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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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办法1.目的2.为规范公司工程采购招标工作, 确保采购招标工作合法、有效进行, 保证采购招标质量, 维护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 特制定本办法。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采购招标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分包(包括安装、土建及调试等);2)设备材料采购;3)设计、勘测分包;4)其它工程(类)采购行为。

其他类采购行为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4.定义3.1 邀请招标以招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一些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意向、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招标形式。

3.2 询比价招标人以邀请函的方式邀请至少三家及以上的合格或候选合格供应商通过邮箱或传真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报价文件的招标形式。

对于通用类标的,原则上应邀请三家以上的单位参加投标报价。

3.3 定向议标招标人以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三家以内特定的合格或候选合格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协商谈判的招标形式。

5.各部门管理职责4.1 设计研究院4.1.1 负责《设备材料采购需求计划》初始编制;4.1.2 负责技术规范书编制并对其准确性负责;4.1.3 负责根据具体的标的制订详细、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评标标准;4.1.4 负责设备类招标技术标评标工作;4.1.5 负责审核设计人员与中标人签订的技术协议, 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2 经营计划部4.2.1 负责工程分包招标申请和《工程分包采购需求计划》初始编制;4.2.2配合项目经理编制招标文件;;4.2.3配合项目经理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制订详细、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评标标准;4.2.4负责工程类评标工作;4.2.5 负责工程类合同的编制及合同谈判工作。

4.3 项目经理4.3.1 负责向设计研究院和工程管理部提供工程进度计划;4.3.2 负责协调完成《设备材料采购需求计划》、《工程分包采购需求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保障公平、公正、公开,加强招投标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国内范围内进行的招标、招标代理、评标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尊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欺骗、串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需求确定招标方式,并向公众发布招标公告。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招标标的、资格条件、技术要求、评标办法等相关内容。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公示招标结果。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人。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第三章招标代理机构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招投标活动。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专业能力,并获得相关行政许可。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公平竞争和信息公开。

第四章评标标准第十三条评标标准应当公示,公允,有利于优质供应商的竞争。

第十四条评标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质量因素,并给予适当权重。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专业素质过硬,独立、公正、公平。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六条对公开招标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陈述、串标、贿赂等行为,责任人将被列入黑名单。

第十八条违规行为应当由招标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附件:1. 招标公告范本2. 招标文件模板3. 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投标。

2. 招标代理:指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或组织,负责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投标活动。

3. 评标:指评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和排名。

4. 中标:指评标结果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

招标管理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管理办法招标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通过公开征集投标来选择合作伙伴的一种经济交易方式。

为了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招标管理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招标管理的必要性、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招标结果的评估进行探讨。

一、招标管理的必要性招标管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公开招标,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竞争者,提高市场竞争度,从而促使参与者提供更具价值的产品或服务。

同时,招标管理也有利于防止不当政府干预以及降低腐败风险。

通过公开招标,政府机关不再通过关系网来决定合作伙伴,减少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可能性。

招标管理也是一种法制化的管理方式。

通过制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营造了一个稳定和可预期的商业环境。

二、招标管理的主要内容1. 公告发布为了确保广大潜在投标人能够公平竞争,需要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标信息。

公告发布的渠道包括媒体、政府网站、招标平台等。

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需求描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获取的途径和截止时间等。

2. 信息的对称性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需要向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同样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对称性。

这样才能保证每个投标人面对的是同样的信息,从而能进行公正的竞争。

3. 投标文件的规范要求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展示自己能力和承诺的重要方式。

为了比较投标人的能力,需要规定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通常包括企业资质证明、技术方案、商务方案、价格等信息。

4. 评标标准和程序评标是招标过程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最终合作伙伴的选择结果。

为了确保公正、公平,需要制定明确的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标准通常包括企业资质、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商务方案的合理性以及价格的优劣等。

5. 中标结果公示招标结束后,需要及时将中标结果向公众公示。

中标公告中通常包括中标人、中标金额及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等。

公示的目的是确保决策的透明度,以及确保中标人的合法权益。

三、招标结果的评估招标结果的评估是为了检验招标管理管理办法的有效性,并对管理办法进行持续改进。

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招标代理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招标人委托的专业机构或者个人,负责招标文件的制定、发布、宣传、接收投标文件、评标以及结果公示等一系列工作。

招标代理的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性,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公正和公平。

