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程序

党支部档案1、各种记录,支部委员会记录,学习记录等等;2、各种文件,支部发的文件,上级党委总支的文件;3、开展活动的资料,照片等等。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党组织要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
党组织要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内外群众了解党的纲领、宗旨和任务,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提高做一名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从而在党外群众中产生强大的向心力,使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2、申请人向本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3、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在一周内要与其进行谈话,并提出要求。
4、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登记建卡。
(附件一)5、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两次,以年底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为主,半年进行计划调整。
⑴党小组提名:召开党小组会进行集体讨论,推荐出入党积极分子;⑵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党小组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在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后,对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提交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经过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⑶上报: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将所确定人员的简历、申请时间、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等有关情况,分别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名册》(附件二)中,并上报党总支备案;(党委每半年抽查一次)⑷党总支备案:党总支在接到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应及时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到组织部领取),并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然后与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和政审材料,以及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等一并装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袋内。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指定培养联系人。
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应及时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一到二名熟悉其基本情况,便于联系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⑴定期与培养对象谈话;⑵做好培养记录;⑶定期将培养情况向支部汇报;⑷指导帮助培养对象撰写自传、思想汇报等;⑸承担介绍人职责。
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程序(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1.申请人向党支部(小组)递交入党申请书。
(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流动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流动党员党组织)2.党组织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3.党员(群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5.党组织指定培养联系人。
(介绍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端正入党动机,了解汇报情况,提出发展意见)6.党组织教育培养。
(听党课,参加活动,分配社会工作,集中培训)7.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进行一次分析。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8.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9.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10.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11.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接受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
12.党支部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13.支委会审查后,报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预审内容:(1)入党申请书、个人履历和思想汇报材料;(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察表;(3)参加党的知识学习与培训情况;(4)政治审查材料;(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6)基层党组织需要进行预审的其他材料。
预审程序:(1)设党总支的,先报党总支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然后报基层党委预审;(2)其他的直接报基层党委审查,基层党委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审查意见。
(3)特殊情况下(统战部门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私营企业主、重新入党人员),基层党委预审后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查。
社区党委、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必须报上一级党委审查。
(4)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手续。
14.党支部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15.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票决程序:(1)支部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2)发展对象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介绍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党员发展程序

申请入党的条件
具备申请入党条件的人,自愿向党组织提交书 面入党申请。 一是年龄在十八岁以上和中国国籍; 二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 层的先进分子; 三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四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五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申请人要做的工作
3.确 定入党积 极分子 4.上 级党委备 案 5.指 定培养联 系人 6.培 养教育考 察
(党支部要做的)
3.确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以“双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郑组通【2018】4 号); 2、公示5-7天; 3、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为积极分子; 4、报上级党委备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基层党委要做的
1、对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进行审核;
2、分析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制定应对措施。
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 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改 进本党委的党员发展工作。
(党支部要做的)
5、指定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 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主要任务: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 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 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 意见。
