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60598(欧洲灯具安规标准)

EN60598(欧洲灯具安规标准)

EN60598(欧洲灯具安规标准)

EN60598内容概要

1、灯具分类

一般灯具可按以下方法进行分类:

a、按防触电保护的方法,可分为ClassI、ClassII、ClassIII、Class0等不同的灯具

b、按防尘、防潮级别的方法,可以IPXX来区别多种不同的灯具,其中第一个“X”为0-6的任一数字,第二个“X”为0-8的任一数字。如:普通灯具,其IP等级一般为IP00或IP20;户外使用的灯具则至少应为IP21以上

c、按照安装面材料的不同,右分为便于安装的可燃表面和安装在不可燃表面的灯具。

d、按照使用环境的不同,有普通用途的灯具和恶劣条件下使用的灯具,如“T”表示,在恶劣条件下使用的灯具。

注:一台灯具,在同分类组中不能同时分类为不同的灯具类别,如ClassI和ClassII同为一盏灯。

2、灯具的标识

灯具必须清楚,持久地标明如下内容:

a、换灯胆时,在外面或为的换灯胆而拆开灯罩后便能见的内容:如额定功率、特殊灯胆、冷光源、保护罩、燃点警告等。

b、安装过程中能在外面见或安装时拆开灯罩后能见的内容:如来源(包括商标、制造商的名字或责任供应商的名字),额定工作电压(250V除外,ClassII灯具的符号(半灯具不能加此标志),ClassIII 灯具的符号,型号,接线端子)。

c、安装完成之后需要见的内容:环境温度(25℃除外),IP等级,被照射物,恶劣环境使用标志。

d、其它信息:

电源工作频率,不适合安装在普通可燃物表面上的警告,必要的

接线图(一线到底除外),室内使用的信息,夹灯警告语等等。

3、结构

3.1、过线的通道应光滑,没有能使电线受损的飞边,毛刺等似凸起。

3.2、对可移式Class0、I和II以及经常调节的固定式Class0、I 和II类灯具,接线端子和边接电源线的接头应足够的保护好,防止金属件因脱落的电线或螺钉使其带电。

3.3、进入灯具内部的电线,若其额定工作温度小于灯具内部可能达到的温度,则此电线要么用耐热套管保护电线,要么在进线口用接线端子连接耐高温的电线到灯具内部。

3.4、除线上开关外,灯具中的开关必须固定好防止转动,并且徒手不能移动。

3.5、当开关、灯头、接线端子、电线安装好后,绝缘套管应可靠的固定在其位置上。

3.6、绝缘套管应有足够的机械、电气及温度强度。

3.7、对金属外壳的ClassII的灯具,只有基本绝缘的电线应有效地防止它与可触金属件、安装表面接触。

3.8、ClassII灯具中,作补充绝缘的部件必须牢固地固定好或者不可能安装到其它不正确的位置上。

3.9、电气连接的接触压力不能传递到陶瓷、云母等除外的绝缘材料上,除非金属件上有足够的弹力来补充绝缘材料的变形。

3.10、作电气连接的螺钉,铆钉应可靠锁紧,防止松动。

3.11、带电体须用负材或类似性能材料制成

3.12、带电件不能和木头直接接触。

3.13、灯具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要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粗劣操作后应不会损坏灯具。

3.14、对悬挂式灯具,四倍于灯具本身重量的负载加到灯具上一小时后,悬挂系统的任何部件应不会产生明显的变形。

3.15、夹灯沿电线出线最不得的方向施加20N的拉力1分钟后,灯具应不会有明显的移动。

注:若夹灯具不适合于安装在圆管上,则应在说明书上注明“Not Suitable for mounting on tubular material”

3.16、用电源线悬的灯具,其重量不能超过5KG,导线上所承受的拉力应小于15N/mm2。

3.17、可调节装置在调节过程中应不会使电线受压迫,使电线受损或使电线在径向方向转过360°。

3.18、调节装置按照按照EN60598-14.14.3测试完后,电线不能有超过50%的铜丝断损。

3.19、电线通过伸缩管时,不能固定在外层管子上。

3.20、带防水孔的灯具,其防水孔的位置与安装面之间至少应有5MM的间隙。

3.21、户外灯的金属件因腐蚀会变得不安全,则须防腐蚀或生锈。

3.22、带卤素灯胆的灯具必须提供保护罩,下列情况除外:

a、普通光源(用电源电压的光源)

b、低压力石英灯担并符合IEC357第9.1条

c、自带整体式防护罩的灯泡

3.23、半灯具必须符合ClassII灯具的全部要求,但不能贴“回”标志。

3.24、灯具不能产生过多的UV射线

3.25、灯具不能有尖峰或得边致使用户在安装、维护、使用过程中受到伤害。

3.26、非绝缘可接触的特低安全电压部件应防止不同正负极之间意外发生短路而影响安全。

欧洲灯具标准EN60598-1:2000简介

可能您已获悉,欧洲灯具标准EN60598-1:2000版于2000年6月已经正式发布。从此,1997年版EN60598-1及其修改版已被新版的标准正式取代。新版EN60598-1的重要修改,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导入下列新概念:

自带保护罩灯泡,应在换灯泡标贴中标示相应符号。

X型,Y型,Z型-三种不可拆卸软电缆或电线的连接方式。

凡带有不可拆卸外部电源线的灯具,必须采用下列三种连接方式之一:(注:不可拆卸电线为只有借助工具才可卸去的电源线。) X型连接:借助工具可轻易地将电源线更换的连接方式,如用螺纹接线座连接。

Y型连接:只能由生产商或其代理或有资格的电工来更换电源线的连接方式,如用奶嘴端子连接或灯具含有用户不能自行打开的罩盖。

Z型连接:如不损坏灯具就不能更换电源线的连接方式,如电线与灯具注塑为一体的灯具。这种连接不允许用螺纹端子来连接。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还须在灯具安装说明书中分别作出相应的警告对用特殊处理电源线的X型连接:如果此灯具的电源线损坏,请用由生产商或其代理提供的经特殊处理的电源线来替换。

Y型连接:如果此灯具的电源线损坏,请由生产商或其代理或有资格的电工来更换电源线,以避免危险。

Z型连接:此灯具的电源线不可更换,如果电源线损坏,该灯具不能再使用。

2.带有马达的灯具的测试

新版EN60598-1增加了对带有马达的灯具的测试要求:

测试电压耐久性测试:达到额定功率时电压的1.05倍,对金属丝灯适用;或 1.1倍额定电压,对荧光灯或其他放电灯适用。

正常工作温升测试:1.06倍额定电压或电压范围的最大值。

非正常工作温升测试:1.1倍额定电压或电压范围的最大值。

测试时马达工作状态

耐久性测试:前6循环,正常运转;第7循环,转子堵转。(1天为1个循环,21小时工作,3小时停止工作。)

正常工作温升测试:正常运转

非正常工作温升测试:转子堵转

同时马达的结构,材料,爬电距离,电气强度等应符合灯具标准的相应要求。

3.灯具分系列的原则

灯具分系列进行测试,只要对系列中最恶劣的灯具进行测试,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新版标准提供了灯具分系列的指导原则。

相同系列的灯具应具有下列特征:

类型相同,如固定灯、可移式灯、灯串等;

装有相同类型的灯泡或灯管,如:钨丝灯类包括石英灯;荧光类灯;放电类灯。

相同的触电保护等级;

有相同的防尘防潮IP值。

另外,还应根据灯具的具体结构,所用的材料,零部件来考虑是否可以划分成同一系列。

IEC60598-1第六版与第五版的差异分析

-、关于IEC60598-1标准与防爆灯具的关系(第0章)

大家知道,防爆灯具的特殊要求国家标准是GB3836系列标准,GB3836系列标准等同、等效或非等效采用IEC60079 系列标准.

