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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企改革方案

北京国企改革方案

北京国企改革方案北京市作为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拥有众多的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是中国国家发展和经济转型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加快推进北京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其竞争力和适应性,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的国企改革方案。

一、加强市场化运营国有企业的改革首先需要加强市场化运营,转变经营模式。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强化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效益和盈利能力。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必须经受住市场的检验,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二、优化企业管理机制北京国企改革方案还包括优化企业管理机制。

通过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吸收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同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企业对内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加强企业的法人治理,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促进创新发展创新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驱动力。

北京国企改革方案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培育新的竞争优势。

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技术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从传统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升级。

四、推进资本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化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北京国企改革方案鼓励国有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化手段引入社会资本,实现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提高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和监督,确保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五、推动资源优化配置资源优化配置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之一。

北京国企改革方案提出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

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形成重要的资本运作平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同时,加强对资源环境的保护,推动企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

北京国企改革方案的实施,将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通过市场化运作、优化管理、创新发展、资本市场化改革和资源优化配置,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为北京市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京国资发[2008]11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08〕11号)各企(事)业单位:近年来,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上市公司数量少、主业资产重复、盈利能力不强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市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京办发〔2007〕18号),加快推进优势企业和优质资产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市属国有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落实国有经济“十一五”规划,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加快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优化重组,提高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10年末,形成主业清晰、治理完善、盈利能力强的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集群,整体或主业资产上市企业达到10家以上,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量增加到60家,30%以上的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进入上市公司。

二、工作原则(一)要借助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实现国有资本价值最大化。

(二)要发挥上市公司的治理优势,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提高监管效率。

(三)要发挥资本市场的监管优势,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

(四)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和再融资效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27•【字号】•【施行日期】2019.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过多年改革,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已取得重要进展,绝大多数市属国有企业已完成公司制改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

为加快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具备公司制改制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切实增强市属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规范操作(一)制定改制方案。

市属国有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改制后企业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产权结构设置、公司治理安排、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国有划拨地处置、党组织设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

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的公司制改制方案,由市国资委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其他企业的公司制改制方案,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

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7.08•【字号】京国资改发字[2004]23号•【施行日期】2004.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23号)市国资委各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精神,按照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的要求,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改制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规范改制程序,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切实履行出资人的法定职责。

(二)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规划以及产业政策,有利于优化配置资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企业负责人管理体制、经营责任制以及企业业务、资产、组织结构、劳动关系调整等综合配套改革。

(四)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将市场运作和出资人决定相结合。

(五)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落实和保护改制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改制事项的决定或审批权限(一)市国资委决定或批准下列改制事项1.审核批准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方案;2.决定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3.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的合并、分立、增减资本等事项,由市国资委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按照市国资委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4.审核批准所出资企业所属重要子企业的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方案。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好意见和建议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好意见和建议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好意见和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数量也在逐步增加。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我国的国资国企改革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

针对这一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好意见和建议:一、加强国资监管,提高经营效率。

国有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效益和效率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

因此,应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二、推进国资国企市场化改革,促进企业自主创新。

国资国企市场化改革是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

应该落实市场化改革的要求,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同时,应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和控制,让企业更加自由地选择生产经营方向和方式。

三、加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实体,其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意识也应该得到提高。

应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国有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

国有企业是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的重要平台,应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应该推行激励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国有企业。

同时,应该加强对企业内部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总之,只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监管,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强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才能让国有企业更好地发挥作用,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09月14日来源:新华网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

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

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

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18•【字号】•【施行日期】201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管企业: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式,优化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流程,落实资产评估监管责任,提升资产评估监管效能,现将深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核准备案管理权限(一)调整内容经市政府、市国资委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市国资委负责核准;除核准以外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市管企业负责备案。

市国资委核准项目涉及的经济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转让所出资企业、所属重要企业产权事项;2.因增资导致所出资企业股东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以及所属重要企业增资事项;3.集团外部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事项;4.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向本企业集团外的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5.国有股东与非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或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属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范围的事项;6.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事项;7.国有股东间接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8.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涉及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事项;9.京内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即土地再利用以及土地房屋转让,包括含有土地房屋资产的股权转让失去控股权、合资合作或土地作价入股失去控股权等事项;10.其他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须经市政府和市国资委批准的经济行为。

(二)调整范围综合考虑目前企业管理基础水平以及资产评估业务工作等实际情况,并注重与已开展的各类国资国企改革试点工作相衔接,按照先部分授权后全面实行的原则,分批调整管理权限(第一批授权名单附后,以下统称授权企业,其他企业统称非授权企业),根据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质量,动态调整授权范围,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将调整权限范围扩大至全部市管企业。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细化措施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细化措施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细化措施
一、完善治理结构
1. 优化董事会结构,提高外部董事比例,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功能,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2. 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

