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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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应用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应用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应用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和保护作用。

在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它对各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提出了要求和限制。

本文将探讨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应用。

首先,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础原则之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这意味着当事人应当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参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不得有欺诈、隐瞒、强迫等不正当手段。

诚实信用原则的遵守是确保合同交易公平、平等和诚信的基础。

其次,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的订立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充分地披露合同相关信息,包括条件、权利和义务等,以确保对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全面、准确的了解。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

此外,诚实信用原则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也有着重要影响。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恶意拖延、违约或者其他损害对方权益的行为。

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违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制裁。

此外,诚实信用原则还要求各方在履行中应当积极、合理地协助对方履行义务,维护合同的完整和稳定。

除了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应用,诚实信用原则还在解释合同内容时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解释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

这就要求解释合同时不能局限于字面意义,而应当结合交易的真实意图和合同目的进行合理解释。

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可以有效避免对合同条款的曲解和滥用,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生活中,诚实信用原则在商业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各类合同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当事人在进行合同交易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确保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和合法合理的履行。

综上所述,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至关重要的原则。

合同法中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后果

合同法中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后果

合同法中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后果合同法是维护交易双方权益、保障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规范。

其中,诚实守信原则是合同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和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应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

然而,有时候当事人可能会违反这一原则,从而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合同法中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后果,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探讨。

一、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表现形式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行为有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虚假陈述: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故意隐瞒或歪曲真实情况,欺骗对方达成合同的意愿。

2. 不履行义务: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故意违约、拖延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 恶意变更合同:当事人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的内容,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4. 故意破坏合同目的: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故意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导致合同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以上行为都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损害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法律后果合同法对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后果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 赔偿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由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而间接损失则是由于违约行为间接导致的损失。

2. 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赔偿、履行义务等。

3. 承担法律制裁:根据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恶意违约的当事人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行政处罚等。

三、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后果,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进行分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商品,并约定交货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然而,甲公司在交货日期前突然通知乙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按时交货。

在这个案例中,甲公司明显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

论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论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论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过程中,应该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欺诈、隐瞒、误导等方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具体来说,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诚实守信: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不得以欺骗、虚假陈述等方式误导对方当事人;
2. 良好的商业信誉:当事人在商业交往中应该积极维护自身的商业信誉,不得以恶意诽谤、诬陷等方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3. 协商一致: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倾听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共识;
4. 真实信息:当事人在提供信息时应该保证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得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
5. 公平交易: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应该遵守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得占据对方当事人的弱势地位,进行欺压、恐吓、威胁等不正当手段;
6. 诚信履约: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以抗拒履行、违约等方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它体现了当事人在商业交往中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保障商业交往的稳定和公平的重要保障。

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研究合同是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约束着各个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应被深入研究。

一、引言合同法的快速发展为法律实践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也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遵守诺言,不得采取欺诈、恶意拖延、违背约定等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研究。

二、理论层面1. 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及其内涵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履行责任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要求各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相对的弹性和灵活性,适用于各种形式的合同关系。

2. 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效力合同法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强调了其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充分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之一。

无论是法院还是仲裁机构,在解决纠纷时,均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

三、实践层面1. 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范围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实践中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它不仅适用于买卖、租赁等常见的合同类型,也适用于金融、保险等特殊领域的合同。

无论是商业合同还是劳动合同,诚实信用原则都应得到保护和遵守。

2. 诚实信用原则的约束力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

它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必须保持真实、诚信的态度,不得做出损害对方的行为。

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法律将予以追责和惩罚。

四、问题与解决1. 诚实信用原则的界定问题在实践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界定常常存在困难。

如何确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行为以及评判标准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内涵,需要法律界和学界的共同努力。

2. 诚实信用原则与利益平衡的关系诚实信用原则的遵守旨在实现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

论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

论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

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信任,不得采取欺诈、虚假、恶意等不正当手段来达成或履行合同。

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要求当事人诚实、信用、信任、维护合法权益、不侵犯他人权益的原则。

具体来说,诚信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真实情况提供信息,不得隐瞒事实、歪曲真相,更不能采取欺诈、虚假、恶意等不正当手段来达成或履行合同。

守信原则: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质量等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信任原则:当事人应当相互信任,尊重对方的意愿和权益,避免采取欺诈、虚假、恶意等不正当手段来达成或履行合同。

