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程
便携式血糖仪测定操作指南

XXXX医院便携式血糖仪测定操作指南1.范围用于采用便携式血糖测定仪进行血液葡萄糖(以下简称血糖)测定。
本标准为负责该血糖测定的管理人员提供以下信息:血糖测定仪器的选择、操作程序的制定、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及血糖测定仪器的维护保养、实验结果及质控的记录、操作人员的培训等。
本标准还有助于从事该血糖测定的操作人员正确安全地采集及处理血样、准确地进行血糖测定,正确完成血糖测定的质量控制及血糖测定仪的维护保养,了解如何获取准确的血糖测定结果及测定结果在临床上的应用。
2.操作手册的制定要点2.1 标本采集:包括正确安全地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以及防止标本污染的措施。
2.2 血糖测定仪操作步骤及常见故障排除:主要参照仪器厂商的操作说明进行编制。
2.3 仪器校准:按照厂商提供的方法及校准品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
2.4 质量控制:主要说明如何进行质控品的测定及使用质控品应注意的事项。
2.5 测定结果报告:制定一套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测定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测定结果,应提出采取某些相应措施的建议。
2.6 仪器、试纸条及其他配件贮存方法:参照厂商制定的方法进行编制。
3.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通过多个环节的检查(包括标本采集、质控步骤、仪器的维护及保养等),以保证血糖测定结果的可靠性。
3.1 质量保证记录每台血糖测定仪应有质控结果、仪器维护等记录。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2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质量保证体系的中心环节,它是通过质控品的测试以评价操作人员技术、试纸条和仪器的性能。
所有操作人员均应参加质量控制计划。
a) 质控品:每种血糖测试仪均应有相应的含有一定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如果所采用的质控品不是由测定仪器生产厂商所提供,应仔细参阅质控品说明书,以确定该质控品是否使用于该血糖仪。
b) 定期进行质控品测定:每天在进行患者标本血糖测定前,应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测定。
c) 追加质控品测定:当试剂批号改变、新试纸开封、血糖仪电池更换后均应立即重新进行质控品测定。
POCT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纳入医院POCT管理。
为加强我院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采用血糖仪进行的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制定规范血糖仪临床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规程(附后),并认真执行。
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2、血糖检测规程:3、质量控制规程: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5、废弃物处理规程:6、血糖仪的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等。
二、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对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血糖仪。
1、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血糖仪;2、同一病区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3、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在±20%范围内,且所有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4、精确度要求: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应当不超过0.42%mmol/L(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和变异系数(CV%)应当不超过7.5%(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5、操作简便,数值清晰易读,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mmol/L”上:6、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 1.1~27.7mmol/L,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
7、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为30%- 60%,或可自动根据红细胞压积调整。
POCT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规定

P O C T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规定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P O C T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床边检验(point-of-caretesting,POCT)是利用便携式装备(包括便携式血糖检测仪、床房血气分析仪)直接在最贴近病人的地点完成标本采集、检测和结果报告等整个流程的检验。
POCT具有检验周转时间短和方便实用的优点,但由于是分散检测,若操作不够规范和质量控制把握不好,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将大受影响。