二、招标代理的职责和义务1. 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负责招标项目的组织实施。

2.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招标文件,并确保其合法、合规。

3.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招标公告,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4. 招标代理机构应组织开标、评标和结果公示等环节,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

5. 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标结果进行排序和推荐中标人。

6. 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结果,并配合招标人进行合同签订等后续工作。

7. 招标代理机构应保护招标人的利益,维护招标工作的声誉和形象。

三、招标代理管理的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招标代理的工作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相关信息对投标人和招标人都是公平可见的。

2. 公正公平原则:招标代理应在招标过程中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高效便捷原则:招标代理应高效完成各项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便捷的服务。

4. 专业可靠原则:招标代理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确保招标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招标代理管理的程序1.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招标代理计划,并报招标人批准。

2. 招标代理机构应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报招标人审查。

3.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将招标文件提供给故意参预投标的供应商。

4. 招标代理机构应组织开标环节,公开接收投标文件,并确保投标文件的安全保密。

5. 招标代理机构应组织评标环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标结果进行排序和推荐中标人。

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引言概述:招标代理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保障公平竞争和经济效益,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一、招标代理的资质要求1.1 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合法注册资质,并在相关行政部门备案。

其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规定,并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信誉度。

1.2 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通过相关考试或者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他们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1.3 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确保代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二、招标代理的工作流程2.1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项目发布后及时了解项目情况,并进行项目筛选和评估,确定是否适合代理。

2.2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招标代理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和商议,明确双方的权责。

2.3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接收、评标、中标等工作,并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三、招标代理的行为规范3.1 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维护招标市场的良好秩序。

3.2 招标代理机构应保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招标人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相关信息。

3.3 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进行公正的评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或者参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招标代理的责任和义务4.1 招标代理机构应对其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负责,确保代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2 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建议,匡助其制定合理的招标策略和方案。

4.3 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进行对投标人的评审和资格审查,确保招标结果的公正和合法。

五、招标代理的监督和评估5.1 相关行政部门应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

招标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办法
介绍:
招标管理是一种重要的商业活动,旨在通过公正透明的方式,引入竞争因素,并确保获得合适的合作伙伴。

招标管理办法是指在招标过程中,为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进行,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管理办法的重要性、目的和主要内容,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实施招标管理。

一、招标管理办法的重要性
招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一个组织或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它能够帮助开展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以下是招标管理办法的重要性:
1. 促进竞争:招标活动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更多潜在供应商参与,从而促进市场竞争,推动供应商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2.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招标管理办法能够确保组织或企业在购
买产品或服务时,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最具性价比的供应商,
并使资金得到更有效地利用。

3. 降低采购风险:通过建立合理的招标管理办法,采购人能够
更加清晰地了解供应商的能力、信誉和承诺,从而降低了合作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数量。

4. 遵守法律法规:招标管理办法通常会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进
行制定,确保招标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二、招标管理办法的目的
招标管理办法的制定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1. 权责明确:招标管理办法能够明确各个角色在招标过程中的
权责,确保所有参与者都清晰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 提高招标效率: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标管理办法,能够
提高招标活动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资源浪费。

3. 保证选择最佳供应商:招标管理办法能够帮助采购人更加全
面地评估供应商的综合能力,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项目、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进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压低投标报价、虚假投标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人第六条招标人是指依法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营业执照;(二)有明确的招标项目;(三)有依法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和能力;(四)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技术要求等;(二)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三)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四)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招标代理机构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营业执照;(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有具备招标代理资格的专业人员;(四)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二)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三)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四章招标文件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标准;(三)投标文件的要求;(四)评标标准和方法;(五)合同主要条款;(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最新版)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最新版)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最新版)一、引言本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最新版,旨在规范集团公司招标过程,保证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

本适用于所有集团公司内的招标项目。

二、适用范围本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项目的招标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工程建设等。

三、招标程序1. 招标准备阶段1.1 招标计划编制在项目需求确定后,相关部门制定招标计划,并明确项目的采购需求、预算、时间安排等。

1.2 招标文件准备根据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模板等。

1.3 招标文件审批招标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正式发布。

2. 招标发布阶段2.1 招标公告发布将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要求、截止时间等。

2.2 供应商资格审查针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3. 投标评审阶段3.1 开标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记录各个投标人的报价、资质、经验等信息。

3.2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价格、技术方案、经验等因素,选出最优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要求1. 技术要求1.1 技术方案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实施计划、工作流程等。

1.2 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具备完成项目的技术能力。

2. 价格要求2.1 报价明细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包括物资价格、人工费用、运输费用等。

