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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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2020)

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2020)

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经2019年11月27日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0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4月10日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2019年11月27日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0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源头治理、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积极配合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财政、行政审批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大数据监管指挥系统,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共享。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03
生态环境保护策略
空气质量改善
总结词
通过减少污染物排放、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 能源等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优化能源结构
逐步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传统能源,提高清洁 能源比重,减少煤炭消耗。
ABCD
减少污染物排放
严格控制工业、交通等领域的污染物排放,推广 使用清洁能源,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推广清洁能源
完善环境司法体系,加强环境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工作,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经济激励政策
实施绿色税收政策,对环保行为给予税收优惠, 鼓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
推行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贡献 者给予经济补偿,激发社会各界的环保积极性。
设立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环保技术研发 、推广和应用,鼓励企业进行绿色生产。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汇报人: 2024-01-08
目录
• 引言 • 全国生态环境现状 • 生态环境保护策略 • 政策与措施 • 公众参与与教育 • 国际合作与交流
01
引言
背景与意义
全球环境问题加剧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土地退化、水资源短缺等 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挑战。
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降低化石 能源的消耗。
水资源保护
总结词
通过节约用水、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等 措施,保护水资源。
防治水污染
加强水体监测和治理,严格控制工业、农业 等领域的污水排放。
节约用水
推广节水技术和器具,提高用水效率,减少 浪费。
保护水资源
加强水源地保护,建立保护区,防止水资源 的过度开发和污染。
目的与任务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29•【字号】冀政函[2007]12号•【施行日期】2007.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函〔2007〕1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已经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为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深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主线,突出省辖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环京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施策,开拓创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全省环境质量的改善,基本完成了环保“十五”计划的目标任务。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

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深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改革,依法批准建设项目38657项。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依法关停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集中整治水泥、造纸、制革、板材、丝网电镀五大类25个工业密集区环境污染。

推行清洁生产,完成煤炭、电力、冶金、制药、石化、轻工、建材七个重点行业及石家庄、唐山、邯郸市300多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建成冀衡集团、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石家庄市物资回收总公司等一批循环经济试点。

保定钞票纸厂被命名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石家庄钢铁责任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建成省环保先进企业。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范文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范文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范文随着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不断增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严重,如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

我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发布,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该规划主要内容。

一、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开放型、共享型生态文明体系格局初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在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落实措施,实现治理和保护双赢,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制定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重要环保法律和政策。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实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快生态修复与建设、退耕还林还草、荒漠化综合治理等行动。

2.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实现环境、经济、社会三者共同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大绿色技术创新和示范引领力度,实施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举措,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消费、生产和投资,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目标。

3.优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全方面、全民参与的生态环保体系,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

4.发挥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关键作用。

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国际合作,加强沙漠化治理、生态安全、国际环境法制建设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多边环境合作机制深入发展。

三、保障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机制。

规划提出,建立健全的政策、法律、技术、财政、人才等多元化保障机制,实施投入和责任的明确制度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市场机制,强化社区、公众参与,形成制度保障、政策支持、社会共治的多重政策合力。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北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河北省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发展道路。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应当坚持公益性、综合性、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与配合。

第二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第六条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是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

第七条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包括:(一)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保护,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二)加强对生态资源的保护,保护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治,保护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四)加强对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保护生态环境的权益。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第八条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制定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确定环境保护对象和保护措施。

第九条严禁采矿、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污染源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建设和生产。

第十条国家主管部门和河北省政府应当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评估机制,定期监测和评估生态环境状况。

第十一条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严禁污染源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手续擅自建设和生产。

第十二条推广可再生资源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第十三条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第1篇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一、前言生态环境是维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总体目标1.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2.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面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保护,绿色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三、主要任务1.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1)实施生态保护红线政策,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2)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等生态工程。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

2. 治理环境污染(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水、土、空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3)提高城乡生活污染治理水平,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

3. 推进绿色发展(1)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2)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进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3)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四、保障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修订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 加强执法监管(1)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能力。

3. 创新政策机制(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价格等政策体系。

(2)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等政策创新。

4. 强化宣传教育(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2)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五、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廊坊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廊坊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廊坊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21•【字号】•【施行日期】2023.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廊坊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持续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河北省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同志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发挥廊坊市区位优势,对标对表京津标准,“落实六项任务、实施五项工程、强化四项保障”,在保持住全省前列的基础上,全面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场景,为创建河北省标杆式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区打下坚实的根基。

