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补贴支持政策大全(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6〕5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6〕5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第9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15日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和《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精神,积极稳妥调整完善我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试行方案。
一、深刻认识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的重要性2002年以来,国家陆续制定出台了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粮食直补政策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对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新常态,这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不断降低,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
按照国家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统一要求,在我区组织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是我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农村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推动农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大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意义重大,影响长远。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6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克服多种困难挑战,农业农村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
粮食生产稳定跃上新台阶,农民增收成效喜人,水利建设明显加速,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村社会安定祥和。
农业农村形势好,有力支撑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效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做好2016年农业农村工作,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对推动全局工作、赢得战略主动至关重要。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我国耕地和淡水资源短缺压力加大,农业发展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的任务更加艰巨。
全党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因为连续多年增产增收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村面貌有所改善而投入减弱,绝不能因为农村发展持续向好而工作松懈,必须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在高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再创新佳绩。
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
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
必须紧紧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2016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农业行业农业生产补贴政策

农业行业农业生产补贴政策在农业行业中,农业生产补贴政策是一项关键的政策,旨在支持和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这些补贴政策为农民提供了资金支持,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并提高农业产出。
本文将深入探讨农业行业农业生产补贴政策的重要性、目的和实施效果。
首先,农业生产补贴政策在农业行业中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粮食、农产品生产的基础。
然而,农业生产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天气灾害、市场波动、技术不足等。
农业生产补贴政策的实施可以为农民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应对农业生产中的各种困难和风险。
其次,农业生产补贴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补贴政策可以为农民提供直接的经济支持,降低他们的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的竞争力。
通过向农民提供补贴,政府可以鼓励他们采用更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农业补贴政策还可以鼓励农民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农业生产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也是不容忽视的。
首先,农业补贴政策能够增加农产品的供应。
通过减少农业生产成本,政府补贴可以稳定和增加农民的收入,鼓励他们扩大农业生产规模。
这对于确保农产品的供应稳定、满足市场需求至关重要。
其次,农业补贴政策能够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通过资助农民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政府可以帮助农民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这对于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并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
另外,农业补贴政策还可以促进农业的区域均衡发展。
农业产业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有所差异。
通过向发展落后地区的农民提供更多的补贴,政府可以推动农业的区域均衡发展,减少农业发展的不平衡现象。
然而,农业生产补贴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补贴资金的分配和管理需要更加精细化和公正。
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补贴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其次,农业补贴政策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2016年国家农业合作社优惠和补贴政策合集

2016年国家农业合作社优惠和补贴政策2016年国家农业合作社优惠和补贴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详细内容。
一、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2、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
二、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1、合作社销售成员的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买产品可以按照13%进行进项税抵扣;3、每年国家都会下拨一部分资金对合作业进行帮扶,这些钱是不用还的;4、国家可以根据你合作社的性质、特点、规模等支持一部分无息贷款,一般情况可以使用3年,无息贷款使用时是先垫付贷款利息,然后凭还款票据再到财政局报帐。
5、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6、合作社与成员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免征印花税;7、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对于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给予倾斜。
农业四补贴政策十年简要回顾

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
名 称 资金(亿元) 16 1.4 4.25 1 1.3
冬小麦主产区“一喷三防”补助 东北水稻大棚育秧补助政策 东北地区抗旱“坐水种”补助 南方地区早稻集中育秧补助 “稻稻油”三熟制油菜“一促四防”补助
西南干旱地区玉米覆膜政策
合计
9.2
33.15
南方早稻集中育秧补助
粮食直补(2004年开始)
政策目标: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 生产稳定发展。 主要内容:补贴对象是种粮农民。具体补贴 品种及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的 指导性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主制定。 可以按照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产或粮食种 植面积进行补贴。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 给种粮农民。
农机购置补贴(2004年开始)
执行情况: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0.7亿元在全国 66个县开展试点。此后,范围不断扩大,2008年 扩大到全国所有农牧县和农场。补贴种类扩大到 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各地还可根据本地农 业发展需要自行增加不超过2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 列入补贴范围。
存在问题:农机价格被人为推高;农民倒卖农机 牟利;企业和经销商骗取套取补贴;管理部门以 权谋私。
116
131 142 151 151 151 151 151 151
120
1 3 28.53 38.7 41.53 66.63 123.4 198.5 204 220 224
1
3 6 20 40 130 155 175 200
276 716 795 835 860 1078
2002年以来“四补贴”变化情况
亿元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根据州农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农机字[2016]8号)和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计划及补贴重点2016年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当年的均视同全年有效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为使更多农牧民受益,一户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自带动力的农业机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
享受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机械补贴数量不超过5个标准棚配置。
每个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资金上限为100万元。
根据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购买对增产效果显著、农民增收潜力大的农业机械。
引导养殖小区配套养殖机械设备。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动力机械、畜牧机械、林果特色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等11大类38个小类124个品目机具和深松作业补助。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并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具体操作办法参照自治州农机局、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的《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贴资金总量的15%补助资金选择适宜深松作业区域实行深松作业补助,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自治区、州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指导意见和市农机深松作业申请补助程序执行。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210马力及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18万元,5行及以上自走式棉花收获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60万元,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农业补贴一览