公平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公平对待,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对弱势方进行不正当的压制和剥削。

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他人的权益,共同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诚信原则也是合同法的重要基础原则之一,对于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变更、履行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于企业经济合同法制定中的诚信原则分析

关于企业经济合同法制定中的诚信原则分析

关于企业经济合同法制定中的诚信原则分析诚信原则是合同法制定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对于解决社会活动中交易纠纷有积极意义,是法律漏洞及合同漏洞的有力补充,对于解决合同规定的不规范、不全面有积极的指导作用,能准确把握当事人意志,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结合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对合同法制定中诚信原则进行分析,从诚信原则的含义,与合同法立法指导思想的关系及在合同法制立法中的意义几个方面,阐述了诚信原则对于合同制定的重大意义和巨大影响,分析了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目的在于在诚信原则下增强法律执行的公平、公正,完善和补充法律漏洞、合同漏洞,更好的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标签:合同法;立法背景;诚信原则;含义;意义在新形势下,我国民商活动日益活跃,社会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日渐激烈、频繁,诚信原则是确保社会活动中交易成功与交易有效性、公平性的关键,在合同法制定中,充分考虑诚信原则的意义,分析其在合同法立法中的价值和作用,有利于我国立法的进步和完善。

一、合同法立法背景与诚信原则1.合同法立法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改革开发的深入,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初步成功,国内经济秩序面临的一些问题,导致了国内经济秩序的一些混乱。

早在八十年代初,我国就开始制定了一些列的合同法,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交易的公平、公正,为我国经济发展塑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19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为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1985年颁布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用于保障涉外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1987年颁布《技术合同法》,促进了我国技术产业的发展,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更为规范。

这是我国关于合同立法的起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中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需要新的规定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首先,国内市场经济的日趋复杂化,导致国内经济秩序略显混乱。

例如价值观混乱、竞争激烈、利益摩擦增多等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现状,导致部分人诚信缺失,唯利是图。

合同法中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后果

合同法中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后果

合同法中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后果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明确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工具。

而诚实守信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贯穿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各个环节。

一旦当事人违反了这一原则,将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首先,从合同订立阶段来看,如果一方在磋商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对方基于错误的认识而订立合同,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缔约过失。

例如,甲打算购买乙的房屋,乙明知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却故意隐瞒,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

事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乙的行为就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乙可能需要承担赔偿甲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比如为检查房屋质量所支出的费用、因错误决策而产生的机会成本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后果更加严重。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还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假如合同约定卖方应当在特定日期交付货物,而卖方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将货物转卖给他人,未能按时交付给买方。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更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如果造成买方的生产经营停滞,导致进一步的经济损失,卖方也应当予以赔偿。

再者,当合同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当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

如果一方利用对方的困境或者急于变更合同的心理,提出不合理的条件,迫使对方接受,这种行为显然是不道德且违法的。

比如,在租赁合同中,由于市场租金下降,承租方希望降低租金,出租方却以解除合同相威胁,要求承租方大幅提高租金,否则立即收回房屋。

出租方的这种做法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在合同解除方面,只有在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下,当事人才能解除合同。

如果一方为了逃避合同义务,故意制造虚假的解除事由,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合同的稳定性和交易的安全性。

合同协议书合作原则

合同协议书合作原则

一、前言为了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合作行为,实现合作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协议书。

二、合作原则1. 诚信原则合作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隐瞒等行为。

2. 平等原则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平等对待,相互尊重,不得有歧视、压制等行为。

3. 公平原则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公平分配利益,合理分担风险,不得有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4. 互利原则合作双方应追求共同利益,实现合作共赢,不得有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5. 合法原则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6. 公开原则合作双方应公开合作事项,不得有隐瞒、保密等行为。

7. 保密原则合作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 及时沟通原则合作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三、合作内容1. 合作项目合作双方就以下项目进行合作:(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合作方式(1)合作双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2)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项目风险和收益。

(3)合作双方共同负责项目运营管理。

3.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或双方另有约定为止。

四、权利义务1. 合作双方的权利(1)合作双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参与项目决策、管理和收益分配。

(2)合作双方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2. 合作双方的义务(1)合作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2)合作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共同参与项目决策、管理和运营。

