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中的建账与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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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中途如何重新为公司建账

企业中途如何重新为公司建账

企业中途如何重新为公司建账企业中途重新为公司建账,是指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企业,根据业务调整、发展需求或法律要求等原因,对现有财务账簿进行调整和重新建立的过程。

这个过程需要慎重进行,下面将介绍企业中如何重新为公司建账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一步:了解现有财务状况在重新建账之前,企业需要对现有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通过仔细审查财务报表、电子账户、纸质财务文件等,确保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准确的了解。

同时,也需要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资金流动、成本结构等,以便于后续建账的合理安排。

第二步:制定重新建账计划根据了解到的现有财务状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制定重新建账的计划。

计划要明确包括重新开立银行账户、设置新的会计科目、调整录入规则、制定会计政策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制定时间表,明确每一步的完成时间和责任人,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步:新建会计科目重新建账时,可能需要对原有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或新增会计科目。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为不同业务活动、项目或部门设置适当的会计科目,以便进行财务分析和报表编制。

新建的会计科目要清晰明确,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第四步:制定新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使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

重新建账时,企业需要制定新的会计政策,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会计政策应明确规定会计处理方法、核算准则、报告要素等内容,遵循会计法规和法规要求。

第五步:调整录入规则重新建账时,可能需要调整财务录入规则。

这包括调整会计分录的编制方式、录入时间和票据管理等,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录入模板或制度,规范财务录入流程,避免错误和重复录入。

第六步:重新开立银行账户第七步:制定新的财务报告制度重新建账后,企业还需要制定新的财务报告制度,明确报表编制的要求、时间和责任人。

财务报告制度应根据企业的规模、业务特点、法律法规要求等制定,并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八步:财务数据迁移和测试在重新建账的过程中,还需要进行财务数据迁移和测试。

国有企业改制评估调账分析

国有企业改制评估调账分析

国有企业改制评估调账分析概述国有企业改制是指政府以一定的方式对原有的国有企业进行重新组织、优化、转型或重大改造,以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和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改制过程中需要进行评估和调账工作,评估包括重组效益评估、财务评估等,调账则包括会计核算、债务处理和资产处置等。

本文将重点分析国有企业改制评估和调账的关键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评估重组效益评估改制后国有企业的效益是评估改制成败的重要指标,需要进行全面的效益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企业的利润、市场占有率、资产负债率、股东价值和政策效应等。

同时,也要考虑请求短期和长期效益的平衡,以确定重组的方向和目标。

财务评估财务评估主要是通过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

评估的内容包括企业的负债率、资本结构、流动资产负债率、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

同时,还需要结合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进行行业风险评估。

国有企业改制调账会计核算国有企业的改制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涉及的方面包括:资产减值、投资收益和债务处理等。

在执行会计核算时,需遵守保持会计准则的原则,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分别进行核算和调整。

债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的债务处理是当前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债务处理的主要是要解决债务的偿还问题,同时避免新的债务产生。

在处理债务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债务问题,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资产处置国有企业改制需要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收回企业的资产。

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需要考虑企业本身的特点,选择适宜的资产处置方案,合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利益。

国有企业的改制评估和调账工作非常重要,在改制工作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合规和透明原则,完善规制和工作机制。

同时,不断加强改制工作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才能有效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改制建账与调账

改制建账与调账

一、改制:如何建账与调账企业改制经批准后,通常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通过聘请合法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报表审计、资产评估,经有关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或备案后,确定企业的资产价值,以此为基础再对企业相关资产、业务、人员等重组,完成对企业的改制。

企业改制过程中会涉及账务调整和建立新账问题,通常建立新账较企业日常会计核算难度较大、技术性较强,本文拟对企业改制时建账中常见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建账基准日的确定建账基准日应以公司成立日即营业执照签发日或营业执照变更日为准,由于会计核算以年度、季度、月进行分期核算,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公司成立当月月末或下月初为基准日。