二、落实六项任务根据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廊坊实际,对标京津,提升水平,重点落实以下任务。

(一)持续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成果1.工作任务。

把“巩固提升”作为年度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重头,切实巩固农村问题厕所排查整改成果,对列入整改计划的1789座模式类问题户厕分类实施整改,对建设标准较低、年代久远、易出问题的厕所和农户自建略加提升即可达标的1211座户厕进行完善提升。

三河县、大厂县、香河县和固安县发挥区位优势,对标北京标准,自我加压,对县域内基本达标的厕所进行高质量升级,树立一批全市第一全省先进的农村厕所改造提升新标杆。

巩固提升2022年农村问题厕所“歼灭战”形成的厕所维修、粪污清掏、粪污无害化处理、公厕管护、运行监管“五项机制”管护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将管护经费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开展河湖湿地修复、矿山环境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修复工 程,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
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1 2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和预警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及时发现 和防范环境风险。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和防控
完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
总结词:创新驱动
制定积极的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限制 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环保产业、绿色技术等给予税收优惠,降低企业 成本,促进绿色发展。
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总结词:公众参与
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治理成果等信息,增强透明 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强化政策支持和示范引领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培育和推广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典 型企业和项目。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治理,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和重要生态系统。
加强土地和水资源保护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推动生态修复和保护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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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水质优良比例提升:全 国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 比例从2015年的64.5% 上升到2021年的84.9% ,提升了20.4个百分点 。
重点流域水质明显改善 :长江干流持续3年全 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 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 水质。
水生态系统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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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河流生态状况逐步恢复 :全国重点调查的1000 余条河流中,近九成河 流的生态环境状况保持 稳定或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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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努力实现人居环境优美的“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新廊坊的宏伟目标,制订本纲要。 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与成就 近来年,我市非常重视生态建设,市委、市政府确定了“环境建设也是生产力”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建设“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的城市定位,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使我市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1、大搞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大搞植树造林、防沙治沙工程,先后实施了首都周围绿化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市行贷款营造速生丰产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等一系列绿化工程,使我市的生态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截止2000年底,我市共有林地面积238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建国初期的4.9%上升到23%。在市区绿化美化方面,我市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植绿”的总原则,制定并实施了以“一环、二线、三园、75个点”为主要内容的绿化工程,即在城区外侧及外环路两侧建100米宽的一条环城生态林,在开发区至市区和平路、市区铁路沿线建两条迎宾线,新建三个高级公园,市区内建75个小型绿化点。2000年,市区新植树木103.6万棵,铺植草坪102万平方米,还在市区至开发区的引道即和平路3200米段的两侧建成各宽37米的景观式“带状公园”和占地50亩的绿岛广场。目前市区绿地面积达到606公顷,绿化覆盖率34%,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人均绿地面积达7平方米,跃居全省第二位。 2、开展生态农业试点、启动生态农业工程。我市以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启动了一批生态农业工程,开展了生态农业试点建设,以点带面、循序渐进,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目前,我市已建成省级生态农业县2个(即大厂、霸州),文安县正在积极申请国家级生态农业县。固安县的牛驼镇花卉种植面积已发展到5100亩,品种由原来的十几种发展到现在的1300多种,文安县在大力发展10万亩绿色食品的基础上,加强与日、德、法、英等10个国家的订单农业的贸易合作,达成4200多吨的绿色食品订单合同,销售总额达1500万元,创汇30万美元。从2000年开始,我市还建设高新技术农业园区3个,并发展一批无公害蔬菜大棚,大力推行免施化肥和农药。 3、我市城市综合环境整治取得了一定进展。从1999年开始,投资6100万元的垃圾处理场已全部竣工,日处理垃圾、粪便450吨,设备技术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投资133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管网完成10公里,厂区土建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今年6月份正式进行运行。近两年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6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由于实施了燃气二期工程,市区管输燃气日供能力达到20多万立米,气化率达到92%;烟尘控制区面积24.69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面积为17.71平方公里。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保护、治理任务较为艰巨 我市森林覆盖率为23%,虽然和解放初期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距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所要求的30%还有很大差距;风沙地面积为495万亩,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1%,治沙任务相当艰巨;由于我市长期超量开采地下水,造成了六个地区出现了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目前已形成了两个漏斗区,范围已达到1823.3平方公里,漏斗区面积占廊坊市总面积的28%强;三河市由于大量的矿山开采,破坏了山体水脉和山体植被,造成了山体滑坡和附近平原土壤板结,使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受到一定破坏。 