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生死伦理及现代价值
论儒家生命哲学及其对现代生命教育的启示_1078

论儒家生命哲学及其对现代生命教育的启示[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7)08-0080-10一、儒家生命哲学概述自儒家学说创立以来,其中蕴含的生命哲学思想对当代中国人的生死观念与生活观念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关于人之生命的珍贵性、人之处事哲学及生命意义等问题,儒家思想都有这方面的丰富内容。
(一)天地之间人为贵孔子说:“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章》),这充分阐明了在中国传统文化视域――天地人之统一体中“人”存在的重要性和生命的珍贵性。
而人之所以“贵”,在于“惟天地万物之母,惟人为万物之灵”。
(《尚书?泰誓》)这说明了人与其他万物的区别和联系,即人是万物之灵。
这种表达方式,实际上也就承认了人在天地间的独特地位。
所谓“人者,天地之心也;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
(《礼记?礼运篇》)这句话也直接说明了人是一个有感性、有道德、有创造能力的生灵。
人区别于草木鸟兽的地方,在于人能够调和天地之间万事万物,把天地万物有机地联系成一个整体。
可以说,以孔子学说为代表的儒家生命观,应是以重视人的存在价值、珍爱生命、敬畏生命为特点的,这一点可以从其对待孝道、殉葬制度、战争等方面的态度加以验证。
孝道是维持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纽带,孝道思想展现了人们珍爱生命的态度。
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也”。
(《孝经?开宗明义章》)对父母最大的孝顺是保持身体的康健,使父母不为之担忧。
儒家思想将珍爱生命与社会最看重的孝道联系在一起,凸显了珍爱生命的重要性。
除此之外,在人殉制度方面,孔子曾这样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 梁惠王上》)强烈批判了统治者对下层人民生命的践踏。
由于孔子生活于动荡不安的春秋末期,故他对战争的反对态度无疑是明确的,因为战争必然伤及无辜百姓。
《论语》曾记载卫灵公请教孔子战争一事,孔子反感地拒绝说:“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论语?卫灵公》),并且立即离开了卫国。
论儒家生命哲学及其对现代生命教育的启示

论儒家生命哲学及其对现代生命教育的启示【摘要】儒家生命哲学将生命视为尊贵而有意义的存在,强调人应该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在现代社会,生命教育的重要性逐渐被重视,需要从儒家生命哲学中获取启示。
儒家生命哲学对人生的价值观提供重要启示,强调珍惜生命、追求道德完善。
儒家生命哲学对生活态度的影响促使人们追求和谐与平衡。
现代生命教育需要借鉴儒家思想,引导人们关注生命、尊重生命。
儒家生命哲学还可以指导现代人的生活方式,鼓励人们培养美好品德。
对教育实践的启示包括注重道德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个体。
借鉴儒家生命哲学可以提升现代生命教育水平,实现更高层次的人文关怀。
儒家思想在当代社会中具有积极的影响,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词】关键词:儒家生命哲学、现代生命教育、人生的价值观、生活态度、教育实践、借鉴、提升、积极影响1. 引言1.1 儒家生命哲学的基本观点儒家生命哲学的基本观点主要包括尊重生命、注重修身、强调人伦关系和追求和谐。
儒家文化强调尊重生命,认为生命是宇宙间最宝贵的存在,人应该珍惜生命、珍惜他人的生命,并通过尊重生命来体现人的尊严和价值。
儒家强调修身,即个体要不断完善自身的品德和境界,通过修身来提升自己的人格修养,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儒家注重人伦关系,认为人与人之间应该建立和谐的关系,尊重他人、关爱家人、友爱朋友,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
儒家强调追求和谐,认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己之间应该追求和谐的关系,通过和谐的生活方式来实现人生的幸福与美满。
这些基本观点构成了儒家生命哲学的核心内容,对于当代人的生命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2 生命教育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生命教育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由于现代社会的高压竞争和快节奏生活,人们普遍面临着工作压力、人际关系问题、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挑战,因此生命教育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面对这些挑战,提高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
