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综合测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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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2010届新生指南书

三峡大学2010届新生指南书

三峡大学2010届新生指南书三峡大学宿舍共分为五个苑区:西苑南苑欣苑沁苑东苑住西苑的有体育学院、电气学院、土木水电学院、经管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

有4人间(电气)、6人间(土木水电、体育)、8人间(电气、体育)。

住欣苑的有机械学院、医学院、计算机学院。

住沁苑的有经管学院、医学院、政法学院、文学院、医学院、部分科院。

住南苑的有理学院、艺术学院、化生学院、外国语学院、预科生。

(以上三个苑区都是4人间)住东苑的是科技学院。

(大部分是4人间,少数6人间)注:但是并不是整个学院都统一的住在同一个苑区的,有点可能是男女生分开,有的可能是不同的年级分开,看开学时具体的安排。

---------------------------------------------------------------------------------------------------------------------------------一、2006级、2007级、2008级、2009级:秋季学期:2010年8月26日报到、注册、选课。

8月30日开始上课,2011年1月21日学期结束,共21周。

春季学期:2011年2月17日报到、注册、选课。

2月21日开始上课,7月8日结束,共20周。

二、2010级:秋季学期:8月31日、9月1日报到,9月2日到9月5日入学教育、选课。

9月6日开始上课,2011年1月21日学期结束,共20周,其中,2011年1月8日到1月21日军训。

春季学期:2011年2月17日报到、注册、选课。

2月21日开始上课,7月8日结束,共20周。

三、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按国家规定放假。

四、2011年2月3日春节。

--------------------------------------------------------------------------------------------------------------------------------- 关于入学:8月31日、9月1日报到,9月2日到9月5日入学教育、选课。

三峡大学综合测评方案

三峡大学综合测评方案
工作考核得分:
(1)每学年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对学生干部和社团成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等级为优秀和良好者分别奖励5分和3分;受学院、学校、省和国家表彰者分别记5分、8分、10分、20分。若考核为优秀或良好且同时受表彰者,则只记表彰得分。
(2)对工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者,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基础分。
(3)兼职干部其基础分加考核分只记最高项。
(2)任意选修课成绩积分=学年任意选修课总学分×0.5,但最高记分不得超过6分。
(3)辅修专业课程成绩积分=学年辅修课程总学分×0.5,但最高记分不得超过6分
(4)第二学位课程成绩积分=学年第二学位课程总学分×0.5,但最高记分不得超过8分。
(5)学年学分绩点奖励记分:
学年学分平均绩点=4,奖10分,
4.竞赛活动得分:
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5分、4分、3分、1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8分、7分、6分、4分;获校以上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8分。
5.青年志愿者服务得分:
参加学院及学校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记1分;受学院、学校及其以上表彰者,每次分别记4分、6分、10分。
(2)自觉遵守各种行为规范,在某一方面(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受学院、学校及其以上表彰,分别记3分、5分、10分。
(3)在“文明寝室”建设中,成绩突出,获得院级表彰的寝室,其成员每人记3分;获得校级表彰的寝室,其成员每人记5分;被授予校“文明寝室标兵”者,其成员每人记8分。
(4)违纪扣分:一般违纪一次扣2分,受通报批评者每次扣6分,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者每次分别扣8分、10分、15分、20分。
4.学生党、团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被授予优秀党、团员等称号:学院级分别记6分和4分,校级记10分和8分,省级记15分和13分,国家级记20分和18分。

