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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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划和标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设施和管理模式,打造具有高效、环保、可持续发展特点的农业生产基地。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

在选址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土地的肥沃程度、水资源情况、地形地貌等因素,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同时,应加强土地的保护和管理,防止土地过度开发和污染,保持土地的长期可持续利用。

其次,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需要注重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道路交通、水电供应、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温室大棚、智能设备、冷链物流等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

这些基础设施的完善将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另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还需要重视农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支持。

包括建立科学的种植、养殖计划,推广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培训,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

最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还需要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加强农田水土保护,推广有机农业和循环农业模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同时,应注重农产品的品质安全和食品安全,确保农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总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性,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4.09.29•【字号】浙农产发[2004]19号•【施行日期】2004.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意见的通知(浙农产发〔2004〕19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宁波市农办:现将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意见为了全面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设施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就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性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科技水平稳步提高,特色农业长足发展,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日益增强,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但是,面对城市农业、加工农业、出口农业的迅速崛起,生产水平不高、综合生产能力不足、产品优势不强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农业持续发展的障碍。

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特色优势农业,扩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对于缓解农业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是现阶段发展效益农业的现实选择,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积极举措。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科技为支撑,业主投入为主体,通过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传统农业的改造和升级;通过政府引导、工商业主与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促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通过加快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的整体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我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根据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在全省指导建立一批不同模式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现就实施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充分运用生态学、系统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立足我省的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的先发优势,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优质,走出一条新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路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建设原则。

一是坚持协调发展原则。

园区的选址、定位应紧密结合区域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特色产业。

园区规划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与新农村发展规划等相协调。

二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同时,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主导产业向纵深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多元化投入原则。

因地制宜采用灵活多样的投资运作方式、产权和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以业主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

四是坚持突出创新,效率优先原则。

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加大科技与管理创新力度,把创新的理念贯穿于园区的建设发展。

现代农业示范园标准

现代农业示范园标准

现代农业示范园标准现代农业示范园是指以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为基础,展示和推广先进农业生产理念和方法的农业生产基地。

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可以帮助农民了解和学习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确保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建设和管理达到一定的标准,以下是现代农业示范园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现代农业示范园应选择地理环境优越、水资源充足、土壤肥沃的地区进行建设。

同时,应根据当地的气候特点和土壤条件,科学合理地规划示范园的布局和作物种植结构,确保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其次,现代农业示范园应具备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设施。

包括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智能化农业机械设备、温室大棚、无土栽培系统等。

这些设施和技术可以帮助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现代农业示范园还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要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此外,现代农业示范园还应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和培训工作,向农民普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水平和科学素养。

通过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农业科技示范活动等形式,帮助农民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现代农业示范园还应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农业企业的合作交流,开展农业科技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总之,现代农业示范园标准是指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应符合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

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农业生产主体能够严格按照现代农业示范园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现代林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创建工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现代林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创建工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现代林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林业管理【发布部门】浙江省林业厅【发布日期】2010.04【实施日期】2010.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现代林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创建工作的通知(2010年4月)各市林业局:根据全省林业园区建设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我厅继续开展第五批现代林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创建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园区创建申报程序各市林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林业园区创建工作。

省级示范区和精品园由县(市、区)林业部门组织申报,经设区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我厅。

综合区建设规划中的示范区和精品园建设方案、示范区建设方案中的精品园建设方案不单列上报。

二、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现代农业(林业、渔业)园区建设标准》(浙农园办〔2010〕2号)与《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林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建设方案编制提纲和建设标准>的通知》(浙林造〔2010〕53号)要求编制园区建设规划和方案。

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现状,重点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推广示范、园区产业提升与农民致富增收内容。

三、材料报送申报创建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建设项目申报书、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方案实施简表、园区基本情况表、园区主要指标规划表与效益估算表。

第五批林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创建材料于4月底前经市级审批后报送我厅,后续创建材料可按园区创建程序随时报送,我厅将视全省申报创建情况适时公布创建点名单。

