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地产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加强房地产风险防范的建议

加强房地产风险防范的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金投入
1、加大房地产补贴力度。
政府可以投入财政资金,通过降低税收、扩大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对建筑行业进行补贴以支持投资活动,吸引更多的投资,提高对房地产的投资欲望。
2、政府可以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政府担保贷款,降低风险费用,减缓房地产投资活动的货币流动性,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以支持房地产交易活动。
3、政府可以实施行业政策,支持土地准入和开发,放宽投资程序,简化购房政策,降低投资难度,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吸引更多投资者投资房地产。
二、创新监管机制
1、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政府可以通过实行资源管理、投资者保护政策、发展规划等政策措施,激励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投资活动,实现发展目标,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优化投资环境。
2、政府可以设立财务报表审计机制,通过时刻关注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状况,监管发展活动,及时发现隐藏风险,从而减少企业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政府可以设立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对房地产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公布,包括市场政策法规、地块配置、土地出让等。
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对策建议

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对策建议标题:房地产行业面临的风险隐患及对策建议摘要:房地产行业一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隐患。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当前房地产行业的风险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为相关利益方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1. 经济周期波动风险(1)分析:房地产市场密切关联经济周期波动,经济低迷时需求下降,房价和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冲击。
(2)对策建议:建立健全宏观调控政策,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完善资金流动监管机制,控制过度借贷;引导房地产企业注重市场调研和风险预警,以便及时应对经济波动。
2. 土地供应限制风险(1)分析:土地供应紧缺可能导致房价上涨,增加购房者的负担,乃至引发市场泡沫。
(2)对策建议:加快土地开发审批程序;探索增加土地供应的政策创新途径;鼓励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建立健全土地市场监管机制,防范土地市场投机行为。
3. 市场准入和价格波动风险(1)分析:房地产市场准入门槛低,存在一定的市场失衡风险;市场价格波动会影响购房者的判断和信心。
(2)对策建议:完善房地产行业准入制度和标准,提高市场参与者的门槛;加强市场监管,防止价格操纵和不正当竞争;建立市场动态调控机制,及时调整政策以应对市场波动。
4. 健康资金链和房地产开发商信用风险(1)分析: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资金链紧张和信用风险,可能导致项目延迟交付或停工,损害购房者利益。
(2)对策建议: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信用评估和监管;优化房地产融资体系,减少开发商过度借贷;引入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保障,提高购房者的安全感。
个人观点和理解: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关乎千家万户的重要领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降低风险隐患。
政府应继续加强宏观调控,保持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房地产企业也应加强自律,关注市场调研和风险预警,以便能够灵活应对市场的波动。
加强监管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也是保障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总结回顾:本文从经济周期波动、土地供应限制、市场准入和价格波动以及健康资金链和信用风险等角度,探讨了房地产行业的风险隐患。
工业地产项目投资风险评价与对策研究

工业地产项目投资风险评价与对策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地产项目投资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投资风险也随之增加,成为投资者的重要考虑因素。
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工业地产项目的投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帮助投资者降低风险并增加投资回报。
一、工业地产项目投资风险评价1.宏观经济风险:宏观经济因素对工业地产项目的投资风险有较大的影响。
例如,经济衰退或金融危机可能导致市场需求下降,租金收入减少,进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2.政策法规风险: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和地方政府对工业地产项目的政策支持度是投资风险的因素。
政策调整可能导致项目规模收缩或停工,对投资回报产生不利影响。
3.土地使用权风险:土地使用权是工业地产项目的基础,土地供应短缺、政府征地等问题可能导致土地使用权的不确定性,降低了项目的投资吸引力。
4.市场需求风险:工业地产项目的盈利能力直接受制于市场需求。
如果工业品市场需求减少,租金收入将下降,项目的投资回报也会受到影响。
5.异地投资风险:工业地产项目往往涉及异地投资,与投资者所在地存在不同的文化、政策和法律环境。
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投资地的政策、法律和市场环境是必要的,否则可能在投资过程中面临风险。
二、工业地产项目投资风险对策研究1.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在投资前,投资者应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了解工业地产市场的供需变化和潜在发展趋势。
2.评估政策风险:投资者应评估政府对工业地产项目的政策支持度和相关法规的稳定性。
合理预判政策的变化对项目的影响,以便及时调整投资决策。
