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书(doc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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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样式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样式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样式合同编号: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乙方(监理方):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________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建设,现委托乙方对该工程进行监理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如下:一、监理范围与内容1. 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 乙方需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材料使用、施工方法等提出专业意见,并监督实施。

3. 乙方负责组织和参与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二、监理职责与权利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监理计划和程序开展工作,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2. 乙方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在发现质量问题时要求整改。

3. 乙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工程安全,并及时通知甲方。

三、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2. 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监理工作量,双方应协商确定额外费用。

四、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乙方(监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1.2 工程地点:____1.3 工程规模:____1.4 总投资:____第二条监理范围及内容2.1 监理范围: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本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2.2 监理内容:(1)设计阶段:提出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

协助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商签勘察、设计合同,并组织实施。

审查设计和概(预)算。

(2)施工招标阶段:协助设计单位与承建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确认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

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并审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的资质。

(3)施工阶段: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争执。

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者提出试验或更换要求。

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作,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对严重违反规范、规程者,必要时签发停工通知单。

(4)验收阶段:鉴定隐蔽工程,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第三条监理人员及资质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委派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丰富经验的监理人员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3.2 乙方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资格证书;(2)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曾负责过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监理费用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费用预算,并向甲方提交。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8篇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8篇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8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委托方):[甲方名称]乙方(监理方):[乙方名称]签订日期:[具体日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具体名称]工程地点:[具体地点]工程规模:[具体规模](详见附件)。

二、监理范围与内容1. 乙方负责甲方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监理等。

2. 乙方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目标、任务、职责和期限等。

3. 乙方应参与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招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 乙方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6.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变更、索赔处理及工程款支付等工作。

7. 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监理工作。

三、监理期限与方式1. 本合同的监理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 乙方应派驻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履行监理职责。

如需更换现场监理人员,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 乙方应采用现场巡视、检查、会议、报告等方式进行监理工作。

四、费用与支付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

具体金额、支付方式等详见附件《监理费用支付表》。

2. 乙方在完成重大监理事项后,提交相应的监理报告或成果资料,甲方根据验收合格情况支付相应费用。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延期超过半年以上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补偿费用。

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五、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格的监理服务,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 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监理费用,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

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支持乙方的监理工作。

4.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护,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7篇

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7篇

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委托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法人电话]乙方(监理方):[乙方公司名称]地址:[乙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法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特定工程项目进行建设监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4. 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额]二、监理范围与工作内容1. 乙方负责对甲方委托的工程项目进行建设监理,包括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监控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等。

2.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2)检查关键工序和特殊施工工艺的实施情况;(3)把控工程质量,处理质量问题及事故;(4)审核工程进度计划,确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5)协助甲方进行成本控制和造价审核工作;(6)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三、监理期限本合同的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毕止。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监理期限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监理费总额]元整。

费用明细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详细列出。

2. 支付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监理费给乙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文件进行验收,并支付尾款。

乙方需提供相应的发票。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相关资料及信息,并确保其真实性。

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条件。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公正、客观地进行监理工作,并对监理结果负责。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封皮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封皮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封皮合同编号:XXXXX甲方(委托人):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监理人):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计划进行以下工程项目的建设,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监理工作,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项目基本信息1.1 项目名称:1.2 建设地点:1.3 委托监理工程范围:1.4 建设工期:1.5 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二、委托监理内容2.1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审核、施工现场巡查、质量检验、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变更管理、工程支付审核等监理工作。

2.2 监理开始日期: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计算。

2.3 监理结束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结束日期。

三、委托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监理费用:监理费用为人民币(以下简称“RMB”)XXX元。

3.2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费用的XX%作为预付款,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权利和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向乙方提供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必要文件和资料。

(2) 支付监理费用,并按时提供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和资料。

(3) 遵守监理人的监理要求,并协助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按照监理职责,正确履行监理工作。

(2) 对工程项目进行专业严谨的监理,并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3) 妥善保管监理工作中获得的文件和资料,并对其保密。

五、质量保证和争议解决5.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承担由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所引起的责任。

