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的分析研究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的分析研究[摘要]农村民间金融作为一种非正式的金融服务手段是一把双刃剑,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制规范,在合同相对人之间出现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权利救济等问题时,民间借贷现有的法律规范都是较为零散、系统性差,操作性不强的特点。
加之我国一直对民间机构采取抑制政策,非正规金融的存在与发展,有利于弥补农村地区正规金融供给不足,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多样化竞争格局。
[关键词]民间借贷;非正规金融;农村金融体系一、农村民间借贷问题的理论研究中外学者对于农村金融的概念界定有很多种类。
但是对于农村金融的分类观点相近,大致分为四种:农村政策性金融、农村商业化金融、农村合作性质金融和农村民间金融,理论界将前三种归纳称之为是农村正式金融,即所谓的正规金融,而将农村民间金融又称为农村非正式金融,即非正规金融[2]。
本文主要探讨农村非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影响。
对于农村民间金融的概念,中外学者的观点不同,笔者认为张庆亮老师对于其概念的界定十分具有代表性,他认为界定民间金融概念应当将中国的金融改革或体制转轨的实践特征充分反映出来。
所以他将民间金融的概念定义为:民间金融是指主要由民间资本构成并掌握着实际控制权的各种金融机构,通过资金的融通活动或资金的借贷流通活动,其目的主要是向居民或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机构形式[3]。
而将农村民间金融视为一个非正规部门是指相对于官方的正规金融制度和银行组织而言,是指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管制下的自发形成的民间的资金借贷部门。
本文以天津蓟县地区农村借贷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研究,探究民间借贷这种农村普遍存在的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影响,并对其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二、农村借贷问题的发展现状在探究农村借贷的实际问题时,深入天津蓟县农村进行田野调查,随机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其中对桑梓镇桑梓村和马坊村的农户各发放50份问卷。
对天津农商银行桑梓镇支行和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各发放50份问卷,问卷回收率78.2%。
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规范化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2-105-01摘要农村非正规金融是应市场需求而产生的。
现实需求与内在缺陷的冲突使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规范的必要性。
政府应通过完善法律与政策来引导非正规金融适度发展,将农村非正规金融纳入国家的监管体系中,充分发挥其制度外的优势。
关键词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监管机制我国农村的金融体系已建立起了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三足鼎立”的正规金融组织和民间自由借贷、农村合作基金会等非正规金融组织并存的二元结构。
因正规金融的严重供给不足与农民的需求扩大化间的矛盾,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迅速,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
一、农村非正规金融规范化的必要性农村非正规金融是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重要作用。
但非正规金融是一把双刃剑,我们不能忽视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力的反作用”。
因此,必须对农村非正规金融进行规范。
(一)农村正规金融供给严重不足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市场是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组成。
农业银行在“减员增效”的口号下,很多乡镇撤销了分支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因商业化改革,其职能已演变为专门从事粮棉油收购贷款的银行。
而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居高不下并且有大量的不良贷款,为了摆脱困境,农村信用合作社大量撤并基层业务代办点。
除此之外就是农村邮政储蓄,但邮政储蓄仅具有“只存不贷”的单一金融服务功能,这使其抽走了大量的农村金融资源。
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供给越来越少,农民资金需求很难从正规金融获得满足,这给非正规金融机构迅速发展留下了生存空间。
非正规金融作为一种制度供给,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供需矛盾。
(二)农民需求扩张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富余资本,但是这些闲置资金没有合适的投资项目与投资渠道。
当农村经营者找不到合法的融资途径时,农民手中的闲散资金则成为了他们的资金来源,共同的利益追求使大量的民间资金进入了农村的非正规金融渠道。
农村非正式金融存在的原因及发展前景探讨

摘要:当代,非正式金融对整个金融体系以及宏观经济的积极作用,决定了其存在具有客观必然性,证明了非正式金融内生于经济发展,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会被正式金融的发展所取代,它的存在也有利于农村金融业的市场化发展,但需要采取措施以推动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农村;非正式金融;正式金融;发展前景研究我国农村金融,不能忽视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农村非正式金融。
农村非正式金融,是指处于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监管之外,不受法律法规认可和规范的发生在农村地区的零星、分散的金融,是相对于正式金融而言的。
2004年以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非正式金融市场融资趋于活跃。
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农民来自民间金融市场的贷款大约是来自正式金融市场的四倍。
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温州、福建、广东地区,民间借贷十分活跃。
鉴于非正式金融的比较优势,对于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健康完善的有利作用,央行于近年已认识到非正式金融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和政策扶持。
央行发布的《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一改往日对民间金融的抑制政策,对其作出合理的评价:“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减轻了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和分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一、非正式金融产生的原因及其必然性1.中国传统文化背景是非正式金融根植的土壤在西方契约社会中,经济主体之间按照一定的制度、法律、规范办事,便于人们之间的交易范围扩大到陌生人群体之间。
而在传统中国社会中,人们更依赖于彼此熟悉信赖的熟人关系网。
这表现在信贷行为上,必然是先寻求人情信贷,其次才是官方信贷。
缘于大家相互知根知底,在地缘范围内农户是非常讲信誉的,发生互相欺骗的概率极低。