三峡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专项评建工作安排表

三峡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专项评建工作安排表
各学院
学院及各专业实验队伍建设规划
04.01—05.20
各学院
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04.01—06.30
教务处、各学院
完善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04.01—06.30
教务处、各学院
转变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大讨论
04.01—07.15
各学院(至少安排2次)
校内教育专家作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专题报告,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在学院讨论的基础上参加学校交流发言
04.01—12.31
各学院
学院及各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第一轮定稿
04.01—05.20
各学院
学院及各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第二轮定稿
06.01—06.30
各学院
学院及各专业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第一轮定稿
04.01—05.20
各学院
学院及各专业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第二轮定稿
06.01—06.30
三峡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专项评建工作安排表
(2009.04.01—2009.12.31)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责任单位
评建阶段安排及主要任务
学院自评自建阶段
04.01—05.20
各学院
学校对学院评估阶段
05.21—05.31
评建办、专家组
学院整改阶段
06.01—06.30
各学院
学校对学院检查阶段
04.15—05.05
教务处(报告至少安排4人次)、各学院
注:39个参评专业完成上述所有工作任务,非参评专业完成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和专项评建任务;2010年7月前,学校统筹明确各必修课程归口单位,分步落实并完成课程归口相关工作。
各学院

关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关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关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发布时间:2011-03-01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系(院)测评领导小组由系系(院)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日常测评记分,每月向全班公布一次。

学年终进行一次集中测评考核,然后将全班学生测评积分经系(院)领导审核后,于新学年第一周报学生工作处,作为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最后一年综合测评积分排名情况,作为就业测评记入就业协议书。

第三条测评从政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文体锻炼、宿舍建设四个方面考核,基础分设定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减分最少为零分,不记负分;在同一项目得分不连续加分,应取最高记入加分。

第四条思想品德考核(基础分20分)(一)积极主动参加较大的社会活动者,个人每次加1分,集体参加每人次加0.5分,要求参加而未参加者减2分。

(二)在班级或社会活动中确有突出表现或竞赛获奖者每次加1—4分,集体每人次加0.5分。

(三)担任学生会、团委会、班团干部、组长、楼层长、宿舍长,学院备案的各协会主要负责人等学生干部,且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好,根据情况每人加3—5分(一人同时担任几个职务不重复加分)。

(四)受下列表彰者酌情加分:1.受省级表彰者加10分,集体每人加3分;2.受市级表彰者加7分,集体每人加2分;3.受学院表彰者加5分,集体每人加1分;(五)受批评或处分者酌情减分:1.受学院通报批评的个人减5分,受系(院)通报批评个人减2分;2.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减10分、15分、20分、25分。

第五条学习考核(基础分50分)(一)学习成绩:1.各门课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平均分在85分以上,加20分。

2.各门课考试成绩均在75分以上,平均分在80分以上,加15分。

3.各门课考试成绩均在70分以上,平均分在75分以上,加10分。

三峡大学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VIP专享】

三峡大学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VIP专享】

三峡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内容1.思想道德素质(占10%);2.科学文化素质(占70%);3.身体健康素质(占10%);4.社会实践能力(占10%)。

二、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根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分项记分、综合评估的办法进行测评。

2.综合素质测评积分公式: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积分×10%+科学文化素质积分×70%+身体健康素质积分×10%+社会实践能力积分×10%3. 综合素质测评证书记分有效时间:获取证书时间在相应测评学期或学年内,可纳入本次综合测评范畴。

4.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班级内排列名次。

三、综合素质测评分项记分要求及标准(一)思想道德素质1.基本政治素质:(1)政治表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者记5分。

(2)思想道德素质相关课程计分方式:课程分数×70%后记入总成绩2.政治理论学习与竞赛(1)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竞赛活动,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5分、4分、3分、1分;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7分、6分、5分、3分;获校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8分。

(2)撰写政治理论学习论文或学习体会:在学院、学校、省级及以上交流,每篇分别记3分、5分、10分;在内部刊物或非公开刊物上刊载,每篇记6分;在校外一般刊物上发表,每篇记8分;在本校学报、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分别记10分、15分、20分。

基于N3C—6D的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再思考

基于N3C—6D的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再思考

基于N3C—6D的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再思考作者:付罡段诗云来源:《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05期Oct.2017Vol.33No.5DOI:10.13216/ki.upcjess.2017.05.0020摘要:完善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突出教育引导和评价的实效性是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和手段的着力点。