5.2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6.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6.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等)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人):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乙方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监理范围及内容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对甲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工程进度控制等方面。

2.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发现并提出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并协助甲方解决。

二、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

2. 监理费用应按照工程进度及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双方可另行商议确定。

三、监理工作时间及要求1. 乙方应安排专业人员全程参与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作时间节点及要求,全程跟进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监理意见。

四、违约责任1. 如因乙方监理不力导致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五、争议解决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终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委托人)签章:日期:__________乙方(监理人)签章:日期:__________。

2023xx学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标准合同.doc

学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 合同背景和目的该合同是为了确保学校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委托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合同条款2.1 双方信息委托方:学校(简称甲方)监理公司:x监理有限公司(简称乙方)2.2 工程概述甲方计划进行学校的建设工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校舍建筑、设备安装等项目。

2.3 委托监理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查、施工监督、进度控制、质量检验等。

2.4 监理费用甲乙双方达成一致,乙方的监理费用为建设工程预算的10%。

2.5 工期和延期甲方约定项目完工时间,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据实情况商讨延期方案。

2.6 合同变更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确立变更内容,并在变更后继续履行。

2.7 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法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可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提交相应工作成果和文件。

3. 履行义务3.1 甲方义务•提供建设工程相关资料和文件。

•安排工程施工,并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3.2 乙方义务•对建设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对施工单位提出监理意见和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4. 质量和维护保修4.1 质量保证建设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应的验收报告。

4.2 维护保修建设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根据约定期限提供维护保修服务,确保工程在一定时间内正常运行。

5.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就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应提交相关争议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6. 合同生效和变更6.1 合同生效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 合同变更除非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本合同不得进行任何变更。

7. 合同终止7.1 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终止。

7.2 提前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应签署终止协议并履行相应义务。

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书模版

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书模版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对工程项目进行建设,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控制,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提供工程监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工程监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理范围1.1 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管理。

1.2 监理服务应覆盖工程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合同履行及工程造价控制等方面。

二、监理期限2.1 本合同监理服务的期限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 如工程项目延期,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延期监理服务的相关事宜。

三、监理费用3.1 监理费用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及监理工作量等因素,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支付。

3.2 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根据合同附件中的支付计划执行。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服务,并有权对乙方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2 甲方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料支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5.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监理费用,并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2 乙方应派遣合格的监理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独立、公正地开展监理工作。

六、违约责任6.1 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条款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名称)。

乙方,(监理人名称)。

鉴于甲方拟进行(工程项目名称),现委托乙方进行监理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合规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三条委托费用。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具体金额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监理责任。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六条合同变更。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第七条合同解除。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以上为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如有需要,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委托书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委托书尊敬的施工监理单位:鉴于我方作为建设项目业主,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推进项目顺利进行,特向贵单位进行施工监理的委托。

详细委托事项如下:一、委托内容我方将项目名称为XXX的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委托予贵单位。

具体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2. 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确保施工图纸与设计文件一致;3. 监督工程质量,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4. 审核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确保施工材料符合相关标准;5. 检查工地施工现场,包括工程进度、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督;6. 及时向我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二、委托期限本委托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项目工期的整个施工阶段,即自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结束。

三、权利义务1. 我方权利和义务:(1)按时支付贵单位的委托费用;(2)配合贵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3)接受贵单位的监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采纳。

2. 贵单位权利和义务:(1)行使合同约定的监理权益,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理工作;(2)及时向我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3)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提出有关工程优化、增减项等的建议。

四、监理费用我方将按照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标准,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五、合同解除与争议解决如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委托;如因工程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监理委托无法继续履行,任一方可单方提前通知解除本委托。

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应向双方共同认可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接受其裁决。

六、合同生效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盖章):日期:建设项目业主(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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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书(doc 6页)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二000年二月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⑴“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⑵“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⑶“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⑷“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⑸“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⑹“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⑻“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⑽“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⑾“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⑴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⑵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⑴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⑶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⑷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⑸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⑹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⑺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⑻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⑼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⑽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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