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抗震设计一般规定.
GB5000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13条】3.2.1 龄期为 28d 的以毛截面计算的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 B 级时,应根据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分别按下列规定采用:1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3.2.1-1采用。
注:当烧结多孔砖的孔洞率大于30%时,表中数值应乘以0.9。
2 混凝土普通砖和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2采用。
3 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3.2.1-3 采用。
注:当采用专用砂浆砌筑时,其抗压强度设计值按表中数值采用。
4 单排孔混凝土和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4 采用。
注: 1 对独立柱或厚度为双排组砌的砌块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7;2 对T 形截面墙体、柱,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5 。
5 单排孔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时,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混凝土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且不应低于1.5倍的块体强度等级。
灌孔混凝土强度指标取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强度指标。
2) 灌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公式计算:6 双排孔或多排孔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3.2.1-5 采用。
7 块体高度为180mm~350mm 的毛料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3.2.1-6采用。
注:对细料石砌体、粗料石砌体和干砌勾缝石砌体,表中数值应分别乘以调整系数1.4 、1.2 和0.8 。
8 毛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7 采用。
3.2.2 龄期为28d 的以毛截面计算的各类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 级时,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2 采用:2 单排孔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时,灌孔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f vg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fg——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
完整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202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003-20111总则1.0.1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坚持墙材革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合理选用结构方案和砌体材料,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下列砌体结构设计,特殊条件下或有特殊要求的应按专门规定进行设计:1砖砌体: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多孔砖的无筋和配筋砌体;2砌块砌体:包括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无筋和配筋砌体;3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的砌体。
1.0.3本规范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规定的原则制订。
设计术语和符号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的规定采用。
1.0.4按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执行;墙体材料的选择与应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的规定执行;混凝土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1.0.5砌体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砌体结构masonry structure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
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1.2配筋砌体结构reinforced masonry structure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
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情境6砌体结构抗震构造要求..

图1—3—12 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7)构造柱的基础处理
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 面以下500mm,或锚固于浅于500mm的基 础圈梁之内。
(8)构造柱与墙、圈梁的连接
• 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 墙高每隔500rnm设2φ6拉结筋,且每边伸 人墙内不宜小于1m。 • 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穿 过圈梁,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190
21
7
21
7
18
6
-
-
2、多层房屋的最大高宽比
烈度 6 7 8 9
最大高 宽比
2.5
2.5
2.0
1.5
3、房屋抗震横墙的最大间距