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国家标准是GB7000系列标准,GB7000系列标准等同采用IEC60598系列标准.

防爆灯具是可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特殊灯具,使用场所包括化工行业,煤矿行业,石油加工行业等.目前国内

生产企业的在设计生产和使用防爆灯具时,仅考虑GB3836系列标准的要求,GB7000系列标准的相关规定往往被忽视.

IEC60598-1的第六版的第0章对防爆灯具还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做了规定,同时我们还注意到,在IEC60079-0的2000年版在标准的开头也有相同的规定,也就是说,在IEC标准体系中,防爆电器特殊标准和灯具一般安全要求标准对防爆灯具还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的规定是完全吻合的s

IEC60598-1第0章对其与IEC60079系列标准的关系的表述是: 对IEC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IEC60598-1系列相关标准的要求,当GB7000系列标准与IE60079标准有矛盾时,优先考虑IEC60079的规定.

IEC60079-0第1章第二段的表述是:

除了直接关系的爆炸危险的要求以外,本标准没有规定特殊的安全要求.

按照IEC60598-1和IEC60079-0标准的规定,我们进行防爆灯具的设计、检测时,应使防爆灯具符合防爆标准的同时符合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

例如对一个隔爆型投光灯具来说,除了符合IEC60079-1(GB3836.3)标准的规定以外,还应符合

IEC60598-2-5(GB7000.7)的要求.

二、关于灯具分类

1.关于防触电保护分类

在IEC60598-1的第五版,对灯具的防触电保护分类为0类、I类、II类和III类.目前在我国除了I类、II类和III 类灯具以外,0类灯具在室内照明中被广泛采用.

IEC60598-1第6版在防触电保护分类方法方面有很大的变化,这个变化对中国灯具行业将产生重大影响.

IEC60598-1第六版对灯具的防触电保护分类方法中0类被删去了,也就是说在我国大量存在的0类灯具不符合

IEC60598-1第六版中关于防触电保护分类的规定.设计成0类的灯具,应适时考虑将相应结构改为I类或II类.

与此同时标准中关于0类灯具的相应规定都已删去,为了便于查找和使用,删去的内容在增加的附录U中按条款一一列出.

2.关于支承面材料分类相关标记的要求在2.4条内不在出现,相关内容补充到3.2.9条内.

三、关于标记

1.表3.1的变化

3.2.3环境温度和3.2.6IP数字原属于c类的标记,第六版版修订为属于b类的标记,b类标记是安装时要看到的标记,标记允许的位置比C 类宽.

2.关于电源接线端子的符号和直流特低电压灯具连接引线颜色和

电源端子符号的规定.

第五版版的3.2.12规定:为保证安全和工作可靠,灯具应有措施保证能与电源正确连接,避免极性错接而发生危险.在第六版版标准规定,Z型连接以外的灯具,除了与电源相线连接用的端子要用符号标明以外,电源接线端子与中性线和接地线连接的端子也要用符号标明.

此外,对于直流特低电压供电,与特低电压电源连接的灯具连接引线,连接到正极端子的应涂红色,要连接到负极端子的应涂黑色,如灯具提供固定的终端装置,应以符号“+”指示正极,以符号“-”指示负极.

3.关于峰值电压高于34V时的警告的适用范围O

第五版的3.2.18条规定:灯具带有双端高压气体放电灯用触发器的,按图26测得的峰值电压高于34V时,应有警告或警告注意事项.

第六版版3.2.18规定:灯具带有双端高压气体放电灯用触发器以及使用带有Fa8双端灯头的管形荧光灯时,当按照图26测得的峰值电压高于34V时,应有警告符号或警告注意事项.IEC60061的7004-57-1活页中所使的FA8灯头的结构和尺寸如下:

尺寸最小mm最大mms

E7.628.26

F6.888.20

F1-9.658

G-0.51A

H-9.65

J- 1.65

r3.814.13

图1-Fa8灯头的型式和尺寸-

4.关于符号或警告

第五版的3.3.4规定:只适宜于安装在非可燃材料表面灯具应标有符号.

第六版3.3.4规定:如果灯具只适宜于安装在非可燃材料表面,而且未标符号时,灯具应带有警告或在制造商的说明书中给出解释.也就是说,对于只适宜于安装在非可燃材料表面灯具,如果灯具未标符号,则灯具应

带有警告或在制造商的说明书中给出“无论什么情况下,灯具均不能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解释.

5.关于半灯具的限制

第5版版3.3.8条的规定是:使用或应用半灯具的限值.

2003版的规定具体化了:“半灯具制造厂应提供关于使用限制的信息,特别是当导致过热的原因可能是可替换光源位置或热分布与将要替换的光源不同时.”也就是说,当灯具制造商认为当用半灯具替换设计使用的光源时,可能造成光源位置和热分布不同而导致灯具过热时,则应在说明书内提供说明以限制用户使用半灯具.

四、关于结构

1.关于卤钨灯泡的灯具内使用的灯座

第六版版增加卤钨灯泡的灯具内使用的灯座的4.4.9条.该条的具体规定是:原先为单端特低电压灯泡设计的灯头或基座不能用于使用额定电压高于50V普通卤钨灯泡的灯具内.

特低电压灯泡灯座的例子是:G4,GU4,GY4,GX5.3,GU5.3,G6.35,GY6.35,GU7和G5.3.也就是说,这些灯座不能装在电压高于50V卤钨灯灯具内,以避免一旦这些灯座用于非特低电压灯具内时,误用特低电压卤钨灯炮而使灯具变得不安全.

关于特低电压灯座的使用限值在卤钨灯炮安全标准GB14196.2《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安全要求》(idt IEC60432-2)内也有相关规定.

2.关于焊接结构

第六版增加4.7.3.1条关于焊接结构的要求,规定了可以接受的焊接方式,可以用焊接的灯具与电源连接类型,以及焊接的合格性检验试验.具体内容如下:

1)焊接只可以用点焊,细电线可家用套圈;

(2)电线与平板焊接可以接受,但将电线焊在一起是不允许的;

(3)焊接只适用于Z型连接;

(4)焊接的合格性试验包括机械试验、电气试验和热试验.

3.关于试验链

第六版对4.26.3条规定的试验链的阻值作了修订,即阻值由原来的0.05W/m±10%改为2.5W/m±20%.从实际操作来说,0.05W/m±10%阻值的试验

链得不到,规定的试验链阻值加大到2.5W/m±20%,是这个短路保护试验有可操作行了.而且在IEC60598-1:2003出版以前出版的IEC60598-2-23:1996的2000年的第1号修订件已经将试验链的阻值加大至2.5W/m±20%,详见GB 7000.18-2003《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IDT IEC60598-2-23:1996&2000年的第1号修订件).

