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标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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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评估汇总表》161124(终)

《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评估汇总表》161124(终)

附件《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坡地高设计院/强制性标准。

《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标准监督总站量验收规范2008《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标准研究院/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7/1趸船防火规范2009《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验收规范《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水排水《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强制性标准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2/1宅装修工程技术规程-113-2010《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筑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运行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理技术规程2010《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建设技司、重庆市电信行业协会通信建设专业委员会8/1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056-2011《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推荐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重庆城建控程边坡及挡护结构施-126-《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城市建设档案土木建筑学会建筑施工机械6/111/1建设工程档案重机安装与拆卸技术50-129--140-2012强制性标准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1/1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模板支-168-2013推荐性标准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7/1模板支撑架安全技术规范-184-2014《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强制性标准公安局消防局/上海同细水雾灭火系-208-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技术规范《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强制性标准-244-2016地铁设计规范1/1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建筑结构设计标准一、引言建筑结构设计标准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在使用寿命内能够承载各种荷载,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规范性文件。

本文将从设计载荷、结构材料、结构形式、设计方法等方面,对建筑结构设计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二、设计载荷2.1 建筑荷载建筑荷载主要包括自重荷载、人员荷载、家具设备荷载、风载荷、雪载荷、地震荷载等。

建筑结构设计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高度、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确定荷载标准,并确保建筑结构能够承受合理的荷载。

2.2 地基荷载地基荷载是指建筑物通过地基传递到地下的荷载。

建筑结构设计师需要进行地质勘察,了解地基的承载能力和地下水位等信息,合理确定地基荷载标准,以确保建筑物在地基上稳定安全。

三、结构材料3.1 钢材钢材作为常用的建筑结构材料,应符合国家钢材品质标准,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及抗震性能、抗腐蚀性能和耐久性等特点。

3.2 混凝土混凝土作为一种常用的建筑结构材料,应符合国家混凝土品质标准,具有足够的强度、耐久性和抗渗性能,同时要考虑混凝土与钢材的搭配使用,以保证整个结构的稳定性。

3.3 砖材砖材作为一种传统的建筑结构材料,应符合国家砖材品质标准,具有合理的强度和抗震性能,能够承受相应的荷载。

四、结构形式4.1 框架结构框架结构是目前建筑领域广泛采用的一种结构形式,其具有简单、刚性好、适应性强等特点。

在设计框架结构时,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高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梁柱的尺寸和间距,以确保结构稳定。

4.2 钢结构钢结构具有重量轻、刚性好、施工速度快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大跨度和高层建筑。

在设计钢结构时,应根据荷载大小、结构形式和钢材性能等因素,合理确定钢材的截面尺寸和连接方式。

4.3 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具有良好的抗震性能和耐久性,在设计混凝土结构时,应根据建筑物的荷载和使用要求,合理确定混凝土的配比和施工工艺,确保结构的稳定和耐久。

五、设计方法5.1 弹性设计方法弹性设计方法是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方法之一,适用于一般建筑物和静力荷载作用下的结构。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住宅性能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年修订)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住宅性能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年修订)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住宅性能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7.23•【字号】渝建发[2008]124号•【施行日期】2008.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住宅性能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08〕124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行住宅性能评定与标识制度,推动住宅产业技术进步和住宅产业现代化,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水平和住宅建设品质,培育健康的住宅建设市场和消费市场,促进住宅产品结构由数量质量型向性能品质型的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相关要求,我委修订了《重庆市住宅性能评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重庆市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03]96号)同时废止。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建委科教处或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市建筑节能中心)联系。

