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以后的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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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现就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提出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基层输送新鲜血液,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基层、以人为本,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的活力和创造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确保“三支一扶”计划科学有序进行。

二、主要任务(一)支农。

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农村能源、农田水利等工作,助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二)支医。

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

(三)支教。

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四)扶持乡村振兴。

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扶贫、生态保护、乡村治理等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三、选拔对象和条件(一)选拔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本科生、研究生。

四、选拔程序(一)宣传发动。

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目的、意义、政策和服务期限等内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与。

(二)组织报名。

各地要简化报名程序,畅通报名渠道,方便高校毕业生参与。

(三)选拔录用。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和方法,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培训安置。

各地要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岗位,确保他们尽快融入基层工作。

五、政策保障(一)生活待遇。

给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定的生活补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标准。

2012年江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2012年江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2012年江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有关政策2012年江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有关政策落实,关系到“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切身利益。

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梳理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结合当地的实际,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等政策方面享受到优惠。

对考核合格、自愿留下的高校毕业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尤其是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部门,切实落实好他们的安置单位和编制等问题,为他们扎根农村、服务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愿意留基层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二)根据乡镇公务员招考职数情况,在每年的公务员考录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大学生。

要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力度,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的比例,聘用具有相应专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上述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自主择业的,各级公共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五)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包括全国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江西省三支一扶政策

江西省三支一扶政策

关于做好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新闻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浏览次数:67732日期时间:2012-05-11 17:44:42 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和移民办、团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0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为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招募条件、计划、对象和要求报名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2012全省计划招募22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

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师范、医疗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经济类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

招募对象为2012年及2011年、2010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江西生源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江西生源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低保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的1982年7月1日后出生的江西生源高校毕业生,凭相关证明也可参加招募。

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周年。

服务期限为2012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服务岗位为乡村中小学、乡镇涉农站所、乡镇卫生院、扶贫开发重点乡的贫困村。

二、招募程序和时间安排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

1、公布招募计划。

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计划下达给设区市,设区市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按“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分类落实计划,由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

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6.27•【文号】•【施行日期】2008.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要求,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作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式样。

现就《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证书》是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凭证,也是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是“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事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荣誉与切身利益,各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制定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

三、各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证书》的印制、发放和管理工作,要将相关信息录入“三支一扶”大学生数据库,并于2008年10月前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证书》管理与发放的问题,请与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证书》式样可登录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http://)查询下载。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封皮标准制图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内页标准制图(略)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说明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附件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说明现就《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相关内容说明如下: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常规如实填写。

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

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

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4.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 (简称为“三支一扶”计划)工作。

现就选拔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性质报考“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岗位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为志愿者身份。

招募到岗后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不得离岗。

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占所在服务单位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有从业(职业、执业)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的,需按照招募条件取得相应从业(职业、执业)等行业准入资格。

二、招募原则1.自觉自愿,承诺守信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无犯罪记录;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充分了解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意义,自愿到基层一线长期服务;6.具备服务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三支一扶”招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支一扶”川人发〔2007〕16号 四川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名单

“三支一扶”川人发〔2007〕16号 四川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名单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事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团委: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团中央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发〔2006〕16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八部门研究制定了我省《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川人发〔2006〕15号),2006年省和部分市已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应募的高校毕业生逐步上岗开始志愿服务工作。

经过一年来的实践,“三支一扶”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对“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政策落实和服务工作,形成畅通有序的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流动机制,现制定有关政策如下:一、“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的政策(一)生活补贴。

参加“三支一扶”省项目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为:在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的(名单附后,以下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镇及以下基层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1200元,在其他地区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所需经费省财政负担50%。

本文印发之日前低于此标准的,不予补发。

市(州)自行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活补贴标准由市(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生活补贴从志愿者报到上岗开始计发。

上半月报到上岗的,当月计发全月生活补贴,下半月报到上岗的,当月计发半月生活补贴。

(二)考核奖励。

志愿者服务期间由县(市、区)人事局会同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和考核。

对完成工作目标、服务期每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增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参加省项目计划的志愿者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市(州)组织的项目,补助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05]57号)精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管理,确保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支一扶”工作是国家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采取的一项措施。

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

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协议自行解除,自主择业。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年度招募计划、服务岗位要求、报名基本条件,自愿报名参加“三支一扶”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第四条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农牧厅、卫生厅、扶贫办、团委组成。

