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的变化情况
2015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新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 一级资质标准1.1.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1.1.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 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1.2二级资质标准1.2.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细则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建瑞通公司专业代办资质咨询机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级别。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
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使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开展绿色施工。
第二章申请与许可第八条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二级建造师数量变化需求新旧对照表)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015 2014年11月6日建设部发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地通知”,使得建造师将被取消地传闻不攻自破闻不攻自破,,企业对建造师人数任有严格地要求企业对建造师人数任有严格地要求. .以上表格为:以上表格为: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造师要求数量新旧对比《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造师要求数量新旧对比. .分析:分析:新标准颁布后新标准颁布后,,各专业需求数量分析(仅就总承包资质分析):人数较多地专业人数较多地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地:公路但需求量没有变化地:公路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众多资质中,,旧标准中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旧标准中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需求量增加较多地专业:机电需求量增加较多地专业:机电..市政市政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需求量自然增加.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 .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 市政地二级资质旧标准市政地二级资质旧标准,,以前二级需要10人(不限专业)人(不限专业),,现在二级需要12人(市政专业);市政三级资质人(市政专业);市政三级资质,,以前需要8人地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不限专业)人地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不限专业),,相当于二级建造师0个,现在需要5个二级市政建造师(市政专业)个二级市政建造师(市政专业)..二级资质不需要一级建造师要一级建造师,,所以市政二级市政建造师用量增加70%.70%.市政资质一级市政资质一级市政资质一级,,需要一级建造师以前12个(不限专业),现在仍然12个(市政专业)个(市政专业). .需求量增加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多地:水利但不如机电市政多地:水利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一建个一建,,但水利二级资质地企业不如市政多但水利二级资质地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市政增幅那么大需求数量变化不大地热门专业:建筑需求数量变化不大地热门专业:建筑原标准只是要求一级资质项目经理地数量不能少于12人,不限制专业不限制专业,,但是新标准要求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不少于9人不过随着房地产市场地发展渐趋稳不过随着房地产市场地发展渐趋稳,,房建企业数量新增地速度不会太快房建企业数量新增地速度不会太快. .总而言之:旧标准对于建造师地专业没有要求,新标准对于专业有要求了新标准对于专业有要求了..二级公路要15个建造师;二级水利要15个建造师建造师,,其中6个一级水利建造师个一级水利建造师..机电专业建造师要地企业最多机电专业建造师要地企业最多..如果按这执行如果按这执行,,标准肯定提高了标准肯定提高了,,就专业要求大部份企业起码还差30%30%地建造师地建造师地建造师..对建造师是利好对建造师是利好. .由此来看由此来看,,对于大家之前关注地一级建造师对于大家之前关注地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取消地传闻不攻自破二级建造师取消地传闻不攻自破..。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注:经对比,新资质标准中的专业承包资质由原先的60项减少为36项,与建筑工程领域有关的变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高耸构筑物、电梯安装、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更名为预拌混凝土专业,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扩大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另外,新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目录一、总则二、标准(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1 一级资质标准1.2 二级资质标准.1.3 三级资质标准1.4 承包工程范围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2.1 一级资质标准.2.2 二级资质标准.2.3 三级资质标准.2.4 承包工程范围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3.1 一级资质标准3.2 二级资质标准3.3 三级资质标准3.4 承包工程范围.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4.1 一级资质标准4.2 二级资质标准.4.3 三级资质标准.4.4 承包工程范围.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5.1 一级资质标准5.2 二级资质标准5.3 三级资质标准5.4 承包工程范围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6.1 一级资质标准.6.2 二级资质标准6.3 三级资质标准6.4 承包工程范围.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7.1 一级资质标准7.2 二级资质标准7.3 三级资质标准.7.4 承包工程范围.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8.1 一级资质标准8.2 二级资质标准8.3 三级资质标准.8.4 承包工程范围.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9.1 一级资质标准9.2 二级资质标准9.3 三级资质标准9.4 承包工程范围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1 一级资质标准10.2 二级资质标准10.3 三级资质标准.10.4 承包工程范围.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1.1 一级资质标准11.2 二级资质标准.11.3 三级资质标准.11.4 承包工程范围1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1 一级资质标准12.2 二级资质标准12.3 三级资质标准12.4 承包工程范围(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1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3.1 一级资质标准13.2 二级资质标准13.3 三级资质标准.13.4 承包工程范围.14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4.1 一级资质标准.14.2 二级资质标准14.3 三级资质标准14.4 承包工程范围15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5.1资质标准15.2 承包工程范围16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6.1 一级资质标准16.2 二级资质标准.16.3 承包工程范围.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7.1 一级资质标准17.2 二级资质标准17.3 承包工程范围18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8.1 一级资质标准.18.2 二级资质标准18.3 承包工程范围.19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9.1 一级资质标准19.2 二级资质标准19.3 三级资质标准19.4 承包工程范围.20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0.1 一级资质标准20.2 二级资质标准.20.3 三级资质标准.20.4 承包工程范围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1.1 一级资质标准21.2 二级资质标准21.3 三级资质标准21.4 承包工程范围22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2.1 一级资质标准.22.2 二级资质标准22.3 承包工程范围.2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3.1 一级资质标准23.2 二级资质标准23.3 承包工程范围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4.1 一级资质标准24.2 二级资质标准.24.3 三级资质标准24.4 承包工程范围25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5.1 一级资质标准25.2 二级资质标准25.3 承包工程范围26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6.1 一级资质标准.26.2 二级资质标准26.3 三级资质标准.26.4 承包工程范围.27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7.2 二级资质标准27.3 三级资质标准27.4 承包工程范围.28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8.1 一级资质标准.28.2 二级资质标准28.3 三级资质标准28.4 承包工程范围.29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9.1 一级资质标准29.2 二级资质标准.29.3 三级资质标准29.4 承包工程范围30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0.1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30.2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30.3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30.4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30.5 承包工程范围31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1.1 一级资质标准31.2 二级资质标准31.3 三级资质标准31.4 承包工程范围.32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2.1 一级资质标准32.2 二级资质标准32.3 承包工程范围33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3.1 一级资质标准33.2 二级资质标准33.3 三级资质标准.33.4 承包工程范围34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4.1 一级资质标准34.2 二级资质标准.34.3 承包工程范围35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5.1 一级资质标准35.2 二级资质标准.35.3 承包工程范围.36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6.1 一级资质标准36.2 二级资质标准36.3 承包工程范围37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7.1 一级资质标准37.2 二级资质标准.37.3 三级资质标准.37.4 承包工程范围.38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8.1 一级资质标准.38.3 三级资质标准38.4 承包工程范围.39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9.1 一级资质标准39.2 二级资质标准.39.3 三级资质标准39.4 承包工程范围40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0.1 一级资质标准.40.2 二级资质标准40.3 承包工程范围.41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1.1 一级资质标准41.2 二级资质标准41.3 三级资质标准.41.4 承包工程范围42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2.1 一级资质标准42.2 二级资质标准42.3 三级资质标准.42.4 承包工程范围43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3.1 一级资质标准43.2 二级资质标准.43.3 三级资质标准43.4 承包工程范围44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4.1 一级资质标准.44.2 二级资质标准44.3 三级资质标准44.4 承包工程范围.45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5.1 一级资质标准45.2 二级资质标准45.3 承包工程范围46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6.1 一级资质标准.46.2 二级资质标准46.3 承包工程范围47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7.1 一级资质标准47.2 二级资质标准47.3 三级资质标准47.4 承包工程范围48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8.1 资质标准48.2 承包工程范围(三)施工劳务序列资质标准.49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49.1 资质标准49.2承包业务范围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建筑业资质新标准2015年

