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居间合同纠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起诉状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告一:**,女,19**年5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
被告二:**,男,**年12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路1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及逾期履行滞纳金(暂计至2015年1月5日为****元),两项暂合计为*****元;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房地产居间服务公司。被告一因房屋出售需要委托原告居间销售其名下址于福建省*********的房产,原告接受委托后,经原告居间介绍,被告一与案外人****于2014年10月10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被告一将上述房产以200万元价格出售给案外人黄世阳,并于收到购房款全款当日交付房屋。签订该协议后,被告一与原告就居间介绍费用进行了确认,承诺如原告推荐客户完成上述房产的出售,则被告一应于交房当日支付原告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如无故延期,则原告有权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被告追收滞纳金。
现被告与案外人于年月日实际履行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办理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但中介服务费却一直拒绝支付。
基于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且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付。
原告以为,被告通过原告的居间服务成功获取购房人信息,并经原告介绍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完成房屋交易,即应向原告支付居间服务费。被告的恶意拖欠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现特诉诸贵院,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