3.控制项目规模和资金风险: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投资者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资金实力合理控制项目规模,避免过大或过小导致的投资风险。
4.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工业地产投资涉及多方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以共担风险,分享资源和能力。
5.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投资者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措施等,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的投资风险防范措施及合规建议

房地产行业的投资风险防范措施及合规建议引言:房地产行业是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的重要领域之一,然而在投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投资者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合规建议。
本文将探讨房地产行业的投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提供合规建议,以帮助投资者更加理性和高效地进行投资。
一、了解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1.1 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在投资前,投资者应该全面了解房地产市场的供需情况、区域发展趋势、价格走势等相关信息。
可以通过阅读行业研究报告、咨询专业机构和与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交流,以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
1.2 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房地产行业受到诸多政策法规的影响,投资者应该熟悉相关政策,包括土地开发规划、物业管理法规、房地产税收政策等。
这样可以避免因政策调整而带来的投资风险。
二、进行风险评估和资金规划2.1 进行风险评估在投资前,投资者应该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通过评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等因素,确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程度。
可以借助专业的风险评估工具或寻求专业咨询意见,以辅助决策。
2.2 制定合理的资金规划针对不同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应制定合理的资金规划。
根据自身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资金分配和投资组合的构建。
同时,要注意控制杠杆比例,避免过度依赖借贷。
三、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和项目3.1 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在房地产投资中,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至关重要。
可以通过背景调查、合作伙伴的信用评级、过往合作案例等方式,评估其信誉和实力。
与正规的开发商、房产中介机构合作,可以降低风险。
3.2 选择优质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应该选择具有潜力和回报的优质投资项目。
要注意项目的地理位置、土地用途规划、开发规模和品质等方面。
同时,投资者还应该关注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发展前景,以长远的眼光进行投资。
四、严格合规运营和财务管理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操作房地产行业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投资者必须遵守这些法规并规范操作。
工业地产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工业地产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风险分类
1、金融风险:金融风险是指企业受到财务管理、信用管理、市场风
险等因素的不良影响,影响企业发展的风险。
2、市场风险:指供求结构的变化、价格变动、竞争力变化等对企业
产品的影响,以及因经济环境和政策变动而出现的价格变动及收入变动等,以及企业不能迅速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的风险。
3、技术风险:是指企业的技术水平决定了企业发展稳定性、竞争力
的风险,特别是因为新技术、新材料的出现而对企业的竞争力有较大影响
的技术风险。
4、经营风险:指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外部环境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等因素影响,而导致企业收入减少或亏损的风险。
5、管理风险: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同而导致企业发展不利,以及
因为管理绩效和组织效率的低下而影响企业发展的风险。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完善财务管理:严格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机制,加
强财务规范,确保公司财务状况正常。
2、技术创新:及时学习新技术,引入新技术和新材料,提高生产力
和产品竞争力,降低风险。
3、完善经营管理:企业要把握市场信息,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技术
结构。
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

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一、引言地产开发项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大量资金、资源和人力投入。
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存在着各种潜在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对项目进展和成功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对于地产开发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二、风险管理1. 风险识别和分类在地产开发项目中,首先需要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识别。
这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等。
对风险进行分类可以帮助项目团队更好地理解和管理风险。
2. 风险评估和定级风险评估是根据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对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评估。