党 支 部 意 见 何时参加何级举办的党的 基本知识学习(训练)班, 学习的主要内容及学习情 况(成绩)
姓名
年龄
党龄
负 责 培 养 人
行政 职务
党内 职务
备注
负责培养人考察记录 负责培养人考察记录
发展党员的方针、原则和程序

预备党员的转正
1、提前一至两周提出转 正申请;
2、支委会审查; 3、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4、党委审批。
发展党员流程图
2、党组织对其进行了党的基本知识、 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等内容的教育, 并经考查,基本达到要求。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团支部推荐;(团员推优) 2、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支委会研究讨论。
发展对象的培训和考察
1、政治审查;(函调) 2、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 3、短期集中培训。
发展党员的方针和原则
一、方针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二、原则 入党自愿、个别吸收。
发展党员的程序
申请 入党人
入党 积极 分子
条件
条件
确定 程序
发展 对象
条件
确定 程序
预备 党员
讨论 接收 程序
教育 考察
正式 党员
转正 程序
培养 章第一条规定 的基本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
2、教育、培训;
3、每季度要向党组织交一次书面思想 汇报。
4、考察:表现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 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不具备入党 积极分子条件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 资格。
发展对象的条件
1、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 考察,不到一年的,不能确定为发 展对象。
预备党员的讨论接收程序
1、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2、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审查材料; 4、公示;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6、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谈话)。
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预备期为 1 年,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 算起。 1、参加入党宣誓;(入党誓词) 2、编入一个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3、每季度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 表》,总结汇报自己的情况。
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泾联党字[2004]25号关于印发《组织发展工作程序》的通知各党支部:联社系统党委组建时间不长,各党支部对组织发展工作普遍感到陌生,上报组织发展材料不规范。
为规范组织发展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的工作质量,党委根据县委组织部几次培训班内容,归纳整理了《组织发展工作程序》,并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组织发展工作程序二○○四年十一月一日主题词:印发组织发展工作程序通知抄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抄送:联社党委领导、党办成员泾县信用联社党委办公室 2004年11月1日印发组织发展工作程序为指导各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特将组织发展工作程序简要介绍如下:组织发展工作要坚持“十六字”方针,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3个阶段,29道程序:第一阶段: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阶段:(10道程序)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入党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必须由申请入党人本人向所在党支部书面申请(打印的申请要本人签名)。
2、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联系人。
党支部要与申请人谈话,对申请人肯定、鼓励,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一名正式党员可以联系多个申请人)。
此时称申请人为“申请入党人”,称支部确定的入党联系人为“联系人”。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党小组向支部推荐(团员要事先经团支部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审查、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思想、工作表现,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的意见向党委汇报。
党委审查同意后,发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填写表格的个人有关情况。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及理由”由支部填写,以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通过时间为准。
此时称发展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称支部确定的人为“考察培养人”。
5、支部定期进行考察。
考察期一年以上,每半年一次,次数不少于3次。
党员发展程序

项目步骤
时间
具体内容
责任人
第一步:个人申请
时间灵活
1、个人写入党申请书;2、撰写自传: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重点要写自己思想演变过程。
个人
第二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年
1、党支部开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名单;2、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3、指定培养人;4、参加党校培训;5、半年开一次会讨论考察情况并填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开会并记录)
第三步:确定推优
半年
1、党支部开会讨论确定为优秀入党积极分子;2、报组织科。
党支部(开会并记录)
第四步:确定发展对象
半年
1、党支部开会听培养人意见确定预备党员发展对象;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3、个人填《入党志愿书》;4、汇总材料交组织科,组织政审、公示;5、材料交回党支部。
党支部(开会并记录)
党支部(开会并记录)、组织科
注:1、个人必须每3个月写1份思想汇报交党支部存档;2、发展一名党员最少要3年。
第五步:确定预备党员
1年
1、党支部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讨论确定为预备党员;
2、完善汇总材料交组织科。
党支部(开会并记录)
第六步:组织谈话
1、组织谈话;2、填写党委意见;
3、下发成为预备党员通知。4、入党宣誓
组织科(记录并填表)
第七步:确定转正
3个月
1、材料交党支部;2、党支部讨论转正,材料交组织科归档。3、党委审批转正
发展党员程序
党员发展的基本程序一、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每一个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志,都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以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志愿,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信念和要求,并得到党组织更多的帮助。
入党申请书写好后,交给所在的党支部的负责同志或支部的其他委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积极分子根据本人所在团支部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对象的意见”和申请人的现实表现、思想品质、工作态度及在其它各项活动中的表现,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若本人非团员或者已经超过28周岁,则由本人所在长期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党支部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思想品质、工作态度及在其它各项活动中的表现,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养人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凡经支委会确定的积极分子,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要指派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进行培养考察,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信仰、入党动机、思想、工作、生活等基本情况。