生命教育有助于培养人们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更加关注他人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从而建设和谐、和平的社会环境。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死亡观及其现代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死亡观及其现代意义摘要:死亡观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儒家的死亡观是入世的、积极的,它主张通过立功、立德来超越死亡。
道家的死亡观是出世的、飘逸的,它主张顺应天理和自然之道,既不悦生,也不恶死。
佛教的死亡现是抑我的、消极的,它主张战胜自己肉体的欲望来享受来世的快乐。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死亡观具有伦理化、政治化、神秘化的特征,对现代人善待人生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死亡:死亡观:现代意义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关于死亡的思考往往被人们所忽略。
由于历史、地理环境、人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个民族往往形成有别于其它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形成属于自己的对待死亡及人生问题的死亡态度和死亡智慧。
可以说,中华民族是世界上唯一具有连续性文化传统而没有中断的民族,其处理死亡的方式也有其独特性,从孔子的“未知生,焉知死”到毛泽东关于死亡意义的思考无不彰显了死亡的伦理化特征而非死亡的自然性。
本文考察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死亡观的基本脉络,主要内容、特征及其现代意义以期给现代人思考死亡问题以某种启示。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死亡观的基本脉络在中国原始宗教中,中国人关于死亡的思考总是与自然或自然现象相联系。
古人认为,天上是神的世界,那里是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神无生无死,是永恒的。
地上是人的世界,有生必有死,地下是鬼的世界,黑沉沉、阴森森,令人恐怖。
神、人、鬼各居其所。
中国原始宗教的死亡观与季节相联系。
如认为冬季黑暗、寒冷,大雪冰封,万物肃杀,和阴间的景象相同,是死亡的季节。
中国原始宗教中死亡意识与当时低下落后的生产力、科技水平相联系,源自于人们对死亡和自然现象的本能恐惧或向往。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种关于死亡的思考闪亮登场。
孔子站在岸边望着滚滚东逝水,发出逝者如斯乎的感叹,这也表现出他对人生必死的无可奈何。
所以当子路向他提出关于死亡问题的终极关切时,他表现出不高兴,脱口而出“未知生,焉知死”。
儒家的生死伦理及现代价值

儒家的生死伦理及现代价值旅游91 何杨22209106 摘要:生死问题是人类的永恒主题,也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
而儒家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主要组成,对于中华民族的大众心理和民族性格对有着深厚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儒家传统生死观的伦理内蕴进行挖掘,提出其对现代人反思自己的生存状态、领悟生活的意义、建立健康和谐的生命观、生活观、人生观的意义。
关键词:儒家传统生死观死亡伦理现代价值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生命科学和医学技术的进步,人类面临许多新难题。
人们如何对待生与死,怎样把生命神圣与生命质量、生命价值统一起来,生命意义何在? 这些生命伦理学所关注的问题从深层次来讲,都和中国传统的生死观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
自古以来, 生与死一直是人类探求的基本范畴。
而儒家的生死观尤其是先秦儒家的生死观占据重要地位,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认真分析、清理中国先秦儒家的生死观,对于研究现代生命伦理学和解决现实诸多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中国先秦儒学家们,孔子、孟子、荀子等对于生死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充满智慧的思想,显示出中华民族对这一问题的豁然达观的态度:珍视生命、重视现世;乐生恶死;生死相关;不苟且偷生、坦然面对死亡、承认死亡的意义;生要有价值、死应有意义、重视人生对后世的深远影响。
一、儒家生死伦理的基本观点(1)乐生恶死,重视生命的价值儒家的生死伦理重视的是生命的存在,大都主张关爱生命,珍视现世。
在他们看来,爱惜生命,乐于生存是人的天性,故“重现世, 轻来世, 重视人生, 不重视人死”成了儒家生死伦理的一大特色。
孔子曾说: “未知生, 焉知死?”“未能事人, 焉能事鬼”“敬鬼神而远之”(《论语》)。
轻视和否定灵魂世界的价值,强调生命的意义在现世。