通过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定级,项目团队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策略。
3. 风险规避和规划对于一些高概率和高影响的风险,项目团队可以通过规避的方式来减少风险的发生。
规避可以包括市场调研、技术可行性评估、合理的资源配置等。
此外,还需要制定风险规避计划,明确每个风险的具体应对策略和责任人。
4. 风险转移和共担在地产开发项目中,风险转移是一种常见的风险管理策略。
项目团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将一部分风险转嫁给第三方,以减少项目自身承担的风险。
此外,项目团队还应与合作伙伴共同分担风险,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 风险监控和控制风险管理并不是一次性的过程,而是需要持续进行的。
项目团队应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监控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项目进展中的风险。
同时,项目团队还需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三、应对策略1. 多元化项目投资组合地产开发项目存在许多外部风险,例如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
为了分散风险,项目团队可以通过多元化项目投资组合来降低整体风险。
这样,即使某个项目遇到问题,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均衡。
2. 强化市场研究和风险把控在项目启动前,进行充分的市场研究和风险把控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了解市场需求、竞争情况和潜在风险,项目团队可以更好地制定项目策略和决策,并及时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
工业地产项目投资风险评价及优化措施

工业地产项目投资风险评价及优化措施作者:李婧来源:《今日财富》2022年第04期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房地产项目迅速发展,地产开发商在此获得了充裕的经济效益,但是随着房地产政策更加严格,很多商家已经不能在原始的住宅以及商业房地产的投资中收获利益,所以部分地产商将投资的重点偏向了发展薄弱的工业地产。
本文针对工业地产项目投资风险评价及优化措施进行分析,为地产项目投资提供实际策略。
工业地产在我国的发展中还处于初级阶段,当前并未获得全面的发展,所以在经济市场上的投资空间较大,从而推动开发商充分挖掘工业地产投资价值,加强投资发展。
工业地产目前的体系并不完整,所以需要在投资期间,大部分开发商都缺乏科学的方向,导致投资盲目,不仅降低了投资活动的经济效益,还增加了投资风险。
所以,针对工业地产项目投资风险评价及优化措施进行研究,能够充分为工业地产项目投资提供优化思路,推动工业地产投资活动更加科学。
一、工业地产项目投资发展背景工业地产在当前地产投资的背景下,并没有太大的热度,即没有居民房中温馨的氛围,也没有商贸区地产的热闹。
但是工业地产相较于全球经济来讲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生产,还是储存,分配全球经济商品等都是工业经济的主力军。
所以,位置优越的工业地产是平稳全球经济运行的关键。
尤其在我国受到疫情冲击后,居家办公、生活逐渐成为一种主流的现象,推动了电商行业与配送行业的迅速发展,也让工业地产成为了未来众多地产产业的重点发展类型,在消费旺盛、配送需求扩张的背景下,工业地产逐渐迎来了较大的发展机遇。
工业地产的投资类型主要包含了重工业、轻工业、物流及自由贸易区等房地产。
其中,轻工业地产所指的是轻型制造设置地产,主要面向零售消费者的产品生产。
而重工业则与轻工业相对;物流地产主要发挥“休息站”的作用,为所有产品的转移提供中转功能,对电子商务行业的运营非常重要;自由贸易区则指的是具备特殊政策的贸易加工地产,例如,随着配送产业的社会需求扩张,美国Amazon的小型配送中心所占公司物流设施的比例逐渐由11%上升到40%以上。
工业地产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工业地产”分割转让、销售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作者:湖北勤宇律师事务所陈宇律师一、“工业地产”限制分割销售转让原因我国房地产管理主要法规《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等,均没有禁止“工业地产”分割转让规定。
国土资源部有关行政规章中也没有限制“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内容。
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对“工业地产”分割销售转让持谨慎立场,原则上不允许工业用地使用权分割出让。
原因如下:(一)许多“工业地产”项目,系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违规低价(甚至零地价)出让国有土地,以开辟政府财税来源和解决地方就业为目的。
如允许投资者(开发商)对“工业地产”分割转让,将可能使地方政府预期目的无法达到,投资者(开发商)以较低成本通过市场销售获得较高土地收益。
(二)“工业地产”分割转让将影响原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用地出让时是按照其控制指标体系,设定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及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的指标,分割转让将使得上述指标无法落实,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的内容得不到落实。
(三)“工业地产”分割转让为投资者(开发商)或买受人实际改变原土地用途提供可能。
如果投资者(开发商)将办公楼、车间、职工宿舍进行分割转让,那么办公楼、职工宿舍将可能会由原来的工业用地变成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
虽然土地用途改变要经过政府批准,但未经批准的变更屡禁不止,管理难度很大。
(四)“工业地产”分割转让也可能对土地市场秩序造成冲击。
虽然工业用地也实现招挂拍,但竞争程度远不如经营性用地,另外工业用地还享有优惠政策,取得成本比较低。
如果通过分割转让将原工业用地变成经营性用地,不仅规避了经营性用地招拍挂,造成不公平竞争,而且在按市场价补缴出让金时,人为因素过多,容易产生腐败,不利于土地市场交易秩序,造成地方政府土地收益流失。
二、地方政府对“工业地产”分割销售转让的规定全国各地“工业地产”发展程度不同,对“工业地产”分割转让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同,导致地方政府管理要求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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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地产”分割转让、销售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作者:湖北勤宇律师事务所陈宇律师一、“工业地产”限制分割销售转让原因我国房地产管理主要法规《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等,均没有禁止“工业地产”分割转让规定。
国土资源部有关行政规章中也没有限制“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内容。
