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特保措施案例
中美轮胎特保案

案例分析——赵晓南名词解释特保“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赫然在目: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 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
“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反补贴指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
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事件背景经历了15年漫长、艰苦的谈判之后,中国在2001年12月11日成为WTO 的正式成员。
为了加入世贸组织中国作出了很大的牺牲。
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赫然在目: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
“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也是因为这样一些条款使西方国家有了合理的借口来对我国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已经逐渐成为了全球的加工厂。
目前中国在许多产品,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产品领域成为了出口制造基地,出口占比持续提高。
在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混杂的当代社会环境中,难免不被“别有用心”和“戴有色眼镜”的人认为触及到了“特保”的“标准线”。
案件简介轮胎特保案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9年6月29日提出建议,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
案例陈述(中美轮胎特保案)

中美轮胎特保案案例陈述中美轮胎特保案被称为“奥巴马时代中美贸易保护第一案”。
“特保”是俗称,指的是《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
此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WTO成员可以限制中国产品进口。
这条规定类似于保障措施,但仅针对中国,是一种特殊保障措施,因此被俗称为“特保”。
美国为了适用这一条款,在其国内法《1974年贸易法》中增加了相应的第421节;美国此番实施特保的国内法依据,就是该节。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交请愿书,称中国出口至美国的轮胎大幅增长,扰乱美国国内生产市场;4天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调查并背书联合会的观点。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做出决定,对中国轮胎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在3年内分别加征收30%、25%和20%的惩罚性从价关税。
2009年9月14日,中国政府正式对美国限制进口中国轮胎的特保措施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并于2009年9月21日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请,建议设立一个专家组调查美国采取的轮胎特保措施。
2010年1月19日,WTO成立争端解决机制专家小组。
2010年12月13日,专家组裁决裁决报告公布,驳回中国的投诉,表示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实施惩罚性关税并未违反世贸组织相关规定。
2011年5月24日,中国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就中美轮胎特保争端案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申请。
在上诉报告中中国主要提出两个观点,第一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小组错误得出中国输美轮胎快速增长的结论,因为在2008年,即调查期末,中国出口仅增加10.8%,比2004年到2008年调查期内34%的增长率大幅下降;第二,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没有能够充分证明中国出口是美国轮胎业衰退的最直接导因。
中国认为,美国轮胎企业转变战略,主动关闭其在美国的市场;以及美国内需求的下降,也是导致美国轮胎业生产下滑的原因。
2011年9月5日,上诉机构裁决公布,终审报告维持争端解决机制专家小组的判断,继续认定美国的做法符合规定。
轮胎特保案:奥巴马时代中美贸易摩擦第一案

轮胎特保案:奥巴马时代中美贸易摩擦第一案作者:胡珊来源:《经济》2009年第09期2009年以前,“特保”两个字出现在公众眼中多是与纺织品贸易有关,因为中国加入WTO时签订的议定书里有一个242条款,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纺织品特殊限制措施)》条款,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伴随着2009年的到来,针对中国纺织品的特保案彻底成为历史,而近来中美轮胎特保案再一次引起人们对“特保”的关注。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
除了242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第16条规定:“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
”“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一、轮胎特保案进程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起诉,称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危害美国轮胎行业的发展,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实施限额规定,把允许中国出口至美国的轮胎数量从2008年的4000万只削减到2005年的2100万只的水平,并在未来三年里每年增幅不得超过5%。
