区市社会主义学院集中学习等方式,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加大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力度,促使他们增长见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着力培养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参政议政的能力,合作共事的能力,不断提高他们与我党合作共事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大党外干部的培养力度。
2009年6月月我县县举办了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2010年选送10名非公经济党外代表人士代表到市党校参加了民营企业高峰论坛,2010年6月又选配了4名党外干部到内蒙古社主义学院进行学习深造,并赴江西进行了参观考察。
通过多种形式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拓宽了他们的视野,促进了他们能够更好地配合党和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的思考

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的思考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的思考2007-02-10 16:48:35党外干部不仅是统战部门,也是组织部门的重要管理对象和财富。
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坚持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基本前提,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保证,是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我国进入新时期以来,中共中央对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发表之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召开全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对这项工作做了全局性的部署和安排。
近几年来,××××同其他省市党委一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全面培养、选拔了不少的党外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统战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局面。
但还明显存在着一些薄弱的地方,尚待进一步的努力。
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成为摆在××××统战组织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党外干部的现状及特点所谓“党外干部”,是指党员以外的干部。
随着民主进程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政治制度建设的更新,现在的“党外干部”已有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干部的两层含意。
实践证明,绝大多数的党外干部能够以党的事业为己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积极配合统战工作,起到了党外干部应有的团结、协调和稳定的政治作用,为多党合作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因此加强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对于党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无疑会起到更大的辅弼作用。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培养讲政治、懂全局、善于治党治国的领导人才尤为重要。
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巩固和发展下去,中国能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强盛不衰,关键看我们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
对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选任机制问题的几点思考

原则 ; 用结 合 、 备 动态 管理 原 则 ; 四是 选拔 要 严格 六 个 程序 : 民 主推荐 、 即 组织 考 察 、 求 人 选 所 在 单 位 中共 党 委 意 见 、 所 在 党 派 征 与 交换 意 见 、 导 班 子 集 体 研 究 决 定 、 上 级 组 织 备 领 报 案 六 个 程序 缺 一 不 可 , 以保 证 客观 、 正 、 理 地 公 合
目前 ,党外代表人士成长 通常表现 出 自我发 展——组织发现——成为代表三个阶段。党外代表 人 士 在 发展 起 步 阶 段 往 往 首 先 通 过 个 人 努 力 成 为
业务 骨 干 , 作 业绩 和 人 品得 到 认 可 。在 个人 自我 工 发 展 基 础上 , 渐 进 人 组 织 视 野 , 步 开 始 担 任 行 逐 逐 政 和业务 管 理职 务 。在 组织 培 养和个 人 努力 的共 同 作 用下 , 影 响 力 不 断 扩 大 , 终 成 为 有 一 定 知 名 其 最 度 的党外 代表 人 士 。 党 外 代 表 人 士 培 养 、 拔 、 用 工 作 是 涉 及 多 选 使
、
充分认 识 党外 代表 人 士队伍 建设 的重 要 性
在 E益 复 杂的 国际 国 内大环 境 中 , 何 保 证 各 t 如
民主党派新一代代表人士健康成长 , 特别是在深化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引入竞 争机 制 、 民主评议 机制 的情况 下 , 对党 外 代表 人 士 的培 养 和 选拔 任 用 工作
1 4
陕 西社 会 主 义学 院学 报
2 1 年 7月 0 1
荐与 民 主集 中原 则 ;群众 公认 、注 重发 展 潜 力 的原 则; 平 、 优 、 拘一 格 原则 ; 重质 量 、 缺勿 滥 公 择 不 注 宁
党外人才培养选拔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收稿日期]2013-03-15[作者简介]孟文鹏,男,新疆塔城地区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副主任,讲师。
2013年第2期No.22013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Journal of YiLi Prefecture Communist Party Institute 干部队伍建设浅谈党外人才培养选拔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孟文鹏(塔城地区社会主义学院新疆塔城市834700)[内容提要]党外人才的选拔任用工作经过党和政府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我们大部分人的观念中,对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思维方式依然受传统的框架束缚,存在一些偏见和错误认识,近年来,虽然在各级政府、人大、政协班子中有明确的党外干部配备比例,但党外干部在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中及中层干部中所占比例没有明确要求、人们普遍对党外人才工作关心、重视不够,党外人才的培养遇到了不和谐的因素,需要我们认真分析、总结经验,狠抓落实。