儒家这种超越宿命论和宗教观念束缚的倾向, 使之产生了正确对待生死的态度。
孟子也说“生亦我所欲”、“死亦我所恶”,肯定“欲生恶死”乃人之本性。
荀子更是进一步指出,“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荀子·正名》) ,即生并非人的一般欲望和要求,而是人的最大的追求和希望。
儒家伦理哲学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儒家伦理哲学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儒家伦理哲学思想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伦理思想体系,它的理论主要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学派,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荀子等。
儒家伦理哲学思想的核心观念是“仁”,即仁慈、厚待他人、尊重他人、关心他人,以及崇尚“礼”,即尊重社会伦理准则、遵守社会规矩,以及崇尚“义”,即维护正义、行使正义、追求正义。
儒家伦理哲学思想具有极其重要的现代意义,它提倡以礼以义,坚持正义,弘扬仁爱,倡导尊重他人,反对自私自利,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激励人们勇于奉献,追求真正的幸福。
它还提倡社会公平正义,提倡资源公平分配,反对社会不公,反对贫富差距扩大,反对贫困人口被排挤,反对社会不公正的现象,以及提倡社会进步,推动社会发展。
总之,儒家伦理哲学思想对现代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提倡仁爱、公正、尊重他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发展,激励人们奉献、追求真正的幸福,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儒家伦理的现代价值

题目:试论儒家伦理的现代价值余英时说:“儒学不仅是一种单纯的哲学或宗教,而是一套全面安排人间秩序的思想体系,从一个人由生至死的整个过程,到国、家、天下的构成,都在儒学范围之内。
”在古代全面安排人间秩序的儒学,到了现代,也势必具有全方位的深刻的影响。
而作为儒学核心内涵的儒家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也具有不可小觑的价值。
然而儒学对现世的影响之广博,是个体难以全面了解和体会的,“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在此,仅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简单论述。
对“人”的提升孟子提出“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善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的对人与非人的界限。
这与当代要求我们作为个人要“有所作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相符合。
儒家认为,人应当成为社会的人,而不仅仅是自然的人。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人绝不能独立于社会而成为人。
这是一种积极的入世态度。
儒家在利和义的抉择中选择了义,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人应当在个人私利和天下大义面前选择天下大义,必要的时候甚至应当“舍生而取义”。
这些观点,与当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逃避和妥协的不正之风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昆明暴恐事件中,十几个歹徒,仅仅凭借一把长刀就杀得人们毫无抵抗之力。
试问,真的毫无抵抗之力吗?恐怕是根本没有抵抗之心罢。
人人都想着逃,用自己的同胞为自己打掩护,殊不知,人人都成了暴恐分子砧板上待宰的羔羊。
这就是在利和义的选择中做出错误选择的后果,在这次事件中的义,显然不是逃。
《三字经》中提到:“人之初,性本善”,人性善,是一种价值预设,是一种信仰,进一步地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
相信人性善,则世间众人皆行善信善。
因此,儒家要求人“与人为善”,这一点,无论是对于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都是一种正向的预设,正向的信仰。
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其实中国在历史上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是一个处于一种依法治国的状态下社会,那么,这么一个博大的社会怎么能维持长久的秩序而不乱套呢?靠的,就是伦理。
儒家的生死观论析(1)

儒家的生死观论析(1)摘要:孔子及其儒家十分重视个体生命及其死亡的伦理意义和价值,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理性思考,形成了一种内涵丰富且影响深远的生死观理论。