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启动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别保障措施调查。
中国商务部随后表示,这是对中国产品的歧视性做法,是对特保措施的滥用。
6月17日,美国轮胎产业协会发表声明,反对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限制中国轮胎进入美国市场的做法。
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6位委员投票结果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6月19日,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对美国ITC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特保案作出肯定性损害裁决一事深表遗憾。
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出公告,建议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
特保案PPT

3.应对421条款的策略
(二)加强对421条款的预防工作 l、加强双方政府磋商 2、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
3.应对421条款的策略
(三)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1、《对外贸易法》 2、《保障措施条例》 3、其它相关法规与规章
4.应对WTO相关规定
1、要积极学习并掌握相关规则,争取根 据WTO条约解释规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 对特保条款中的模糊地带进行利我的法律 解释。
“Hale Waihona Puke 21条款”主要内容2、程序方面的规定 ITC在收到申诉人申诉后,或者应总统 或美国贸易代表的要求,迅速的进行是否 存在市场扰乱的调查,此项调查一般在60 天内做出裁定并在做出裁定后的20天内报 告总统或者贸易代表。美国贸易代表应在 收到ITC报告后的20天内在联邦纪事上公 布拟采取的措施供公众提出意见,贸易代 表有权在1TC做出裁定后的5日内,依据 中国入世议定书的特殊产品保障条款与中 国进行磋商以达成协议。
二是,美国国内轮胎企业受到实质性损害的真 实原因是:由于USW无限制地要求增加工资导 致美国国内制造业竞争力下降与资方追求不断 增加盈利能力之间的矛盾所造成的。 2005~2009年,在北美新开工的轮胎工厂只有 东洋轮胎一家,且其员工不受USW工会控制, 而关闭的7家工厂中有6家都是USW的会员,这 就说明并非是中国轮胎导致了美国产业的损害, 而是由于其国内自身原因造成,但中方对此却 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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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工会组织对中国提出的轮胎特保 调查要求尽管不合情理, 调查要求尽管不合情理,但确实有法律 依据。 依据。美国总统最终作出的决定尽管不 符合自由贸易精神, 符合自由贸易精神,但也符合美国国内 相关法律。 相关法律。
二、中国应该怎么做
1.特保案前的准备 特保案前的准备 2.谈判磋商阶段 谈判磋商阶段 3. 应对美国421条款 应对美国421条款 421 4.应对WTO相关规定 应对WTO相关规定 应对WTO 5.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 6.我们的思考 我们的思考
“中美双反措施案”的案例分析

“中美双反措施案”的案例分析一、“中美双反措施案”中“公共机构”界定之争缘起自2006年11月发起对中国进口铜版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起,美国开始对中国的一系列出口产品频繁进行双反调查并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以下简称双反措施)。
双反调查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利益损害极为严重,并且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② 2007年7-8月,基于国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施加的压力,美国商务部又先后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焊缝钢管、矩形钢管、复合编织袋和非公路用轮胎发起双反调查,并随后作出对上述四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裁定。
对此,一方面我国企业联合美国进口商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在相关产业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强烈要求下,我国政府代表相关企业于2008年9月19日启动WTO 争端解决机制,正式发起与美国的双边磋商。
在磋商无果的情况下,中国要求DSB设立专家组。
由于对专家组的相关裁决不满,中国向DSB提起了上诉。
作为DSB裁决的第一起中美之间关于双反措施的案件,美国商务部在国内双反调查程序中认为,中国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向上述四类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原材料(如热轧钢、聚丙烯、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的行为、由国有企业将原材料卖给私营企业,再由私营企业低价转售给上述四类产品国内生产商的行为,以及中国国有政策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向产品国内生产商提供优惠信贷的行为,均构成事实上的专项性补贴。
根据《SCM协议》第1.1条的规定,补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1)存在财政资助;(2)该财政资助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3)该财政资助使得受益人获得利益。
其中,上述第2项要素涉及提供财政资助的三类主体:政府、公共机构以及受到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或指示的私营机构。
在这三类主体中,确定政府和私营机构往往比较简单,但如何确定公共机构则是DSB尚未解决的问题。
中美轮胎特保案内容