(3)合作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五、违约责任1. 合作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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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诚信原则篇一:我国合同法诚信原则我国合同法诚信原则“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早在中国古代时就被广泛推广。

在中国古代一般就治国思想分为儒家、法家、道家,但不管是哪家的学说,说道底都是在“诚信”上做的文章,仅仅是论述的角度不同而已。

作为西方文明发源地的古希腊、古罗马文明更是将“诚信”上升为法律原则。

在中国历史上,由于人治的原因,“诚信”在许多时候被作为判罚的依据。

由此可见,诚信原则在中国是有其悠久历史的,它扎根于中国的传统道德,成为中华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意义上的为各国广泛采用的“诚信”源于罗马法。

就当代中国而言,对“诚信”的理解已经同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基本一致,与中国古代关于"诚信"的理解已有很大的不同了。

概而言之,诚信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以善意的心理状态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其次诚信原则本质上是一种道德规则,它从道德要求出发,以法律的手段规制人们的行为,确立起牢固不可动摇的交易道德准则。

而诚信原则又与公平正义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共同构筑了市场主体行为的范围,要求市场主体得在不损害他人与社会利益的范围内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诚信原则不仅是守法原则,更是司法原则,从而实现民法理念以及填补法律的空白与漏洞。

信用是一个国家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内容。

整治经济秩序,重塑社会信用不仅需要强化诚信观念,而且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

通过法律手段整治社会信用。

而我国合同法就把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个重要原则。

随着科技社会的不断进步,交易的日益频繁与复杂,经济走向规模化、社会化,合同自由原则的地位似有所下降,而诚信原则经过学者的推崇,已渐上升为合同法中的核心原则,甚至被尊为"帝王条款"。

可见其在合同法,乃至整个民法中的重要地位。

在交易中讲究诚实信用,已不仅是道德需求,更多地具有了经济价值。

合同法诚信原则因其对合同行为全过程的规制,在维持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安全,降低交易费用,鼓励交易成功,解决交易纠纷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诚信原则与自由原则被称为是合同法的两大主线,贯穿合同成立、履行、解释等阶段,在合同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执行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相信双方在进行一个都能获利的交易,在当事人进行交易的整个过程中,需要最低限度的信赖,诚信原则作为一个法律与道德的保障,在合同法中的功能非常突出。

它要求当事人必须具有诚实、守信、善意的心理状态,也就是说当事人有诚实、善意的主观愿望,在从事交易活动中,应当忠于真相,不得欺骗他人,损人利己。

在订立合同后也应恪守诺言,任何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都是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其次,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

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都是各个交易主体追求不同利益而产生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需要以诚信原则来加以平衡。

并且诚信原则不仅要平衡当事人的利益,还要平衡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即要求当事人不得乱用权利,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最后,诚信原则具有解释法律合同的作用,要求在法律和合同缺乏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时,司法审判人员应根据诚信、公平的原则,准确解释法律和合同。

我国《合同法》明确了诚信原则的地位和适用范围。

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履行的过程中及合同订立前与合同终止后,都要遵守诚信原则,严格依据诚信原则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第一,在合同订立阶段,虽然合同尚未订立,但当事人之间已产生了邀约或意向上的关系,双方都有向对方如实告知的义务。

如一方当事人应如实陈述商品的瑕疵、质量情况;如实向对方陈述一些重要情势(财产状况、履约能力) ;履行相互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

第二,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依据诚信原则遵守诺言,认真做好各种履约准备。

如果一方在履约前出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定情势,另一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暂时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履约的担保。

但是,在行使中止权利时应遵循诚信原则及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能因对方暂时的困难便借故终止合同。

第三,在合同实施阶段,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一方当事人以善意方式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当事人要积极配合,相互协作。

根据诚信原则的要求,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诚实、善意地履行义务。

第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只有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根据诚信原则也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进行,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五,在合同关系终止以后,尽管双方当事人不再承担合同义务,但也应根据诚信原则的要求,承担一些附随义务。

如受雇人在雇佣关系终止后,对雇佣人的商业秘密等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很明显,诚信原则的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在于其实际包含的相当难以把握的规范性内容,而在于其作用,使一些宽泛的道德准则具有了法律效力。

