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得的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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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

机、杂志、饲料、化肥、煤炭制品、图书、报纸、天然气、 沼气、居民用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农产品、暖气、热 水、粮食、食用植物油。 17%(基本税率):一、二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类型 消费税是以一般消费品或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 而征收的一种税(属于商品劳务税的范畴)。 消费税的种类
1.按税源划分税制结构 亚当•斯密,三大税系:土地税系、利润税系和工资税系 2.按课税客体性质划分税制结构 阿道夫•瓦格纳,三大税系:收益税系、所得税系和消 费税系 3.按负担能力划分税制结构 小川乡太郎,三大税系:所得税制系统、流转税制系统 和消费税制系统 4.按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划分税制结构 马斯格雷夫:(1)在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上课征,相 应地形成商品课税体系和所得课税体系。(2)对资金 存量或过去财富课税的税种。主要有土地税、房屋税、 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等。
(二)增值税的特点
征收范围广泛,税源充裕(增值额遍及生产 流通的各个领域各个经营单位) 实行多环节课税,但不重复课税(道道课税 ,但只对增值额征税) 具有税收“中性”效应(税负均衡,避免对 商品比价的扭曲) 纳税人之间相互制约(上游单位偷逃税必使 下游单位多缴税) 有利于出口退税(按全额征税出口退税不彻 底,按增值额征税出口退税彻底)
中国的税制经历了由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模式向 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结构模式的转化。
中国的税制
我国共有19(20)个税种,包括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关税 、船舶吨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 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 增值税等; 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 调节税(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等; 其他税:烟叶税等。 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 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

所得税课税标准

所得税课税标准

所得税课税标准所得税课税标准是指在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范围内,确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系列规定。

所得税课税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直接关系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纳税人的利益。

本文将介绍所得税课税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基本准备费用、个税起征点、税率等方面的讲解。

一、基本准备费用1.1 什么是基本准备费用?基本准备费用是指个人纳税人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必要开支。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纳税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定的基本准备费用。

1.2 基本准备费用的具体项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可以扣除的基本准备费用包括:基本生活费、基本住房费、基本医疗费和子女教育费等。

二、个税起征点2.1 个税起征点的定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个人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所取得的综合所得额达到一定标准后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2.2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是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和生活成本变化等因素,由国家税务部门定期进行的。

根据最新的调整,个税起征点为每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5000元。

三、税率3.1 税率的分类个人所得税根据所得额的不同,采用分级累进税率,包括7个级次。

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3.2 税率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具体的计算公式是: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四、税务申报4.1 税务申报的义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4.2 税务申报的方式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选择线上申报或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税务申报。

线上申报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平台进行,线下申报则需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理。

五、税收优惠政策5.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个人可以享受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论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下课税单位之选择

论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下课税单位之选择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下,选择家庭为课税单位可以 更好地考虑家庭负担和家庭经济状况,有利于实现税 收公平。同时,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可以提高税收征管 的效率和便利性,有利于实现税收效率。
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下,课税单位的选择对于税收公 平和税收效率具有重要影响。选择合适的课税单位能 够更好地实现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的平衡。
社会经济环境
选择课税单位时还应考虑社会经济环 境的变化和趋势,以确保税收政策的 可持续性和适应性。
03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课税单位的 影响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个人课税单位的影响
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个人所得税改革可能通过调整税率、 扣除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降 低个人所得税负担,提高居民可支配 收入。
促进税收公平
优化家庭财富分配
个人所得税改革可能通过 调整税收政策,优化家庭 财富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
提高家庭消费水平
个人所得税改革可能通过 降低家庭税收负担,提高 家庭可支配收入,促进消 费增长。
04
未来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改 革方向
完善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法律法规
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
为了保障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改革顺利实施,需要制定更 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课税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征收 管理行为。
强化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强化法律责任 ,确保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优化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征收管理
建立高效的征收管理体系
通过建立高效的征收管理体系,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 确保税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信息化、智 能化,提高管理效率。
个人分类
以个人为单位,根据个人的所得 进行课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家庭课税的考量和路径分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家庭课税的考量和路径分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家庭课税的考量和路径分析周啥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内容提要:家庭课税是一个系统工程,关涉个税分配正义价值的实现与量能课税公平原则的贯彻。