N3C-6D分析方法对于分析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基于N3C分析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可以发现现行测评体系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共性、轻个性,重静态、轻动态,重客体、轻主体等不足。

基于6D构建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新体系,应实现学分制评价指标由“定制式”向“自选式”转变、实现综合素质测评的系统化及测评流程的科学化,以提高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亲和力。

关键词: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思想政治教育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5595(2017)05010806一、新形势下完善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的必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当前,高校大学生主要是“95后”群体,受互联网大潮推动,他们大都个性特征鲜明,发展注重现实,思想独立性、差异性明显。

在社会思潮多元化冲击下,他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遵循不断受到社会短期性、逐利性观点的挑战。

大数据时代,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要针对“95后”群体的思想特点和行为习惯,因时调整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手段,抓住着力点,精准发力,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亲和力。

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是对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所表现出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实践创新素质等多方面素质的综合评价体系,其作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学生发展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1],是高校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学校政策对大学生体质测试的影响——以三峡大学为例

学校政策对大学生体质测试的影响——以三峡大学为例

学校政策对大学生体质测试的影响——以三峡大学为例作者:罗红左先国来源:《青少年体育》 2017年第10期(1.三峡大学体育学院,湖北宜昌 443002;2.宜昌市实验小学,湖北宜昌 443002)近年来,我国的学校体育政策不断地进行改革,力求完善。

从2002 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试行方案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艺体[2002 年]12 号文件),到2007 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艺体[2007 年]8 号文件),最后到2014 年颁发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文件,充分说明我国学校体育政策不断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也同时说明了我国学校体育政策逐渐健全,更加民主化,现实化。

因此,笔者基于《国家体制健康标准》的政策范畴的执行力效果进行研究,针对三峡大学学校政策执行力度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以期引起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士对学校体育政策的执行力度及影响因素的高度重视,从而解决三峡大学存在的基本问题。

1 研究对象与方法1.1 研究对象以三峡大学为例,以学校政策对大学生体质测试的影响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

以三峡大学2013 级、2014 级、2015 级、2016 级在校学生(涉及学院:电气学院、科技学院、经管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等6 个学院),随机网络调查共200 人(不分性别)为调查对象。

将已经设置好的问题制作成word 文档,相关问题:(1)对学校政策是否了解?(2)对学校政策实施满意程度(差、一般、满意);(3)你了解学校政策的渠道有哪些?(例如:无、学校相关课程了解、自主查阅、体育教师介绍);(4)学校政策的实施对自己参加体质测试的促进作用程度(一般、较好、非常好);然后在QQ 和微信相关三峡大学交流群和相关公众号进行发起问卷调查。

2 结果与分析三峡大学自2002 年三峡大学开始体质测试,从2015 级起,要求本校大学生参加体质测试的成绩不仅列入综合素质测评考核,还要与学位相挂钩。

资源与环境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意见征集版)

资源与环境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意见征集版)

资源与环境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意见征集版)尊敬的师生们:为了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制定了《资源与环境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意见征集版)。

现将细则征求大家的意见,请各位师生认真阅读,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测评目的和原则1.1 目的:通过学年综合测评,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2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多元评价,因材施教。

二、测评内容2.1 学业成绩:包括学生学期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

2.2 综合素质:包括科技创新能力、学科竞赛成绩、学生社团活动、公益志愿服务、课外科研等。

2.3 态度与品德:包括学生在学校生活中的表现,如守时守纪、团队合作、乐于助人等。

三、测评方式3.1 学业成绩占比:60%3.2 综合素质占比:30%3.3 态度与品德占比:10%3.4 学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评活动,以获得更高的分数。

四、测评结果使用与反馈4.1 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对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指导。

4.2 学院将组织测评结果的公示,给予学生进行自我反思和提升的机会。

4.3 学院将根据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支持。

五、意见征集和修改5.1 对于细则内容和实施细节有意见和建议的师生,请于(具体时间)前向学院办公室提交。

5.2 学院将认真评估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六、细则实施与解读6.1 细则将于(具体时间)正式实施,逐步应用于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6.2 学院将会在实施前组织专门的会议和培训,对细则进行解读和说明。

