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技术协议

4 技术要求

4.1 总则

防腐材料(玻璃钢、玻璃鳞片和橡胶衬里)的设计、制造、施工检验和试验应符合国内最新标准协议的有关要求。施工前按照本协议书的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报需方认可。

对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供方可根据自身的技术特点,提出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和技术方案。

4.2性能要求

4.2.1对玻璃钢衬里的要求

4.2.1.1一般要求

4.2.1.1.1 本协议书包括了玻璃钢衬里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质量控制的最低要求。

4.2.1.1.2 对于在此没明确指定的条款。供方遵守严格的制造和检查规定标准。

4.2.1.1.3 总的系统设计应考虑:本项目的设计条件(液体、温度、压力、安装条件和气候等)

4.2.1.1.4 供方提供的玻璃钢内衬的设计和制造标准供需方确认。

4.2.1.1.5 本协议书中所有玻璃钢内衬由合格的单位完成。

4.2.1.1.6 所有投标单位应证明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具有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及其检

查的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4.2.1.2材料和施工

4.2.1.2.1 接头和附件保持额定管径。

4.2.1.2.2 由于接头将传递应力,采用胶粘承插式连接,接头外部有覆盖层。

4.2.1.2.3 内衬由连接层和树脂基质中断续的玻璃绞线组成。结构层为缠绕的细线,组

件结构为手工叠加和纤维缠绕相结合。所有FRP部件都有外层树脂保护。以防止紫外线和腐蚀性大气造成损伤。

4.2.1.2.4 供方应要求树脂合同商提供:

树脂的技术数据单。

推荐的处理系统(添加剂、浓度、温度)。

反应曲线。

树脂验收说明书。

4.2.1.2.5 对于现场贮存和使用的特别建议

4.2.2 对鳞片衬里的施工、检验要求

4.2.2.1 一般要求

4.2.2.1.1 本协议包含了在钢结构表面上进行内衬的最低要求。但并没有包含内衬的所

有技术协议。供方应使用最新工业标准和提供最好的工艺设计。鳞片采用进口材料或优

质国产产品(分别报价)。

4.2.2.1.2 供方应提供采用的标准和制定质量保证计划并经过需方同意,以保证根据设

计要求正确施工。提供检查备忘录,检查备忘录包括以下内容:

表面检查

内衬记录(温度等)

内衬检查

验收报告

4.2.2.1.3 在内衬完成后不进行任何种类的焊接。

4.2.2.1.4 设备壳体相对的两面作上标记,在每一面顶部的醒目位置写下字体至少150mm高的以下文字“鳞片内衬,不允许焊接”。

4.2.2.2 表面准备

4.2.2.2.1部件填角焊缝被加工成圆弧形,所有需内衬的纵向焊缝连续,并同相接表面保持平滑。

4.2.2.2.2 表面焊接缺陷(如裂缝和凹陷)通过重新焊接加以填补,同邻近表面保持平滑。

4.2.2.2.3 清除表面上所有焊渣,采用切削的方式,最后打磨至平滑。

4.2.2.2.4 所有内、外的加固件,吊环、支撑和夹子都应在内衬施工开始前焊接到容器或管道上。临时性的夹子或吊环在施工前去掉,并且将该区域打磨平滑,所有内衬的拐角和边缘加工成圆弧形。

4.2.2.3 喷吹

4.2.2.3.1 需要内衬的金属表面应根据协议进行喷吹处理,以获得“白色金属”表面。

4.2.2.3.2喷吹介质应由使用者选择并在备忘录中说明。喷吹介质清洁干燥。压缩空气没有油、污物和水分。

4.2.2.3.3 邻近表面已上了底漆时,附近区域不能进行喷吹,直到上底漆的区域不粘手并得到保护。

4.2.2.3.4 当存在以下情况时,喷吹不能进行:

工作区域的相对湿度高于90%。

表面温度未超过工作区域空气露点温度3℃。

4.2.2.3.5 每次轮班至少测试三次衬底温度、环境温度、空气的相对湿度和空气的露点温度。在施工和干燥期,进行连续的测量和记录,所有测量值应记录在备忘录中。

4.2.2.3.6 所有灰尘和渣将在上底漆前用刷、空气吹扫或真空吸尘器进行清除。如果供方的要求更严格,则保留更严格的要求。

4.2.2.4 底漆

4.2.2.4.1 喷吹后表面在一个工作轮班(8~12小时)之内或在产生可见的表面锈斑之前上底漆。如果发生表面生锈,生锈区域应根据以上要求重新喷吹。可以通过喷、刷或滚动上底漆。

4.2.2.4.2 当以下任何情况存在进不允许上底漆:

工作区域的相对湿度大于90%。

金属表面的温度未超过工作区域空气露点温度3℃。

金属表面的温度或工作区域空气的温度高于32℃或低于10℃时。

金属表面有灰尘、污迹或水分。

4.2.2.4.3如果供方的要求更严格,应保留更严格的要求。

4.2.2.5 底层内衬

4.2.2.

