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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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营业规则(包括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供电营业规则(包括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业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本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

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

具体容量界限由省电网经营企业作出规定。

第十条供电企业可以对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采用发电厂直配供电方式,但不得以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

第十一条用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时,供电企业应按其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的可能性,与用户协商确定。

关于颁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通知(83)水电财字第215号

关于颁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通知(83)水电财字第215号

文件水 利 电 力 部国 家 物 价 局(83)水电财字第215号关于颁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通知各电业管理局,各省、市、自治区物价局(委)、电力局:国家现行电价制度中的《力率调整电费办法》,自五十年代制订并实施以来,对促进用户装设无功补偿设备,节约电能,起了一定作用。

但是,二十多年来,电网和用户的情况均发生了很大变化,该办法已不能适应节能、改善电压质量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需要。

在长期、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国家经委最近批准颁发的《全国供用电规划》的有关规定,对现行《力率调整电费办法》作了修改,经多次讨论、征求意见后,拟订了新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现予颁发执行。

考虑到用户和电业部门执行新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尚需一定时间进行准备,各电业管理局可根据本地区的不同情况,按下述要求组织实施:一、现已实现《力率调整电费办法》的用户,凡原执行0.90功率因数标准值者和原执行0.85功率因数标准值而一九八三年十二月的实际功率因数已达0.90及以上者,自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起按新规定执行;其余用户可延至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其中实际功率因数0.85至0.90者,在此期间可不减收电费,0.85以下者应增收电费。

二、现未实行《力率调整电费办法》的用户,可由各电业管理局按新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拟订措施,分步实施。

但执行新规定的时间,不应晚于一九八六年底。

三、实行两部制电价的范围不变。

四、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随时报水利电力部。

附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及附表一、二、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物价局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日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一、鉴于电力生产的特点,用户用电功率因数的高低,对发、供、用电设备的充分利用,节约电能和改善电压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提高用户的功率因数并保持其均衡,以提高供用电双方和社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功率因数电费计算方法

功率因数电费计算方法

功率因数电费计算方法计量是高压侧计量。

如果是低压侧计量,计算要复杂的多。

功率因数=有功用电量/√(有功用电量的平方+无功用电量的平方)0.92=42919/√(42919*42919+18000*18000)然后根据力率(也就是功率因数)的大小,查供电力率调整办法就可以知道力率电费的多少了。

如果达到0.92应该有奖励了,因为一般的用电单位都是力率达到0.90不奖不罚,而你的力率0.92已经超出了0.90,应该有电费奖励了。

在电费单据上显示的是负的力率电费。

力率电费调整办法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凡是功率因数达不到上述规定的用户,供电部门对其加收一部分电费——力率调整电费;如果功率因数超过上述规定的用户,供电部门会对其减收一部分电费——奖励电费。

具体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执行。

高压计量的用户:力率电费=(电度电费+基本电费)×罚款比例奖励电费=(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奖励比例低压计量的用户:力率电费=电度电费×罚款比例奖励电费=电度电费×奖励比例电度电费是指动动力电费,不包括照明电费,照明不参与力率考核。

高压计量的用户当变压器的容量超过315KVA时收基本电费。

基本电费是按变压器容量来收取的。

由此可见,《力率电费调整办法》是用电管理部门督促电力用户做好无功补偿的促进手段,做好无功补偿工作对供、用电双方都有巨大的经济效益。

以0.90为标准值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实例:总有功电量:42919 总无功电量:18000 力率:92力调系数:-0.8 有功变损:0 无功电损:0 线损电量:0计算力率电费,把计算过程写清楚```计算方法。

首先计算电费:42919*0.735(我们着的商业用电单价)=31545.5元算力调电费,你的力调系数是负值说明要奖励:用总有功42919*0.7022(我们这的无税电价)=30137.7元(这个是参加力调电费)然后用参加力调电费*-0.8%=奖励给你的力调电费30137.7*-0.8%=-241.1元总电费(31545.5)+力调电费(-241.1)=实际电费。