1、市建委科教处联系人:平大野联系电话:63672908 ;63603771(传真)2、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市建筑节能中心)联系人:余朝鹏联系电话:63635766 ;63621183(传真)附件:重庆市住宅性能评定管理办法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重庆市住宅性能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行住宅性能评定与标识制度,推动住宅产业技术进步和住宅产业现代化,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水平和住宅建设品质,培育健康的住宅建设市场和消费市场,促进住宅产品结构由数量质量型向性能品质型的转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性能评定与标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性能评定与标识,是指对申请进行性能等级评定的住宅,依据《重庆市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要求,评定其性能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一种评价活动。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与标准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与标准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与标准第1章总则 (6)1.1 设计基本规定 (6)1.1.1 建筑结构设计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

(6)1.1.2 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作用和影响,保证结构安全、可靠、耐久。

(6)1.1.3 设计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注重材料的选择和利用,提高建筑物的整体功能和经济效益。

(6)1.1.4 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气候等自然条件,充分考虑绿色、环保、节能要求,提高建筑物的环境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6)1.1.5 设计应注重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6)1.2 设计依据与标准 (6)1.2.1 设计依据 (6)1.2.2 设计标准 (7)1.2.3 设计规范 (7)1.2.4 设计指南和手册 (7)1.2.5 其它 (7)第2章结构体系与布置 (7)2.1 结构体系选择 (7)2.1.1 结构体系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规模、地理环境、经济条件及施工技术等因素综合考虑,满足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基本要求。

(7)2.1.2 常见结构体系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桁架结构、网架结构、空间结构等。

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结构体系。

(7)2.1.3 结构体系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 (7)2.2 结构布置原则 (7)2.2.1 结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7)2.2.2 结构布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8)2.3 结构构件设置 (8)2.3.1 结构构件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8)2.3.2 结构构件设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8)第3章荷载与作用 (8)3.1 永久荷载 (8)3.1.1 概述 (8)3.1.2 结构自重 (9)3.1.3 建筑构件及固定设备重量 (9)3.1.4 预应力 (9)3.1.5 地基土的侧压力 (9)3.2 可变荷载 (9)3.2.1 概述 (9)3.2.2 楼面活荷载 (9)3.2.3 屋面活荷载 (9)3.2.4 风荷载 (9)3.2.5 雪荷载 (9)3.2.6 温度作用 (9)3.3 偶然荷载 (9)3.3.1 概述 (9)3.3.2 地震作用 (10)3.3.3 爆炸作用 (10)3.3.4 撞击作用 (10)3.4 荷载组合 (10)3.4.1 荷载组合原则 (10)3.4.2 荷载组合分类 (10)3.4.3 荷载组合计算 (10)第4章地基与基础 (10)4.1 地基处理 (10)4.1.1 地基调查与评价 (10)4.1.2 地基处理方法 (10)4.1.3 地基处理施工 (10)4.2 基础设计 (10)4.2.1 基础类型选择 (11)4.2.2 基础尺寸及布置 (11)4.2.3 基础材料及构造 (11)4.3 地基基础检测与验收 (11)4.3.1 检测内容与方法 (11)4.3.2 验收标准及程序 (11)4.3.3 验收文件及资料 (11)第5章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 (11)5.1 材料功能 (11)5.1.1 钢筋 (11)5.1.1.1 钢筋的强度和变形功能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新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在结构可靠度、设计计算、配筋构造方面均有重大更新和补充,特别是对抗震及结构的整体性,规则性作出了更高的要求,使结构设计不可能一次完成。

如何正确运用设计软件进行结构设计计算,以满足新规范的要求,是每个设计人员都非常关心的问题。

以SATWE软件为例,进行结构设计计算步骤的讨论,对一个典型工程而言,使用结构软件进行结构计算分四步较为科学。

1.完成整体参数的正确设定计算开始以前,设计人员首先要根据新规范的具体规定和软件手册对参数意义的描述,以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对软件初始参数和特殊构件进行正确设置。