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全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实施。

(一)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事厅,其职责为:1、负责制定年度招募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三支一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三支一扶”工作情况。

2、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招募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派遣等工作。

3、建立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管理库。

4、根据考勤结果,负责核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交通补贴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二)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交通补贴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体检费等经费的审核、拨付工作。

并按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哪个较好_西部计划结束后的出路有哪些

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哪个较好_西部计划结束后的出路有哪些三支一扶和西部方案哪个较好_西部方案结束后的出路有哪些三支一扶和西部方案哪个较好?小伙伴们可有了解过?不妨一起来关注下吧!那么,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三支一扶和西部方案哪个较好,期望您能喜爱!三支一扶和西部方案哪个较好在工作内容方面,“三支一扶”和“西部方案”差别较小。

“三支一扶”的招录条件较为宽松。

“三支一扶”的薪资待遇会略高于“西部方案”。

就期满政策而言,二者有许多相像之处,都有许多优待性政策。

但在期满转编方面,“三支一扶”较“西部方案”有更大优势。

不过虽然三支一扶可以在服务期满以后转正,但是其转正以后多数在地方乡镇工作,而且会有长达五年的基层服务期限,基本上假如选择了转正,就选择了在这个地方始终工作,同时,转正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限内是不能参与各类考试的,这个会在转正的时候赐予特殊说明。

三支一扶和西部方案的区分是什么1、三支一扶和西部方案从招募对象区分西部方案招募为全国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详细分类为(甘肃招募服务本省指标、外省对口招募服务甘肃指标、甘肃招募服务外省指标),2023年一般高等学校甘肃籍应届毕业生或在读讨论生,不能有挂科科目。

三支一扶招募对象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讨论生含非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的甘肃生源毕业生。

对比可以看出来西部方案有对接省内和省外,三支一扶为省内生源。

选拔对象不同。

2、三支一扶和西部方案考试时间区分三支一扶和西部方案的考试时间差不多,都是在4-6月进行。

3、三支一扶和西部方案考试内容区分三支一扶和西部方案考试科目为都为“公共基础学问”,总成果为100分。

详细内容涉准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扶贫、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

西部方案结束后的出路有哪些西部方案服务期满安置就业的,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对服务期满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优待政策。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8.17•【字号】沪人社力〔2022〕215号•【施行日期】2022.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要求,切实做好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人员(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人员)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工作机制1.完善议事协调机制。

各相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好牵头作用,进一步完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会同组织、教育、财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乡村振兴、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按照各自职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共同推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服务管理机制。

各相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健全“三支一扶”人员走访慰问机制,定期开展走访、座谈、慰问等活动,认真听取“三支一扶”人员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合理的工作和生活诉求。

3.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各相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度应对“三支一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每年度末将年度工作情况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相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遇到相关突发事件应即时即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

三支一扶 考研加分流程

三支一扶考研加分流程
"三支一扶"是指国家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属于国家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教育、
医疗、文化等领域工作的一项就业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考研加分是指在高校研
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报考研究生加分的优惠政策。

以下是考研加分流程的一般步骤:
1.了解政策:在报考研究生之前,了解教育部关于"三支一扶"考研加分的具体政策要求以及加
分的程序流程。

可通过教育部网站、招生简章等途径获得相关信息。

2.申请加分:在考研报名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加分的相关信息。

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工作时间证明、服务期满证明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可能对材料要求和递交方式有所不同,可以在网上查阅相关报考指南或者咨询学校招生办事处。

3.加分审核:学校在收到申请加分材料后,会进行加分资格的审核。

通常学校会根据教育部的
规定进行权利进行核实,确保申请人符合政策要求。

4.加分结果公示:学校会在一定时间内公示加分结果。

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公告栏等途径公示,考生可查阅是否获得该项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要求和加分规定会根据国家的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具体申请时,建议及时关注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和学校的官方通知。

此外,对于不同学校的考研加分政策细则也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操作步骤建议以学校官方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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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以后的就业政策

很多三支一扶考生对三支一扶考试不是特别了解,服务期满以后的就业政
策存在疑问,江西中公教育从一些比较权威的官方网站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政
策性的文件内容,供大家参考。详情点击查看全文。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就业政策:
(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
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
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
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
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
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
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
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
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
件下优先评定等。
(7)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
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
年限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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