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培养人每季度要根据实际情况把写实填入考察表中。
另外,党支部还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对重点培养的积极分子还要送党校进行短期正规培训。
对培养时间满一年以上,符合党员条件的,建议接收其入党;不符合条件的继续培养考察;如果有严重违纪现象,经支委会讨论,可取消积极分子资格。
四、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根据镇党委的要求,支委会根据支部对积极分子的全面分析及本支部党员队伍的结构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发展计划,确定发展对象,上报镇党委审批后,报组织部审查,确定下一年发展计划。
五、函调政审确定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函调政审,审查的对象为父母、爱人的父母及来往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历史及现实表现情况。
发函调证明材料时,一律使用统一格式的函调证明材料表,函调证明材料落款加盖镇党委、党支部公章。
在对方的回函证明材料上党组织印章加盖到党委或组织部外调专用章。
发展党员程序
④支委会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的1个月内,入党积极分子亲自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第一页;支部填写《基层党支部新增入党积极分子呈报表》,并报送党委登记备案;基层党委每年5月、11月将新增入党积极分子报送区委组织员室。
2、注意事项:
①入党申请书和个人自传材料必须由申请入党人亲自填写。若申请入党人属文盲的,由支部指定党员按申请入党人的口述内容代为填写,申请入党人签名、盖章,日期真实。否则,视为违反入党自愿原则。
②支委会和培养人要经常关心、帮助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和分配给一定的社会工作,以便更好地培养。
③两位入党联系人每半年左右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培养情况,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应的"联系人意见"栏目上如实填写一次培养意见。
④支委会根据联系人的意见每半年左右考察研究一次,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应的“党支部意见”栏目上填写一次考察意见。如果党支部在考察中发现入党积极分子表现不好、或入党动机不纯、或外出无法考察的,经支委会研究可以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也须在一个月内报党委备案。如果遇到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支部应及时将有关入党材料转往调入单位党支部。
⑦入党介绍人对自己要介绍入党的人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
⑧通过书面意见表达个人意愿的,必须有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等明确内容。否则,将书面意见无效。以通过书面意见表达个人意愿的,不作为到会人数,但得票有算。
⑨党委必须在支部党员大会之日起3个月内研究审批,特殊情况不能超过6个月。
四、转正阶段:(1--2年)
③在外调等材料搜集齐后才能进行政审。综合政审材料要指出主要的缺点和不足。未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向党支部推荐党的发展对象——团支部。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对于未提出入党申请的、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党支部应主动关心,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明确培养联系人——党支部。
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他们谈话,鼓励他们不断进步,并及时落实1至2名党员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工作。
3、确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1)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上报。
(2)党委组织委员或组织人事科汇总,备案。
4、经常教育培养、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方法:(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4)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5、定期填写《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每半年考察一次,由培养联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6、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党小组。
(1)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2)列入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7、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
应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8、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9、进行政治审查——党支部。
政审后形成综合报告,并附上有关旁证材料。
10、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
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11、审定发展计划——党委。
召开党委会,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初审。
计划审定后,下发至各支部(总支),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12、集中培训计划发展对象——党委。
培训时间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入党培训教材》等。
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基础材料一、入党手续及程序1.申请入党:具备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第一条所规定的条件,本人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可以申请入党。
申请入党一般以书面形式向所属党支部提出申请。
党支部应当及时为每名入党申请人确定1—2名正式党员担任其入党培养联系人。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经过考察了解,对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由党小组或入党培养联系人提名,经支部大会讨论,并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组织部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3.培养考察推荐:培养联系人为培养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对其进行培养教育,按季度进行考察写实,党支部定期研究积极分子情况,讨论确定重点积极分子,团组织、党小组或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培养时间:列为积极分子至少一年、重点积极分子至少半年)。
4.制定发展计划:党支部经过综合考察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制定发展计划,并上报二级党组织审定后填写发展计划表或调整计划表,在所在二级党组织范围内公示后,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每年年初制定发展计划,9月份进行调整)。
5.培训、外调、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和二级党组织按照发展计划和发展条件,推荐发展对象参加学校党校培训;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必要的函调外调,指导发展对象撰写自传,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6.综合审查、公示:党支部委员会进行综合考察,形成具体的综合审查报告;报二级党组织委员会讨论入党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对同意近期发展的对象进行公示。
7.预审:二级党组织党务秘书将整理好的有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自传、函调证明材料、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团组织推优表、思想汇报)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
被授权的二级党组织发展党员,组织部重点审查入党材料是否规范、完整;未授权的二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学校党委组织员要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的情况,报组织部部务会代校党委讨论是否同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