[关键词]党外人才培养选拔对策[D O I 编码]doi:10.3969/j.issn.1674-6287.2013.02.27[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87(2013)02-0084-02立足实际推动党外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是我们党对干部使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坚持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重要前提,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党外人才培养使用精神,培养、选拔了部分党外人士担任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统战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局面,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的地方,需要我们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思路,狠抓党外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推进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党外人才培养使用工作中的困扰和问题(一)认识不到位,管理没跟上。
党外人才的培养使用工作是我们党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党外人才培养使用工作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仅只是在年初工作计划中提一提,在年终总结中带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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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的几点思考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2010 年 6 月,《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正式将党外干部纳入我国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随后,作为统一战线历史上第一个由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的文件《2010-2020 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出台;2012 年2 月23 日,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全面部署,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些重要文件的相继出台,都充分说明当前形势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需要培养选拔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
党外代表人士是统一战线的一个特定概念。
它是指中共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而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
一般说,党外代表人士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有较深造诣或有较大影响,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一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究竟什么人才能称得上党外代表人士?从总体要求来看,党外代表人士是具有一定影响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士,其特征主要表现为“政治上坚定、专业上突出、群众中认同”。
《意见》明确指出:“政治坚定,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为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专业突出,即在本领域本行业造诣较深、贡献较大。
群众认同,即在所联系成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这一标准,既是党外代表人士的总体特征,也是总体标准。
然而,在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的具体工作中,除要考虑以上共性标准外,更需要分析个性特征,明确个性标准。
一、从横向上分析个性特征,突出领域代表性标准代表性问题是党外代表人士的核心问题,抓住代表性问题就抓住了“牛鼻子”。
所谓领域代表性,是指与党外代表人士的社会活动范围相符合的身份资格。
由于党外代表人士广泛分布于各个领域,他们的个性特征必然要反映出领域差异。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群体,即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
这六个不同的群体就是由六个不同领域中具有相同身份的人员组成的集合,共同的身份就是各个领域的具体特性标准。
然而,目前在培养选拔的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党外代表人士具有多重身份的情况。
比如,某人本身是少数民族,信奉某一宗教,从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还加入(或未加入)民主党派,他就同时具有了少数民族身份、宗教身份、非公有制经济身份、民主党派(或无党派)身份,这种现象在少数民族地区尤为突出。
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具体标准,党外代表人士的具体内涵和个性特点要求不够明晰,身份模糊或身份交叉,往往使地方统战部门在培养选拔工作中难以把握,也难以在党外人士中形成清晰导向。
其结果,致使一些动机不纯者趁机而人,而一些真正符合条件的却被拒之门外,造成党外代表人士选材不准,代表性大打折扣。
同时,由于目前县级以上不同领域的党外代表人士分别由统战部的不同部门联系,身份交叉或多重身份就容易造成多头联系、多方培养,甚至出现重复培训、推荐、选拔和使用,其结果是既影响培养效果,又浪费行政资源。
因此,在培养选拔工作中,为充分体现党外代表人士的领域代表性,应从横向上进一步明晰个性标准。
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应是正式加入某一民主党派、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较强的党派意识、熟悉本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历史、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的人士。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成员:在党派各级组织机关、基层委员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组织能力,对本党派成员具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凝聚力的成员;从事某一行业,在本行业和本专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知名度的成员;担任一定职务,具有较强的合作共事能力的成员。
无党派代表人士,应是既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也没有加入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成员:一是从事某一行业,在本行业和本专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二是具有一定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的干部。
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是指本人是少数民族,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政治思想觉悟较高,在本民族中具有较高威信和较强凝聚力、感召力、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人士。
宗教界代表人士,应当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质上能服众、从事某种宗教工作的人士。
由于在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身份和宗教界身份交叉的情况比较普遍,为了区别,一般都以是否担任宗教教职工作或宗教团体工作,作为界定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范围。