五、关于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1.关于互联电缆

第六版增加5.2.17对互联电缆作出规定,如果互连电缆不是标准绝缘和铠装电缆,则应是灯具制造厂提供的带有套管或类似结构的接线组件.

互联电缆是指:由灯具制造商提供的灯具两个主要部件之间的接线或接线组件,并作为灯具的组成部分.接线组件可能包括不同类型的接线,例如馈通电压、提供接地、提供启动和工作电压和提供功能接地的接线.互联电缆可以应用于灯具与控制器、装配盒之间、或导轨连接装置之间的接线.

2.关于可移式灯具的电源连接方式

第五版的5.2.1中关于可移式灯具与电源的连接方式,按普通可移式灯具和其他可移式灯具分开陈述,而除了不可拆卸的软缆和软线以外,普通可移式灯具还可以以器具插座方式与电源连接.

第六版的5.2.1条中,只按可移式灯具规定可以使用的电源连接方式,而且在除了不可拆卸的软缆和软线、器具插座以外,5.3.1列出了不可拆卸的软缆和软线带插头也是可移式灯具可以使用的电源连接方式,事实上这种连接方式已被台灯和落地灯大量使用.

同时在5.2.1条内明确指出,可移式灯具包括用挂钩等方式挂在墙上的灯具.P

六、关于泄漏电流试验

IEC60598-1第10.3条规定了泄漏电流的测量方法和限值.10.3条中规定的测量方法引用IEC60990的相关规定."&6第五版规定的测量方法和限值在第六版没有变化,第六版的变化是增加了注3,规定:当使用IEC60990图4和图5网络时,应分别测量峰值电压U2和U3,且应转换到有效值.

要说明的是,在IEC60990图4是用于测量II类灯具加权和感知电流的测量网络,图5用于测量I类可移式灯具加权摆脱电流的测量网络,根据这两个测量网络测量得到的峰值电压U2和U3加权后为泄漏电流峰值,表10.3规定的相关限值为有效值.在表3中增加注3就是为了明确地规定峰值转换为有效值后才能与限值比较作出判定,避免对标准有不一致的理解.

七、针对塑料灯具内光源控制器和电子装置故障状态的热试验

IEC60598-1的12.7所规定的故障状态热试验是针对使用光源控制器和电子装置的塑料灯具进行的,目的是测量当灯具处于故障状态时塑料材料遭受到最高温度,判断所使用塑料材料是否于适宜性所达到的高温,不致发生变形融化等材料变质现象而使灯具变得不安全.方法是测量环境温度下1.1倍额定电压下灯具固定点和暴露部件的温度,用线性回归法计算与线圈温度350℃有关的固定点和暴露部件温度,得到的计算值应不超过塑料材料的变形温度(根据ISO75-2方法A测量).

为了准确地实施光源控制器和电子装置故障状态的热试验,并对所使用的灯具塑料材料的适宜性做出判断,第六版在12.7的最后增加了6个注,对12.7中提及的固定点、暴露部件的具体含义进行解释,具体内容包括:

1.12.7中的固定点指部件的固定点以及灯具与安装表面的固定点.

2.在12.7中的暴露部件指灯具壳体的外表面.

3.根据12.7要求,暴露部件的测量限定在提供灯具/部件固定的部件或者提供本部分第8章要求的防止与带电部件

意外接触的防护挡板的部件.

4.热塑材料的最热部分需要试验来加以测量.这通常是在灯具壳体的内表面,不在其外表面.)

5.12.7规定的材料温度限值是根据材料在机械加载和无机械加载时而定的.

6.应用12.7要求时,必须与4.15的要求一起阅读.

八、气体放电灯异常状态热试验的适用范围和试验电路

在第五版的附录C2)b)对可能发生光源整流现象的金属卤化物灯规定了试验电路和试验方法,涉及的适用范围是可能发生光源整流现象的金属卤化物灯,试验方法是不带保护装置的施加3倍光源电流,带保护器的施加2倍光源电流.试验电路如图2.

实际应用发现,实施图2线路进行金卤灯的异常状态试验有较高难度,而且第五版对整流现象灯具的界定不明确,就此,IEC60598-1第六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试验线路变化,详见图3,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对图3所规定的试验电路的适用性进行了验证,试验结果证明图3比图2更具可操作性,适用于金卤灯或高压钠灯异常状态试验.

2.适用范围变化,原来只适用于部分金卤灯的线路,现在适用于某些符合IEC62035的高压钠灯和高压金卤灯灯具,即:“根据IEC62035光源的安全标准,可能导致镇流器、变压器或者启动装置过载的某些金属卤化物灯和某些高压钠灯灯具”同时在注中具体列出了不适用的几种情况.

-额定功率不小于1000W的高压钠灯;

-设计成直接代替汞灯的高压钠灯;

-由IEC62035识别的寿命终了不易发生整流效应的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

-由光源制造厂识别的寿命终了无整流效应危险的其他的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这种灯具可能仅限适宜于特

殊的光源制造者).几大光源制造商已在自己的声明中列出了不会发生整流效应的灯具型号,对无整流效应危险的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的光源型号作了识别,详见表1.

3.试验方法:改变电阻R,将灯电流调节到标称灯电流的2倍.不进一步调节R.如果在超过12.5.2温度限值前已达到稳定状态,热保护控制

装置的保护装置没有动作,则需要以适当间隔调节R,如10%增量增加电流.无论如何,电流

调节到不高于标称灯电流的3倍.

C=0.1mF/400~V/低衰减

D=100A,反向电压

R1=200W/50W

R2=0…100W,连续

或0…1W,连续|

1…10W,连续U

10…50W,连续`

50…100W,连续

注:给出的元件规格是替代75W光源的典型电路.如果光源换成更高功率的,应该增加电阻的功率.

图2-第五版版的试验电路(同IEC60598-1:1999图C.3)

1-电源;

2-镇流器、变压器或者启动装置;

3-灯具;

4-光源连接器;

D-100A,600V;

R-0…200Ω(电阻的额定功率至少是光源功率的1/2)V

图3-第六版的试验电路(同IEC60598-1:2003图C.3)

表1-无整流现象的光源型号清单>

型号制造商光源型号备注

以上对IEC60598-1第六版的主要变化进行了介绍和分析,除此以外,新版标准在引用标准、定义、插图、附录和结构等方面还有一些小的变化,例如附录S列出了产品重新试验时需要重新试验的条款,这将便于报告换版工作的进行,给企业带来方便.详细内容请注意标准的修订版,在此不做更详细的展开.

标准的变化会直接影响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特别是本次IEC60598-1标准的改版将0类灯具的分类取消了,随着等同采用

IEC60598-1第六版标准的GB7000.1的修订和实施,在中国大量存在的0类灯具将不得不退出市场.此外第六版的附录C的修订使金卤灯和高压钠灯灯具的异常状态:

热试验的适用范围变得更加明确,从事灯具设计和制造的企业和人员可以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时应对标准的变化加以考虑,特别是0类灯具制造厂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免得到时候措手不及,影响生产和销售.