2.2 报价有效期投标人需明确报价的有效期,确保报价在一定期限内有效。

五、评标标准1. 技术评审评估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技术能力等。

2. 经济评审评估投标人的报价、费用合理性等。

六、合同签订在确定最优投标人后,集团公司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履行要求、责任、付款方式等。

七、本所涉及附件:1. 招标计划模板2. 招标文件模板3. 技术评审表格4. 经济评审表格八、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指进行公开竞争的采购方式,以获取相应产品或服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二OO四年八月十一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四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第五条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八条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招标法。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新招标法,欢迎阅读!最新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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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版本号:A RTGF-PUWI003

批准: 审核: 编制:

2017年10月6日发布2017年10月6日实施 xxxxxxxxx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1页,共8页 文件修订记录表

修订次数 修订日期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xxxxxxxxx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2页,共8页 招标管理办法

1.0、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主要规定了招标原则、范围、招标方式及程序,以保证公司招标管理的规范统一。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 本办法不适用于生产零部件的采购。生产零部件的采购,公司另行制定相应办法予以规定。

2.0 术语和定义 2.1 比价议标:由公司直接邀请具备条件的单位投标,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招标方式。 2.2 邀请招标:由公司邀请经过预选的具备投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竞争的招标方式。 2.3 公开招标:由公司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的招标方式。