但有几个参数是关系到整体计算结果的,必须首先确定其合理取值,才能保证后续计算结果的正确性。

这些参数包括振型组合数、最大地震力作用方向和结构基本周期等,在计算前很难估计,需要经过试算才能得到。

(1)振型组合数是软件在做抗震计算时考虑振型的数量。

该值取值太小不能正确反映模型应当考虑的振型数量,使计算结果失真;取值太大,不仅浪费时间,还可能使计算结果发生畸变。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5.1.13-2条规定,抗震计算时,宜考虑平扭藕联计算结构的扭转效应,振型数不宜小于15,对多塔结构的振型数不应小于塔楼的9倍,且计算振型数应使振型参与质量不小于总质量的90%。

一般而言,振型数的多少于结构层数及结构自由度有关,当结构层数较多或结构层刚度突变较大时,振型数应当取得多些,如有弹性节点、多塔楼、转换层等结构形式。

振型组合数是否取值合理,可以看软件计算书中的x,y向的有效质量系数是否大于0.9。

具体操作是,首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设计经验预设一个振型数计算后考察有效质量系数是否大于0.9,若小于0.9,可逐步加大振型个数,直到x,y两个方向的有效质量系数都大于0.9为止。

必须指出的是,结构的振型组合数并不是越大越好,其最大值不能超过结构得总自由度数。

例如对采用刚性板假定得单塔结构,考虑扭转藕联作用时,其振型不得超过结构层数的3倍。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事宜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事宜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局•【公布日期】2014.08.27•【字号】渝规发[2014]85号•【施行日期】2014.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事宜的通知(渝规发〔2014〕85号)各处室、分局,局属事业单位,远郊区县(自治县)规划局(建委),万盛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69号公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执行新标准,经重庆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8月25日审议同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4〕5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下情形的建设项目,执行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一)2014年7月1日以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的建设项目。

(二)2014年7月1日以前,已办理选址意见书或立项手续的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的建设项目。

(三)2014年7月1日以前,已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涉及“四久工程”、司法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设项目。

二、除上条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三、本通知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此前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重庆市规划局2014年8月27日。

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DBJ50-079-2008)

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DBJ50-079-2008)

建设部备案号:J11227-2008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DBJ50-079-20082008.06.16发布 2008.09.01实施前 言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度建设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07]281号)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精神,本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研,认真总结设计经验和管理实践,参考各地成果,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作为《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以下简称《住宅设计规范》)的延伸和补缺,适应小套型住宅的特点。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套内空间;4防火;5其他。

本规范由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邮政编碼4000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陈航毅 程炳渊 田 玲范苍渝 周 霖 邓志刚闫兴旺 黄向宇 周 莲 审 查 专 家:李秉奇 刘梅梅 孟全胜 余吉辉 何 均陈荣华 张 睿 赵 军 郭盛友 唐初旦 戴志中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套内空间 (3)3.1 套型 (3)3.2 卧室、起居室(厅) (3)3.3 厨房 (4)3.4 卫生间 (4)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5)3.6 层高 (5)3.7 阳台 (6)3.8 套内入口过道 (6)4 防火 (7)5 其他 (9)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10)条文说明 (11)1 总 则1.0.1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居民对小套型住宅多样化的需求,解决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条件,在小套型住宅内解决好基本的使用功能,使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在遵从《住宅设计规范》原则的基础上,补充了部分内容,对少量条款作了调整。

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规范

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规范

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DBJ50-079-20082008.09前言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度建设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07]281号)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的精神,本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研,认真总结设计经验和管理实践,参考各地成果,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作为《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以下简称《住宅设计规范》)的延伸和补缺,适应小套型住宅的特点。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套内空间;4防火;5其它。