房屋类别 烈度 6 多层砌体 现浇或装配式钢筋混 凝土楼、屋盖 18 7 18 15 11 8 15 11 7 9 11 7 4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15 屋盖 11 木楼、屋盖 底部框架-抗 震墙 多排柱内框架 上部各层 底层或底部两层
6、其他构造要求
(1)门窗洞口处不应采用无筋砖过梁;过梁支承长度, 6~8度时不应小于240mm,9度时不应小于 360mm。 (2)预制阳台应与圈梁和楼板的现浇板带可靠连接。 (3)后砌的非承重砌体隔墙应符合轻质、均匀对称布 置和主体结构有可靠的柔性连接,不得采用嵌砌 砌体墙。 (4)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或桩承台),宜采用同一 类型的基础,底面宜埋置在同一标高上,否则应 增设基础圈梁并应按1:2的台阶逐步放坡。
(3)装配式楼梯段应与平台板的梁可靠连 接;不应采用墙中悬挑式踏步或踏步竖 肋插入墙体的楼梯,不应采用无筋砖砌 拦板。 (4)突出屋顶的楼、电梯间,构造柱应 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内外墙 交接处应沿墙高每隔500mm配置2φ6拉 结钢筋,且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小于1m。
砌体结构房屋的抗震设计

砌体结构设计 masonry structure design
5局部尺寸的限值 局部地震破坏:多发生在承重窗间墙处、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 边处、非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处、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处、 无锚固女儿墙处等位置。
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值
部位
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 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 非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
2
( j) 内 横 墙 斜 裂 缝
砌体结构设计 masonry structure design
5.8.2房屋抗震设计基本规定 1. 结构体系
(1)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不应采用砌体墙和混凝 土墙混合承重的结构体系。 (2)纵横向砌体抗震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 续;且纵横向墙体的数量不宜相差过大;平面轮廓凹凸尺寸,不应超过典型尺寸 的50%;当超过典型尺寸的25%时,房屋转角处应采取加强措施;楼板局部大洞 口的尺寸不宜超过楼板宽度的30%,且不应在墙体两侧同时开洞;房屋错层的楼 板高差超过500mm时,应按两层计算;错层部位的墙体应采取加强措施;同一轴 线上的窗间墙宽度宜均匀;墙面洞口的立面面积,6、7度时不宜大于墙面总面积 的55%,8、9度时不宜大于50%;在房屋宽度方向的中部应设置内纵墙,其累计 长度不宜小于房屋总长度的60%(高宽比大于4的墙段不计入)。
Vij
Kij Ki
Vi
式 中 Kij - - 第 i 层 第 j 片 抗 侧 力 构 件 的 侧 移 刚 度 ;
Ki -- 第 i 层抗 侧力构 件的侧 移刚度 。
14
砌体结构设计 masonry structure design
(4) 水 平 地 震 作 用 沿 高 度 的 分 布
第37讲砌体结构房屋抗震构造

§1.多层砌体房屋抗震
三、多层砖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1.构造柱的设置
(1)定义——在砌体房屋墙 体的规定部位,按构造配 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 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 混凝土柱,称为混凝土构 造柱,简称构造柱。
(2)构造柱的作用 ①提高砌体的受剪承载力; (约10%~30%) ②约束砌体,提高变形能力, 增加延性和整体性; ③提高墙体的稳定性;
§2.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
(6)材料的强度等级要求: ①框架柱、抗震墙和托墙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②过渡层墙体的砌筑砂浆等级不应低于M7.5。
结束! 谢谢大家!
§1.多层砌体房屋抗震
(3)设置部位
多层砖砌体房屋构造柱设置要求
§1.多层砌体房屋抗震
(4)构造要求
④ ①最小截面为240mm×180mm,纵筋宜采用4Ф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 在柱上下端适当加密;6、7度超过六层、8度时超过五层和9度时,纵筋宜采用4Ф14,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②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高每隔500mm设2Ф6水平钢筋和Ф4分布短 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 6、7度时底部1/3楼层, 8度时底部1/2楼层,9度时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 ③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 ,或与埋深小于500mm 的基础圈梁相连。
§2.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
底框结构——是指底部为钢筋砼框架-抗震墙 结构,上部为多层砖砌体结构的房屋。
§2.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
1.震害特点 底部框架砖房的破坏相当严 重,破坏部位都发生在底部 框架部分。 底部框架砖房震害加重的原因: 上部纵横墙较密,不仅重量大而 且侧向刚度比下部框架大得多, 形成上刚下柔的结构体系。
砌体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10砌体结构构件抗震设计10.1一般规定10.1.1地震区的砌体结构构件,除应符合第1章至第9章的要求外,尚应按本章的规定进行抗震设计。
10.1.2按本章规定的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构件抗震设计的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不宜超过表10.1.2的规定。
10.1.3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和墙梁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烈度和房屋高度,采用表10.1.3规定的结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要求。