5.1 在进行底层内衬施工之前,上的底漆应不超过2星期(在直接阳光照射下1星期)。在底层内衬施工以前底漆不粘手。

4.2.2.

5.2 在存在以下任何情况下不能进行施工:

工作区域的相对湿度大于90%。

表面温度未超过工作区域空气露点温度3℃。

表面的温度或工作区域空气的温度高于32℃或低于10℃时。

4.2.2.

5.3 内衬工作通过用平滑的滚刷或涂刷等方法来完成。

4.2.2.

5.4 如果供方的要求更严格,则保留更严格的要求。

4.2.2.6 维修

维修只在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进行。所有维修只能根据内衬材料供给者的要求和建议进行,所有维修据本协议书说明进行检查试验。

4.2.2.7 检查

在内衬工作和必要的维修全部完成后进行检查,包括干层厚度检验,电火花检验和整个内衬表面的视觉检查,由供方和需方进行,可拒绝接收的条款包括:

内衬的不均匀度超过允许范围。

水泡、气泡、开裂,埋入了颗粒,不一致的颜色或剥落。

内衬有异物。

机械损伤和切割。

顶层明显见到了底层。

4.2.2.8 树脂的外层内衬

4.2.2.8.1 整个内衬区域的施工,保证平滑度(在预期产生结垢的地方或是用砖层防止磨损的地

方则不需要树脂外层),树脂外层材料的选择应由供方进行。

4.2.2.8.2 从鳞片内衬外层至底层的所有涂层具有不同的颜色或有对比度,涂刷施工根据供方的

要求进行。

4.2.2.9 最终检查

在富含树脂的外层内衬施工完成后,内衬的最终视觉检查应在脚手架拆除前由供方和需方进行。可拒绝接收的条款同内衬层检查列出的情况一样。

4.2.3 对橡胶衬里的施工、检验要求

4.2.3.1 一般要求

4.2.3.1.1 本协议书包含了在钢结构表面上进行橡胶内衬的最低要求。但并没有包含内衬的所有

技术协议。供方应使用最新工业标准和提供最好的工艺设计。4.2.3.1.2 钢制的需要防腐的箱体和容器应使用至少4mm厚的丁基类橡胶衬里。

4.2.3.1.3 衬里必须符合运行要求,如抗化学和腐蚀力、极好的粘着性、均匀性、质密性、硬度、

温度等,必须对合金材料和橡胶衬料的碳钢间接触面特别注意,保证没有可能引起腐蚀的间隙。

4.2.3.1.4 衬里应致密、均匀、表面清洁、边缘整齐、其缺陷应达到以下最低要求:

a)气泡:每平方米内,深度不超过衬里厚度的允许偏差、长端直径小于3mm的气泡

不应超过5处。

b)表面杂质:每平方米内深度和长度不超过衬里厚度允许偏差的杂质不超过5处。

c)水纹:允许有不超过衬里厚度的轻微痕迹,弯曲90度检查应无裂纹。

d)斑痕和凹凸不平:深度不高度不超过衬里厚度的允许偏差。

4.2.3.1.5 供方应准备关于衬里施工和维修工作的详细设计图纸,尤其是特殊的区域(如法兰表面,喷嘴连接处,拐角,边,迭盖部分等),并提交给需方确认,根据确认后的图纸进行施工。

4.2.3.1.6 除了本技术协议所述要求外,也应考虑ASME、GB或相当的标准。

4.2.3.1.7 关于衬里应写出包括以下项目的检查备忘录:

衬里检查(根据协议书)。

加衬里的部分检查(根据协议书)。

衬里记录(室内温度、露点等)。

底部、顶部涂层检查。

衬里试验结果(如:火花试验、硬度试验、粘着性试验)。

4.2.3.1.8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和施工方案来保证需方的装置的质量,如果供方对衬里的要求比所述更严格,则应保留这些更严格的要求。

4.2.3.2 设计与施工的要求

4.2.3.2.1 所有设备都制造成能使每一部分都很容易进行衬里工作来准备和实施。

4.2.3.2.2 浸入式加热器和热盘管应放在至少距橡胶表面100mm外,以防局部过热,不应直接向橡胶表面进行蒸汽喷射,所有衬里的部件应清除尖锐的边缘,并根据使用的橡胶材料调整拐角处的半径,这也适用于法兰面的内边和倒角焊接以及有孔的板,在板两面的孔边缘必须修整,并给橡胶衬里层厚度留下余量。