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对“工业地产”分割销售转让持谨慎立场,原则上不允许工业用地使用权分割出让。
原因如下:(一)许多“工业地产”项目,系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违规低价(甚至零地价)出让国有土地,以开辟政府财税来源和解决地方就业为目的。
如允许投资者(开发商)对“工业地产”分割转让,将可能使地方政府预期目的无法达到,投资者(开发商)以较低成本通过市场销售获得较高土地收益。
(二)“工业地产”分割转让将影响原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用地出让时是按照其控制指标体系,设定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及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的指标,分割转让将使得上述指标无法落实,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的内容得不到落实。
(三)“工业地产”分割转让为投资者(开发商)或买受人实际改变原土地用途提供可能。
如果投资者(开发商)将办公楼、车间、职工宿舍进行分割转让,那么办公楼、职工宿舍将可能会由原来的工业用地变成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
虽然土地用途改变要经过政府批准,但未经批准的变更屡禁不止,管理难度很大。
(四)“工业地产”分割转让也可能对土地市场秩序造成冲击。
虽然工业用地也实现招挂拍,但竞争程度远不如经营性用地,另外工业用地还享有优惠政策,取得成本比较低。
如果通过分割转让将原工业用地变成经营性用地,不仅规避了经营性用地招拍挂,造成不公平竞争,而且在按市场价补缴出让金时,人为因素过多,容易产生腐败,不利于土地市场交易秩序,造成地方政府土地收益流失。
二、地方政府对“工业地产”分割销售转让的规定全国各地“工业地产”发展程度不同,对“工业地产”分割转让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同,导致地方政府管理要求不尽相同。
(一)杭州市有条件允许“工业用地”分割销售、转让一直以来,杭州市对“工业用地”分割转让采取高压禁止政策,限制了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和市场化配置程度。
2014年3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杭政〔2014〕12号文件,被媒体解读为杭州市解禁“工业用地”分割销售、转让。
该文件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引导工业用地向开发区(园区)集中。
市区原则上停止向开发区(园区)以外供应零星工业用地;市区以及国家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停止向高能耗、高污染、科技含量低的一般性传统工业项目供地。
鼓励开发区(园区)建设标准厂房,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转让,中小企业原则上通过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用房。
”(二)上海市有条件允许“工业用地”分割销售、转让2014年3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加强本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文件规定:本市新增供应的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类、研发总部产业项目类、研发总部通用类等建设用地,均按照本规定执行。
历史违法工业用地处置、存量工业用地扩大用地面积、提高建筑容积率、分割转让、原划拨土地转出让等情形,参照本规定执行。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当包括以下土地使用条件,并应当对受让人的违约责任作出约定。
发生违反约定擅自分割转让、改变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等行为,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和研发总部产业项目类1.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
2.宗地上的房屋不得分幢、分层、分套转让。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改变的,应事先经出让人同意。
4.土地房屋整体转让的,需经出让人同意,也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由出让人或园区管理机构优先收购。
采取土地房屋整体转让的,应当纳入全市统一土地交易市场实施。
(二)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类1.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
2.宗地上的房屋不得分幢、分层、分套转让,可出租。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改变的,应事先经出让人同意。
4.土地房屋整体转让的,需经出让人同意,也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由出让人或园区管理机构优先收购。
采取土地房屋整体转让的,应纳入全市统一土地交易市场实施。
(三)研发总部通用类1.可出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须持有70%以上的物业产权,剩余部分可分割转让。
2.土地房屋整体转让和分割转让的,需经出让人同意,也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由出让人或园区管理机构优先收购。
采取土地房屋整体转让的,应纳入全市统一土地交易市场实施。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改变的,应事先经出让人同意。
按照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房屋土地登记管理。
各类工业用地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用地范围进行土地登记,不得分割办理登记。
(三)南京市有条件允许“工业用地”分割销售、转让2013年1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及科技研发用地管理的意见》对“工业地产”分割转让规定如下:一般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原则上不得分割转让、分割销售、分割抵押。
项目竣工后确有剩余土地或房产需分割转让、销售的,可由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按成本价回购;或者经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同意,转让给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企业用于工业项目。
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内的标准厂房项目,项目竣工后,在不改变原规划设计且不影响分割后使用效益的,经园区管委会同意,可以将厂房整栋、整层或分单元转让,但不得转让给个人。
科技研发用地及地上房屋需要分割转让、销售的,由开发园区、紫金特区、功能板块管理单位在土地出让预申请时提出,存量工业用地改变为科技研发用地的,由用地单位在申请时提出,但分割转让、销售的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0%。