国家各个部委发布的农业种植类政策:一、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申请申报时间:3月二、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申请申报时间:4月三、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申请申报时间:6月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申请申报时间:5月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申请申报时间:7-8月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申请申报时间:5-6月四、项目申报受理单位:财政部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资金补助数额:500-800万申请申报时间:10月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资金补助数额:50-150万申请申报时间:10月五、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申请申报时间:9月六、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名称:新网工程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1953—2016年中国粮食补贴政策分析

1953—2016年中国粮食补贴政策分析
作者:
来源:《农经》2017年第10期
粮食补贴是农业补贴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对粮食产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常用和最重要的政策工具。
其作用是通过政府转移性支付,对特定群体(如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特定区域(如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等)、特定环节(如生产、加工等环节)进行支持和补偿,以保障粮食生产和供给的安全。
1.我国粮食补贴政策的演变趋势
我国粮食补贴政策主要针对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补贴政策从时间节点上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图1),即起步阶段(1953—1978年)、探索调整阶段(1979—2003年)、改革发展阶段(2004—2016年),每个阶段的政策及其特点都和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2.粮食补贴政策时空变化
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是2003—2014年期间实施的4项重要补贴政策,这些政策及其实施表现出明显的时空异同性(表1)。
1953—2016年期间,我国粮食补贴政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其中,粮食补贴政策的起步阶段(1953—1978年)严格执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对当时的粮食生产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探索调整阶段(1979—2003年)粮食统购统销制度被废止,实行粮食流通和存储体制改革,但粮食购销倒挂现象仍然严重,国家财政负担较重;改革发展阶段(2004—2016年)形成了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为主,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相结合,从粮食生产、存储、加工和销售等多环节协同保障粮食安全的补贴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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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业补贴支持政策大全(上)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5年,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主要调整措施是:一是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
这部分补贴资金以现金直补到户。
2015年选择在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开展试点。
二是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将在全国范围推开。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各省可结合实际从中确定具体补贴机具种类。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标准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在江苏等17个省(市、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自主决定是否开展,鼓励非试点省份结合本省实际开展试点,加快淘汰老旧农机。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报废补贴机具种类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4.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201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早籼稻比2015年下调2元,中晚籼稻和粳稻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5.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政策为更有效地发挥市场作用和保护农民利益,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发展要求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2014年国家启动了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水平时,由中央财政向试点地区生产者提供补贴。
2016年国家继续深入推进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6.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71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2015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县。
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9-2013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按粮食产量扣除农民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9-2013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
奖励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权重分别为60%、20%、18%、2%,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奖励系数,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700-9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入围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2015年产油大县存量奖励资金分配由中央财政根据2011-2013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三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牛羊)养殖积极性,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5亿元。
奖励资金管理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三个部分。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生猪(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
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到省(区、市),分配因素包括各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量、消费量等。
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2016年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8.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支持政策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
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100多个县整建制创建。
在实施内容上,重点开展技术瓶颈攻关和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
在创建作物上,以粮食作物为主,适当兼顾部分地区优势作物。
在创建内容上,一是围绕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等方面,示范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
二是针对分区域分作物的资源瓶颈、技术瓶颈、效益瓶颈,组织开展试验试点和联合攻关。
三是依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9.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纳入《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省份可结合实际,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项目,所需资金从2016年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垦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民(包括农场职工),或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
项目区以外的,暂不享受补助政策。
补助标准由各有关省(垦区)综合考虑本地农机深松整地的技术模式、成本费用、农民意愿、规划任务等因素自主确定。
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向农民或农机户发放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
10.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结合“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
创新实施方式,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化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整体实施,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提质增效,着力提升科学施肥水平。
2016年,项目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显著提高,配方肥推广面积和数量实现“双增”,主要农作物施肥结构、施肥方式进一步优化。
11.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政策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农业部在开展实地调研并组织专家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提出今后5年轮作休耕试点的思路原则、目标任务、技术路径、重点区域、补助标准和保障措施。
总的考虑,坚持生态优先、轮作为主、休耕为辅、自然恢复的方针,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耕作制度体系。
对于轮作,重点在“镰刀弯”地区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粮豆、粮油、粮饲等轮作制度。
对于休耕,选择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探索建立季节性、年度性休耕模式,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和农业持续发展。
按照五中全会建议说明中提出的“对休耕农民给予必要的粮食或现金补助”的要求,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整合现有项目资金的同时,结合湖南重金属污染区综合治理试点和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支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12.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当前,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重点是在强基础、提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在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域集中连片推进。
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过程中,与老果(茶)园改造、农业综合开发、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等项目实施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高标准、高水平的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标准化示范区。
为解决蔬菜周年均衡供应问题,从2013年开始,农业部在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中启动了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力争形成南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与北方城市设施蔬菜开发统筹协调,黄土高原、云贵高原和北部高纬度地区夏秋蔬菜、华南及西南、长江流域地区冬春蔬菜及黄淮海及环渤海地区重点设施蔬菜档期互补的生产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