3. 提升监事会监督效能,推动监事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二、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1. 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 建立健全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3. 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1. 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2. 加大对关键岗位、优秀人才的激励力度,探索多种激励方式,提升员工积极性和归属感。

3. 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等挂钩。

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1. 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2. 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机制,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建设和管理。

3. 建立健全进退有序的国有资本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在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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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国企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北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北京国企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北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属国企的竞争实力在经济增速回调的压力下经受住了考验。

从北京市国资委系统工作会议上获悉,底,北京市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662.1亿元,同比增长4.2%;实现利润572.1亿元,同比增长2.2%,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国有企业9.6个和8.9个百分点。

据北京日报2月4日报道,“在全国国有企业全年效益负增长的情况下,北京市属国企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国有经济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北京市国资委主任林抚生表示。

高精尖产业促国企提质增效
亦庄南六环附近的北京奔驰厂区,直径6米的三叉星徽标识高高矗立。

随着MRAII新工厂去年10月正式投产,这座方圆5平方公里的“汽车城”,已成为戴姆勒全球面积最大、综合化程度最高的梅赛德斯-奔驰乘用车生产制造基地。

去年全年,北京奔驰以72%的销量增长在低迷的国产豪华车市场一骑绝尘。

同在亦庄的京东方,每年几亿乃至十几亿元高强度研发投入后,终于迎来收获期,前三季度收入增长44%,净利润达19.9
亿元。

其中手机面板、平板电脑面板出货量市场占有率蝉联全球第一。

顺应工业智能化趋势,京东方又将投资11.9亿元建设整机智能制造项目。

这只是北京产业升级的一个缩影。

“经过多年结构调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优质龙头国企的引领作用凸显。

”北京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分析,这是北京市属国企去年业绩良好的重要原因。

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北京国企走向海外的步伐持续加快。

住总集团承建的白俄罗斯明斯克北京饭店,成为丝路经济带对接的标志性建筑;国资公司、北控集团、京能集团等企业在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土耳其等国家布局的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加快推进;稳居全国纯电动车销量冠军的北京新能源,正在底特律、硅谷、东京等地打造五大海外研发中心……
拟试点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
以提升市属国有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北京国资国企的新一轮重组整合已经拉开序幕。

据了解,有着六十年历史的北京市政总院正式完成与北控集团的合并重组,前者在市政工程设计咨询方面的专业实力将与后者在燃气、水务等市政公用领域的产业布局紧密融合,以设计、投资、施工、运营的全产业链优势提升在全国拓展市场的能力。

2013年,市政总院刚刚完成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又与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合并重组。

同样以设计、咨询为主业的经营类事业单位——北京市工业设计院也完成了转企改制,并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组并入北汽集团。

目前,北汽集团持有工业院40%股权,电控集团、同仁堂(30.500,-0.27,-0.88%)、中关村
(7.960,-0.08,-1.00%)发展集团各持股权20%。

市工业院40%的业务与汽车工业项目相关,今后将随着北汽在全国和全球的产业布局而加快市场拓展步伐。

“合并重组的基本原则,是引导和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聚。

”北京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46家市属国企还会继续合并,而整合之后的体制机制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将进一步释放出改革活力。

据透露,今年市国资直接出资企业要全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启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等一批试点。

劣势国企今年加快退出
去年3月19日,有着93年历史的京能石景山燃煤热电厂燃尽了最后一块存煤,在长达半分钟的汽笛声中退出历史舞台。

取而代之的,是没有了粉尘污染的西北燃气热电中心。

为了北京的碧水蓝天,北京市属企业坚决退出一般性制造业,就地淘汰关停的高耗能、高耗水和污染企业能列出一长串。

以金隅集团为例,就关停了渣土砖、石膏砌块、EPS板、古建砖等生产线,主动关停了顺发、平谷、兴发、强联等四家水泥企业,压缩水泥产能300万吨,提前完成北京水泥只保留400万吨产能的目标,合计减少标准煤耗13万吨/年以上;减排氮氧化物5000吨/年以上。

今年,北京市将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的禁限目录,关停退出300家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

配合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大业,市国资系统将主动减量,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市属企业疏解退出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和劣势企业。

“北京国资系统,僵尸企业很少见,重点清理的是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经营不佳的劣势企业。

”北京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国资委积极推进劣势企业退出,共退出劣势企业533户,涉及资产总额371亿元,负债总额233亿元,职工35438人。

今年,东方化工厂北化集团等企业的停产搬迁将重点推进,市国资委还将帮助疏解企业积极创新土地开发模式,将腾退的土地重点用于企业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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