有一项调查显示非正式金融履约率保持在80%以上。
信誉的出现是因为人们谋求长远利益而愿意放弃眼前利益的结果。
如果只有一次交易,不论对方选择诚信还是欺骗,农户的最优选择都是欺骗。
一次性博弈的当事人是没有建立其信用的激励的。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浅析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浅析提要随着我国正规金融从农村纷纷撤走,非正规金融在农村地区迅速壮大,并为农村社会与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然而,由于非正规金融掌握信息的有限性和得不到法律承认与政府保护,所以存在许多缺陷,并对经济的平稳运行产生一些破坏作用。
对待农村非正规金融,绝不能简单地否定或取缔它,而应持辩证的观点,扬长避短,因势利导,促其成为正规金融的有力补充。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农村发展;金融支持一、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定义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一种有效的融资机制,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它既是一个国家的现实问题,又是一个理论问题。
虽然理论界对农村非正规金融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对非正规金融的内涵界定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
亚洲发展银行的定义为,不受政府对于资本金、储蓄和流动性、存贷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报告等要求约束的金融部门。
郭沛认为,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农村中非法定的金融组织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农户之间或农户与农村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其主要组织形式包括自由借贷、私人钱庄、合会、典当业信用、民间集资、民间贴现和其他民间借贷组织。
本文认为,所谓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通过非政府监管渠道,利用非标准化的金融工具,为农村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资金融通服务的形式及其活动。
它不仅包括非组织化的农户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还包括银背、私人钱庄、合会、民间集资、民间商业信用、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各类非正式金融组织的融资等组织化行为。
二、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优势和劣势分析(一)非正规金融的优势1、信息优势。
非正规金融组织的信息优势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鉴别上。
非正规金融市场上的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收入状况、还款能力等相对比较了解,避免或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及其伴随的问题。
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信息优势还反映在它对贷款的监督过程中。
由于地域、职业和血缘等原因,非正规信贷市场上的借贷双方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不用费力去了解借款人的信息,这种信息上的便利导致贷款人能够较为及时地把握贷款按时足额归还的可能性,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浅析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现状

浅析非正规金融的开展现状浅析非正规金融的开展现状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开展,金融市场逐渐走向多元化的开展,非正规金融的出现填补了正规金融市场所无力管辖的空白地带,本文在介绍了非正规金融开展的现状以及其优缺点后,对非正规金融的开展提出几项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开展现状;开展建议一、非正规金融的概念非正规金融又称为民间金融或者民间借贷,有时还被称为地下金融或是黑色金融,目前理论界对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并没有一致公认的界定。
亚洲开发银行对非正规金融进行了准确的界定:非正规金融是不受政府约束的金融部门,其不受约束性具体表达在,非正规金融不用接受中央银行等政府监管部门对其的审计,不用执行当局规定的强制性信贷目标,不受存贷款利率标准的限制,可以自行确立和保存资本金及储藏的规模,自行管理和把控资金的流动性。
非正规金融一般以亲缘、地缘、友缘等关系形成的信任根底而开展的互助金融活动,目前中国非正规金融的组织形式包括自由借贷、银背和私人钱庄、合会、典当业信用、民间集资、民间贴现和其他民间借贷组织。
乡村信贷市场适应了农户融资的特点,具有先天的优势。
二、非正规金融开展的现状非正规金融普遍存在世界各地,在开展中国家更加广泛。
美国在金融中介机构、市场方面的兴旺程度已经非常高,但是仍普遍存在非正规金融。
我国的很多中小企业、贫困农民很难通过正规金融途径获得自己需要的资金,严重的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开展,这表示在支持农村开展方面,我国的正规金融存在非常严重的缺陷,在此背景下,非正规金融获得了更多的开展时机、更大的开展空间。
上世纪90年代后,在农村信贷市场中,国有商业银行慢慢退出市场,为了对金融风险进行防范,对金融秩序进行标准,央行加大力度整顿农信社,并将乡村所存在的集体金融机构关闭。
但是在我国的农村中存在非常大的资金需求,然而正规金融无法满足这种需求,存在严重的供不应求,出于无奈,很多企业、农民只能向非正规金融需求帮助。
浅析吉林省非正规金融的发展

浅析吉林省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摘要:非正规金融是指非法定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部门)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个人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的直接融资。
近年来,随着吉林省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农村经济日益活跃,农民对贷款的需求也在增加。
但由于受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范围和额度的限制,很多农户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充分满足,这促使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的快速发展。
规范吉林省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对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问题;对策一、吉林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基本情况第一,非正规金融活动活跃。
吉林省虽是一个农业大省,但农村经营方式却具有明显的传统化特点,乡村农业从业人员占乡村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高。
这导致农户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弱,往往需要金融支持。
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人、合适的抵押物等原因,农户往往被正规金融拒之门外,只能转而求助非正规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监测数据表明,吉林省农村地区民间融资普遍比较活跃,有的地区融资的发生比例高达80%。