本规范由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邮政编码400020)。

本规范主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陈航毅程炳渊田玲范苍渝周霖邓志刚闫兴旺本规范审查组成员:戴志中李秉奇陈荣华余吉辉张睿刘梅梅郭盛友张建周何均邹俊才王春萱姚清袁野黄向宇周长安目次1总则 (1)2术语……………………………………………………………3 套内空间………………………………………………………3.1套型…………………………………………………………3.2 卧室﹑起居室(厅)………………………………………3.3 厨房…………………………………………………………3.4 卫生间………………………………………………………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3.6 层高…………………………………………………………3.7 阳台…………………………………………………………3.8 套内入口过道……………………………………………… 4防火……………………………………………………………5其它……………………………………………………………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居民对小套型住宅多样化的需求,解决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条件,在小套型住宅内解决好基本的使用功能,使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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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Chongqing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residential structure征求意见稿2013- - 发布 2013- - 实施市工程建设标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Chongqing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residential structure征求意见稿DBJ50***主编单位:市土木建筑学会大学中科建设(集团)批准部门:市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月日2013年前言本规程根据市建委下达的修订《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的要求,由市土木建筑结构专业委员会和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对《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DB50/5019-2001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新版国家和地方标准对相应容进行了调整。

根据市特点,在总结2008年汶川地震震害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了地基与基础、山地建筑结构和底部局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等设计容。

修订后的条款在全市围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分7章。

主要技术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结构设计基本规定、场地与地基、钢筋混凝土房屋、砌体房屋、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容是:1. 修改扩大了适用围,将原第6章“薄壁异形柱框架房屋”改为“钢筋混凝土房屋”;2. 增加了结构体系选择和结构布置的总体原则; 3. 修改了房屋结构高度和层数限值;4.新增了山地建筑结构布置原则和计算分析要求;5.增加了第4章“地基与基础”的相关设计容;6.明确了高位转换层数的限值;7.给出了山地建筑结构侧向刚度比、受剪承载力比等控制指标的计算方法;8.改进了剪力墙剪力调整系数;9. 增加了坡屋面设计与计算的要求;10. 取消了蒸压灰砂砖砌体、加密构造柱砌体、混凝土墙-砌体等规定; 11.根据新抗震规和砌体规修改了砌体结构的计算与构造要求;12.新增了底部局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相关设计容。

本规程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大学《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管理组(地址: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邮编:400045) 。

主编单位:市土木建筑学会大学中科建设(集团)参编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市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设计研究院建筑科学研究院基准方中建筑设计事务所分公司主编:英民、薛尚铃主要起草人:(按拼音排列)邓小华、董勇、龚国琴、苟基佐、军、姬淑艳勇、林文修、立平、成荣、汤启明、王中元吴华勇、夏洪流、自强、徐革、溥、越曾高亮、妮娜、周长安、周海鹰、周锐角、周晓雪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3)3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5)3.1 一般规定 (5)3.2 结构布置 (7)3.3 结构计算 (8)4 场地与地基 (11)4.1 一般规定 (11)4.2 场地 (13)4.3 地基 (13)5 钢筋混凝土房屋 (16)5.1 一般规定 (16)5.2 计算要点 (17)5.3 构造要求 (19)6 砌体房屋 (21)6.1 一般规定 (21)6.2 计算要点 (23)6.3 构造要求 (25)7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 (31)7.1 一般规定 (31)7.2 计算要点 (33)7.3 构造要求 (35)本规程用词说明 (39)引用标准名录 (40)条文说明 (41)CONTENTS1 General (1)2 Terms and Symbols (2)2.1 Terms (2)2.2 Symbols (3)3 Basic Requirements on Design (5)3.1 General (5)3.2 Structural Arrangement (7)3.3 Structural Analysis (8)4 Site and Soil (11)4.1 General (11)4.2 Site (13)4.3 Soil (13)5 Reinforcement Concrete Buildings (16)5.1 General (16)5.2 Essentials in Calculation (17)5.3 Detail requirements (19)6 Masonry Buildings (21)6.1 General (21)6.2 Essentials in Calculation (23)6.3 Detail requirements (25)7 Masonry buildings with R.C. frames on Ground Floors (31)7.1 General (31)7.2 Essentials in Calculation (33)7.3 Detail requirements (3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39)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0)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 总则1.0.1为在住宅建筑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体现地区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质量,制定本规程。