为此,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全国临床检验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检测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226-2002)制定本制度。
各临床科室开展的POCT,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全面质量管理。
一、规定:1、开展POCT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医院有关临床检验及特定规定要求进行。
2、从事POCT操作的人员应是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护士、医生、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医务人员:(1)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2)经专门的POCT 培训并考核合格;(3)由所在POCT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做好相应POCT检测工作的专业能力。
3、使用POCT方法必须和医院检验科的血糖检测方法学对比,被认可后方可使用。
另外,一个医院只能有一个POCT血糖的方法(即一个牌号一个型号的仪器,一种规格的试纸条等)。
(1)POCT仪器生产厂家每月携质控物到医院对每台仪器进行质控,质控结果记录留存检验科备查,并对失控的POCT仪器及时调换。
(2)病人结果的比对比对仪器:贝克曼AU-680全自动生化仪比对周期:至少半年一次比对结果:高、中、低三个标本,比对通过。
作好比对记录。
(3)线性范围:L可报告范围:L,样品中GLU浓度超过L,则报告>L,并建议抽静脉血复查。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POCT便携式血糖仪结果比对操作规程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POCT便携式血糖仪结果比对操作规程为加强各临床科室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适用于本院临床科室POCT便携式血糖仪与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葡萄糖检测结果的比对。
3 仪器罗氏cobas 80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POCT便携式血糖仪4 工作程序4.1由POCT管理小组组织POCT仪血糖结果比对时间,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各一次,并提前一周通知各相关科室。
4.2校准前仪器的准备:4.2.1确保进行比对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上年度室间质评合格。
4.2.2每年应对进行比对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检定一次。
4.2.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性能指标均应符合要求。
4.2.4 POCT便携式血糖仪及配套试纸、耗材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比对试验选用与仪器配套的原装试纸,在有效期内使用。
4.3.定标4.3.1定标品 roche配套定标品CFAS4.3.2检验科用roche定标品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定标。
4.4室内质控室内质控品做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室内质控,结果在控。
4.5定值血糖浓度在2.8mmol/L-22.2mmol/L范围内的样品由原始静脉血样品获得,按如下方法对样品中的血糖浓度进行调整,以获得两端的极限浓度样品:将静脉血样品收集在加有适当抗凝剂的试管中,将其在温箱中孵育使血糖酵解,即可获得血糖浓度<2. 8mmol/L的样品。
将静脉血样品收集在加有适当抗凝剂的试管中,然后加人适当的葡萄糖,即可获得血糖浓度>22.2mmol/L的样品。
样本保存于-20℃冰箱内,使用前稳定至室温。
便携式血糖仪的规范使用与质量管理

便携 式血糖 仪临床操作和质量管理规范 中国专家共识 。
便 携式 血糖 仪 的规范 使 用 与质量 管理
中华 医 学会 检 验 医 学 分会
国家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 员会 临床检验 中心
随着床旁检验( p o i n t — o f — c a r e t e s t i n g ,P OC T ) 产业 的快速 发展 ,新型检 测设备 的不 断面世 ,P OC T 在 医疗 领域得 到了广泛应用 ,对快速便捷 的疾病诊 断与治疗监
糖 、木糖、半乳糖的影响,使检测结果偏高( 表I ) 。 2 . 影响氧化还原 反应的因素 ( 1 )维牛 素C、对乙酰氨基酚 、尿酸等还原性 物质 会 影响酶的氧 化还 原反应 ,使便携 式血糖 仪检测结 果偏
高。
血 糖 监 测 院 内 管理 的建 议
成立院 P O C T 管理机构
识” 。
,
市场上便携式血糖仪设备种类繁多 ,质量不一 。( 2 )
管理要求不 明晰 ,常常处于监管不到位 的状态 ;许多医 院没有P OC T 管理 机构。( 3 ) 人员培训不到 位 ,不少操作 者缺乏相 应的培训和考核 ,便携 式血糖 仪结果的准确性 达不到相应 的要 求。( 4 ) 质量控 制体系不完善 ,缺少对 仪 器及试 剂的规范化质量要求 ,有 些医院甚至既不进行 室
内质控 ,又不参加室间质评。