大工业用电315千瓦 电费计算方式

大工业用电315千瓦 电费计算方式

大工业用电315千瓦电费计算方式
摘要:
一、大工业用电的定义
二、大工业用电电费的计算方式
1.基本电费
2.电度电费
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三、计算实例
正文:
大工业用电是指变压器容量在315 千瓦及以上的工业用电。

对于大工业用电,电费计算方式采用两部制电价,包括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1.基本电费
基本电费是根据用户的受电变压器(千伏安)或最大需量(千瓦)计算的。

计算公式为:
基本电费= 变压器容量(千伏安)× 基本电价

基本电费= 最大需量(千瓦)× 需量基本电价
2.电度电费
电度电费是根据用户实用电量(千瓦)计算的。

计算公式为:
电度电费= 实用电量(千瓦)× 电度电价
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是根据用户月加权平均功率因数调整减收或增收的电费。

计算公式为: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月加权平均功率因数- 基准功率因数)× 电度电费
以下是计算实例:
假设某大工业用户月实用电量为10000 千瓦时,变压器容量为315 千伏安,最大需量为200 千瓦,月加权平均功率因数为0.95,基准功率因数为0.9。

[课程]利率调整电费

[课程]利率调整电费

水利电力部文件国家物价局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83)水电财字第215 号文件1983 年12 月2 日. 鉴于电力生产的特点,用户用电功率因数的高低对发、供、用电设备的充分利用、节约电能和改善电压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提高用户的功率因数并保持其均衡,以提高供电用双方和社会的经济效益,虹进而划中 电功率因数的高低对利用、节约电能和改善特制定本办法。

. 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 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 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 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 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 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 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 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 功率因数的计算. 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度表,按用户每月实用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凡装有无功补尝设备且有可能向电网倒送无功电量的用户,应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部分无功补尝设备,电业部门并应在计费计量点加装有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度表,按倒送的无功电量与实用无功电量两者的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根据电网需要,对大用户实行高峰功率因数考核,加装记录高峰时段内有功、无功电量的电度表,据以计算月平均高峰功率因数;对部分用户还可试行高峰、低谷两个时段分别计算功率因数,由试行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或电网管理局拟订办法,报水利电力部审批后执行。

.电费的调整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其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表一、二、三、)所规定的百分数增减电费。

关于实施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实施说明

关于实施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实施说明

关于实施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班组:根据(83)水电财字第215号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文件关于颁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通知,为了促进用户装设无功补偿设备,节约电能,降低线损,改善电压质量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从2007年元月1日起,公司将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有关规定。

采购部门提前做好表计等有关材料采购,施工安装部门对新申请的100KVA以上专变用户安装型号为DSSD536的三相四线多费率全电子多功能电子表。

对于没有装三相四线多费率全电子多功能电子表的100KVA以上的专变用户,计划到2007年5月31日前全部进行表计更换。

营销部负责宣传解释工作,施工安装部门负责更换安装。

附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主题词:实施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通知云霄县供电有限公司办公室 2006年12月15日印发附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一、鉴于电力生产的特点,用户用电功率因数的高低,对发、供、用电设备的充分利用,节约电能和改善电压质量有着重要影响,为了提高用户的功率因数并保持其均衡,以提高供用电双方和社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1、功率因数的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涝站;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三、功率因数计算:1、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度表,按用户每月实用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2、凡装有无功补偿设备且有可能向电网倒送无功电量的用户,应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部分无功补偿设备,电业部门并应在计费计量点加装带有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度表,按倒送的无功电量与实用无功电量两者的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3、根据电网需要,对大用户实行高峰功率因数考核,加装记录高峰时段内有功、无功电量的电度表,据以计算月平均高峰功率因数;对部分用户还可试行高峰、低谷两个时段分别计算功率因数,由试行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或电网管理局拟订办法,报水利电力部审批后执行。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方法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2011-08-10 11:45:34)转载▼分类:供电营销业务标签:杂谈1 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1.1 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1.2 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1.3 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2 功率因数的计算2.1 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按用户每月实用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2.2 凡装有无功补偿设备且有可能向电网倒送无功电量的用户,应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部分无功补偿设备。

电业部门并应在计费计量点加装带有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度表,按倒送的无功电量与使用无功电量两者的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2.3 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