出口灯具的安规要求

低电压(LVD)指令必须通过 EN60598系列安规标准的测试 EN60598-1:安全通则 EN60598-2:特定要求 应用标准举例 固定式灯具 Fixed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EN 60 598-1;2000+All, EN 60 598-2-1:1989 e.g,Night Light,Ceiling Lamp, Wall Mount Lamp 应用标准举例 便携式灯具 Portable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EN 60 598-1:2000+All, EN 60 598-2-4:1998 e.g. Desk Lamp,Floor Lamp 应用标准举例 内装变压器的灯具 Luminaires with bulit-in transformers for tungstgen Filament lamps EN 60 598-1:2000+All, EN 60 598-2-4:1998, EN 60 598-2-6:1994. e.g.Desk Lamp with built-in transformer 电击或触电 接触带有高压的导体 接触电源的带有高电压输出端 温度过高或火灾 接触到灯泡范围的高温 自燃或自爆 自燃扩散至其它物品 机械方面存在的危险 接触到锋利的边沿 接触到旋转部件(如齿轮等) 辐射性危险1、X射线危害2、IR/UV/激光危害 本标准适用范围 Scope of standard 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伏的钨丝灯(Tungsten lamp)、管形荧光灯(fluorescentLamp)和其它气体放电灯(discharge lamp)的灯具。规定了电气、热及机械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中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Type test) 试验一般选一个试样进行若是系列(series of luminaires),每一额定功率(RatedWattage)选一个,或者选一个有代表性的灯具Representative selection)进行试验。选样包括灯具和附件。应选最不利的灯具(most

[整理]EN60598-1欧洲灯具安规标准.

Part I :EN 60598-1:2000 一. 定义: 普通灯(IP 20)、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双重绝缘、加强绝缘。Class 0, I, II, III 类灯具,普通可燃材料(燃点3 200°C )。 二. 分类: 1. 按防触电保护分:Class 0, I, II, III 2. 按防尘、防水等级分:IP00~IP68 ( 见下表0.1, 0.2 说明) 3. 按安装表面的材料分:根据灯具适宜于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还是主要适合于安装在非可燃材料表面使用分类。 4. 按灯具是正常使用还是恶劣条件下使用分类。 三. 铭牌: 1. 必须出现在灯具上 a. 换灯泡要遵守的:额定功率、特殊灯泡、冷光源束、反射型灯泡、保护屏、带触发器时的警告语及自带防护罩灯泡。 b. 安装时要遵守的:生产厂家/ 销售商/ 商标;额定电压;II 类或III 类电器符号;型号;安装面;接线连接端子; 可以互连的灯具可以相互连接的灯具的最大数目。 c. 安装后要遵守的:环境温度( 除25°C 外),IP 值,照射面最小距离,恶劣条件下使用灯具符号。 2. 其它信息: 有关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的详细说明应以安装时所在国家的可接受语言文字出现在灯具上或说明书中,包括:额定频率,工作温度(tw, tc, 导线绝缘390°C);安装时空间上的要求;接线图;室内使用等; 外部软缆线或软线的连接方式(方式X, Y, Z) 的说明以及其它特殊信息。 3. 铭牌测试:15s 水布+15s 油布 表0.1 第一位特征数字所代表的防护等级

表0.2 四. 结构要求 1. 可换部件应有足够空间,使操作没有困难并保证不影响安全。 2. 走线附近不应有锐角、锐边、毛刺及类似会损伤导线绝缘的结构,金属螺钉类不应凸出于走线途中 3. 灯座:通用型:认证过;特殊的,如灯串:可随机测试 4. 接线端子和供电连接系统 1) 接线端子需认证或随机测试 2) 除III 类灯具和不可调节的固定式安装灯具外,应考虑防止一旦电线或螺钉松开,可触及金属件变成带电体。( 电源线或内部导线松开) 防止办法: a. 用抗拉器( 线扣) 固定电线在接线端子附近 b. 用带弹性的无螺纹接线端子 c. 在无振动影响情况下,焊锡前先钩牢 d. 可靠的缠绕在一起 e. 导线用绝缘胶带、套管等固定在一起 f. PCB 上,导线拉入稍大一点的孔后先弯曲而后焊锡 g. 导线用特殊工具,可靠地绕接在接线端子上 h. 导线用特殊工具压接 i. 其它办法,如:固定导线在接线端子座附近;绝缘衬垫,盒子等等 3) 电源接线端子散线问题 4) 电源线的连接端子,应适合螺钉、螺母、或等效连接;

EN60598_2006(中文版)

EN60598-1 :2006 1. 名词概念 1.1 普通灯具 对带电部件提供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法防固异物和防水等级的灯具。 1.2 可调式灯具 通过铰链、升降装置、伸缩套管或类似装置可使灯具的主要部件旋转或移动的灯具。 注:可调式灯具可以是可移式的,也可以是固定式的。 1.3 组合灯具 用一基本灯具与可用其他部件替换的一个或多个部件组成的灯具,或是由基本灯具与其他部件进行 不同的组合,并且徒手或用工具能更换这些部件的灯具。 1.4 固定式灯具 不能很方便地从一处移到另一处的灯具,即这种灯具能能借助于工具才能移动或用于不易接触到之 处。 注:一般,固定式灯具设计成与电源永久连接,但也可用插头或类似器件连接。 不易接触到的灯具例如吊灯和设计为固定在顶棚上的灯具。 1.5 可移式灯具 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电源后能够从一处移到另一处的灯具。 注:安装在墙上的,备有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用插头连接电源的灯具,并用蝶形螺钉、钢夹、挂钩等将灯具固定,可以很方便地徒手从其支承物上取下的灯具,均称作可移式灯具。 1.6 嵌入式灯具 制造厂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注:这一术语也适用于在封闭空腔内工作的灯具和安装在象吊顶内的灯具。 1.7 基本绝缘 加在带电部件提供防止触电的基本保护的绝缘。 注:基本绝缘不必包括专门为操作的目的所采用的绝缘。 1.8 补充绝缘 除基本绝缘以外,当基本绝缘失效时为防止触电而提供保护的独*立的绝缘。 1.9 双重绝缘 由基本绝缘和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 1.10 加强绝缘 应用在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一绝缘系统,它提供相当于双重绝缘的防触电保护等级。 注:“绝缘系统”并不意味着这个绝缘体必须是匀质的一块,它可以由几层组成,但不能象补充绝缘或基本绝缘那样单独进行试验。 1.11 镇流器 电感、电容或电阻,单个或组合成的一种器件,接入源和一个或多个放电灯之间,主要用于将光源的电流限制在所规定的数值。镇流器也可包括用改变供电电压和接线方面而有助于提供起动电压和预热电流,消除冷起动,减少频闪效

EN60598(欧洲灯具安规标准)

EN60598(欧洲灯具安规标准) EN60598(欧洲灯具安规标准) EN60598内容概要 1、灯具分类 一般灯具可按以下方法进行分类: a、按防触电保护的方法,可分为ClassI、ClassII、ClassIII、Class0等不同的灯具 b、按防尘、防潮级别的方法,可以IPXX来区别多种不同的灯具,其中第一个“X”为0-6的任一数字,第二个“X”为0-8的任一数字。如:普通灯具,其IP等级一般为IP00或IP20;户外使用的灯具则至少应为IP21以上 c、按照安装面材料的不同,右分为便于安装的可燃表面和安装在不可燃表面的灯具。 d、按照使用环境的不同,有普通用途的灯具和恶劣条件下使用的灯具,如“T”表示,在恶劣条件下使用的灯具。 注:一台灯具,在同分类组中不能同时分类为不同的灯具类别,如ClassI和ClassII同为一盏灯。 2、灯具的标识 灯具必须清楚,持久地标明如下内容: a、换灯胆时,在外面或为的换灯胆而拆开灯罩后便能见的内容:如额定功率、特殊灯胆、冷光源、保护罩、燃点警告等。 b、安装过程中能在外面见或安装时拆开灯罩后能见的内容:如来源(包括商标、制造商的名字或责任供应商的名字),额定工作电压(250V除外,ClassII灯具的符号(半灯具不能加此标志),ClassIII 灯具的符号,型号,接线端子)。 c、安装完成之后需要见的内容:环境温度(25℃除外),IP等级,被照射物,恶劣环境使用标志。 d、其它信息: 电源工作频率,不适合安装在普通可燃物表面上的警告,必要的