本共识适用于使用便携式血糖仪的各级医疗机构和人 员 ,旨在为便携 式血糖 仪操作及管理提供 临床检 测和质 量管理 的可行性建议 和工作流程 ,使便携 式血糖 仪的临 床应用更加科 学 、合理 、准确和规 范 ,最 终提高检测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方案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2011 年 1 月 10 日,卫生部宣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种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种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依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 2008 〕54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 WS/T 226-2002 )等文件要求,拟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种医疗机构采用各种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 Point-of-care testing ,POCT ,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看作为医疗机构POCT 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收集规程。
包括正确收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范交织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拟定完满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关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该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荒弃物办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荒弃物的办理方法。
6.储藏、保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如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核查,并对培训及核查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核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血糖仪的规范使用 (1)
新试纸时标明过期日期。测试前,试纸上的“血量 指示圆点”应为米白色,如颜色已变,切勿使用该 试纸。 2、每次开机时请确认血糖仪与试纸的代码相符。 3、在10℃~35℃的温度间操作。
便携式血糖仪使用的注意事项
4、每一瓶质控品在首次开启后90天内用完,并在
(三)质控标本测定及分析
用模拟血糖液作为室内质控标本进行测定,以检 查试纸及血糖仪是否正常运行。 数秒后,查看试纸背面的“血量指示圆点”,如已 完全变成蓝色,在两分钟内将稳步血糖试纸(粉红 测试区面朝上)插入血糖仪到底。
将质控品摇匀后,滴一滴在试纸的粉红测试区上,
读取测试结果并做好记录,看质控品包装上的质控
测量允许范围,确认测定值在可接受范围内,方可 进行病人标本的检测。
血糖检测操作规范流程
如果模拟血糖液的测试值超过可接受范围,重复测
试,仍超过可接受范围,分析原因。可能的原因有 :操作错误、质控品过期或受污染、试纸代码与血 糖仪的代码不符、血糖仪故障、质控品储存在温度 范围15-30℃之外。上述原因中除血糖仪故障外,其 他原因按相应的方法(如调节试纸代码与血糖仪的 代码相符)解决后再测质控品,如测定值在可接受 范围内,即可进行病人标本的检测。
每打开一瓶新的质控品后,在瓶上标注需要丢弃日 期,勿使用过期质控品。 5、每次使用前,将质控品瓶倒置几次并轻轻摇动 ,以确保质控品混合均匀。 6、清洁血糖仪时,请用清水湿布,切勿使用酒精 类溶剂。
便携式血糖仪使用的注意事项
7、当屏幕显示电池符号时,表示电池已变弱,应
尽快更换。 8、稳步倍加型血糖仪仅用于新鲜完整的血样做测 试。此系统不可用做糖尿病诊断。 9、 葡萄糖测试范围: 1.1-27.7 mmol/L 10、血细胞压积率范围: 30-60%
POCT管理制度
POCT管理制度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CT管理制度g,POCT,也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纳入医院POCT管理。
为加强我院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采用血糖仪进行的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制定规范血糖仪临床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规程(附后),并认真执行。
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2、血糖检测规程:3、质量控制规程: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5、废弃物处理规程:6、血糖仪的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等。
二、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对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血糖仪。
1、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血糖仪;2、同一病区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3、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在±20%范围内, 且所有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4、精确度要求: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应当不超过0.42%mmol/L(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和变异系数(CV%)应当不超过7.5%(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5、操作简便,数值清晰易读,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mmol/L”上:6、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1.1~27.7mmol/L,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