联系人:陈奔,联系电话:87399022。

附件:1、浙江省现代农业(林业、渔业)主导产业示范区申报书2、浙江省特色农业(林业、渔业)精品园申报书3、浙江省林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精品园建设方案编制提纲4、示范区、精品园建设方案实施简表5、示范区、精品园基本情况表6、示范区、精品园主要指标规划表7、示范区、精品园效益估算表附件1:浙江省现代农业(林业、渔业)主导产业示范区申报书示范区名称:组织申报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建设年限:产业名称:申报日期: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制二○一○年四月一、建设目标二、基本情况(简要阐明)三、主要建设内容(简要阐明)四、效益分析(包括市场与投入产出分析)五、市级人民政府对主导产业示范区建设方案批件六、主导产业示范区现状表。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规程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规程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规程第一章总则 (3)1.1 制定目的 (3)1.2 适用范围 (4)1.3 基本原则 (4)第二章规划与设计 (4)2.1 规划编制 (4)2.1.1 编制原则 (4)2.1.2 编制内容 (4)2.2 设计要求 (5)2.2.1 设计原则 (5)2.2.2 设计内容 (5)2.3 环境影响评估 (6)2.3.1 评估原则 (6)2.3.2 评估内容 (6)第三章基础设施建设 (6)3.1 土地整理 (6)3.2 水利设施 (7)3.3 道路建设 (7)第四章种植业 (7)4.1 种植结构 (7)4.1.1 总体要求 (7)4.1.2 结构调整 (7)4.2 种植技术 (8)4.2.1 耕作制度 (8)4.2.2 栽培技术 (8)4.2.3 管理技术 (8)4.3 病虫害防治 (8)4.3.1 防治原则 (8)4.3.2 防治措施 (8)4.3.3 防治策略 (9)第五章养殖业 (9)5.1 养殖种类 (9)5.1.1 选择养殖种类时,应根据当地气候、水资源、土壤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保证养殖种类与自然环境相适应。

(9)5.1.2 鼓励发展高效、生态、环保的养殖模式,优先选择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市场需求大的养殖种类。

(9)5.1.3 养殖种类应具备较强的抗病能力,以降低疾病发生风险。

(9)5.1.4 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养殖种类,以适应市场变化。

(9)5.2 养殖技术 (9)5.2.1 采用科学的养殖技术,提高养殖效益。

(9)5.2.2 养殖技术应包括繁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等方面。

(9)5.2.3 加强养殖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户的技术水平。

(9)5.2.4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养殖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

(9)5.2.5 严格执行养殖技术规程,保证养殖产品质量和安全。

(9)5.3 疾病防控 (9)5.3.1 建立健全养殖场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疫病监测和预警。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最新标准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最新标准
5
基础设施(17分)
4
有明显标志牌。
3
5
园区内道路畅通,主干道和辅助道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竹木及经济林园区道路不低于3公里/千亩,宽度达到建设要求;畜牧业区块符合动物防疫隔离条件。
4
6
各区块沟渠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合理、排灌方便。用电安全方便,配套机电排灌设备。
5
7
有农作物采后处理场地等配套设施;畜禽排泄物处理与利用率达95%以上;水产养殖废水排放符合DB33/453-2006要求,有条件的应配备水质在线监控设备。竹类有效灌溉不少于1000亩,经济林不少于500亩,花卉苗木设施栽培不少于1000亩。
(4)渔业:核心区面积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辐射带动周边1000亩以上(传统老渔区及海岛、山区和主养品种价值特别高的可适当降低标准)。
12
基础设施(15分)
2
有明显标志牌。
5
3
园内道路畅通,基础设施配套合理、排灌方便。林业有效灌溉面积不少于50%。
5
4
农作物有采后处理场地等配套设施,园缘有必要的防护林带;养殖业全部采用标准化饲养栏舍;养殖塘及其配套的增氧机械、泵站、电、路、渠、房等附属设施建设科学。
二、申请条件
申请省级考核验收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符合省农业园区办《浙江省现代农业综合区规划编制导则及园区建设标准》(浙农园办〔2010〕2号)要求。
2、经县(市、区)自评合格;
3、无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4、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申请材料
申请省级考核验收应提交如下材料,并装订成册:
1、考核验收申请表(表3);
2、省考核验收采取现场查看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实地查看
表1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考核验收评分标准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公布日期】2010.05.12•【字号】浙农园办[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园办〔2010〕1号)各市、县(市、区)园区办、农业、林业、水产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精神,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林业、渔业,下同)园区建设,现就有关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申报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有关要求按浙政办发〔2010〕6号文件执行,具体规划、方案的编制参照省园区办制定的规划编制导则和建设标准(另行下发)。