接线图(一线到底除外),室内使用的信息,夹灯警告语等等。 3、结构 3.1、过线的通道应光滑,没有能使电线受损的飞边,毛刺等似凸起。 3.2、对可移式Class0、I和II以及经常调节的固定式Class0、I 和II类灯具,接线端子和边接电源线的接头应足够的保护好,防止金属件因脱落的电线或螺钉使其带电。 3.3、进入灯具内部的电线,若其额定工作温度小于灯具内部可能达到的温度,则此电线要么用耐热套管保护电线,要么在进线口用接线端子连接耐高温的电线到灯具内部。 3.4、除线上开关外,灯具中的开关必须固定好防止转动,并且徒手不能移动。 3.5、当开关、灯头、接线端子、电线安装好后,绝缘套管应可靠的固定在其位置上。 3.6、绝缘套管应有足够的机械、电气及温度强度。 3.7、对金属外壳的ClassII的灯具,只有基本绝缘的电线应有效地防止它与可触金属件、安装表面接触。 3.8、ClassII灯具中,作补充绝缘的部件必须牢固地固定好或者不可能安装到其它不正确的位置上。 3.9、电气连接的接触压力不能传递到陶瓷、云母等除外的绝缘材料上,除非金属件上有足够的弹力来补充绝缘材料的变形。 3.10、作电气连接的螺钉,铆钉应可靠锁紧,防止松动。 3.11、带电体须用负材或类似性能材料制成 3.12、带电件不能和木头直接接触。 3.13、灯具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要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粗劣操作后应不会损坏灯具。 3.14、对悬挂式灯具,四倍于灯具本身重量的负载加到灯具上一小时后,悬挂系统的任何部件应不会产生明显的变形。 3.15、夹灯沿电线出线最不得的方向施加20N的拉力1分钟后,灯具应不会有明显的移动。

EN60598内容概要

EN60598内容概要 EN60598内容概要 EN60598内容概要. 1.灯具分类 一般灯具可按以下方法进行分类: a.按防触电保护的方法,可分为Class I, Class II, Class III, Class 0等不同的灯具。b.按防尘、防潮级别的方法,可用IPXX来区别多种不同的灯具,其中第一个“X”为0-6的任一数字,第二个“X”为0-8的任一数字。如:普通灯具,其IP等级一般为IP00或IP20;户外使用的灯具则至少应为IP21以上。 c.按照安装面材料的不同,可分为便于安装在可燃表面和安装在不可燃表面的灯具。如“ ”的意义就是说灯具可安装在普通可燃表面上。 d.按照使用环境的不同,有普通用途的灯具和恶劣条件下使用的灯具,如“ T ”表示,在恶劣条件下使用的灯具。 注:一台灯具,在同分类组中不能同时分类为不同的灯具类别,如Class I和Class II同为一盏灯。 2.灯具的标识 灯具必须清楚,持久地标明如下内容: a.换灯胆时,在外面或为了换灯胆而拆开灯罩后便能看见的内容;如额定功率、特殊灯胆、冷光源、保护罩、燃点警告等。 b.安装过程中能在外面看见或安装时拆开某些盖后便能看见的内容: 如:来源(包括商标、制造商的名字或责任供货商的名字),额定工作电压(250v除外,Class II灯具的符号(半灯具不能加此标志),Class III灯具的符号,型号,,,接线端子。 c.安装完成之后需要看得见的内容:环境温度(25℃除外),IP等级,被照射物,恶劣环境使用标志。 d.其它信息: 电源工作频率,不适合安装在普通可燃物表面上的警告,必要的接线图(一线到底除外),室内使用的信息,夹灯警告语等等。 3.结构 3.1 过线的信道应光滑,没有能使电线受损的飞边,毛刺等类似凸起。 3.2 对可移式Class 0、I和II以及经常调节的固定式Class 0、I和II类灯具,接线端子和连接电源线的接头应足够的保护好,防止金属件因脱落的电线或螺钉使其带电。 3.3 进入灯具内部的电线,若其额定工作温度小于灯具内部可能达到的温度,则此电线要么用耐热套管保护电线,要么在进线口用接线端子连接耐高温的电线到灯具内部。 3.4 除线上开关外,灯具中的开关必须固定好防止转动,并且徒手不能移动。 3.5 当开关、灯头、接线端子、电线安装好后,绝缘套管应可靠的固定在其位置上。 3.6 绝缘套管应有足够的机械、电气及温度强度。 3.7 对金属外壳的Class II的灯具,只有基本绝缘的电线应有效地防止它与可触金属件,安装表面接触。 3.8 Class II灯具中,作补充绝缘的部件必须牢固地固定好或者不可能安装到其它不正确的位置上。

欧盟对灯具的安规要求

欧盟对灯具的安规要求Product Safety of Luminaires

CE MARK 所有的灯具产品都必须符合低电压指令(LVD)及电磁兼容性(EMC)指令,方可进入欧洲市场。 有关CE及GS标志 低电压指令(LVD)必须通过EN 60598系列安全标准的测试 EN 60598-1:安全通则 EN 60598-2-X:特定要求 应用标准举例 固定式灯具 En 60 598-1:1997+A1+A12+A13 En 60 598-2-1:1989E. 便携式灯具

En 60 598-1:1997+A1+A12+A13 En 60 598-2-4:1997 内装变压器的灯具 En 60 598-1:1997+A1+A12+A13 En 60 598-2-4:1997 En 60 598-2-6:1994+A1 便携式儿童感兴趣灯具EN 60 598-1:1997+A1+A12+A13 EN 60 598-2-10:1989+A1+A2 灯具的危害 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测试? 测试是为: -人 -财产(物) -环境 提供安全保障。 灯具产品可能发生的危害? 电击或触电 温度过高或引起火灾 机械方面存在的危险 辐射性危险 化学性危险 (1)电击或触电

接触带有高压的导体 接触电源的带有高电压输出端 (2) 温度过高或引起火灾 接触到灯泡范围内的高温 自燃或自爆 自燃扩散至其它物品 (3) 机械方面存在的危险 接触到锋利的边沿 接触到旋转部件(如齿轮等) (4)辐射性危险 X射线危害 IR(红外线)/UV(紫外线)/激光危害 本标准适用范围 (EN 60598-1) 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伏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 它气体放电灯的灯具。规定了机械和电气结构及热的安全 要求及相应测试,同时,规定了分类和标识的要求。 本标准中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1、试验一般选取一个试样进行。 2、若是系列,每一额定功率选一个,或者选一个有代表性的灯具进行试验。选样包括灯具和附件。应选最不利的灯具和附件的配合情况。 3. 每一个试样(包括组件)都应承受所有的相应试验。