如果公司设立之日是在月度中的某一天,一般以下一个月份的月初作为建账基准日。

建账的依据企业建立新账的依据应以经合法中介机构审验评估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须经有关部门确认或备案)、验资报告为基础,通过评估调整(即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并经有关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和会计调整(即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会计建账基准日之间的会计账项调整)后的财务账项作为建账依据。

评估结果的调整因评估结果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会产生差异,即评估增值和减值。

现行的规范企业评估调账的法规主要有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会计问题解答》(财会字[1998]16号)、《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1998]66号)、《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函字[1999]2号)。

评估调整是指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评估调整包括资产评估基准日及其以前的会计事项调整,由于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有一段时间间隔,这段时间内企业的经营活动会导致资产形态和数量发生变化,通过分析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资产形态和数量的差异进行调整,此期间新增资产,则按新增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变,下面分别进行说明:一、关于存货项目的评估调整由于建账基准日距评估基准日相距较长的时间,评估确定的有关存货的增值、减值,由于企业的存货周转速度快,我们可以比较存货周转时间与评估基准日到建账基准日的时间间隔。

调账的四个步骤

调账的四个步骤

调账的四个步骤调账是财务人员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当账目出现错误时,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调账的四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调账原因在进行调账之前,我们需要确定调账的原因。

通常,调账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1. 账目录入错误:比如将金额录错,或者将收支类别录错等。

2. 账目丢失:比如收据或发票丢失,导致账目无法对应。

3. 账目重复录入:比如将同一笔账目重复录入,导致账目出现重复。

4. 账目遗漏:比如漏掉了某些账目,或者收支类别分类不当,导致某些账目无法对应。

在确定了调账原因后,我们就可以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查找账目错误在进行调账之前,我们需要先查找账目错误。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查找账目错误:1. 对账:对账是最基本的查找账目错误的方法,通过将账目与原始凭证进行对照,找出其中的差异。

2. 分类:将账目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整理,找出分类错误或者漏掉的账目。

3. 检查:对账目进行逐一检查,查找各项账目是否正确记录。

通过以上方法,我们可以找出账目中的错误,并进行对应的调整。

第三步:调整账目在找出账目错误后,我们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整:1. 修改:对错误的账目进行修改,将其更正为正确的金额或者分类。

2. 删除:将重复或无效的账目进行删除,保证账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补录:对漏掉的账目进行补录,确保账目的完整性。

通过以上方法,我们可以对账目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步:核对账目在进行调账之后,我们需要对账目进行核对,以确保调整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核对:1. 对账:对调整后的账目进行对账,确保各项账目正确无误。

2. 核算:对账目进行核算,确保账目的总和和各项分类的金额正确无误。

3. 审核:对账目进行审核,确保账目符合公司的财务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通过以上方法,我们可以对账目进行全面的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会计调账的基本方法

会计调账的基本方法

会计调账的基本方法
会计调账是指将错误的会计记录进行修正,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会计调账方法:
1. 记账调整:通过增加或减少特定账户上的额外记账条目,以修正错误或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2. 汇兑调整:根据货币汇率的变动,对外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情况。

3. 老账务调整:对已经过期但未核销或已过期但未准确计入的账务进行修正。

4. 收支分配调整:根据不同的会计准则和规定,对收入和支出进行适当的分配调整。

5. 重分类调整:将错误分类的账务转移到正确的分类中,以确保账户的正确归类和报告。

6. 期末调整:在会计期末,对尚未记录或被遗漏的交易进行调整,以确保账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会计调账方法,具体的调账方法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而有所变化。

在进行调账之前,应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调整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此外,调账过程应有审计或内部控制程序的支持,以确保调账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探讨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探讨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探讨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从中可以看出,国有企业改制将会更加广泛和深入。

目前,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会计处理缺乏系统全面的规定,导致了不同企业会计处理的方式不同。

本文结合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就国有企业改制时需进行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制会计处理探讨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方式包括转让国有企业的股权或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权的比例。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企业改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