3.0 职责 3.1 董事长 3.1.1 批准>20 万元的基建项目、>50 万元的大型技改项目及董事长或董事会立项项目的定标; 3.1.2 批准基建、大型技改项目的免招标; 3.1.3 在三个工作日内有权否决公司所有招标定标的结果。 3.2总经理 3.2.1 审核>20 万元的基建项目、>50 万元的大型技改项目及董事长或董事会立项项目的定标,批准≤20 万元的基建项目、≤50 万元的大型技改项目、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购建项目及其他由董事会定标的招投标项目的定标。 3.2.2 审核基建及大型技改类项目的免招标,批准基建及大型技改以外项目的免招标。 3.3公司财务中心 3.3.1 参与基建、大型技改项目招标; 3.3.2 审核免招标项目。 3.4公司企业管中心 3.4.1 组织承办基建、大型基建类改造、电力设施类、消防系统类技改项目、大型软件类招标、劳务、服务; 3.4.2 依据管理范围,组织车辆修理、保险、园林绿化等后勤事务的招标。 3.4.2 审核免招标项目。 3.5采购中心 3.5.1 组织承办设备、模具检具、工装、及其大型维修或技改、公用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类招标; 3.5.2 依据管理范围,组织办公用品、低辅材料、通用维修用零部件的招标。 3.5.3 审核免招标项目。 3.5.4 负责承办归口使用和管理的生产、试验、开发类资产及生产资料、耗材等的招标。 xxxxxxxxx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3页,共8页 3.5.5负责投标单位的确定、编写招标文件、拟定评标办法;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3.5.6 负责参与开标、评标,综合考虑价格、质量、售后、信誉等因素,择优推荐定标。 3.5.7负责准备招标邀请文件,负责组织开发投标单位、落实项目的实施计划(含招标时间安排)、并根据 招标结果负责合同(含技术协议等合同附件)的签订、履行及其他后续事宜。 3.6公司财务中心/采购管理委员会 3.6.1 财务中心参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商务谈判,并审核公司的免招标项目。 3.6.2 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 (1)监督审计基建、大型技改类项目招标; (2)监督审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类项目招标; (3)监督审计公司基建、大型技改及固定资产项目以外项目招标。 3.7下属子、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范围内基建、大型技改类以外项目免招标。 3.8技术中心 3.8.1 负责准备招标前期相应文件(如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批准文件、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参与推荐投标 单位、提出项目的实施计划(含招标时间安排)、并根据招标结果负责合同附件(与技术有关)的拟 订、履行及其他后续事宜。 3.9各分、子公司 3.9.1 负责准备招标前期相应审批文件(如预算执行批准书、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批准文件、可行性分析报告),参与推荐投标单位、提出项目的实施计划(含招标时间安排)、提出招标申请,并根据招标结果跟进合同及其附件的签订、履行及其他后续事宜。 4 管理流程 4.1 招标原则 组织实施招标,应当坚持分工负责、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防止招标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4.2 招标范围 4.2.1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招标: (1)属年度大宗持续采购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管材、板材、油料、涂料、模具检具、工装、周转 包装特、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耗材等; (2)属年度持续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财产保险、货物运输、委托检 测、提供劳务等; (3)基建、大型技改项目; (4)单笔合同金额在5万元(含 5 万元)以上的; (5)公司指定的需要招标的其它项目。 4.2.2 按本办法 4.2.1 的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经批准可免于招标: (1)满足招标条件的投标人未达到本办法 4.5.1 条规定的最低数量限制的; xxxxxxxxx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4页,共8页 (2)按急件采购程序申报采购的物资或其它项目; (3)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4.2.3 免除招标审批权限 (1)下属公司基建、大型技改以外项目的招标承办部门提出免招标申请报告,充分说明免招标的理由,经 公司运营中心、总经理审核后,交公司采购中心、财务中心、企管中心审核,再经董事会通过后, 可免除招标; 4.2.4 按本办法 4.2.2、4.2.3 的规定免于招标的,以及因不符合本办法 4.2.1 规定的条件免于招标的,参照 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比质议价,并提交采购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实施采购。 4.3 招标工作小组 4.3.1 招标由招标工作小组(下称“招标组”)负责进行。招标组设置于招标承办部门,包括组长 1 名及组 员若干名,其总数为奇数且不少于 3 人,其名单应列于每次招标所涉及的记录表单中(所涉记录表 单格式见本办法附件)。 4.3.2 招标组组长 组长负责召集、成立招标组并主持招标工作。其按以下方式产生: 在招标预算金额≤10 万元时,组长由招标承办部门负责人担任;在招标预算金额>10 万元时,组长 由招标承办部门最高领导(下同)担任。 4.3.3 招标组组员 招标组所有成员,负责参与开标、评标,综合考虑价格、质量、售后、信誉等因素,择优推荐定标。 除组长外的组员按以下方式产生: (1)招标组组员应包括财务中心至少 1 名、招标承办部门人员至少 1 名,使用或管理工厂(部门)至少 1 名。招标组必须提前邀请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人员至少 1 名参与现场监督审计。 (2)在招标预算金额≤10 万元时,使用部门领导必须作为组员参与招标工作。 (3)在招标预算金额>10 万元时,使用部门分管领导必须作为组员参与招标工作;同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人应作为组员参与相应招标工作。 (4)招标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如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等),由组长根据招标方式及招标标的重要程度选定。 4.3.4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当次项目的招标。 4.3.5 招标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私 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 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4.4 招标方式和招标程序 xxxxxxxxx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5页,共8页 4.4.1 公司招标一般采取比价议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4.2 公司招标工作,由招标组按下列程序组织进行: (1)使用部门准备招标前期相应审批文件(如预算执行批准书、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批准文件),准备经 使用单位确认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含联系方式)、经批准的项目时间计划等资料,提出招标申请、推 荐投标单位(注:使用部门或提出需求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与标的额大小,给招标预留出足 够的时间); (2)选定合适的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并经过审批同意。 (3)向选定的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发放招标文件。 (4)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原则上区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密封封装。 (5)在公司审计监督下逐一开标、逐一进行协商,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涉及复杂技术的项目招标,可采取 由招标组组长召集相关技术人员先开技术标(仅涉及项目技术内容)并讨论整理出技术方案对比表, 然后召集全体招标成员开商务标(涉及交货周期、付款条件、价款等内容)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6)确定中标人(需按程序上报批准,同时总经理在三天内未否决招标结果)。 (7)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未中标者招标结果。 (8)使用部门代表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4.5 招标阶段 4.5.1 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招标组成立后,应从公司利益角度出发,确定合适的投标人。除本办法另有规 定外,投标人应确定至少三家(含三家);招标预算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投标人应至少确定四 家(含四家)。 4.5.2 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由招标组根据招标项目内容、结合公司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附件 4)拟订,经招 标组组长、企管、财务会签后执行。根据招标标的实际情况,可酌情收取标书制作费,并做好招标 文件发放记录。 4.5.3 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招标组可根据项目大小决定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 行转账或银行投标保函等形式。 4.5.4 标书的发放形式应当科学,发标对象不能遗漏主要投标对象。 4.6 投标阶段 4.6.1 投标文件除包括投标实质文件外,还应包括投标人资格文件。 (1)投标人资格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亲自出席需出具法人代表证明原件) (c)企业(含关键技术人员)资质证书或相关商品、服务的行政许可证书、授权书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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