儒家的生死观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其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但主要是积极的。
今天,社会生活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理想和追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仍然需要有见义勇为、无私无畏的献身精神,需要我们在生死面前做出何去何从的选择。
在这方面,儒家的生死观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道德选择路径和方式。
关键词:孔子;儒家;生死观生死观是关于人的生命及其死亡问题的基本观点和看法,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之一。
人生观的主要问题是人为什么而活着,以及关于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的问题;生死观的主要问题是人应当如何看待生命和如何面对死亡,以及死的意义和价值问题。
孔子及其儒家学者都十分重视个体生命及其死亡的伦理意义和价值,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理性思考,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形成了一种内涵丰富且影响深远的生死观理论。
一、儒家认为生与死都是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应当以正确的态度坦然面对《吕氏春秋》说:“审知生,圣人之要也;审知死,圣人之极也。
知生也者,不以害生,养生之谓也;知死也者,不以害死,安死之谓也。
此二者,圣人之所独决也。
凡生于天地之间,其必有死,所不免也。
”也就是说,生与死的现象及其本质问题都是圣贤所要认真面对并加以审慎思考的问题,有了对于生与死的正确理解和把握,就会以相应的适宜的态度对待之。
《论语》载:“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又有“日月逝矣,岁不我与”的话,这些都揭示和说明了时间流逝不可逆转,人的生命也是一个由生到死的自然过程。
杨雄把“有生必有死”视为“自然之道”,他说:“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自然之道也。
”在他看来,有生命者必然就有死亡,有开始则一定会有终结,这是自然的道理,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
王充也说:“有血脉之类,无有不生,生无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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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生命哲学及其对现代生命教育的启示一、儒家生命哲学概述自儒家学说创立以来,其中蕴含的生命哲学思想对当代中国人的生死观念与生活观念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关于人之生命的珍贵性、人之处事哲学及生命意义等问题,儒家思想都有这方面的丰富内容。
(一)天地之间人为贵孔子说:“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章》),这充分阐明了在中国传统文化视域――天地人之统一体中“人”存在的重要性和生命的珍贵性。
而人之所以“贵”,在于“惟天地万物之母,惟人为万物之灵”。
(《尚书?泰誓》)这说明了人与其他万物的区别和联系,即人是万物之灵。
这种表达方式,实际上也就承认了人在天地间的独特地位。
所谓“人者,天地之心也;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
(《礼记?礼运篇》)这句话也直接说明了人是一个有感性、有道德、有创造能力的生灵。
人区别于草木鸟兽的地方,在于人能够调和天地之间万事万物,把天地万物有机地联系成一个整体。
可以说,以孔子学说为代表的儒家生命观,应是以重视人的存在价值、珍爱生命、敬畏生命为特点的,这一点可以从其对待孝道、殉葬制度、战争等方面的态度加以验证。
孝道是维持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纽带,孝道思想展现了人们珍爱生命的态度。
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也”。
(《孝经?开宗明义章》)对父母最大的孝顺是保持身体的康健,使父母不为之担忧。
儒家思想将珍爱生命与社会最看重的孝道联系在一起,凸显了珍爱生命的重要性。
除此之外,在人殉制度方面,孔子曾这样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 梁惠王上》)强烈批判了统治者对下层人民生命的践踏。
由于孔子生活于动荡不安的春秋末期,故他对战争的反对态度无疑是明确的,因为战争必然伤及无辜百姓。
《论语》曾记载卫灵公请教孔子战争一事,孔子反感地拒绝说:“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论语?卫灵公》),并且立即离开了卫国。