6.3 对于细则的解读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学院将及时进行澄清和调整。

以上为《资源与环境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意见征集版),请大家积极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资源与环境学院办公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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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评定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各学院分别以同一专业或同一年级(班)为单位,按综合素质测评总分高低评定等级。其中:优秀占20%,良好占40%,中等占2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等级为不及格:
(1)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不足60分者;
(2)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不改者;
(3)政治理论学习论文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5分、4分、3分、1分;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8分、7分、6分、4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8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25分、20分、15分、10分。
(4)撰写宣传稿件:在校广播台播出,每篇记0.5分,在校报、《三峡青年》等校内刊物上刊登,每篇记1.5分,全年累计不超过10分。在校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每篇记3分;各种宣传稿件获学院、学校、省及其以上奖励每篇分别另记3分、5分、8分。
5.通过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举办的汉语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者记5分,每提高一等加1分。
6.专业性竞赛活动(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内开展的活动):
在各种专业性竞赛活动中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另记4分、3分、2分、1分;获得省级相应奖励者分别记7分、6分、5分、3分;获国家相应奖励者分别记10分、9分、8分、7分。专业性竞赛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或资助的竞赛项目为准。
4.学生党、团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被授予优秀党、团员等称号:学院级分别记6分和4分,校级记10分和8分,省级记15分和13分,国家级记20分和18分。
(二)科学文化素质
1.专业文化素质积分
专业文化素质积分=必修课成绩积分+任意选修课成绩积分+辅修专业课成绩积分+第二学位课程成绩积分+学年学分绩点奖励分
组员:学生处副处长,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等
3.7≤学年学分平均绩点<4,奖7分,
3.3≤学年学分平均绩点<3.7,奖5分,
3.0≤学年学分平均绩点<3.3,奖3分,
2.7≤学年学分平均绩点<3,奖2分。
2.学习目的、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作息。旷课1节扣2分(迟到或早退3次记1节旷课)。
3.外语等级考试及竞赛
(1)公共外语等级考试(非外语专业学生):专科生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省)规定的三级、四级、六级最低资格线标准,可分别记5分、8分、12分;本科生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四级、六级最低资格线标准,可分别记5分、8分,通过公共外语四级口语考试者,另记3分。
(2)选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生,按全学年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值的60%记入,即:
n
∑XiYi
i=1
学年课程成绩积分=────×60%
n
∑Yi
i=1
其中:n为一学年课程门数,Xi为第i门课程成绩(各门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计入),Yi为第i门课程的学分数。
(3)未选修思想政治理论课者记基础分45分。
2.政治理论学习与竞赛
一、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1.思想道德素质(占15%);
2.科学文化素质(占55%);
3.身体健康素质(占10%);
4.科技创新能力(占10%);
5.社会实践能力(占10%)。
二、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1.根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分项记分、综合评估的办法进行测评。
2.综合素质测评积分公式: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积分×15%+科学文化素质积分×55%+身体健康素质积分×10%+科技创新能力积分×10%+社会实践能力积分×10%
(2)任意选修课成绩积分=学年任意选修课总学分×0.5,但最高记分不得超过6分。
(3)辅修专业课程成绩积分=学年辅修课程总学分×0.5,但最高记分不得超过6分
(4)第二学位课程成绩积分=学年第二学位课程总学分×0.5,但最高记分不得超过8分。
(5)学年学分绩点奖励记分:
学年学分平均绩点=4,奖10分,
(1)必修课(含限定选修课,下同)成绩积分
必修课成绩积分按学年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值记入:
n
∑XiYi
i=1
学年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值=────
n
∑Yi
i=1
其中:n为一学年必修课程门数,Xi为第i门课程成绩(各门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计入),Yi为第i门课程的学分数。
注:以上公式中必修课指除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任意选修课及辅修专业和第二学位以外的其它课程。