在《合同法》中,诚信原则在很多条款中都有所体现。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诚信原则将成为合同法中人与人交往永不败落的规范。

篇二:合同法的诚信原则一、诚实信用原则内涵的界定及各国的立法例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也是所有法律体系中十分重要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的宗旨,是为了维护某一种秩序,这种秩序是建立在一定道德基础上的。

就内涵而言,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进行社会活动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在状态。

就外延而言,诚实信用原则有一定的扩张性,可以补救法律规定的不敷使用。

诚信是一个社会道德规范的核心,在一个不讲诚信,投机成风的社会里,法律规定的再细致也是徒劳的。

这因为法律不可能细致到对现在已经出现,将来可能发生的所有的情况做出规范。

所以,诚实信用是一个人必须遵守的原则。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一向十分重视诚实信用这一伦理的标准,朋友之间以诚信为本。

到了现代社会,无论在中国,还是日本,乃至欧美的其它国家都不约而同地将诚实信用这一道德基准进一步提升到民事立法中去,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如瑞士民法典第二条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依诚实及信用方法为之。

”,又如日本民法典新增第一条规定“权利之行使用义务之履行,应依信义诚实的为之。

”,还如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出诚实信用原则之重要性。

因此,诚实信用原则必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作为每个人不得不遵守的基本原则。

我认为这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诚实信用原则对民事活动主体与法官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按定义理解,它涉及的是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

在当事人之间,各自应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以方便实现应该得到的利益,这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要求。

当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去平衡,一方以如欺骗的步伐手段非法侵占他人利益时,法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重新调整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以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的良性发展。

在当事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依照社会法学流派的观点,应该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人不得损害社会利益,诚实信用原则也正体现了这一点的要求。

使得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获得正当的利益。

同时,诚实信用原则又赋予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法律所所要追求的最终的目标是“公正”、“正义”。

而法官正是正义的守护者。

民事活动纷繁复杂、变化多端,很难用硬性的法律条纹把每一个细节都刻画下来。

在法律没有涉及的领域起着解释和补充法律的作用。

篇三:论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论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摘要:诚实信用原则在当代合同法中的作用有不断加强的趋势,它不仅是当事人的行为准则,而且具有平衡利益的功能,以实现社会正义。

正确理解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特别是掌握诚实信用原则在先合同义务、合同附随义务以后合同义务、合同解释中中的运用,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诚实信用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阶段,及至合同关系终止后,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讲诚实,守信用,相互协作配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等等。

诚实信用原则,在大陆法系被视为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有“帝王规则”之称,是一切民事活动都应该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它适用于物权、债权等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尤其在合同法律关系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

①在合同法上,诚实信用原则的设立也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

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有着其他合同法原则所不能代替的功能。

第一,诚实信用原则是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的要求。

②第二,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解释、评价和补充法律行为的功能。

③第三,法无明文规定时,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解释和补充法律的功能,直接用于裁判案件,堵塞法律的漏洞。

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

它最早是作为一种商业贸易管理,被商人们普遍认可和公认,后在合同法中成长起来并最终发扎成为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近代以来,各国民法典或合同法基本确立或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

如《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契约应当以善意履行之。

这里的“善意”即可解释为诚实信用。

《德国民法典》第242条规定:无论任何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均应依诚实信用为之。

④为了适应世界民法的发展趋势,我过的《合同法》确立并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

其不仅在一般规定中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围绕着诚实信用原则,建立了一整套科学的合同义务体系和适用规则,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解释乃至终止,整个交易过程始终贯彻着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丰富了我国合同关系的内容,体现了现代合同法对当事人保护周密化、精致化的趋向。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诚实信用原则。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另一方遭到损失的,过错一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它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

是当事人之间在不存在合同关系而难以使用违约责任的情况下产生的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

先合同义务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的一种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和操作性反应,是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制度层面最直接的体现之一。

通常,先合同义务是自缔约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而进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主见产生的注意义务,包括相互协助、相互保护、诚实信用等义务。

⑤按传统民法理论,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相互之间并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而导致信赖该合同能够成立而为此积极准备的相对方遭受损失,此种损失仅因合同没有成立,而失去对过错方的约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为此缔约过失责任和先合同义务也就产生了。

现代民法不仅要求保护已经成立的合同关系,而且在缔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先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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