现就改制过程中涉及的会计处理展开探讨。

一、清产核资结果的会计处理清产核资的目的是为了在企业改制前,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记载和实物进行核对,查明有无账实不符的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1.盘盈的存货,按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经批准后计入“未分配利润”。

2.盘亏的存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经批准后根据情况分别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盘亏的固定资产,也同样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其他,类似费用挂账或亏损挂账等形成的资产,核实后经批准计入“管理费用”。

3.往来账目发函确认,并与对方单位盖章确定对账结果。

对无法收回的款项和无需支付的款项,经批准后计入“坏账准备”和“营业外收入”。

二、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对清产核资后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确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企业改制的会计账务处理探讨

ACCOUNTING LEARNING87国有企业改制的会计账务处理探讨王蓉 苏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摘要:随着国有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很多国有企业也在不断地进行改制,虽然国有企业改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果,但就目前部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现状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

部分企业对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财务程序不够了解,在会计账务处理上还有一定的缺陷,本文就国企改制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进行了粗略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制;财务程序;会计账务引言国有企业改制主要是指根据相关的规定将国有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合作制企业。

改制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转让股权、增资扩股(提高非国有股权的比例)、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管理层收购、企业托管、公司制改造等[1]。

国有企业改制有很强的系统性,涉及的范围和内容非常广。

除了需要政府指定的牵头部门以外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工商管理部门、金融债权银行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的单位都要充分参与,共同进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研究、制定和实施[2]。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最大难点就是会计账务处理问题,其中涉及资产评估、清产核算、财务审计和资产剥离等一系列问题。

一、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财务程序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地方比较多,就财务问题来说,其主要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包括离任审计)。

企业的改制申请经过省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在集团财务部的组织下进行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2)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包含确定评估范围、聘请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公示、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3)处理企业债券和债务问题等。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会计账务处理的问题(一)资产评估的问题资产评估是国企改制过程中会计账务处理的重要内容,部分企业为了方便直接采用货币基金注册新设的方法跳过了资产评估的流程,从而加快改制的速度。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以新设之名行改制之实,等新公司成立之后,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等通过内部协商的价格进行购买。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的无偿划转与评估调账

20 o 5 .o
1A投 资公 司 其他 应收款 .
2 B贸 易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
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 C物资公司 其他应收款 .
以上 , 计 、
33 O 0 .O
9 30 0 .0
( )长期股 权投 资 无 偿 划 拨 的账 务 处 理 。在 得 到 上 1 级 主管部 门批准 、获得 相关批 准文件 后 ,首先对 即将 被划
就后 续 产生 的税 务 方面的 影响提 出了思考和 建议 。
[ 关键词] 国有企业;无偿划转;评估调账
[ 中图分 类号 ]F 7 24 [ 文献 标识 码 ]A [ 文章 编 号 ]10 — 4 2 (02 1 05 — 2 05 63 2 1 ) 5— 03 0 ( )无 偿划转 内部 往来 账的账 务处理 。 2 改 制无偿 划拨 的 内部 往来 账 ( 他应 收 款 ) 其 ,应 先 确
计 ,列 明房产原 值 、累计折 旧、净值 ;以及拟 划转 的土地
借 :长期 股权 投资一 减值 准备
贷 :长期股权 投资一 原值 10 00万元 如 资本公 积不 足 冲减 部分 ,可 冲减 留存 收益 ,同时调
整 比较 报表起 初相 关资产 及权 益项 目。
使用 权 的原值 、净值 、摊销 值 。举 例说 明 :拟划 拨房 产原
林曦:浅谈国有企 业改制的无偿划转与评估调账
企 业 物流
浅 谈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的 无 偿 划 转 与 评 估 调 账
林 曦
50 2 ) 16 3 ( 中航航运股份有限公 司 ,广东 广 州
[ 摘
要 ] 本 文从 国有 企业 改制过程 中的无偿 划转及 资产评 估行 为入 手 ,通过 对相 关政 策、 法规等 研 究与 解读 ,并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会计处理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会计处理企业改制是指企业经营状况不理想、管理体制陈旧等原因,需要对企业进行调整和改善的过程。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改制必不可少的环节,以下是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会计处理的详细介绍。