一、轮胎特保案简介: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大量进口轮胎损害了当地轮胎工业的利益;若不对中国轮胎采取措施,到2009年年底还会有三千名美国工人失去工作为由,向美国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 ;9月2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咨询财政部、劳工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后,向奥巴马提出相关建议,由总统最终裁决;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最终裁决,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更不幸的是印度、巴西等国也跟风美国相距对中国轮胎进行特保调查。
中国生产的轮胎中有40%出口,而其中三分之一出口美国。
这意味着第一年中国的轮胎产品将不能出口到美国了。
据初步测算,这将影响到10万左右工人的就业,损失约10亿美元出口额。
9月13日:中国商务部做出决定,对美国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
从金额上看,中美反倾销案的金额相当,均约20亿美元;9月15日,中国商务部召开例行的新闻发布会,在场媒体几乎把焦点都投向了“美国对华轮胎特保案”,发布会也变成了专题会。
会上,商务部表示将据理交涉轮胎特保案。
这就是最近媒体上热谈的中美轮胎特保案。
二、中国对轮胎特保案的态度:<一>中美对峙焦点之中方态度1、美轮胎业弃低端市场中美无直接竞争虽然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坚持,在2004年到2008年期间,共有5家美国轮胎厂关门倒闭,5100名美国工人失业,今年又有3000名美国工人下岗,大量进口中国轮胎损害了美国轮胎产业的利益。
但是美国轮胎工厂关闭的原因并不是中国输美轮胎增加,而是因为美国轮胎制造商采取产品升级战略,放弃了利润较少的低端轮胎市场,而中国轮胎大多是低端产品,并不构成对美国轮胎的威胁。
诉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
诉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中国诉美钢铁保障措施案是于2002年3月提起,该案是中国参加WTO后主动起诉的第一起案件,除了中国之外,还有欧共体、日本、韩国、瑞士、挪威、新西兰、巴西等7个WTO成员作为起诉方。
最终中国等起诉方获得全面胜诉。
在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裁决报告后,美国随即撤销了保障措施。
诉美国铜版纸反补贴和反倾销案美国对中国输美铜版纸采取的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涉嫌违反了WTO的相关规那么,为阻止美国滥用规那么的蔓延,在美国政府对铜版纸反补贴和反倾销合并调查的终裁裁决作出之前,中国政府及时于2007年9月将美对华铜版纸双反调查的初裁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这也是中国首次在WTO单独起诉的案件。
在美国调查机关进展的后续调查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认定美国内产业未遭受严重损害,随即撤销了其临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
诉美国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案美国一直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NME〕。
在贸易救济上,过去美国的政策是对NME国家只适用美国的反倾销法〔AD〕,不适用反补贴法〔CVD〕。
但2007年之后,美国一方面仍视中国为NME国家,另一方面开场对中国的出口产品也适用美国的CVD法。
所以,此后美国对不少中国输美产品同时征收AD税和CVD税。
继2008年9月铜版纸案之后,中国政府对美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采取了WTO法律行动。
起诉具体针对的是美国对中国输美标准钢管、矩形钢管、复合编织袋、非公路用轮胎采取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
本案由于事关中国政府管理经济的政策和手段,涉及重大贸易利益,因而备受瞩目。
2010年10月22日,WTO 的专家组裁决报告支持了中国的局部诉求,认定美国商务部在区域专向性的最终结论、关于美元贷款的国外基准选择和适用最正确可获得信息等方面违反WTO规那么。
但是,中国的关键诉点却被专家组驳回:一是专家组认为“凡受政府控制的实体〞均为“公共机构〞,故认定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均为“公共机构〔publicbody〕〞,进而认定“国有企业〞提供原材料、“国有商业银行〔SOCBs〕〞提供贷款构成了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委员会〔SCM〕协定的“财政资助〞;二是认定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五年规划、产业行业开展规划、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地方政府的配套规划,总体上构成法律上的专向性;三是认定美国商务部在低价提供原材料工程和国有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工程上援用国外基准计算补贴利益的做法并不违反WTO规那么;四是认定美国商务部采用非市场经济方法计算倾销幅度,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做法虽然有可能造成双重救济,但是中国没有能够证明美国违反?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和其他相关WTO协定的具体条款,因而驳回了中国政府关于“双重救济〞的法律主X。
中美车轮特保案例分析
二、“特保”为什么针对中国?
因为:
为什么欺负我?
1、你较弱
2、你不够我打 3、有人撑我
VS
VS
二、“特保”为什么针对中国?
一
中国企业法律保护意思弱 中国企业打官司打不赢 美国有工会、商会、法律机构等支撑
二
三
二、“特保”为什么选择轮胎行业?
美国是汽车生产和制造大国,汽车工 业的总产值和其所带动的相关企业对美 国极其重要。 汽车工业及其上游轮胎行业关系到美 国数以万计工人的就业岗位,不断上升 的美国失业率迫使美国工会选择轮胎行 业。 中国轮胎出口由于价格低廉,很大程 度上挤占美国本土轮胎行业的市场,使 其企业发展和员工就业面临困难。
促进国内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特保”,中国能扛得住吗?