注:1对于四级抗震等级,除本章规定外,均按非抗震设计采用;2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可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3当配筋砌体剪力墙结构为底部大空间时,其抗震等级宜按表中规定适当提高一级。
10.1.4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抗震变形验算,其楼层内最大的层间弹性位移角不宜超过1/1000。
10.1.5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砌体结构构件,其截面承载力应除以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10.1.5采用。
10.1.6地震区的混凝土砌块、石砌体结构构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5.0;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10;2料石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30,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10.1.7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配筋砌体结构构件,其配置的受力钢筋的锚固和接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式中———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应按第9.4.3条的规定确定。
2钢筋搭接接头,对一、二级抗震等级不小于1.2+5d;对三、四级不小于1.2。
10.1.8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结构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屋的层数与构造柱的设置位置应符合表10.1.8的要求。
构造柱的截面及配筋等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2当6度8层、7度7层和8度6层时,应在所有楼(屋)盖处的纵横墙上设置混凝土圈梁,圈梁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mm×180mm,圈梁主筋不应少于,箍筋、间距200mm。
建筑结构16(砌体抗震)

二、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的设置
钢筋混凝土圈梁的主要功能: 增加纵横墙体的连接,圈梁可箍住楼(屋)盖,增强其
整体刚度;减小墙体的自由长度,增强墙体的稳定性;可提 高房屋的抗剪强度,约束墙体裂缝的开展;抵抗地基不均匀 沉降,加强整个房屋的整体性,提高房屋抗震能力。
圈梁与构造柱一起,形成砌体房屋的箍,使其抗震性能 大大改善。
精选课件
交叉裂缝 通长水平裂缝
➢ 转角墙及内外墙连接处的破损
产生原因:转角处分担地震作用较多 裂缝形状:竖向裂缝、三角形或菱形 出现部位:内外墙连接处、房屋转角 分布规律:纵墙承重房屋比横墙承重房屋严重; 墙体布置不对称时比规则严重;不设置圈梁时 比设置时严重;大洞口、空旷房间或楼梯间严 重;内外墙拉结差时严重。
精选课件
构造柱的主要功能:增加砌体结构房屋的延性,提高房屋 的抗侧移能力和抗剪承载力,防止或延缓房屋的倒塌。
(一)构造柱的设置部位
1. 一般情况
6度 四、五 六、七
八
房屋层数
7度
8度
三、四 二、三
五
四
六、七 五、六
9度 二
三、四
设置部位
外墙四角, 错层部位横 墙与外纵墙 交接处较大 洞口两侧, 大房间内外
➢ 抗震概念设计主要内容:
① 建筑总体布置: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 ;优先采用横墙承 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体系;立面布置宜规则 ,应避免局部的突 出和错层;楼梯间布置合理,不宜设在房屋端部的第一开间及 转角处,不宜突出或开设过大的窗洞。
② 结构选型:砌体结构房屋高度、层高、高宽比限制 ;承重 方案的选择;防震缝的设置 ;抗震横墙最大间距限制 ;墙体 局部尺寸限制 ;地下室与基础
突出部位震害
10:砌体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10 砌体结构构件抗震设计10.1 一般规定10.1.1抗震设防地区的普通砖(包括烧结普通砖、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混凝土普通砖)、多孔砖(包括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和混凝土砌块等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底层或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房屋,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章至第9章的要求外,尚应按本章规定进行抗震设计,同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 50574的有关规定。
甲类设防建筑不宜采用砌体结构,当需采用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并采取高于本章规定的抗震措施。
注:本章中“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指全部灌芯配筋砌块砌体。
10.1.2本章适用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的总层数和总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10.1.2的规定;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I/2高度处;2,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应允许比表中的数据适当增加,但增加量应少于1.0m;3,乙类的多层砌体房屋仍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其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3m;不应采用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2,各层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房屋,总高度应比表10.1.2中的规定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各层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房屋,还应再减少一层;注:横墙较少是指同一楼层内开闻大于4.2m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40%以上;其中,开间不大于4.2m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不到20%且开间大于4.8m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50%以上为横墙很少。