一、企业改制前会计处理企业改制前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改制方案:改制前,企业首先需要制定详细的改制方案,包括改制目标、改制方案及步骤等内容。

会计部门需要根据改制方案,评估改制前后的会计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2.审计财务状况:企业改制前,会计部门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调整财务数据:基于审计结果,会计部门需要对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包括纠正错误、核算遗漏等。

4.制定改制预算:会计部门需要制定改制预算,包括财务数据的预测和区分。

1.资产重估:企业改制过程中,会计处理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

对于固定资产,会计部门需要评估其残值、使用寿命等因素,重新计算折旧费用。

对于无形资产,包括商誉、专利权等,会计部门需要评估其价值,确定其准确的账面价值。

重估完成后,企业需要调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股权的处理: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涉及股权的转让、减少或增加等情况。

会计部门需要根据企业改制方案,对股权进行会计处理,包括资本金的缴纳、股权的转让所得的处理等。

3.债务重组: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债务重组,包括债务的减免、延期偿还等。

会计部门需要根据债务重组方案,对债务进行会计处理,调整负债表和利润表。

4.企业并购: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企业并购的情况。

会计部门需要对并购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包括确认合并日、计算溢价、调整企业账务等。

5.人员调整: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包括人员减员、新员工的录用等。

会计部门需要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包括计提离职补偿、计提新员工薪酬等。

三、企业改制后会计处理企业改制完成后,会计部门需要对改制后的财务数据进行处理和整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更改会计核算方法:企业改制后,可能需要更改会计核算方法,例如更改折旧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等。

建账必知要诀

建账必知要诀主讲:杨明明目录一、新建账套必知要诀二、年初建账必知要诀三、改制建账必知要诀四、用友建账实操一、新建账套必知要诀(一)确定企业成立的相关信息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即可建账2.企业建账时所处的阶段(筹备阶段、营业阶段)3.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二)确定会计制度各类企业应当如何执行企业会计制度:1.上市公司应当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建议执行后者。

4.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不符合小企业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等)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三)确定账簿种类1.主要账簿分类:现金银行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账、备查账。

2.一个企业至少应设置四册账:一册现金日记账;一册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册总分类账;一册明细账。

3.根据企业管理需要确定备查账的种类及格式(1)管理需要。

考核重点,如固定资产明细备查账。

(2)企业业务特性。

高新企业,研发支出备查账;应收票据备查账。

(3)风险把控。

纳税备查账。

(四)确定会计科目设置设置科目可以根据自己选定的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科目,结合自己单位所属行业及企业管理需要,依次从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中选择出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子科目的设置,需要根据单位的经营管理需求量体裁衣,符合自身需求。

企业科目设置建议:企业由于规模、所处行业、管理需求不同,在科目设置上呈现自己的特点。

工业企业科目设置重点关注:销售业务中的各个产品如何设置收入和成本的核算,在成本核算时是否需要分产品或比例进行核算。

如何根据公司业务设置二级科目,如何在建账完善的情况下,为企业提供决策数据支撑。

【案例1】某制造企业有两个基本生产车间,第一车间生产A、B两种产品,第二车间生产C产品;另有一生产模具的辅助生产车间,生产1号、2号两种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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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制:如何建账与调账企业改制经批准后,通常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通过聘请合法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报表审计、资产评估,经有关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或备案后,确定企业的资产价值,以此为基础再对企业相关资产、业务、人员等重组,完成对企业的改制。

企业改制过程中会涉及账务调整和建立新账问题,通常建立新账较企业日常会计核算难度较大、技术性较强,本文拟对企业改制时建账中常见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建账基准日的确定建账基准日应以公司成立日即营业执照签发日或营业执照变更日为准,由于会计核算以年度、季度、月进行分期核算,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公司成立当月月末或下月初为基准日。