从这里可看出,儒家反对战争,尤其是非正义的侵略战争,而提倡保护民众、体恤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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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生死伦理及现代价值旅游91 何杨22209106 摘要:生死问题是人类的永恒主题,也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
而儒家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主要组成,对于中华民族的大众心理和民族性格对有着深厚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儒家传统生死观的伦理内蕴进行挖掘,提出其对现代人反思自己的生存状态、领悟生活的意义、建立健康和谐的生命观、生活观、人生观的意义。
关键词:儒家传统生死观死亡伦理现代价值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生命科学和医学技术的进步,人类面临许多新难题。
人们如何对待生与死,怎样把生命神圣与生命质量、生命价值统一起来,生命意义何在? 这些生命伦理学所关注的问题从深层次来讲,都和中国传统的生死观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
自古以来, 生与死一直是人类探求的基本范畴。
而儒家的生死观尤其是先秦儒家的生死观占据重要地位,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认真分析、清理中国先秦儒家的生死观,对于研究现代生命伦理学和解决现实诸多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中国先秦儒学家们,孔子、孟子、荀子等对于生死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充满智慧的思想,显示出中华民族对这一问题的豁然达观的态度:珍视生命、重视现世;乐生恶死;生死相关;不苟且偷生、坦然面对死亡、承认死亡的意义;生要有价值、死应有意义、重视人生对后世的深远影响。
一、儒家生死伦理的基本观点(1)乐生恶死,重视生命的价值儒家的生死伦理重视的是生命的存在,大都主张关爱生命,珍视现世。
在他们看来,爱惜生命,乐于生存是人的天性,故“重现世, 轻来世, 重视人生, 不重视人死”成了儒家生死伦理的一大特色。
孔子曾说: “未知生, 焉知死?”“未能事人, 焉能事鬼”“敬鬼神而远之”(《论语》)。
轻视和否定灵魂世界的价值,强调生命的意义在现世。
儒家这种超越宿命论和宗教观念束缚的倾向, 使之产生了正确对待生死的态度。
孟子也说“生亦我所欲”、“死亦我所恶”,肯定“欲生恶死”乃人之本性。
荀子更是进一步指出,“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荀子·正名》) ,即生并非人的一般欲望和要求,而是人的最大的追求和希望。
先秦儒家学者们从天意、生理和心理论证了“乐生恶死”乃人之常情。
而世人应该先思考生的问题再思考死的问题,要把人生的中心放在人生价值的创造上。
如何珍惜生命? 孔子说:“自古皆有死”,这句话道出了死亡的必然性。
但毫无疑问,人如果不是终其天年而死,那么死亡就带有强烈的偶然性。
哀公问孔子曰:“智者寿乎? 仁者寿乎?”孔子对曰:“然! 人有三死,而非其命也,行己自取也。
夫寝处不时,饮食不节,逸劳过度者,疾共杀之;居下位而上干其君,嗜欲无厌而求不止者,刑共杀之;以少犯众,以弱侮强,忿怒不类,动不量力者,兵共杀之。
此三者,死非命也,人自取之。
”因此人须“贵生”、“养生”。
尽管孔子主张在必要的时候人们应该“杀生”以“成仁”,但他并不赞成那种不珍惜生命,漠视生命,经常做无畏牺牲的生命态度。
如他说:“暴虎冯河, 死而无悔者, 吾不与也”。
(2)生不足忧,死不足惧,生死命也儒家认为人的寿命是命定的。
孔子的弟子子夏言:“死生有命。
”(《论语·颜渊》) 这个“命”虽然有某种宿命的意思,但更主要的是指人生与人生的自然规律。
而对此,我们应该“乐天知命”。
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如果能“知命”,即认识了人生某种必然性就能获得一定的自由,就可以以乐观的态度、坦荡的胸怀去对待人生。
若达到了“知命”而“乐天”的境地,人无论处于何种生活条件不论遇到多少艰难困苦,都不怨天尤人,始终保持坦然、潇洒、积极的生活态度与乐趣。
《论语》中也曾有这样记载:孔子分别问四位弟子的志向,问到曾皙,曾皙答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论语·先进》) 孔子的言论正是表达了他的理想人格的另一侧面:极其热爱生活与大自然的情怀,以及追求活泼自在、自得而又美好的人生乐趣。
这与他“乐天知命”的乐生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这一思想也影响着中国人对生死“达观”的基本态度,生时讲“父慈子孝”、“天伦之乐”,死时讲“寿终正寝”、“入土为安”。
而气化运行论认为: 世间万物皆由气构成,人亦不例外。
人是聚气合而生, 散则死, 生生死死乃万物必然之理。
基于生为气, 死为气散的观念, 对于生和死, 儒家有一个唯物而安的态度: 既不像释道把死看成是抵达仙境、极乐的桥梁, 也不像世俗市民一样贪生怕死, 及时行乐, 而是把生死看成是一种自然现象、自然规律。
所以, 儒家生死伦理所倡导的是生不足忧, 死不足俱的生死观。
(3)生死两安,唯义所在生与死在儒家看来, 都应以平常心待之。
普通人总是溺于生之所乐, 而陷于死之所惧。
那么如何对待生与死?儒家主张以平常心待之。
对生自无须浪费笔墨, 对死, 则须加以详析。