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应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政治上有觉悟、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对人民有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尤其是所领导的企业,能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主要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拥护祖国统一并有一定影响、有一定经济实力或有学术造诣、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
此外,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和流动性的不断增强,党外代表人士具有多重身份的情况不可避免,以某种具体量化标准来衡量属于哪个方面的代表人士也很难做到。
因此,在培养选拔过程中,一方面,可采取动态分析研究,及时协调沟通,考察这些代表人士在哪个方面更具代表性、更有权威性、更能控制局面,同时还要结合他本人的发展前途综合考虑,从而确定他的主体代表性,避免出现工作交叉重叠;另一方面,可从物色、培养、选拔到使用,各个环节注意其代表性的延续性,尽量保持一种代表性贯穿始终。
对于那些在一定群体中崭露头角、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党外人士,他们是将来成为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础,要在物色时注意体现代表性。
对纳入视线的,要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因需施教、扬长补短,帮助他们增强在原有领域和所联系群众中的影响力,做到培养时提升代表性。
通过建立健全各领域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使代表性具有可操作性和公信度,做到选拔时注重代表性、坚持量才使用,以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真正做到帮得上忙、说得上话、顶得上用为标准,最终实现在使用时发挥代表性。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党外代表人士实至名归、堪当重任。
二、从纵向上分析个性特征,突出层次代表性标准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统战部门都在做党外代表人士工作。
从工作的对象范围看,党外代表人士应分为不同层次,而处于不同层次的党外代表人士,他们承担的职责必然会体现出层次差异,自身影响力的范围、程度及其代表性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层次标准和要求,仅靠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这样笼统的概念作为培养选拔的依据,往往使得培养选拔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代表性。
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是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范畴,这既是统一体,也是矛盾体,这种矛盾在实际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就是在强调政治性和专业性的同时,容易忽视群众性,甚至使代表人士的代表性不升反降。
如有的领导和部门单纯从政治角度考虑,只看重政治标准,而忽视个人能力素质和群众基础,搞“临时空降”、“少数人中选人”,使其缺乏应有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有的只考虑专业性而忽视群众性,如一些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本行业本领域是行业专家和学者型人才,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但他们平时与本民族群众缺少广泛联系,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缺乏深入了解,参政议政的关注点多偏向本领域本行业,因而在本民族群众中影响力不大,作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发挥作用有限。
在有了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进入体制后的代表性人士中,有的仍将大量精力放在个人专业发展上,对各种社会事务和公益性事业关心不够、参与不多,不愿意也不注重与所代表群众的联系;有的由于各自所承担业务任务较重,参政议政、传达社情民意方面受到影响和局限,表现为主动接触社会不多,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代表人士作用的发挥稍显不足;有的对自身职能认识不到位,代表意识不够,由于利益关系处理不妥当,在社会群众中影响力出现弱化;有的随着工作岗位的变动,享受相应级别待遇,生活和办公地点远离原先工作和活动场所,与原有群体的联系和感情日渐疏远,知名度越来越小,当推荐领导班子成员时,推荐结果往往达不到应有的民意要求;甚至还有个别代表人士进入体制后,热衷于权位追逐,与群众越走越远,出现了“社会上认同度不高,群众中影响力不强,关键时刻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的状况。
党外代表人士与一般党外人士的区别,就在于他们代表性鲜明,能够起到示范、团结和引领作用。
因此,在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过程中,既要分析横向标准,又要分析纵向标准,按照不同层次需要突出不同范畴的代表性。
从党外代表人士的层次上看,既有全国性的代表人士,也有基层一级的代表人士。
总体来说,对高层次党外代表人士,其政治代表性和专业代表性要求会更高。
例如,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省级组织负责人,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社会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人士,担任地厅级以上职务的党外领导干部等,他们的代表性更多应突出在政治性上,应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而那些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党外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其代表性更应体现在专业性上,他们的专业成就、参政议政能力、人格品行和示范带头作用都更为显著,为人们普遍熟知和认可,深受人们敬仰和尊重。
对于基层的党外代表人士,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代表人士,代表性不仅要体现政治性、专业性,更应突出群众性,因为地方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都需要代表人士具有群体的代表性和社会的代表性,能为群体说话,反映群体利益。
只有那些群众基础好、说话办事能服众、在一定领域和范围或区域内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党外代表人士,在关键时刻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于高层次的党外代表人士及其后备干部,主要由中央统战部负责协调培养选拔工作并发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着重突出代表人士的政治性和专业性,在做好培养选拔高层次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地方统战部和社会主义学院的指导,做好高层次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衔接工作,为高层次队伍输送人才作准备。
对于基层部门而言,在培养选拔工作中则应侧重于突出代表人士的群众性。
三、从特点和规律上把握,培养选拔侧重点(一)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往往具有以下特点:“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创业、创新人才高度集中;接受新事物快,眼界开阔、思想活跃;愿意独立思考、独立判断,注重个人价值的体现,政治参与意识强;相对集中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等传统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