(2)专业外语水平考试:外语专业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外语四级、八级最低资格线标准,分别记5分、8分;非外语专业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外语四级、八级最低资格线标准,分别记8分、12分。
(3)参加校内外英语竞赛,获院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6分、5分、4分、3分;获学校以上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7分。
4.竞赛活动得分:
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5分、4分、3分、1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8分、7分、6分、4分;获校以上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8分。
5.青年志愿者服务得分:
参加学院及学校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记1分;受学院、学校及其以上表彰者,每次分别记4分、6分、10分。
校学生会、团委
15分
14分
13分
12分
10分
学院学生会、分团委、学生党总支、社团指导中心
13分
12分
11分
10分
8分
学生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
10分
8分
6分
5分
3分
优秀社团
11分
9分
7分
普通社团
9分
7分
5分
主管的优秀学生组织
13分
11分
9分
主管的一般学生组织
11分
9分
7分
注:学生干部职务基础分为一学年(10个月)总分,任职不满一学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折算。优秀学生社团和学生组织以校团委和学生处考核公布为准。
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活动,获学院、学校、省级、国家级表彰,每项分别记8分、10分、15分、20分。
(五)社会实践能力
基础分:50分。
奖、扣分:
1.学生干部得分:
职务基础分(各项干部职务基础分见下表)
职务
部门
主席(书记、班长、秘书长、会长)
副主席(副书记、副班长、副秘书长、副会长)
部长
副部长
委员
寝室长
科代表
(4)当年通过同类不同级别外语考试者,可累计计分。
(5)参加校内较高级别英语班学习(从二级开始),每通过一级加2分,当年通过不同级别者可累计。
4.计算机应用能力:
(1)计算机通过二级记5分,二级以上每提高一级加3分;获得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者记8分,初级以上每提高一级加5分;
(2)参加校内外计算机操作比赛: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6分、5分、4分、3分;获学校以上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2分、10分、8分、6分。
(1)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竞赛活动,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5分、4分、3分、1分;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7分、6分、5分、3分;获校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8分。
(2)撰写政治理论学习论文或学习体会:在学院、学校、省级及以上交流,每篇分别记3分、5分、10分;在内部刊物或非公开刊物上刊载,每篇记6分;在校外一般刊物上发表,每篇记8分;在本校学报、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分别记10分、15分、20分。
工作考核得分:
(1)每学年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对学生干部和社团成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等级为优秀和良好者分别奖励5分和3分;受学院、学校、省和国家表彰者分别记5分、8分、10分、20分。若考核为优秀或良好且同时受表彰者,则只记表彰得分。
(2)对工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者,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基础分。
(3)兼职干部其基础分加考核分只记最高项。
(2)获科学发明、科技创作奖励者,学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每项分别记6分、10分、20分、30分。
2.开展科研活动、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包括文学、艺术等作品):
(1)论文参加交流:在学院、学校、省及以上交流,每篇分别记4分、6分、15分;向学院提交论文(或作品)1篇记1分。
(2)论文公开发表:在各类一般公开和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分别记20分和40分。参加校外论文交流者学院可视情况酌情加分。
6.其它得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由社会相关部门颁发的其它各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证书(如:会计、珠算、驾驶等),每项记5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四、实施办法
(一)学校、学院、系(班)分别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评议)小组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
(2)参加体育竞赛获奖者:获学院第一、二、三名者,分别记5分、4分、3分,其它名次记1分;获学校第一、二、三名者,分别记8分、7分、6分,其它名次记4分;获省及以上第一、二、三名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其它名次记8分。
(四)科技创新能力
基础分:50分。
奖励分:
1.科学发明、科技创作:
(1)获国家专利1项记40分。
2.社会实践活动得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者记8分。
(2)社会实践活动受学院、学校及以上表彰,每项分别记5分、8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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