欧盟的各类标准

欧美各国的安全标准和EMC标准 2009-03-20 08:43 欧美各国的安全标准和EMC标准 一. 灯具类 1. 固定在墙上或天花板上(壁灯/吊灯等) 欧洲标准: EN60598-2-1 美国标准: UL1598 2. 便携式灯具(台灯) 欧洲标准: EN60598-2-4 美国标准: UL153 3. 灯串 欧洲标准: EN60598-2-20 美国标准: UL588 4. 节能灯(带Ballast) 欧洲标准: EN60968 美国标准: UL935或UL1993 5. 小夜灯 欧洲标准: EN60598 美国标准: UL1786 6. 镇流器/电子变压器: 欧洲标准: EN61347 美国标准: UL935 二. 电源产品 1. 线性变压器 A. 一般用途 欧洲标准: EN61558 美国标准: UL1310或UL1012 B. 用于IT产品 欧洲标准: EN60950 美国标准: UL60950 C. 用于AV产品 欧洲标准: EN60065 美国标准: UL6500 或 UL1411(电视机) 2. 开关电源 A. 一般用途,用于家电产品(如充电器) 欧洲标准: EN60335-2-29 美国标准: UL1310或U1012 B. 用于IT产品 欧洲标准: EN60950 美国标准: UL60950 C. 用于AV产品 欧洲标准: EN60065 美国标准: UL6500 或UL1411(电视机)

D. 用于医疗器械 欧洲标准: 美国标准: UL60601 .... 三.EMC电磁兼容检测项目: 工业、医疗和科学产品电磁干扰检测 EN55011/ CISPR11 音视频/广播类产品电磁干扰检测 EN55013/ CISPR13 家电类产品电磁干扰检测 EN55014-1/ CISPR14 家电类产品电磁抗干扰检测 EN55014-2 灯具类产品电磁波干扰检测 EN55015/ CISPR15 灯具类产品电磁波干扰检测 EN61547 音视频/广播类产品电磁抗干扰检测 EN55020/CISPR20 信息技术类产品电磁干扰检测 EN55022/ CISPR22 信息技术类产品电磁抗干扰检测 EN55024/CISPR24 居住、商业、轻工业环境下产品电磁抗干扰检测 EN61000-6-1 工业环境下产品电磁抗干扰检测 EN61000-6-2 居住、商业、轻工业环境下产品电磁干扰检测 EN61000-6-3 工业环境下产品电磁干扰检测 EN61000-6-4 电源谐波检测 EN60555-2/EN61000-3-2 电压闪烁检测 EN60555-3/EN61000-3-3 静电放电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2 射频电磁波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3 电性快速脉冲群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4 雷击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5 传导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6 电源频率磁场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8 电压瞬降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11 汽油车电磁干扰/抗干扰检测 EN55012 交变湿热 Damp heat,cyclic IEC68-2-30 恒定湿热Damp heat,steady state IEC68-2-67,IEC68-2-3 ◎电磁场评估 (EMF): EN50366 ◎环境可靠性实验项目 高温Dry heat IEC60068-2-2 低温Cold IEC60068-2-1 冲击Shock IEC68-2-27 电子电气类 一. 小家电类 1. 吸尘器 欧洲标准: EN60335-2-2, 美国标准: UL1017, 2. 发热类厨房器具(煎锅,多士炉, 烤箱, 华夫饼机, 比萨饼机) 欧洲标准: EN60335-2-9

en 60598-2-22-2014标准 中文

一、引言 标准是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规范和 指导,对于保障用户权益、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 要意义。EN 60598-2-22-2014是一个关于灯具安全性的标准,本文 将对该标准的内容进行介绍和分析。 二、EN 60598-2-22-2014标准概述 1.1 标准的背景和作用 EN 60598-2-22-2014标准是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制定的,针对室内和室外使用的灯具进行了详细的安全性要求和测试方法。该标准的主要作用在于确保灯具的安全性,避免因灯具使用不当而引 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1.2 标准的适用范围 EN 60598-2-22-2014标准适用于各类室内和室外使用的灯具,包括 但不限于台灯、壁灯、吊灯、灯带等。目的在于规范这些灯具的设计、制造和使用,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1.3 标准的主要内容 EN 60598-2-22-2014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一般要求:包括灯具的安装方式、绝缘、接地等方面的要求。 - 防护等级:对于灯具在不同环境下的防护等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 灯泡和灯座:要求对灯具的灯泡和灯座进行保护,避免触电或短路

等情况的发生。 - 灯具连接器:规定了灯具连接器的安全性要求和测试方法。 - 凹槽和隔热罩:对灯具的凹槽和隔热罩进行了规范。 - 绝缘和热测试:对灯具的绝缘和耐热性能进行了测试和要求。 - 振动和冲击测试:规定了对灯具在振动和冲击条件下的测试方法和要求。 三、EN 60598-2-22-2014标准的重要性和意义 2.1 保障用户安全 灯具作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用品,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EN 60598-2-22-2014标准从设计、制造、测试等方面对灯具的安全性进行了全面要求,可以有效地保障用户的使用安全。 2.2 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产品质量提升具有推动作用。遵守EN 60598-2-22-2014标准,可以促使生产厂家从源头把控产品的质量,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3 推动科技创新 标准的不断修订和更新,可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通过标准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要求,可以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推动行业的前进。

en60598标准英文版

en60598标准英文版 EN 60598 is the European standard for luminaires, which covers general requirements, tests, and classification of luminaires. The standard specifies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testing of electrical lighting fixtures. It also includes guidelines for marking, installation, and instructions for use. The standard is important for ensuring the safety and performance of luminaires in various applications. It i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IEC) and is widely recognized and adopted in the lighting industry. The standard is regularly updated to incorporate new technologies and improve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ighting products.

EN60598

EN60598系列安规对产品结构具体要求平台 BY: Kevin Hon Rev. 1 Date: 14/9/04 除了60598-1的标准要求外,以下是根据产品特性而分的具体结构性要求: EN60598-2-4(可携带灯饰)特别要求: 4.6.3> 产品在6゚斜台上,不可有滑动或翻倒现象(以最不稳的姿势为准). 4.10> 凡重量少于1KG,额定电流不超2.5A及电源线不超2M长的产品,其电线横切面面积不可少于0.5mm2 4.12> 凡是设计为座地或座台的产品要在15゚斜台上,不可有翻倒的现象.EN60598-2-7(花园用可携带灯饰)特别要求 7.4.2> 产品应具适当的耐候性如rain-proof (IPX3), splash-proof (IPX4), jet-proof (IPX5) or watertight construction (IPX7).. 7.6.2> 产品在15゚斜台上,不可有滑动或翻倒现象(以最不稳的姿势为准). 7.6.3> 产品上使用的连接件及插头应与产品具有相同或以上的耐候性(IP)并不低于IPX3. 7.10.2>花园用可携带灯饰最低用线要求为H05RN-F(Type 245 IEC53). EN60598-2-10(儿童用灯饰)特别要求: 10.4.1> 低压(SELV)灯饰其供电电压不可超过24V.