本文延着基本原则、税制结构、费用扣除、累进计税和税务征管的路径对家庭课税模式进行审视,通过对家庭与个人课税的比较分析、对不同税制与课税单位的调适讨论,阐述家庭课税模式与综合所得税制的协调原理。

研究认为:家庭汇总征税无论是与当前的分类、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还是所得综合范围更广的所得税课税模式都更加契合,更有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稅的收入再分配调节作用。

同时也要认识到家庭课税模式下综合所得的费用扣除环节复杂、关系到综合税基,而应用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上升比税基更快,因此成为关键的课税步骤;在征管要求上,需通过代扣代缴与自主申报的有效衔接与税务征管现代化信息系统的完善为家庭课税提供程序保障。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量能课税;家庭课税;费用扣除中图分类号:DF432.2;D92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148X(2021)02-0129-08一、问题的提出个人所得税设计中对课税单位的选择有个人和家庭①两种基本模式。

个人课税模式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对个人所得征税。

家庭课税是指对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以上的家庭成员获得的所得合并征税的课税模式。

我国自1994年实施三税合并的《个人所得税法》(简称为《个税法》)以来,一直以个人为课税单位,这与《个税法》的分类税制有很大关系。

虽然理论和实务界一直对其有争议,但税制环境和征管条件构成了对家庭课税模式的实质性限制。

2018年《个税法》修改分类税制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并出台与家庭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规定,从趋势看对家庭课税的推行与改革势在必行。

客观上,两种课税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税制公平与效率考量、婚姻中性、劳动供给等,两者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

不同国家需要结合经济发展水平,个税功能定位、税收征管条件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衡量决策。

个人所得税基本课税模式论个人所得税的二元课税模式

个人所得税基本课税模式论个人所得税的二元课税模式

个人所得税基本课税模式论个人所得税的二元课税模式内容摘要:由于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在理论基础和实际征管方面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发端于北欧国家的对劳动所得适用累进税率而对资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的二元个人所得税制就成为一种较为现实而理想的模式,在国际上正得到日益广泛的支持。

我国近年提出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近似于二元所得税制,应当作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长远目标,但还需对具体制度安排进行恰当的设计。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二元所得税,综合所得税按照对资本所得、劳动所得这两大基本所得类型的不同处理,可将个人所得税分为综合所得税制、二元所得税制和单一所得税制三种模式。

综合所得税制是对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以相同的累进税率课税;二元所得税制是对资本所得按较低的比例税率课税,而对劳动所得按累进税率课税;单一所得税制则是对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按相同的比例税率课税。

如果在个人所得税中对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又区分更多的类型进行有差别的课税,则称为分类所得税。

从各国税制改革的实践看,偏离综合课税的理想模式已成为近年来税制改革的主流。

除了新千年以来俄罗斯和一些东欧国家实行的单一税制改革受到广泛关注,西方国家对发端于北欧四国的二元所得税制产生了更为浓厚的兴趣,奥地利、比利时、希腊和意大利已经推行了接近典型二元税制的对资本所得课征最后预提税的制度。

美、日、德等国也在研究本国推行二元税制改革的方案。

欧洲的学者甚至主张将推广二元所得税作为欧盟范围内所得税协调的目标。

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二元所得税制进行深入的考察,以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改革提供借鉴。

一、综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局限性近一个世纪以来,综合所得税制已成为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

按照著名的海格一西蒙斯综合所得的定义,综合所得指纳税人一年内消费能力的净增加,即当年的总消费加上个人资产存量的增加,具体主要包括各项劳动所得和利息、股息、资本利得等资本所得。

地方所得税政策不同地区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

地方所得税政策不同地区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

地方所得税政策不同地区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在中国的税收体系中,地方所得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