但是被转供户如果不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其有功无功电量都不扣除。

2.4 如该用户需要计算变、线损,计算功率因数的电量应包含变、线损电量。

2.5 功率因数的计算方式如下:实际功率因数=有功电量/((有功电量平方+无功电量平方))开方3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计算3.1 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其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规定的百分数增减电费。

如用户的功率因数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列两数之间,则以四舍五入计算。

3.2对于变压器高压一点计量的用电客户,其无功电量考核点应在高压侧计量表计处,对于该变压器所供电的动力及照明用电,均应纳入功率因数计算,对于实行无功电量在变压器低压侧计量的,应对无功考核点以下的所有用电执行功率因数计算。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1. 引言随着工业的发展和电力的普及利用,电力负荷不断增加。

传统的电力供应系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功率因数低,这样将导致无效功耗和电能浪费。

因此,为了提高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降低电费支出,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的定义、工作原理、特点以及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内容。

2. 定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是一种电能计量和电费计算的装置,其主要作用是根据电力系统的正常负荷情况实时调整功率因数,从而达到节约能源和降低电费支出的目的。

3. 工作原理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采用了嵌入式技术和微处理器控制技术。

其工作原理可以分为三个主要步骤:3.1 采集数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通过与电力系统的连接,实时采集电网电压、电流、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等数据。

这些数据将作为调整功率因数的依据。

3.2 分析和计算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对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进行分析和计算。

利用嵌入式技术和微处理器控制技术,电费表能够快速准确地计算出功率因数值。

3.3 调整功率因数在计算出的功率因数值的基础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通过控制电力系统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之间的比例来调整功率因数。

通过控制补偿装置,将无功功率尽量减少,从而提高功率因数。

4. 特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具有以下特点:•自动调整功率因数:根据电力系统的实时负荷情况,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能够自动调整功率因数,无需人工干预。

•节约能源:通过调整功率因数,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能够减少无效功耗,提高电力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

•降低电费支出: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能够根据实际功率因数情况计算电费,避免因功率因数低而产生的额外电费支出。

•数据监测和报警功能: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能够监测电力系统的电能使用情况,并在异常情况下进行报警,便于及时处理故障。

5. 应用领域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适用于各种电力供应系统,特别是对于功率因数较低的场合,其应用领域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工业生产:工厂、矿山等工业生产场所需要大量电力供应,使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能够降低电费支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电费计算方法

电费计算方法编辑计算公式:
电费金额=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基本电费:
①按变压器容量=计费容量×基本电价
②按需量 =需量示数×乘率×基本电价
电度电费 =抄见电量×电价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基本电费 +电度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月增减率 %(功率因数高于标准值减收,低于标准值增收电费)
大工业用电实行两部制电价,两制电价由基本电价、电度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三部分构成。

基本电价是指按用户受电变压器千伏安)或最大需量(千瓦)计算的电价;电度电价是指按用户实用电量(千瓦)计算的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是指根据用户月加权平均功率因数调整减收或增收的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对照表。

天津国家电网功率因数调整算法

天津国家电网功率因数调整算法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一、鉴于电力生产的特点,用户用电功率因数的高低,对发、供、用电设备的充分利用,节约电能和改善电压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提高用户的功率因数并保持其均衡,以提高供用电双方和社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
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功率因数的计算
1、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度表,按用户每月实用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2、凡装有无功补偿设备且有可能向电网倒送无功电量的用户,应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部分无功补偿设备,电业部门并应在计费计量点加装带有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度表,按倒送的无功电量与实用的无功电量两者的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3、根据电网需要,对大用户实行高峰功率因数考核,加装记录高峰时段内有功、无功电量的电度表,据以计算月平均高峰功率因数;对部分用户还可以试运行高峰、低谷两个时段分别计算功率因数,由试行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或电网管理局拟订办法,报水利电力部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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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电力系统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中的『电力用户的功率因数及无功补偿设备的管理』第十二条规定:《用户在当地供电局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为0.9及以上;其他100kVA及以上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及以上;销售和农业用户功率因数为0.80及以上。

凡功率因数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户,供电局可拒绝供电。

第十四条规定:《为调动用户改善电压,管好无功设备的积极性,对电力负荷不满足第十二条规定的电力用户,按国家批准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功率因数考核和电费调整。