说明:本条明确规程的制定目的,表述上与现有相关国家规相一致。

(调整了顺序,将原规程“确保质量”改为“保证质量”,《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的“方便施工”未纳入。

)1.0.2 本规程适用于市住宅建筑的结构设计。

说明:本条规定了规程的适用围,包括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

1.0.3 本规程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及《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原则制订。

说明:本条规定了规程的制订原则的依据。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较新,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采用的是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标准。

)1.0.4 住宅建筑的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砌体结构 masonry structure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体、柱作为建筑物主要承重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加密构造柱砌体结构的统称。

2.1.2 烧结砖 fired brick以粘土、页岩、煤矸石等为主要原料,经过焙烧而成的实心普通砖和多孔砖。

2.1.3 砌块砌体结构 block masonry structure由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简称小砌块)砌成的砌体结构。

2.1.4 框架结构 frame structure由梁和柱为主要构件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2.1.5 剪力墙结构 shearwall structure由剪力墙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2.1.6 框架-剪力墙结构frame-shearwall structure由框架和剪力墙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2.1.7短肢剪力墙一剪力墙结构shearwall structure with short-pier shearwall由短肢剪力墙和一般剪力墙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2.1.8 短肢剪力墙一核心筒结构corewall structure with short-pier shearwall由短肢剪力墙和核心筒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2.1.9 底部框架剪力墙-砌体结构masonry structure with frame-shearwall at the bottom指建筑物下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上部为砌体的承重结构体系。

2.1.10局部底部框架剪力墙-砌体结构masonry structure with part frame-shearwall at the bottom指建筑物下部部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部分为砌体,上部为砌体的承重结构体系。

2.1.11异形柱框架结构 frame structure with special-shaped column以异形柱和梁为主要构件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2.1.12 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 frame structure with special-shaped column and shear wall以异形柱框架和剪力墙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2.1.13 过渡层 transient story底部框架剪力墙砌体房屋中与底部框架剪力墙层相邻的上一砌体楼层。

2.1.14山地建筑结构structure on the slope因山地地形需要,在坡地上底部构件约束部位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且不能简化为同一水平面的结构形式。

包括吊脚结构、掉层结构等形式。

2.1.15 吊脚结构structure supported by different height vertical structural members at the bottom顺着坡地采用长短不同的竖向构件形成的具有不等高约束的结构体系。

2.1.16 掉层结构structure supported by foundations with two different height在同一结构单元有两个或以上不在同一平面的嵌固端,且上接地面以下利用坡地高差按层高设置楼层的结构体系。

2.1.17 轻型钢结构房屋 light steel structure采用截面较小、厚度较薄的轻型型钢组成的房屋结构。

2.2 符号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组d合的效应设计值;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dC——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所规定的变形、应力、裂缝宽度和自振频率等的限值;e U ∆——多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最大弹性层间位移(包括地震 倾覆力矩附加轴力引起的侧移);[]e θ——层间弹性位移角限值。

RE γ——抗震设计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2.2.2 几何参数h ——层高;c A ——墙体的端柱水平截面面积b ——矩形界面宽度、T 形和I 形截面的腹板宽度 w h ——T 形和I 形截面的腹板高度2.2.3 计算参数及其他——过渡层与相邻框架层的纵、横向层间侧移刚度比; ——地震作用效应增大系数。

φ——岩体摩擦角2ξ——岩质边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折减系数a l ——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aEl ——纵向受力钢筋的抗震锚固长度 t f ——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yv f ——横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结构重要性系数;K 1——与过渡层相邻的框架、剪力墙层间侧移刚度;K 2——过渡层砌体的层间侧移刚度;f cw K K ∑+∑——与过渡层相邻全部框架和剪力墙的层间侧移刚度之和; mw K ∑——过渡层砌体的层间侧移刚度之和;3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本规程结构体系包括市多层砌体结构、多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轻型钢结构的住宅建筑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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