由于地理、经济、社会等各种原因,不同地区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存在差异。

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探讨。

一、地方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作用地方所得税是指由地方政府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对居民个人和企业等主体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进行课税的一种税种。

地方所得税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也是实现地方税收自主权的重要手段。

地方所得税的征收范围通常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部分。

个人所得税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企业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所得、资本利得等。

通过对这些所得进行征收,地方政府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用于地方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建设,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地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同地区对地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

一般来说,地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两种。

综合征收是指将个人或企业所得的各项收入合并计算,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征收。

这种征收方式相对简单明了,适用于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的个人或企业。

在某些地区,综合征收的税率根据收入水平分为多个档次,高收入者税率较高,低收入者税率较低。

分类征收是指根据所得来源的不同,将个人或企业的所得分为不同类别,并根据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征收。

这种征收方式相对复杂,需要对不同类别的所得进行具体分类和计算。

分类征收适用于收入来源多样化的个人和企业,能更准确地反映不同收入来源的差异。

三、地方所得税的税率差异地方所得税的税率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不同税率。

一般来说,地方所得税税率分为递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递进税率是指税率随着所得水平的增加而逐渐递增。

这种税率形式适用于社会公平的考量,对高收入者进行较高税负的调节。

在某些地区,递进税率分为多个档次,高收入者税率较高,低收入者税率较低。

比例税率是指税率在一定范围内保持不变。

个人所得税筹划实例对课税模式思考

个人所得税筹划实例对课税模式思考

基于个人所得税筹划实例对课税模式的思考摘要:个人所得税是与每个人联系最紧密的税种,也是我国发展最迅速的税种之一,在调整财政收入和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多年来,税收制度几经改革,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免征额更是频频调整,但在税收制度方面仍存在诸多缺陷。

本文通过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实例剖析现行分类税制的弊端,进而对税种的灵魂——课税模式进行相关改革设想,并提出循序渐进的改革措施。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筹划实例课税模式一、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种类及选择依据国际上通用的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有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分类综合所得税课税模式三种类型。

个人所得税不同的课税模式的适用条件不同,从税收公平、纳税人及征管水平、征管成本的角度看,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具有其自身优势。

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与综合所得税课税模式及分类综合所得税课税模式相比,对纳税人参与度、税务机关征管水平要求都比较低,而且对于不同所得实行差别待遇,又符合税收课征的横向公平原则。

这样既满足了纳税人无痛苦的要求,又满足了税务管理的效率要求。

因此,西方国家在建立个人所得税之初,一般都采用分类所得课税模式。

二、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缺陷的实际体现1.现行分类税制模式不利于公平税负,会影响调节收入分配职能的发挥。

例1:甲某月收入为5000元,其中工资薪金3400元、劳动报酬800元、稿酬800元,按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甲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反如果乙某月取得工资薪金5000元,则虽然总收入与甲相同,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5元((5000-3500)×3%=45),两者税收负担明显不同。

再如,现行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有29项,个人同一时间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分别扣除费用,因为二者收入项目不同,扣除费用次数也不同,导致税负不同,背离了个税的公平原则。

更为严重的是,不同收入项目的多次扣除增强了部分纳税人的偷税动机。

在分类模式税制下,部分纳税人将其一项收入分解成多项不同税目的收入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1 税收基础知识

1 税收基础知识
5)、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全国统一税法,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
制定优惠
6)、税收减免权高度集中: 税法规定之外,一律不得减免税。
二、 我国税收机构设置和征管范围划分
中央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系统
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家税务局 地区、地级市、自治 州、盟国家税务局 县、县级市、旗
省级人民政府
地方税务局系统
地方国企、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
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3、 地方财政部门征收管理的税种
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 用税。
在少数地区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但
在大部分地区,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
可以对税务机关、税务工作人员以及其它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 监督检举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6、延期缴纳税款权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 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
契税、烟叶税、印花税等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
(1) 增值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的部分) 中央75% (2) 营业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 的营业税归中央 (3)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 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中 央占60% (4) 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归中央,其余与企业所得 税同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是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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