建筑业资质新标准2015年发布时间: 2014-12-052015《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建筑企业资质变化概述2015年最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已经颁布,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第一时间为大家对2015年最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进行解读,我们将陆续对相应变动陆续推出详细解读。
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
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六、“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七、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八、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九、减少了对资质对应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人员”的数量要求,不再对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提出要求,但对提高了对专业数量的要求。
十、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十一、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十二、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十三、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十四、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详情请参阅:2015年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汇总十五、专业承包资质已经取消19项2015年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专业承包资质取消项目汇总2015年版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共取消了19项专业承包资质,具体专业名称如下(资质名称前的数字代码为2001年版中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标准中的数字代码):(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九)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一)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五)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六)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七)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八)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一)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盗质(五十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四)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五)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九)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015年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汇总该汇总内容包含了2015年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专业承包资质原有名称变动情况及合并资质后形成的新的资质名称。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
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015年执行的新建筑资质标准取消,合并、更名

2015年执行的新建筑资质标准中有哪些资质被取消、更名、合并新资质标准中有哪些资质被取消、更名、合并?新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19项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12项不变,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具体如下: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变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更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改名为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改名为为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化工石油施工总承包资质改名为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变化:资质取消:1、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3、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4、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7、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8、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9、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10、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11、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12、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13、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14、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15、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16、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17、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1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1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资质合并: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与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与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资质更名: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更名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改名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更名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送变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改名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更名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更名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专业承包资质改名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更名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施工劳务资质变化:取消劳务资质审批意见已经出台,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
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D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2015年1月22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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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的变化情况
变化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数量保持不变,但部分名称改变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类别数量未变,仍为12个,但部分类别的名称发生变化,具体见下表:
首先,所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中去掉了“企业”二字;
其次,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变为“建筑工程”。
变化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考核指标有增减,但标准适当提高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这三大方面,与《旧标准》相比,要求明显提高。
一、取消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考虑到注册资本并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实力,同时适应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规定,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
二、适当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
这是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和物价上涨的因素,以及对企业与其承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的体现。
三、明确了对注册建造师等级、数量及专业的要求。
我国于2002年取消了对项目经理资质的核准,项目经理行政审批制度逐步由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代替,并于2008年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为适应这一变化,新标准将旧标准对项目经理人数的要求改为了对注册建造师人数的要求,并且增加了对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人数的要求。
四、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
取消了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例如一级资质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五、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专业性的要求。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做了减少,但强调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齐全(三
级资质要求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齐全)。
六、增加了对持证上岗人员的要求。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强调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的数量,并强调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这在《旧标准》中是没有的。
七、增加了对“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人数的要求。
八、减少了工程业绩中的施工类型,但适当提高了规模标准
九、取消了对“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这两项指标的具体要求。
变化三:承包工程的范围变化
取消了对二、三级企业承担工程合同额的限制,承包工程的单体建筑面积减小,增加了对建筑工程跨度的限制。
总体而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基本响应了完善建筑市场法规建设、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简政放权简化资质标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体现了建筑市场深化改革的趋势和方向。
建设工程各参与方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相关配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