对死, 儒家主张以“义”释“死”。
死就儒家看来如果只解释为一种肉体的消失,那么临死者就会陷于恐惧、不安之中; 但若把死释为因“仁”、“义”而死, 或死能达到此二目标, 则死实际上反而是生的开始。
所以, 儒家倡导“志士仁人, 无求生以害仁, 有杀身以成仁。
”在儒家生死伦理中,“仁”是其最核心的概念。
仁之根本要义, 即在“牺牲小我, 完成大我”。
就“杀身成仁”而言, 与国家社稷、民族大义、成“仁”求真相比, 即使是人之最宝贵的生命, 也显得微不足道。
孟子从“义”入手, 认为: “生, 我所欲也; 义,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
”此处孟子强调“舍生取义”对应了孔子的“杀身成仁”, 二者的精神实质都强调先国后家后自己, 先别人后自己, 先“仁”、“义”, 后生死。
此后儒家的这种生死观占据了封建社会的大部时间, 从而造就了无数可歌可泣的志士仁人。
他们或是保家卫国, 战死沙场; 或是受命于危难之时, 挽大厦之将倾; 或是力图变法强国, 却不幸以身殉“法”。
虽然所处时代不同, 但他们对生死大义之取舍, 却都是那样的坚定。
正因为有此种民族正气, 愈挫愈勇, 所以, 中华民族才能以此维系民族几千年的命脉, 形成傲对生死的“天地正气”。
二、儒家生死伦理的现代价值社会经济财富的增长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能消除人生中的孤寂、郁闷和失落等精神与心理问题。
个体参与社会生活的竞争性和变动性的加剧,使得现代人对个体生命价值的关注越来越紧密和迫切。
就现代人而言,生死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物质财富的膨胀与精神价值的贫乏之间的张力;如何看待自身之死与自然之死之间的密切关系;如何找到将有死的生命化为不死的精神之动力。
如何反思个体生命的价值? 如何反思那些自然灾害、非自然灾害带给人类生命的威胁? 如何挽救那些过渡膨胀的私欲所带来的人生灾难? 又是如何克服由于人自身的有限性(生理的或理智的) 而带来的困惑? 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
儒家的死亡伦理思想无疑值得我们从中吸取一些人生营养,为解决生死的苦恼提供一种具有说服力的借鉴。
(1)以完善人生来坦然地面对死亡,展示出那一种宁静淡泊的东方智慧人的生命受之于自然,归之于自然,它就像智者所乐的水,从生命之源潺潺流出,当它一路前行的时候,给这世界带来了生机,当它实现了自身价值的时候,它汇入汪洋大海,在消失自身的同时,孕育出新的生命。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是大自然的自然规律。
适因于此,儒家极力推崇的人格理想和人生价值,在乐生安死的传统中鲜明地凸显出来。
于积极的入世精神中以完善人生来坦然地面对死亡,这比较庄子神游天地的超越态度,具有更为现实的意义,它展示出的那一种宁静淡泊的美,正是西方人仰慕不已的东方式的智慧。
(2)以家庭亲情的陪伴、父死子继的生命延续来弱化临终死亡的痛苦现代社会,当人在临死阶段,面对的都是医院的白墙、冰冷的器械、陌生的医护人员时,必然会产生强烈的孤独感。
而如果有亲人在旁,在家庭温馨的气氛中,当事人的感受定然不同。
看着和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们,就会觉得,自己其实并不是真的要离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留存了最宝贵的东西。
正是因为有我的离开才有了子孙后代新生命的接续,如同先人以他们的离开换来我生命的存在一样。
因此可以说,儒家生死观在化解人的临终痛苦方面确实能发挥作用。
儒家的对家族群体的认同,对父死子继的生生不息的理解,可以使人心灵上有所归依,即使不相信死后世界的存在,但仍觉得可以实现亲人之间精神上的沟通和联系,感知生命传承的神奇与美妙。
从而在死亡来临前保持内心的平静与安宁。
(3)超出个人生活层次,以三不朽的超越意识来摆脱死亡恐惧儒家生死观中对死亡的超越,不象西方宗教那样热衷于死后世界的构造,而是致力于生命精神的超越,以“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的超越意识高扬了人的生命精神。
这种“不朽”的事实虽发生在死后,但引起“不朽”的事实却发生在生前。
只要人在生活过程中,尽职尽伦,努力工作,争取在相应的岗位上有所建树,做了有益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事情,就能够摆脱纯粹生活层面的困扰,获得精神超越的喜悦。
通过自身的努力,个体生命可以在历史的无限展开和延续中获得永恒,这样的认知,必然会减弱对现世死亡的恐惧和痛苦。
从而实现对死亡的一种超越,在与死亡的对峙中获胜。
参考文献:[1]靳凤林编,死而后生——死亡现象学视阈中的生存伦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2]张英.儒家生死观的现代解读[J]学术交流,2008,12:29~32.[3]陈默.论语中的死亡伦理解读[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2(1):34~38.[4]陈延庆.论中国传统生死观[J]广西社会科学, 2000,6:43~46.[5]乔学斌. 略论儒道释的生命伦理观及其现代价值[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8(1):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