7、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为30%- 60%,或可自动根据红细胞压积调整。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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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糖仪处于待检状态,做好其它测试前的准备。
禁止与他人共用采血针或采血笔。
每次测量请使用全新的一次性消毒采血针。
2、建议戴上一次性乳胶手套。
3、清洁患者手指(最好用肥皂在温水条件下清洗干净) ,待采血部位完全干后,用采血设备刺手指;如果无法采取上述措施,则可用 75% 酒精棉球清洁采血部位,待酒精完全挥发干后,用采血设备刺手指,水肿或感染部位不宜采样。
4、将患者的手臂垂下约 15 秒钟,以便让血液尽可能地流到手指中,确保获得足够的血样量。
5、用采血设备在手指两侧采血。
6、如果需要,轻轻地从手指根部向采血点按摩,从而获取一滴饱满的血样以满足使用仪器对血样量得需要,弃去第一滴血,将第二滴血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7、准备读取结果。
1、插入试纸自动开机。
2、开机后血糖仪显示屏显示相应的信息;画面根据开机时间不同自动进行调整。
3、显示当前使用的血糖试纸的批号。
4、如果显示的代码与当前使用的试纸代码不一致,请按血糖仪侧面的上下键进行调解,直至与试纸瓶上代码一致。
5、可以获取血样,并将血样轻靠在试纸的顶端以吸取血样 (也可测试手指、手臂和手掌的毛细血管全血血样),在血糖仪开始倒计时之前,请勿将仪器移动,以确保测试结果的精准(整个吸取血样过程可瞬间完成)。
6、等待 5 秒钟,即获得精准的测试结果,结果将与测试的日期和时间一起显示。
7、除去试纸,仪器自动关机。
8、如果仪器显示错误信息提示,请核对操作说明书,如无法解决请与授权的销售代表联系。
三、质控规程
(一)质控品要求:
1、仅使用血糖仪厂家提供的模拟血糖液进行测试。
2、请在 30℃以下的条件下保存,并不要冷冻或冷藏,始终保持瓶盖紧盖。
3、每一瓶模拟血糖液在首次开启后 90 天内用完,并每打开一瓶新的模拟血糖液后,在瓶上标注需要丢弃日期。
请勿使用过期模拟血糖液。
4、每次使用前将模拟血糖液倒置几次并轻轻摇动,以确保模拟血糖液混合均匀。
5、在室温条件下( 20~25℃ ),吸取模拟血糖液到试纸的测试区内,5 秒钟后显示测试结果,将模拟血糖液的测试结果与标注在试纸瓶上的范围进行对比。
如果落在此范围内,表示可以正常进行血糖测试;否则,需要确认产生偏差的原因,重新做模拟血糖测试,以使测试结果落在标注的范围内。
1、每天做一次模拟血糖液测试。
2、确认系统的性能。
3、确认操作者的熟练程度。
4、每当怀疑血糖测试结果。
5、每当试纸曾暴露在存储温度范围( 4~30℃)外。
6、每当与检验科血糖结果比对。
1、插入试纸自动开机。
2、开机后显示屏显示相应的信息;画面根据开机时间不同自动进行调整。
3、显示当前使用的血糖试纸的批号。
4、如果显示的代码与当前使用的试纸代码不一致,请按血糖仪侧面的上下键进行调解,直至与试纸瓶上代码一致。
5、将试纸的顶端轻靠到模拟血糖液液滴,等待 5 秒钟,即获得精准的测试结果,记录结果。
6、除去试纸,仪器自动关机。
7、记录质控测试者的姓名、测定日期、时间、结果、单位。
1、准确读取检测结果。
2、记检测结果报告内容包括:被测试者姓名、测试时间、结果、单位、检测者姓名等。
3、血糖结果异常采取以下措施 :
( 1 ) “报警”措施:重复测定血糖一次,并告知医生观察患者情况。
( 2 )干“预”措施 :对于高血压和低血糖患者 (先重复测定血糖一次,并告知医生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
a、低血糖症:患者可出现烦躁、焦虑、出汗、震颤、心率加快等,严重者可出现意识模糊、肌肉共济失调、深度嗜睡、甚至昏迷等。
对于使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患者,若血糖浓度达到 3.9mmol/L ~ 5mmol/L ,虽然尚属于正常范围,但仍需要采取“报警”措施,因其血糖浓度有可能下降,此类患者禁止开车或从事有危险的活动。
若患者出现低血糖症状,应采取干“预”措施,对于血糖浓度低于正常参考范围 (低于 3.9mmol/L ) 的患者,则无论其出现临床症状,均应采取采取“干预”措施。
低血糖症主要通过补充葡萄糖进行治疗。
b、高血糖症:常见症状为口干、口渴、多尿、感觉不适、易疲劳、恶心,严重者可出现嗜睡、昏迷,但也可无上述症状。
这些症状大多出现在血糖升高数小时或数天后出现,对于高血糖患者采取的措施应视血糖升高程度而定,此外还应考虑有无症状,进餐时间和患者的基础血糖浓度。
单独测定血糖并不能用于糖尿病诊断,只能用于糖尿病治疗的监控及疗效观察。
如果进餐后血糖达 14.4mmol/L 或餐后数小时血糖达 12.2mmol/L ,且患者无自觉症状,此时只需采取“报警”措施。
如果患者出现高血糖的症状或血糖浓度超过“报警”范围,可以采用胰岛素进行治疗,对于通常使用口服降糖药的患者,若血糖升高幅度较大,此时不宜采用增加口服降糖药剂量来降低血糖。
1、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进行处理。
2、使用过的采血针与血糖试纸为一次性医疗废弃物,医院在将其转移给处理单位时,必须签收,记录重量和转移时间。
3、每批一次性医疗废弃物转运处理前,应填报一次性医疗用品交接单,经签收后分别交医院、转运单位、卫生、环保部门和处理单位留存。
4、建议将使用过的采血针存放在红色袋中;而将血糖试纸存放在蓝色袋中,并在红色袋上标注醒目信息,以防刺伤搬运人员。
5、其他程序请按有关医疗机构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政策执行。
1、使用完血糖仪后对其进行简单地维护。
2、用蘸有清水的棉签清洁血糖仪的外表面。
如有需要请蘸用 10%的漂白溶液消毒血糖仪,然后再蘸用清水清洁并除去所有残留液,将血糖仪彻底晾干。
3、没有擦出残留的漂白液将导致出现错误信息或测量结果偏高。
4、请勿使用漂白液清洁血糖仪的其他部分。
5、请在血糖仪处在关机状态下清洁仪器。
6、请勿将血糖仪整个浸泡在水中或是置于高压灭菌器中清洁或灭菌。
7、使用后清洁无须将其记录存档,因为它是操作程序中的一个步骤。
8、更换电池:请使用下列操作程序来安装新电池 ( 1 ) 关闭血糖仪;( 2 ) 翻转血糖仪看到电池区;( 3 ) 按下电池区的压舌片,取下电池盒盖;( 4 ) 取下旧电池,并按医院/环保要求妥善处理; ( 5 )安装上新电池,并确认电池正负极完全正确; ( 6 ) 安装上电池盒盖,并确保电池区的压舌片弹入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