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评审;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与特色农业精品园建设方案由县(市、区)农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申报程序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经设区市园区办和政府审核同意、报省园区办(设在省农业厅)组织初审后,由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协调小组综合评定。

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由县(市、区)农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经设区市园区办和政府审核同意、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与省园区办,由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评定,报省园区办备案。

三、申报材料申报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材料为:报省园区办申报书5份、建设规划2份,报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书1份、建设规划2份。

申报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材料为: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书5份、建设方案2份,报省园区办申报书、建设方案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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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
考核验收办法(试行)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2010‟6号)精神,为加强我省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以下简称“示范区”、“精品园”)考核验收工作,切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
凡省级农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发文公布,且未列入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规划范围的示范区、精品园创建点,并对照建设标准已基本完成的,可申请省级验收。

二、申请条件
申请省级考核验收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符合省农业园区办《浙江省现代农业综合区规划编制导则及园区建设标准》(浙农园办…2010‟2号)要求。

2、经县(市、区)自评合格;
3、无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4、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申请材料
申请省级考核验收应提交如下材料,并装订成册:
1
1、考核验收申请表(表3);
2、创建工作总结;
3、县级自评表(表1、表2)及说明;
4、示范区、精品园建设基本情况表(表4);
5、示范区、精品园的区位图与区块图(1:50000)
6、相关附件:
(1)列入省级创建点的文件复印件;
(2)申报创建点的建设方案;
(3)其他。

四、考核验收工作组织
1、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报经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级农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各自负责组织本系统示范区、精品园创建点的考核验收组织工作。

3、考核验收组由省级有关部门以及设区市有关专家、管理人员3-5人组成,由省级专家任组长。

五、考核验收程序
1、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验收条件的,组织考核验收组赴当地验收。

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不予组织考核验收,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2、省考核验收采取现场查看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实地查看2
主要是对照建设标准考察创建点规模大小、产业布局、基础设施、设施装备、生态循环、良种良法示范现场等。

会议评审主要包括设施装备水平提升、科技示范推广能力发挥、产业发展与带动、经营管理与组织化水平、农民教育培训以及建设点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方面内容。

3、验收专家组在听取申请单位汇报、实地查看和查阅园区建设有关资料后,对创建点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考核评价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不予通过。

通过考核验收的,由专家组出具考核验收意见;没有通过考核验收的,专家组应明确整改内容及相关要求。

4、申请考核验收单位于通过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及专家组名单(原件)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六、公示
1、行业主管部门在考核验收工作结束后,将本部门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区、精品园名单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由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行文报省政府同意后公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省农业园区办负责解释。

3
表1 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考核验收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自评得分______分;省评得分______分)
4
5
表2 现代农业园区(精品园)考核验收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自评得分______分;省评得分______分)
6
7
表3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
考核验收申请表
8
表4 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建设基本情况表
9
10
表3-4填写说明
一、表3填写说明
1、申请验收单位:系指县级行政主管部门;
2、园区名称:指省级主管部门发文公布的创建点名称,如xx示范区、xx特色农业精品园;
3、建设主体:系指创建点承建主体。

如XX合作社、XX公司等;
4、园区类别:填写“主导产业示范区”或“特色农业精品园”;
5、产业名称:填写农作物或动物种类名称。

如水果、葡萄、毛竹、甲鱼等;
6、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到乡(镇);
7、涉及乡镇村:具体填写农业园区所在乡镇及其所涉及的村;
8、建设规模:指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面积,不含幅射示范面积;
9、联系电话、联系人:系指申请验收单位的联系电话、联系人;
10、内容简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科技应用、产业化水平、综合效益等基本情况简介;
二、表4填写说明
11、表中“绩效指标”只须填写申请验收示范区或精品园对应产业的绩效数据;
12、表4中“现有规模”指各项调查指标申请验收时的规模数量;
13、表4中“新增规模”指列入省级创建点以来至目前新增数量;
14、表4中“/”表示此格不用填写。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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