4.2.3.2.3 焊接应均匀、紧凑,没有收缩空间,其它欠缺和残余也应打磨。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排出硫化时产生的有毒气体。

4.2.3.2.4 加衬里后的任何设备不允许焊接。

4.2.3.2.5 在设备壳体相对的两边加上标记,并且在每边顶部的醒目位置加上至少150mm高的如下语句“衬里,不允许焊接”。

4.2.3.2.6 箱体和容器在进行衬里之前,应通过专门的水压试验。所有衬里表面必须没有间隙、焊接毛刺、小孔、渣夹杂物、喷砂后的迭层和其它滚动后造成的缺痕。

4.2.3.3 衬里材料

4.2.3.3.1 需要加衬里的FGD装置部件,应用自硫化或在压热器中硫化过的最小厚度为4mm的优质的丁基橡胶材料。

4.2.3.3.2 在制造期间或同等工作条件下每一批生产的组件中取制作样品用作检验,对胶粘剂和底漆作检查。

4.2.3.3.3 应在实验室检查制造橡胶用的橡胶化合物的可塑性和同质性。

4.2.3.3.4 硫化后的橡胶化合物应根据标准的规定或相等标准进行检查。

4.2.3.3.5 在车间的材料和加衬部件应根据关于贴标签、包装运输和材料的贮存的详细协议书中的规定进行运输准备,贴标签、包装、运输和材料保存这些工作由供方承担,并且在运输前征得需方同意。

4.2.3.4 施工工序

4.2.3.4.1 车间进行衬里的部件在压热釜中热压衬里后进行硫化,硫化后通过专门为法兰设计的打磨和碾磨机械将法兰表面的橡胶加工成同法兰表面平行。在硫化前应避免在管道等的外表面涂漆。所有焊接凸起和其它缺陷应从表面清除,并应检查结构对橡胶衬里的合适性。

4.2.3.4.2 在表面准备和加衬期间,钢表面不应有水分。

4.2.3.4.3 所有油脂和其它污染物的痕迹应在喷砂之前用溶剂或乳化液从钢件上清除。

4.2.3.4.4 每次轮班至少测试三次衬底温度,环境温度,空气的相对湿度和空气的露点温度。在施工和干燥期间,应进行连续的测量和记录,所有测量值应记录在备忘录中。从喷砂开始到衬料完成,空气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80%以下。衬底温度应保持在至少高于露点温度3℃,要求的衬底温度应为+5℃。

4.2.3.4.5 所有将覆盖橡胶的表面应进行喷砂处理,直到得到一个没有铁锈、铁屑、焊迹或其它异物的清洁、明亮的金属表面,所有用于喷砂的材料应无杂质和水分。

4.2.3.4.6 衬胶表面处理结果必须得到根据DIN55928第四部分或相同标准不少于Sa2.5级的要求。

4.2.3.4.7 在喷砂之后,钢表面应首先用毛刷清洁所有磨粉和残留灰尘,或用真空吸尘器处理。

4.2.3.4.8 喷砂材料由投标方选择并在备忘录中陈述,喷砂材料应是清洁和干燥的,压缩空气不

应有油、污物和夹带水,在喷砂处理之后,表面应进行彻底的检查是否适用于橡胶材料,检查结果应写入备忘录。

4.2.3.4.9 粘结系统应由底漆和胶粘剂组成,其选择应有与基材良好的附着力,以保证衬里材料不会发生脱胶现象。

4.2.3.4.10 在表面发生损伤之前应施用底漆两层。

4.2.3.4.11 底漆不应被污染,并应有适当的粘性。

4.2.3.4.12 底漆的施工采用高压无气喷涂或刷涂进行。

4.2.3.4.13 底漆层应均匀并达到规定的厚度,所有涂层表面的流挂、流滴等都应加以清除,所有空处或无遮掩的斑点应再涂上底漆,胶粘剂的控制要求与底漆相同。

4.2.3.4.14 提供均匀的表面,重叠接合的以迭合方向与流动方向一致,每根管道上注明显示流动方向的箭头和管道的规格、数量。管道上不应有环形橡胶结合缝,对于壳体上有搅拌器的箱体,壳体上的喷嘴连接件的迭接合,应沿着箱体内的流动方向,对于有多种流动方向的管和箱体,在橡胶衬料期间应考虑主要流动方向。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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