10.5.1> 低压(SELV)灯饰使用的火牛/变压器要符合61558-2-6或61558-2-7的安规要求. 10.5.3> 一般情况在说明书及包装上要加上这一句’ 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36 months due to small removable parts’. 10.6.1> 一般可移动又供儿童使用的灯饰,只能采用低压设计,产品要有火牛/变压器能提供低压(SELV). 10.6.2> 一般可移动又供儿童使用的灯饰要在15゚斜台上,不可有翻倒的现象. 10.6.3.2> 一般可移动又供儿童使用的灯饰(不含火牛/变压器)应有一定强度,在850mm +/- 50mm的高度跌至表面带2mm厚(75+/-5゚Shore A 硬度)橡胶层的钢板上,不会出现明显的安全问题. 10.6.5> 不可分拆电源线线长不可超过2m. 10.6.6>一般可移动又供儿童使用的灯饰,不可使用带电源开关的灯座,若有带电源开关的必要,只能用附在电源线上的开关. 10.6.7> 一般可移动又供儿童使用的灯饰,应要有一定装置保护小孩不会接触到发热部份或零件. 10.6.8> 玩具附件要符合ISO8124玩具安规. 10.12> 在产品正常工作下,任何可接触金属表面的温升不可超过60゚C,其它材料可接触表面的温升上限不可超过75゚C. 10.15.2> 产品凡有带毛状表面或类似结构,其表面要符合EN60598-10的 10.15.2.1要求燃烧测试,其燃烧率不可超30mm/s. EN60598-2-20(灯串)特别要求: 20.4.2> 凡是户外灯串皆要注明其耐候设计(IP)或’ of rain-proof (IPX3), splash-proof (IPX4), jet-proof (IPX5) or watertight construction (IPX7)’. 20.5.2> 所有保险泡上必需有适当的记认(如泡上加上白点.).

CE灯具EN60598测试要求

CE灯具EN60598测试要求 CE灯具EN60598测试要求 1、接地线要求稳定、可靠,要单独位置用于接地线,接地线时必须在地线端 子下 垫花垫; 2、线头不能烫锡,必须要打铜端子或用带有绝缘的接线端子 3、 用接线柱〈terminal block>时必须加绝缘片固定,并标示L, N ,和地线标,用接线盒(double-insulaed wire connection box)时不用固定; 4、灯头出线处要套黄蜡管,再用 35mm的pc管从灯尾接进要装的管材,进出线管 口 要加牙管护套。E14和E27灯头要用降落伞固线; 5、灯罩等高温部分要有警示说明,说明书上要注明待灯珠冷却时才能用手触 摸灯 珠; 6、台灯做斜度测试为6~8度;地灯做斜度测试为8~15度; 7、台灯和地灯外露线要求有效防拉和防推,要用5N-4固线扣或折叠式压线板; 8、二类灯具所有用线均要求双绝缘,不能有单绝缘的部位; 9、台灯和地灯固定加重块时不能只用平垫,一定要加花垫 ; 10、灯具在打高压测试时,二类灯具要打3750V,时间1分钟,一类灯具要打1500V, 时间1分钟; 11、灯体外观部分不能有过于尖锐的部位,以免伤人;

12、内部接线须用黄腊管套住导线, 接线的闭端端子必须套热 收缩管,灯鼓内主线要打8字扣,所有线要用扎线带扎紧; 13、所有用吊钟的吊灯,必须在吊钟内焊攻M4牙的铁片用于接地线。 14、温升测试:在标准的防风罩中进行,分为正常和非正常两种状态。正常是指在 正常工作条件下测量灯具正常使用的受热最多位置的温度,实验过程中灯具上易触及部件、绝缘材料、内部布线、或安装环境都不能形成影响的安全温度。 非正常状态是指灯具在模拟故障,如灯座短路、倾倒等状态。在测试中,如灯座、线圈的绕阻、内外布线、开关以及操作过程中手可触摸到的外表面等不可超过标准要求的规定值。按灯体功率的1.05倍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温度稳定,金属 温度要低于60度,线温度低于90度; 15、吊重测试:用灯体重量的四倍测试1小时; 16、扭力测试:灯头必须要装紧,必须达到2.5牛米的力。 17、出口日本需要标注PSE标志(日本强制性认证)分圆形PSE标志和菱形PSE 标 志 18、接地电阻(一类灯具)地线端子和任何可触及的金属表面之间在通过至少 1A, 持续1分钟的电流时,阻值不能超过0.5Ω 。

常用灯具安规标准

常用灯具安規參考資料 一.相关定义 1.灯具: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需的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设施。2.普通灯具: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的灯具。 3.可移动式灯具: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到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 4.固定式灯具:不能轻易的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因为固定以致于这种灯具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拆卸。 5.嵌入式灯具:制造商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6.带电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中心导体应当看作是带电部件。7.EN安全特低电压(SELV-safety extra-low voltage):在通过诸如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转换器与供电电源隔离开来的电路中,在导体之间或在任何导体与接地之间,其交流电压有效值不超过50V。8.UL低压线路:开路电压不超过交流电压有效值30V的线路。 9.基本绝缘(EN):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耐压应在2U+1000V以上(U:当地的电网电压)。 10.补充绝缘(EN):附加在基本绝缘基础上的独立的绝缘,用于基本绝缘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耐压值应在2U+1750V以上(单层)。 11.双层绝缘(EN):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即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耐压之和)。 12.增强绝缘(EN):绝缘效果与双层绝缘相当的一种加强性绝缘。从总体上看,一般只为一层,但也可由多层组成,且各层不可明确进行分割并单独测量。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13.CLASS O级灯(EN):仅以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无接地等保护措施。14.CLASS I级灯(EN):除了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外,还采用了其它如接地等保护性措施的灯具。 15.CLASS II级灯具(EN):采取双重绝缘或增加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其绝缘效果不依赖于接地或安装条件。 16.CLASS III级灯(EN):使用特低安全电压(SELV)为防电击保护方式的灯具。 17.普通可燃材料(normally flammable material):材料的引燃温度至少为200℃,并且在此温度时该材料不至于变形或强度降低。例如木材及厚度大于2mm的以木材为基质的材料。 18.易燃材料(readily flammable material):普通可燃材料和非可燃材料以外的一种材料。例如木纤维和厚度小于2的以木材为基质的材料。 19.非可燃材料(non-combustible material):不能助燃的材料。例如金属、水泥等。 20:定型试验(type test):对定型试验样品进行测试,其目的是检验某一给定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但通过定型测试后的产品在生产阶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需要以测试报告及相关文件来保证。 二.灯泡简介 1.钨丝灯泡,包括白炽灯泡、石英灯泡及卤素灯泡等。 常用白炽灯泡有:Type A,B,C,G,R,T、 欧洲灯泡Base – E14,E27。其中,英国亦可用B15,B22; 北美灯泡Base Type – E12,E17,E26。 E-Edison(爱迪生式螺丝口);B-Bayonet(卡口) A.常用石英灯泡有Type T(JC),MR,JDR-C(GU10)。