科技研发用地及地上房屋分割转让、销售,需经开发园区、紫金特区、功能板块管理单位同意,分割转让、销售的对象须为符合开发园区、紫金特区、功能板块管理单位规定条件的科技研发企业或机构,不得转让、销售给个人。
科技研发用地出让时,原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及房屋不允许分割转让、销售,现用地单位申请分割转让、销售的,需经开发园区、紫金特区、功能板块管理单位同意,明确可转让、销售的范围及限制条件,且允许分割转让、销售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全部建筑面积的50%,并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四)武汉市“工业地产”分割销售、转让的政策一直以来,武汉市政府对“工业地产”分割销售、转让持默许态度,没有规范性文件做严格规定。
最早涉及“工业地产”分割销售、转让的文件是2010年9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工业用地政策促进工业快速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工业用地,可以依法进行转让。
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转让时,受让企业要符合该地块确定的产业要求。
经公开出让的标准厂房建设用地,待其建成后方可按照出让文件的约定分割进行登记、转让和出租。
2013年8月2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加强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房发[2013]146号。
主要内容如下:1、本通知涉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原规划用途为酒店类(含酒店、宾(旅)馆、度假村等)项目和有明确生产用途的工业项目(以下简称“该类项目”)。
2、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该类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该文件后,必须严格按照该类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和规划用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分层、分(套)间分割转让。
切实发挥该类项目在旅游服务、促进就业、提升城市品质方面的基本功能……该文件还对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进行明确分工,要求房管部门不得对“酒店类”和有明确生产用途的“工业项目”办理分层、分(套)的测绘成果备案、销(预)售许可、产权登记、交易和抵押手续。
一般不予受理产权分割,并在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上记载“该项目进行整体销售,不得分割转让”的字样。
对武汉市文件内容解读如下:1、文件出台原因及管理目的由于商品房住宅价格持续坚挺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双重影响,武汉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利益驱动,将通过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较低地价)取得的“旅游用地”或“工业用地”项目,擅自变更规划用途,改建商品房住宅,“分层、分套(间)”分割对外销售,并利用“非住宅”不限购、不限贷的特点,许以“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承诺,误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造成一系列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诉讼纠纷案件,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引起了政府高度关注。
2、不禁止“工业地产”作为商品房销售将“工业地产”纳入商品房销售的管理范围,依照商品房住宅销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署《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手续,不限贷,不限购,并可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是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的现状。
虽无明文规定,但至今无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已销售的“光谷软件园”项目受益于上述模式。
3、文件不禁止“分层、分(套)间分割转让”文件要求,对“分层、分(套)间分割”销售的“非住宅”地产项目的管理方式如下:1、目前在售或可进行“分层、分(套)间分割转让”的“非住宅”地产项目,应在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房屋使用年限、税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水电费、项目性质,并应明确约定购房人不得改变规划用途,以避免发生购房人与销售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
2、文件发布之日后申请分割销售的“非住宅”地产项目,开发企业须经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并经发改、规划、房屋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共同审定批准。
因此,“工业地产”地产“分层、分(套)间分割”销售具有合理性,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长期存在。
三、法律风险防范措施鉴于上述政策背景,本律师针对“工业地产”分割转让、销售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如下:1、对《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限制转让事项和内容,进行审慎审查和研读,有不明确内容应及时与土地规划部门咨询,取得确认。
2、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和提示客户注意“房屋规划用途”、“房屋使用年限”、“税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水电费标准”、“房屋使用注意事项”等,买受人须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法律责任。
3、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须注意明确分割(分户)销售的范围,作为商品房销售行为法定依据。
4、建议买受人为公司客户,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应在签订认购书和合同时约定由买受人在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合理期限内,申办以注册地为东湖开发区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并作为房屋登记的产权人,以免在房屋产权交易过户过程中发生办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