如果公司设立之日是在月度中的某一天,一般以下一个月份的月初作为建账基准日。

建账的依据企业建立新账的依据应以经合法中介机构审验评估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须经有关部门确认或备案)、验资报告为基础,通过评估调整(即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并经有关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和会计调整(即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会计建账基准日之间的会计账项调整)后的财务账项作为建账依据。

评估结果的调整因评估结果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会产生差异,即评估增值和减值。

现行的规范企业评估调账的法规主要有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会计问题解答》(财会字[1998]16号)、《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1998]66号)、《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函字[1999]2号)。

评估调整是指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评估调整包括资产评估基准日及其以前的会计事项调整,由于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有一段时间间隔,这段时间内企业的经营活动会导致资产形态和数量发生变化,通过分析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资产形态和数量的差异进行调整,此期间新增资产,则按新增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变,下面分别进行说明:一、关于存货项目的评估调整由于建账基准日距评估基准日相距较长的时间,评估确定的有关存货的增值、减值,由于企业的存货周转速度快,我们可以比较存货周转时间与评估基准日到建账基准日的时间间隔。

若评估基准日到建账基准日的时间间隔大于存货周转时间,我们可以认为评估基准日的存货在这段时间内已经进行过一次流转,存货的评估增减值可以不进行调整。

但一些流转速度慢,评估时出现增减值的存货,如果在建账基准日仍然存在,则需要进行调整。

调整时: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增值,借记“存货”,贷记“递延税款”和“资本公积”;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减值,借记“未分配利润”,贷记“存货”,分录应在旧账上进行调整。

二、关于固定资产项目的评估调整对新账中固定资产价值的入账,实务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主张按评估确认的重置价值入账,即评估的累计折旧入账,在具体账务处理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和净资产;一种主张按评估后固定资产净值入账,不体现累计折旧。

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要求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从会计报表的列报看,按评估后固定资产净值入账存在较大的弊端。

由于累计折旧能够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的信息,若按净值入账会使固定资产的新旧信息丢失,故应按重置价值入账。

固定资产由于周转速度慢,是评估调整的主要方面。

实务中,应对照评估明细表,按照有关评估调账法规的规定,将评估增值和减值记入账簿中,若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评估固定资产报废或数量减少,则此部分评估增值和减值不予调整。

调整时: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增值,借记“固定资产”或“累计折旧”,贷记“递延税款”、“资本公积” 或“累计折旧”;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减值,借记“未分配利润” 或“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 或“累计折旧”,分录应在旧账上进行调整。

三、关于坏账准备的评估调整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时,坏账准备均被评估为零,若建账时不按评估结果调整,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债权改制后可能确实无法收回,债权无法收回时再由投资方股东补足,其操作较困难,故建账基准日建立新账时应按评估结果调整,坏账准备被评估为零的债权由原企业作备查帐簿登记。

四、关于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等的评估调整。

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时,对于那些无形的费用性资产均被评估为零。

由于评估是对整体经营性资产的评估,对于那些无形的费用已在对实物资产评估时予以考虑,故建账时关于这些项目应按评估结果确认。

如设备大修理费,一般在长期待摊项目中反映。

由于进行了大修理,经修理的设备的生产能力得到加强,评估该设备时,已将其考虑在内。

五、关于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调整。

对于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其他流动资产评估结果的调整入账,其调整方法比较简单,若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评估资产减少,则此部分评估增值和减值不予调整。

建账基准日若依然存在,则应对照评估明细表,将评估增值和减值记入账簿中,调整时: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增值,借记有关资产类科目,贷记“递延税款”、“资本公积”;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减值,借记“未分配利润”,贷记有关资产类科目,分录应在旧账上进行调整。

六、关于负债类科目的评估调整。

负债类科目评估结果的调整,若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评估负债减少,则此部分评估增减值不予调整。

建账基准日若依然存在,则应对照评估明细表,将评估增减值记入账簿中,调整时:借记有关负债类科目,贷记“递延税款”、“资本公积”;或借记“未分配利润” 、“递延税款”、“资本公积”,贷记有关负债类科目,分录应在旧账上进行调整。