3,抗震设防烈度为6、7度时,横墙较少的丙类多层砌体房屋,当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其高度和层数应允许仍按表10.1.2中的规定采用;4,采用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的砌体房屋,当砌体的抗剪强度仅达到普通黏土砖砌体的70%时,房屋的层数应比普通砖房屋减少一层,总高度应减少3m ;当砌体的抗剪强度达到普通黏土砖砌体的取值时,房屋层数和总高度的要求同普通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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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抗震设计的一般规定
(1)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结构布置,应符合下 列要求:
1)上部的砌体抗震墙与底部的框架或抗震墙应对齐 或基本对齐。
2)房屋的底部,应沿纵横两个方向设置一定数量的 抗震墙,并应均匀对称布置或基本均匀对称布置。
6、7度且总层数不超过五层的底部框架-抗震墙 房屋,应允许采用嵌砌于框架之间的砌体抗震墙, 但应计入砌体墙对框架的附加轴力和附加剪力;其 余情况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抗震墙。
2)采用普通砖抗震墙时,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墙体厚度不应小于240mm,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
应低于M10,并应先砌墙后浇筑框架柱。
②沿框架柱高每500mm配值2φ6拉结钢筋,并沿砖 墙全长设置;在墙体半高处尚应设置与边框柱相连的 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③墙长大于5m时,应在墙内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 柱。
1)房屋的最大开间尺寸不宜大于6.6m。 2)同一结构单元内横墙错位数量不宜超过横墙总 数的1/3,且连续错位不宜多于两道;错位墙体交接处 均应增设构造柱,且楼(屋)面板应采用现浇钢筋混 凝土板。 3)横墙和内纵墙上洞口的宽度不宜大于1.5m;外 纵墙上洞口的宽度不宜大于2.1m或开间尺寸的一半; 且内外墙上洞口位置不应影响内外纵墙与横墙的整体 连接。
12.3.2抗震设计的一般规定 1.多层房屋的层数和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
12.3.1的规定。 2)医院、教学楼等及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房屋,
总高度比表12.3.1中的规定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 各层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房屋,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再适 当降低总高度和减少层数。
②抗震墙的厚度不宜小于160mm,且不应小于墙板 净高的1/20;抗震墙宜开设洞口使其形成若干墙段, 各墙段的高宽比不宜小于2。
③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 0.25%,并应采用双排布置;双排分布钢筋拉筋的间距 不应大于600mm,直径不应小于6mm。
④抗震墙的边缘构件按抗震墙结构一般部位的规 定设置。
(5)材料的强度等级要求 1)框架柱、抗震墙和托墙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不应低于C30。 2)过渡层墙体的砌筑砂浆等级不应低于M7.5。
(6)其它方面的构造要求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其它抗震构造措施同多
2)构造柱的最小截面可采用240×180 mm, 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2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 250mm,柱上下两端各500处加密至间距100mm。
构造柱的构造
构造柱及过梁
构造柱
3)8、9度时梁端伸入内墙阳角的支撑长 度不小于500mm,并应与圈梁连接。突出屋面 的楼、电梯间,构造柱应伸至顶部并与顶部 的圈梁相连。无构造柱的内外墙交接处,沿 高每500mm 设2φ6的拉结钢筋。且每边伸入 墙内不应小于1m。
5)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抗震墙应设置条形基 础、筏式基础或桩基。
(1)房屋总高度和层数应符合表12.3.1的规定。 (2)抗震墙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12.3.3的规定。 (3)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框架和抗震墙的抗震 等级,6、7、8度可分别按三、二、一级采用。
3.抗震构造措施
(1)上部砖房构造柱的设置要求 构造柱应根据表房屋的总层数按表12.3.1的规定设
12.3.4 底部框架结构砖房
底部框架结构砖房是指底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或 框架-抗震墙结构,上部为多层砖砌体结构的房屋。
1.震害特点
底部框架砖房的破坏相当严重,破坏部位都 发生在底部框架部分。
底部框架砖房震害加重的原因:上部纵横墙较 密,不仅重量大而且侧向刚度比下部框架大得多, 形成柱下柔上刚的结构体系。
3)底层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纵横两个方向,第 二层与底层侧向刚度的比值,6、7度时不应大于2.5, 8度时不应大于2.0,且均不应小于1.0。
4)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纵横两个方向, 底层与底部第二层侧向刚度应接近,第三层与底部第 二层侧向刚度的比值,6、7度时不应大于2.0,8度时 不应大于1.5,且均不小于1.0。
4)所有纵横墙均应在楼、屋盖标高处设置加强的 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150mm 上下纵筋各不应少于3φ10,箍筋不小于φ6,间距不 大于300mm。