据中国人民银行估算,2006年至2008年3月,吉林省民间金融累计规模为2185亿元,存量资本规模为1000亿元。
第二,融资的用途广泛。
吉林省农户通过非正规金融途径融入的资金除用于生产经营外,还用于款项大一些的消费支出。
例如,建房、婚嫁、为子女上大学筹措学费、出国劳务费用、大额医疗费用、转包他人耕地费用,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人在农闲时因为赌博欠债而去高息借款。
第三,组织形式以民间直接借贷、银背、集资、农资赊购赊销等初级形态为主。
遇事找熟人的观念使民间直接借贷这种最原始的金融形式成为吉林省农户在民间融资时的首选。
由此,民间直接借贷也成为了吉林省农村最普遍、活动最频繁的非正规金融形式。
近几年,农户及经营者赊购赊销农用生产资料的变相借贷行为在吉林省农村广泛出现。
在规模较大的种养殖户中,这种情况尤为普遍。
银背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吉林省银背的组织人员多为社会闲散人员、某些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及二者的组合。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问题及对策作者:许金祥来源:《商情》2017年第13期中国作为世界中重要国家成员之一,农村的富有,会使我国变的更加富强。
现如今,中国的经济逐渐实现相对稳定并且不同以往的状态。
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在我国农村经济越来越发达的背景下,显而易见的是,我国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的资金供给量与农户及村镇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量不相匹配,我国农村资金需要上涨。
非正规金融农村金融金融风险一、我国正规金融和农村非正规金融含义及联系(一)正规金融和农村非正规金融含义我国正规金融机构是在经批准的前提下,受法律制约并由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的有组织机构,其金融活动也在有序进行,具体的有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及保险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国农商银行、村镇银行、农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均对农村的经济发展贡献出了力量,但其力量微乎其微,主要是由于农户数量多且结构复杂。
尽管正规金融机构较多,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并不多,然而即便农村正规金融的数量得到了满足,但手续繁琐的金融业务仍然得不到农户们的肯定。
农村相对较落后的发展水平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技术手段、金融服务缺失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诉,农村正规金融服务在现阶段还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
非正规金融,一般被认为是市场主体在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状况下,主体所自发形成的不受国家相关部门监管的金融活动。
至今还没被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的金融活动已经逐渐在我国农村发展起来,区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以其法律认可程度为依据。
同样,农村非正规金融隶属于非正规金融,农户之间或者个体与农村中小企业之间的直接融资以及不被法律认可的金融机构所从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农村非正规金融范畴。
农村经济对资金的实际性需求促使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就是说,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是必然趋势,但这种体制外的金融形式所缺乏的政策导向也正是其发展的阻碍。
高效率的资源配置正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种种优势是正规金融机构无法完全实现的,它所发挥的作用对农村经济来说,无疑有着重要贡献。
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问题研究

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问题研究本论文运用现代合约理论和金融中介理论,分析转型经济下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产生的基本动因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并结合中国的典型调查资料来实证上述的理论分析;运用制度变迁理论阐明农村非正规金融变迁的可能路径及其条件;实证分析当前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有关农村非正规金融规范发展的基本策略与思路。
1.研究的主要内容本论文是关于如何诱导与规范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的研究。
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确定研究视角与研究对象,确定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理论分析工具及基本范畴;第二,实证考察国内外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基本概况,并重点考察中国转型经济下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及其特征;第三,剖析转型期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产生与发展的根源;第四,揭示转型期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第五,实证分析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中所产生的影响;第六,阐明农村非正规金融变迁的可能路径及其条件;第七,给出如何诱导和规范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基本原则与途径;第八,提出有关规范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政策建议。
2.研究的主要结论2.1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与发展具有长期性与普遍性。
同世界上其它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而且广泛地分布于各个省份。
活动于民间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已有千百年的历史,自从进入清王朝的“康乾盛世”时期,随着当时社会生产力与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地主经济发展,它才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先后进入了军阀统治和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农村金融也随着中国社会进一步半殖民地和半封建化,而活动于农村的旧式非正规借贷依然在农村处于主导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在经济金融集权体制安排下,活动于农村经济领域内的非正规金融行为,主要表现为私人之间的互助性借贷,其它形式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几乎不存在。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范围逐渐扩大,融资规模趋于增加,在这一期间,农户从非正规金融渠道的借款额占其平均年借款总额的比值:全国与东部地区均超过50%,中、西部从90年代开始亦超过50%;而且非正规金融的融资工具日渐复杂,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