应对措施:
2、中国企业:
一 二 三 四
熟悉进口国的法律、政策等 平衡轮胎行业引资数量和质量 轮胎出口市场多元化,分散风险 结成企业联盟,共同应对国外的风险
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 1、严重影响就业 2、改善贸易环境
3、平衡国际收支
2、经济原因:扭转贸易逆差
根据国际收支理论,贸易赤字的不断增加是引起两国 间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 美国把国内经济发展的疲软归因于对中国的贸易逆 差,这也是两国间贸易摩擦的一个重要原因。
“轮胎特保案”, 便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以 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进而保护美国本土轮胎企 业的结果。
三、“特保”中、美两国及世界有什么影响? 3、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特保”将会导致国际间的贸易摩擦加剧,影响国际 企业间的交易。 轮胎特保案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经济摩擦案件,可 能会引起贸易保护主义的复苏,阻碍贸易自由化。
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也会利用“特保”加强对本国 企业的保护,影响世界经济发展的进程。
中美轮胎特保案word版
中美轮胎特保案案例背景“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将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
事件进展2010年12月13日,WTO驳回中国提出的美国对其销美轮胎征收反倾销惩罚性关税的申诉,仲裁小组表示美国在2009年9月对中国销美轮胎采取“过渡性质保护措施”征收惩罚性关税未违反WTO规定。
2011年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中国败诉。
案例分析一、反倾销措施逐步成为各国抵制进口产品和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手段。
反倾销是WTO允许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具有形式合法,易于实施,有效性强和不易招致出口国报复等多重优点,因而成为保护国内产业利益的首选工具。
奥巴马政府以特保名义对中国轮胎实施制裁,为的是迎合国内一些政治势力,是保护主义行为,有损美国利益,也不利于经济的复苏。
为了保护所谓的“5000个就业岗位”对中国轮胎企业征收惩罚性关税,不仅没有提升美国轮胎行业的就业人数,也没有阻止其他国家对美国的出口,反而损害了美国国内消费者的利益。
普拉萨德指出,如果中美间的贸易摩擦升级,就有可能破坏全球贸易体系,并使全球经济刚开始出现的脆弱复苏夭折。
二、此案的发生有一定的政治和经济背景。
当前,新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和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不平衡性、贸易利益分配的两极化趋势、区域贸易集团的排他性、政治制度的对撞等因素使得贸易保护主义层出不穷,导致贸易摩擦的数量、领域和范围日渐扩大。
参与贸易的各个国家出于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总是依据一定的贸易保护理论,不断地变换方式,采取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保护手段来保护本国国内产业。
中美轮胎特保案之案例分析
中美轮胎特保案之案例分析特保案背景“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规定:中国产品在出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
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
“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l1日至2013年12月l1日。
从2009年4月2O 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保护就业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轮胎采取特保的申请起,经过调查、认定、昕证会,最终奥巴马总统于9月l1日决定,对从中国进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旅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三年税率依次为35%、30%、25%。
特保案背后的政治利益这次特保案起诉方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劳工团体一直是奥巴马的铁杆支持者。
美国失业率的攀升对奥巴马形成的压力越来越大。
因此,奥巴马不愿因坚持自由贸易而开罪劳工团体。
其次,随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国制造”正成为主要靶子。
一些政客在其中不断搬弄是非以捞取政治好处,更重要的是奥巴马极须在一项关乎其政治前途的医疗改革问题上,得到包括一些政客在内的最广泛支持,现在被医疗改革方案搞得焦头烂额,因此在这个节骨眼上,就不得不拿中国的输美轮胎作为“替罪羊”供上了祭坛。
特保案的实质美国轮胎资本家与美国轮胎工人之间发生了劳资纠纷。
代表美国15000名轮胎工人利益的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制裁从中国进口的轮胎,是因此这些中国进口轮胎中包括了美国外逃轮胎资本家所生产的轮胎。
由此,美国劳资双方的斗争演变成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美国轮胎产业资本为了抢占市场,获得高额利润,大规模地向中国这样的低成本国家或地区投资建厂,一方面是由资本渴求利润的本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资本流动全球化的潮流使其得以实现的。
但是,资本的逐利性、资本家的贪婪和自私自利总是要侵害工人利益,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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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 “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是西方国家对 他国出口商品“数量激增”的贸易制裁手 段。 • 中国在加入WTO时曾承诺,中国产品在出 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数量增幅过大, 以至于对这些成员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严 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这 些WTO成员国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 障措施。特保实施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 至2013年12月11日。
中国方面的举措