5)所有纵横墙交接处及横墙的中部,均应增设满 足下列要求的构造柱:在横墙内的柱距不宜大于层高, 在纵墙内的柱距不宜大于4.2m,最小截面尺寸不宜小 于240mmx240mm,配筋宜符合表12.3.6的要求。
4.内外墙连接处的破坏 内外墙连接处是房屋的薄弱部位,特别时有些建筑
内外墙分别砌筑,以直槎或马牙槎连接,这些部位在地 震中极易被拉开。
5.楼盖预制板的破坏 6.突出屋面的屋顶间等附属结构的破坏
在房屋中,突出的屋面和电梯机房、水箱房、烟囱、 女儿墙等附属结构,由于地震“鞭端效应”的影响,所 以在地震中一般较下部主体结构破坏严重。
3)横墙较少的多层砖砌体住宅楼,当按规定采取加 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其高度和层数允许仍 按表12.3.1中的规定采用。
横墙较少是指同一楼层内,开向大于4.2m的房间占该 层总面积的40%以上;各层横墙很少。
2.多层砌体房屋的最大高宽比限制 多层房屋的最大高宽比应符合表12.3.2的规定。
3.房屋抗震墙的间距 房屋抗震墙的间距不应超过表12.3.3的规定。
4.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制见表12.3.4。
5.多层砌体房屋的结构布置 应优先采用横墙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并且, 多层砌体房屋的结构布置宜符合以下要求: (1)在平面布置时,纵横墙宜均匀对称,沿竖向应上下 连续;同时应避免墙体的高度不一致而造成错层; (2)楼梯间不应布置在房屋尽端和转角处; (3)烟道、风道、垃圾道的设置不应削弱墙体,当墙体 被削弱时应对墙体采取加强措施,不宜采用无竖向配筋 的附墙烟囱及出屋面的烟囱;
1)梁的截面宽度不应小于300mm,梁的截面高度 不应小于跨度的1/10。
2)箍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梁端在1.5倍梁高且不小于1/5梁净跨范围内,以及上 部墙体的洞口处和洞口两侧各500mm且不小于梁高的范 围内,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3)沿梁高应设腰筋,数量不应少于2φ14,且间 距不应大于200mm。
1)过渡层的地板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板厚 不应小于120mm;并应少开洞、开小洞,当洞口尺寸大于 800mm时,洞口周边应设置梁。
2)其它楼层,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均应设 置现浇圈梁,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应允许不另设 圈梁,但楼板沿墙体周边应加强配筋并应与相应的构造 柱可靠连接。
(3)底层框架-抗震墙房屋的钢筋混凝土托墙梁, 其截面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4)梁的主筋和腰筋应按受拉钢筋的要求锚固在柱 内,且支座上部的纵向钢筋在柱内的锚固长度应符合 钢筋混凝土框支梁的有关要求。
钢筋砼托墙梁的构造
(4)抗震墙的构造要求 1)采用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其截面和构造应符合
下列要求: ①抗震墙周边应设置梁(或暗梁)和边柱(或暗
柱)组成的边框;边框梁截面宽度不宜小于墙板厚度 的1.5倍,截面高度不宜小于墙板厚度的2.5倍;边框 柱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墙板厚度的2倍。
2)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盖、屋盖与墙 体有可靠连接的房屋,应允许不另设圈梁,但楼板沿墙 周边应加强配筋并应与相应的构造柱钢筋可靠连接。
圈梁宜与预制板在同一标高或紧靠板底,圈梁应闭 合,遇有洞口应上下搭接。
(3)对横墙较少房屋的加强措施 横墙较少的多层普通砖、多孔砖住宅楼的总高度和
层数接近或达到表12.3.4规定限值,应采取下列加强措施:
第十二章 建筑结构抗震基本知识
第 四讲
教学目标:
1.了解多层砌体房屋的震害特点; 2.掌握砌体房屋抗震设计的一般规定。
重点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和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抗 震措施。
难点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抗震措施。
§12.3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层框架房屋
12.3.1多层砌体房屋的震害特点
1.墙体的破坏 在砌体房屋中,与水平地震作用方向平行的墙体由于
② 当外纵墙开间大于3.9m时,应另设加强措施,内 纵墙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2 m。
表12.3.4中的大洞口一般指洞口宽度≥2.1m时,大 房间指开间≥4.2m的情况。
(2)圈梁的设置 多层普通砖、多孔砖房屋的现浇钢筋混凝圈梁设置
应符合下列要求: 1)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或木楼、屋盖的砖房。
构造柱应设置在墙体的两端或墙体的交接部位。
多层普通砖、多孔砖房应按下列要求设置钢筋混凝 土构造柱:
1)构造柱设置部位,一般情况下应符合表12.3.4 的要求。
2)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多层房屋,应根据房屋 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表12.3.4的要求设置构造柱,且 单面走廊两侧的纵墙均应按外墙处理。
3)教学楼、医院等横墙较少的房屋,应根据房屋 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表12.3.4的要求设置构造柱;
置。过渡层尚应在底部框架柱对应位置处设置构造柱。 构造柱应与每层圈梁连接,或与现浇板可靠拉结。构 造柱截面 不宜小于 240×240mm 、纵向钢筋不宜小于 4φ14,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过渡层构造柱的纵 向钢筋,7度时不宜小于4φ16,8度时不宜少于6φ16。
一般情况下,纵向钢筋应锚入下部的框架柱内, 当锚入框架梁内时,框架梁的相应位置应加强。 (2)底层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楼盖应符合下列要求
(4)当房屋立面高差大于6m时、房屋有错层且楼板高 差较大、或房屋的结构刚度,质量截然不同时,应设置 防震缝将其划分为规则均匀对称的抗震单元。
12.3.3抗震构造措施 1.多层砖房的抗震构造措施
构造柱和圈梁是多层砖房所采用的主要抗震措施, 它可以加强砌体结构的整体性,并增加砌体结构的变 形能力。同时设置构造柱和圈梁能使墙体在严重开裂 后不突然倒塌,是保证“大震不倒”的主要措施。 (1)构造柱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