2、乡镇企业发展迅速,小城镇环境保护面临巨大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乡镇企业发展非常迅速,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规模小,起点低,工艺技术落后,造成污染治理难度较大;人口增长过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城镇发展无长期规划和环境规划,形成厂宅交错的圈层空间布局,各类功能区杂乱无章,绿化面积相对较少,制约了城市化进程,给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3、农业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农药、化肥污染严重 全市农药、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加,1990年全市使用农药216吨,施用化肥7.84万吨,1999年全市使用农药1063吨,施用化肥43.61万吨,农药使用量平均年增加94吨,化肥施用量平均年增加3.97万吨。农业生产过程中过量施有化肥、农药,导致农作物品质降低、土壤肥力下降及农作物自身污染,农药、化肥的流失对水环境带来的面源污染将成为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 4、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示范建设投入不足 由于我市没有自然保护区,近年来生态保护工作一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目前我市仅有2个省级生态农业县,由于没有基本经费保证,起不到应有的示范作用。 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以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加强法治,严格监督,坚决打击人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保护和改善自然恢复能力,巩固生态成果,努力维护并提高现有的生态环境,为实现我市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扭转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充分考虑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经济发展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近期与长远统一、局部与全局兼顾。进行资源开发活动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经济利益。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及科学利用,实现全市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近期目标。到2005年,基本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加强生态试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建设,建成永定河故道防沙生态保护区,力争使永定河、潮白河、大清河及这几条河流泛滥改道形成的沙荒、三河市矿山等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得到控制和改善,使各类良好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各类开发活动严格按规划进行,使生态环境破坏恢复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全市基本实现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系统,为把我市建设成为一个生态型、园林式的现代化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3、远期目标。到2015年,全市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全面遏制。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比较明显的改善,生态系统趋向良性循环,一个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的优美城市基本形成。 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 (一)继续实施以防沙治沙、防治水土流失与土地沙化为主的绿化美化工程。重点是以窗口地带和风沙危害严重地区造林为主。总的是建设符合廊坊特色的林农复合综合防护林体系。一是在三路、六河、九道两侧营造20—40米宽乔、灌、草综合的骨干防护林带;二是在沟、路、渠两侧营造500万亩以上的农田林网;三是在沙荒地上,以多种混交间作形成集中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和果品经济林,形成百万亩基地;四是在城市村镇居民点植树、种花、种草,绿化美化环境。力争到2005年使我市初步形成以河渠路堤绿化为框架,以农田林网为脉络,以经济林、用材林生产为基地,网、带、片、点相结合,乔、灌、花、草相搭配的生态经济防护林体系。 (二)加大环京津生态圈工程建设。“十五”期间,建成永定河故道防沙生态保护区;建设9个生态试范区及若干个生态农业示范村,使生态农业试点面积达到全市农业总面积的50%以上,使生态试范工程起到应有的作用。加强农村新能源开发,解决能源消耗与生态环境的矛盾。 (三)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大力提倡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努力提高粮食、蔬菜、水果质量,推动有机食品业健康发展。争取“十五”期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应用达30%以上,初步实现农业的环境安全生产。鼓励畜禽粪便资源化,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四)建立全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站,形成全市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监测网络体系及农业环境信息系统。 (五)加强对新老污染源的管理,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在对老污染企业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尤其对污染严重的及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要坚决加以控制。 (六)强化水资源的管理力度。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统筹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停止新上高耗水项目,确保生态用水;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做到采补平衡;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通过科学的监测评价和功能区划,规范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口管理制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实现废水资源化。 (七)加大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力度。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明确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冻结征用具有生态功能的土地。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要严格依法报批和补偿,并实行“占一补一”的制度,确保恢复面积不少于占用面积。加强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尽量减少占用林地和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八)强化小城镇环境规范管理,努力避免因工业布局、产业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小城镇及农村污染。大力推进天然有机食品,建设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开展“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活动。“十五”期间计划建成3个省级以上、10个市以上和20个县级以上环境优美的小城镇,努力实现人居环境优美的宏伟目标。 (九)我市矿产资源丰富,在开发前必须严格规划,选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把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度落到实处。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各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环保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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