• (1)商务部对美国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 贴立案审查程序。据了解,商务部收到国内产业申请,反映上述产品 以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内产业造成冲 击,要求商务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 (2)中国政府于9月14日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轮胎进口的特殊保障 措施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 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在一项声明中指出,美方对中国输美轮 胎采取特保措施,是违背世贸组织规则,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错误做 法。中方希望各方能够体会到中方坚定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决心,共 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尊重多边贸易规则,共克时艰,推动全球经济 尽快复苏。 • (3)中方提出磋商要求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的第一步。磋商期 一般为60天,如果通过磋商仍无法解决争端,则中方有权采取第二步 行动,即要求世贸组织成立专家组就美方措施展开调查并进行裁决。
最新进展
• 2010年12月13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向世贸组织成 员散发了中国诉美国轮胎特保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 (DS399)专家组报告。专家组没有裁定美国针对中国输美 轮胎所采取的特保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 据悉,特保措施实施以来,美轮胎产业的就业率不升反降。 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轮胎制造行业的总体就业在 2010年前5个月里比去年同期下降10%,并减少了美国内 轮胎流通领域的就业岗位,导致一些中小轮胎批发商关闭。 • 据美国一些机构的数据显示,美国轮胎的平均价格已上涨 10%到20%,增加了低收入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与此同时, 2010年上半年,美国相关类型轮胎的进口总量增长21%, 进口价格则上涨了三成。
• 美方指控:损害美国轮胎产业的利益 大 美方指控: 量进口中国轮胎损害了美国轮胎产业的利 益,55%的高关税仍不能削弱中国轮胎的 竞争力,惩罚性关税应该达到75%至80%。 • 中方回应:市场定位不同 美国轮胎制造商 中方回应: 采取产品升级战略,放弃了利润较少的低 端轮胎市场,而中国轮胎大多是低端产品, 并不构成对美国轮胎的威胁。
• 美方指控:中国低价轮胎致使美工人大量失 美方指控: 业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称,2004年到2008 年中国低价轮胎致使5家美国轮胎厂倒闭, 5100名美国工人失业,今年又有3000名工 人下岗. • 中方回应:轮胎出口为美创造了许多就业岗 中方回应: 位 中国对美国轮胎出口,为美国轮胎经销 商在流通环节创造了大量的利润,创造了许 多的就:中国输入轮胎大增 美方指控: • 北美钢铁工人联合会 USWA在请愿书中指出,从中 国进口的消费用轮胎从2004到2008年进口数量增 215%, 295%, 加了215%,金额则成长295%,造成美国制造业裁 员。 • 中方回应:输美轮胎销量未出现连续快速增长 在 中方回应: 2007年至2008年间,中国输美轮胎总金额占美国 消费的比例仅增长2.7个百分点。今年前五个月对 美出口额下降超过15%。
• 中方对美国提起诉讼的最主要目的应该是 对美方形成压力,表达出中方一种坚决抵 制贸易保护的态度。“特保争端调查,对 中国和WT O来说都是第一次,中国政府和 企业可以在参与整个过程中熟悉世贸组织 争端解决规则,积累经验,应对日后的类 似案例。此外,中国的反击也可以对其他 国家起到预防和警示作用。如果中国获胜, 以后就有依据反制美国等其他国家再次针 对中国采取特保做法,维护中国的权益。”
最新进展
• 2010年1月19日,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 中美轮胎特保案调查专家组成立,W T O将正式启动号称 “贸易保护第一案”的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调查程序。专 家表示,特保争端解决,对中国和W T O都是第一次,结 果尚难预测。不过对于中国来说,其预防和示范意义要大 于特保案结果本身。 • 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专家组一般由3名专 家组成,他们的任命通常需要45天时间。此后专家组将进 入对争端案件的审查阶段,即听取双方陈述、调查分析事 实,一般在6个月内提交专家组报告。之后当事各方均有 上诉机会,在整个过程中也同时保留争端各方通过斡旋就 此止步的机会。
案件进展情况
• 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宣布,依据美国1974年贸 易法第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 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 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 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 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纪事上公告启动 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调查。这是时隔三年多之后,美 国又一次对中国产品发起特保调查,而且涉案金额巨大。 我国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坚决反对 • 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 轮胎特保案做出肯定性损害裁决,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 口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中国政府对此深表遗憾
• 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对中国轮胎采 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 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 别为55%、45%、35% • 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华盛顿举行听证会,就 “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听取各方意见。这已是美方第二 次就这一特保案进行听证 • 9月2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在咨询财政部、劳工部、商 务部等部门意见后,向奥巴马提出相关建议 • 9月12日:奥巴马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 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白宫发言人罗伯特 吉布斯说,对从中国进口轮胎实施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 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中美轮胎特保案例
简介
•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 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 调查。其在诉状中声称,从中国大量进口轮胎损害 了当地轮胎工业的利益;若不对中国轮胎采取措施, 到今年底还会有三千名美国工人失去工作。 • 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中国轮胎扰乱 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将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 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 关税。根据美国调查程序,在8月7日的听证会后, 美国总统将于9月17日前作出是否采取措施的最终决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