美规欧规灯具规范标准

1.灯具: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须的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设施。 2.普通灯具: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的灯具。 3.可移动式灯具: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到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 4.固定式灯具:不能轻易的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因为固定以致于这种灯具只能借助工具才能拆卸。 5.嵌入式灯具:制造商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6.带电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中心导体应当看作是带电部件。 7.EN安全特低电压:在通过诸如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转换器与供电电源隔开来的电路中,在导体之间或在任何导体与接地之间,其交流电压有效值不超过 50V。 & UL低压线路:开路电压不超过交流电压有效值 30V的线 路。 9.基本绝缘(EN : 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耐压应在2U+1000V以上。 (U:当地的电网电压) 10.补充绝缘(EN):附加在基本绝缘基础上的独立的绝缘,用于基本绝缘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 护。耐压值应在2U+1750V以上(单层) 11.双层绝缘(EN):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耐压值应在 4U+2750V以上。(即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耐压之和) 12.增强绝缘(EN :绝缘效果与双层绝缘相当的一种加强性绝缘。从总体上看,一般只为一层,但也可由多层组成,且各层不可明确进行分割并单独测量。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 13.CLASS 0级灯具(EN :仅以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无接地等保护措施。 14.CLASSI级灯具(EN:除了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外,还采用了其它如接地等保护性措施的灯具。 15.CLASS n级灯具(EN:采取双重绝缘或增加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其绝缘效果不依赖于接地或安装条件。 16. CLASSm级灯具(EN:使用特低安全电压为防电击保护的灯具。(50V以下) 17.普通可燃材料:材料的引燃温度至少为200C,并且在此温度时该材料不至于变形或强度降 低。例如木材及厚度大于2mm勺以木材为基质的材料。 18.易燃材料:普通可材料和非可燃材料以外的一种材料。例如木纤维和厚度小于2mm勺以木材 为基质的材料。 19.非可燃材料:不能助燃的材料。例如水泥、金属等。 20.定型试验:对定型试验样品进行测试,其目的是检验某一给定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但通过定型测试后的产品在生产阶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需要以测试报告及相关文件 来保证。 二、灯泡简介 1.钨丝灯泡,包括白炽灯泡、石英灯泡及卤素灯泡等。 常用白炽灯泡有:type A,B, C, G R T 欧洲灯泡Base-E14,E27其中,英国亦可用 B15, B22 北美灯泡 Base Type-E12,E17,E26 E-Edison(爱迪生式螺丝口): B-Bayonet(卡口) A、常用石英灯泡有 Type T (JC),MR,JDR-C(GU10)

EN60598灯具欧洲安规标准

EN60598灯具欧洲安规标准 一般要求与试验 一:定义 1 灯具LUMINAIRE 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相应辅助部件. 2 灯具的主要部件MAIN PART (OF LUMINAIRE) 被固定在或直接吊挂在或直接安放在安装表面上的部件. 3 普通灯具ORDINARY 对带电部件提供保护,但没有特殊的IP等级. 4 通用灯具GENERA 不为专门目的设计的灯具. 5 可调式灯具ADJUSTBLE 通过铰链,升降装置,伸缩套管或类似装置可使灯具的主要部件旋转或移动的灯具. 6 基本灯具BASIC LUMINAIRE 最少量的部件装配而成的灯具,且符合各类灯具的要求. 7 固定式灯具FIXED LUMINAIRE 不能很方便地从一处移到另一处的灯具,既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移动或用于不易接触到之处.

8 可移式灯具PORTABLE 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到另一处. 9 嵌入式灯具RECESSED LUMINAIRE 制造厂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10 额定电压RATED VOLTAGE 由制造厂规定的灯具电源电压. 11 额定功率RATED W ATTAGE 设计灯具时规定的光源个数和光源的额定功率. 12 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 只有借助工具才能从灯具上拆卸的软缆或软线. 13 带电部件LIVE PART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带电的导电部件.但中心导线应看做是带电部件. 14 基本绝缘BASIC INSULATION 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防止触电的基本保护的绝缘. 15 补充绝缘SUPPLEMENTARY 除基本绝缘以外,当基本基本绝缘失效时为防止触电而提供的独立绝缘. 16 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TION 由基本绝缘和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 17 加强绝缘REINGORCED INSULATION 应用在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一绝缘系统,它提供相当于双重绝缘的防触电保护等级. 180类灯具CLASS 0 LUMINAIRE

【管理精品】出口灯具的安规要求

低电压〔LVD〕指令必须通过 EN60598系列安规标准的测试 EN60598-1:安全通那么 EN60598-2:特定要求 应用标准举例 固定式灯具 Fixed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EN 60 598-1;2000+All, EN 60 598-2-1:1989 e.g,Night Light,Ceiling Lamp, Wall Mount Lamp 应用标准举例 便携式灯具 Portable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EN 60 598-1:2000+All, EN 60 598-2-4:1998 e.g. Desk Lamp,Floor Lamp 应用标准举例 内装变压器的灯具 Luminaires with bulit-in transformers for tungstgen Filament lamps EN 60 598-1:2000+All, EN 60 598-2-4:1998, EN 60 598-2-6:1994. e.g.Desk Lamp with built-in transformer 电击或触电 接触带有高压的导体 接触电源的带有高电压输出端 温度过高或火灾 接触到灯泡范围的高温 自燃或自爆 自燃扩散至其它物品 机械方面存在的危险 接触到锋利的边沿 接触到旋转部件〔如齿轮等〕 辐射性危险1、X射线危害2、IR/UV/激光危害 本标准适用范围

Scope of standard 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伏的钨丝灯〔Tungsten lamp)、管形荧光灯〔fluorescentLamp)和其它气体放电灯〔discharge lamp)的灯具。规定了电气、热及机械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中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Type test) 试验一般选一个试样进行若是系列〔series of luminaires),每一额定功率〔RatedWattage)选一个,或者选一个有代表性的灯具Representative selection)进行试验。选样包括灯具和附件。应选最不利的灯具〔most unfavourable Conditions)和附件(attachments)的配合情况。每一试样〔包括组件〕都应随所有的相应试验 总体要求 产品的设计和结构必须能够保证在正常情况下能正常工作,而且对于人和周围环境不产生潜在或真实的危害,即使在人们使用不小心的情况下,也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基本方法: 以最恶劣的条件进行测试 a〕正常 b〕超载 c〕短路 以防万一—双保险 a〕双绝缘 b〕双固定 常用零件 常用零件如灯座、开关、变压器、镇流器、插头、软电缆或软线 零件存在本身的标准,例如灯座IEC 60238,IEC 61184,IEC 60838,开关IEC 61058-1 常用零件 零件存在本身的标准,例如:变压器IEC 60742;镇流器IEC60920,IEC60922;插头IEC 60083 软电缆或软线IEC 60227 基本绝缘 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防止触电的基本防护的绝缘。 补充绝缘 在基本绝缘万一失效的情况下仍能防止触电而另加的一种独立绝缘。 双重绝缘 由基本绝缘和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 加强绝缘 用于带电部份上的一种单一的绝缘系统其防触电性能与双重绝缘相当。 1类灯具 这类灯具不仅靠基本绝缘防止触电,还有附加〔接地线〕安全防护措施 2类灯具 这类灯具不仅靠基本绝缘防止触电,而且还有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那样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可靠性保护。 3类灯具 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电源来防止触电的、并且灯具内也不会产生高于SELV电压的灯具。 灯具的分类 按其防触电的型式可分成1类、2类和3类,按防尘、防固体物质和防潮的防护等级分类。 灯具的分类 按灯具支撑面的材料分类 按灯具使用条件分类 标记 应清晰而耐久地标上下列内容: --额定电压; --额定最高环境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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