会计调整的处理会计调整是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会计建账基准日之间的会计账项调整,建账基准日企业调账后,建账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类科目余额,应等于调账前会计账项的资产负债类科目余额与评估调整值之和,此期间资产负债类科目的调整变动通过未分配利润来反映,对于此期间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分两种情况:(1)原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固定资产应按调账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评估增减值调整之和)为基数,按评估报告确定的尚可使用年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进行折旧的计提;(2)此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应按新增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数,按其可使用年限进行折旧的计提。

此两项固定资产的折旧,构成此期间发生的折旧费用,并最终形成企业的利润或亏损。

改制企业持续经营期间损益的处理由于大部分改制企业在改制期间继续经营,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会计建账基准日之间的会计账项变动和企业经营会产生利润或亏损,此期间经营盈亏由投资各方协商,有的企业由新老股东共享或共摊,有的由老股东享有或补足。

在会计处理上:如果股东协议中规定这段时间的经营成果由老股东享有或补足,则企业应作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如果股东协议中规定这段时间的经营成果由新老股东共享或共摊,则企业不作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是否结束旧账建立新账如果企业是整体改制,原企业应按审计、评估结果先调账,然后可以采取结束旧账建新账的方法,也可采用不结束旧账,直接以调账后的结果作为改制后的公司新账的方法。

如果企业是部分改制,原企业应按审计、评估结果先调账,然后将已剥离给改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转为对改制公司的投资;在建账日,改制公司按原企业结转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建立新账。

一般情况下均建立新账,将旧账经调整后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冲转入新账中。

改制建账后的纳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1998]66号)的规定,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如果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已经折成股份的,并按税法规定不再征税的,上述评估增值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不再作其他处理;如果评估增值部分未折成股份,并按税法规定在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须征税的,在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调整资产账面价值时,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缴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资产评估增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科目。

公司按规定对已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或按规定的年限结转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缴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由于在改制时,资产评估是按净额计入资本公积的,在实务中很难一一对应,可考虑按照税法规定采取综合调整方法,即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在以后年度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会计政策变更问题由于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尚未全面实施,企业改制前后一般会涉及会计制度的变更。

改制的企业旧账通常执行行业会计制度,而在结束旧账建立新账时,新账要求按《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因此各类科目应依照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衔接.二、企业公司制改建过程中相关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及会计处理(一)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1.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资产评估的增值或减值、应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被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审核批准后的金额为增值额或减值额,以报告的批准时间为人账时间。

2.凡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其评估资产增值额应是评估值大于原资产账面余额的差额,而不是大于原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3.由于评估基准日与被评估企业的调账日并不一致,期间被评估企业的资产会发生变动,企业须以批准的增值额为依据,视评估期间资产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调整的原则是(1)评估期间资产数量增加,增加部分按取得资产的实际成本确认其价值,与评估增减值无关(2)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与调账日之间发生处置、销售、折旧等变动,企业应按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3)评估基准日评估发生增减值而且调账日仍存在的资产,必须根据评估报告批准的增减值进行调整。

(二)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沿用旧账法和建立新账法。

一般而言,在采用单项资产出资设立新公司、企业分立或改建以及合并或改建时,需采用建立新账法在公司设立日建立新账,建立新账时一般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的折股方案进行。

如果对企业进行整体改制、虽然使企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但仍将其视为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一般可采取沿用旧账的方法,在公司设立日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将评估增减值调整入账。

以下主要介绍沿用旧账法的使用。

1.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

企业资产损失。

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损失、股权投资损失或者债权投资损失以及经营证券、期货、外汇交易损失等,其认定依据应当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确认损失发生的事实;二是计算损失发生的金额。

据《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企[2003]233号),企业实施并购、改制、债转脸、整体出售、关闭、破产、依法整顿或变更管理关系等经济结构调整,按规定请查出来的损失属于企业资本性损失,应上报国有资本持有单位,经批准后,可以核销所有者权益,若企业已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的,应首先冲抵相应的准备、不足部分核销所有音权益,其会计处理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有关资产类科目2.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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