以0.9为标准值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如下:
以0.85为标准值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如下:
某用户变压器容量为S9-160kVA,采用低压计量,2004年5月份所消耗有功电量为25000kWH,无功电量为27000kVAH,试计算1、该用户当月的功率因素,及功率因互调整电费?2、如该用户有功用电不变的情况下,加装电容后,功率因素提高到0.95,计算该用户的功率因素调整电费为多少?
解:(一)、当月用户无功电量与有功电量的比值为(27000+无功变损3790)÷(25000+有功变损1036)=1.1826查表可知功率因素为0.65,对照力率调整电费查对表得出调整百分数为+13%,即当月该用户的力率调整电费为电度电费总额乘以13%=25000×0.68×15%=2550.00元。

(二)、功率因素为0.95时,查表得出调整百分数为-0。

75,即该用户的力率调整电费为:25000×0.68×0.75%= —112.50元(即奖励电费)。

1).功率因素的计算:
凡实行功率因素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无功电度表。

按每月实用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素。

所谓功率因素就是有功功率与视在功率的比值,通俗地讲就是用电设备的实际出力与用电设备的容量的比值,又简称为力率。

一般用公式:
COSφ是功率因素;P有功功率;S视在功率;Q为无功功率。

视在功率用来表示提供给负载的总电功率(包括有用功和无用功)
额定功率是电器持续工作时可以消耗或提供的最大功率。

所以一般来说,视在功率等于额定功率。

电力变压器就用视在功率表示容量,单位为伏安(VA)。

意思是不管有功功率与无功功率是多少,只能输出这么大的电压与电流。

在交流电路中电压和电流的相位有三种情况,当负载是纯电阻性质时,电压和电流相位相同;当负载是(或含有)电感性质时,电压相位超前电流;当负载是(或含有)容性负载时,电压相位滞后电流,或者说,电流相位超前电压,也就是说的“容性电流”。

如:平常用的异步电机,就是感性负载,用来补偿电网功率因数的补偿电容就是容性负载。

发电机的电压和电流的相位关系有超前和滞后之比:当无功负荷为感性时电压超前于电流,当无功负荷为容性时电流超前于电压。

最直接的方法是通过功率因数表检测:正数表示感性,负数表示容性。

如果电能表有向量功能,也可以从电能表上检测。

在同一电路元件中,电流电压初相位不同,怎样判断电压和电流超前滞后问题?
这个是相对的,假定电压角度为0度,电流角度为负三十度,那结果就是电压超前电流30度,电流滞后电压30度.方法为你设置一个参考点,顺时针角度为滞后,逆时针角度为超前,角度为它们的夹角.
超前是说你的电容补偿太多,本地用电设备用不了,剩余的就反馈到供电系统中,滞后就
是你的本地无功负荷太大但是又没有电容补偿,这样一来供电系统就会给你补偿,但是无功
电量供电局是不收你钱的相当于你的无功白白占用了电网的一部分通道,功率因数要控制在0.9以内,要不供电局要罚你钱的
要说无功补到什么程度最好,当然是滞后0.99。

要从经济的角度讲,通常不低于0.92就可以满足电力部门的要求。

一般企业控制在月平均功率因数在0.95-0.99之间最好。

指针式功率因数表在设计时,是取A、B相电压和C相电流并且功率因数等于1时,指针在中间(1)位置设计的。

低压供电网络的功率因数基本都是滞后。

极少是等于1。

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度表。

按每月实用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cosδ= 再从cosδ对照表中查出cosδ的数值。

功率因素计算一律取小数后二位为止,二位以后四舍五入,然后通过功率因功调整电费表查上相应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比例。

2).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 (当月基本电费 + 当月电度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比例(%)
3).对于实行功率因素调整电费的用户,照明表与总表串接(即套表),则照明电量参加计算功率因素,照明电参加功率因素调整电费计算;若照明表与总表并接(即不套),则照明电量不参加功率因素计算,照明电费也不参加功率因素调整电费;
4).功率因素计算一律取小数后二位为止,二位以后四舍五入(如0.855为0.86,0.754为0.75);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对照表
表二:
表三:
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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