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困境及其对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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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对策

农村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对策

农村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对策农村社会治理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如何有效开展农村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下将从不同角度展开讨论,探讨有效的对策。

一、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社会治理的基础在于基层组织,在农村开展有效治理,需要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

通过选举产生的村干部,在履职过程中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引导村民自主参与社会管理。

二、加强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农村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同时,要加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提升村民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建设和谐社会农村社会治理不能脱离农村实际,要求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加强各方沟通协调,协商解决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鼓励农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通过选民议事、民主监督等方式,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

五、加强职能部门建设政府职能部门在农村社会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协作,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实现合力推进。

六、拓展民生服务加强农村民生服务,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加强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服务,满足农民需求,增强民生幸福感。

七、注重培育新型农村社会组织培育新型农村社会组织,鼓励发展乡村合作社、村民自治组织等,发挥社会组织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多元化。

八、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密不可分,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鼓励农村人才返乡创业,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和转型。

九、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农村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村民法制观念,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文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弘扬乡土文化,促进文明乡风。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困境与解决机制探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困境与解决机制探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困境与解决机制探究乡村振兴是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任务,也是农村治理面临的重要背景。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存在一些困境,需要探究相应的解决机制。

农村治理面临的困境之一是农村人口流失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选择外出打工或转移户籍到城市,导致农村人口数量减少,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

这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带来挑战。

解决这一问题的机制之一是加强农村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回到农村进行创业发展。

通过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农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增加农村的吸引力,鼓励农村人口回流。

农村治理还面临农民土地流转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发展的关键,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土地权益保护不完善、农民收益低等。

解决这一问题的机制之一是加强土地制度和产权保护,明确土地流转的权益和责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农村土地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土地流转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农村治理还面临农村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

由于资源分配不均,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品质相对较差,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解决这一问题的机制之一是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

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和覆盖率。

农村治理也面临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等问题。

农村土地利用存在不合理和过度开发的问题,加剧了土地资源的短缺和环境污染的程度。

解决这一问题的机制之一是完善土地利用计划和管理制度,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可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意识和教育,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困境的解决需要建立健全的机制。

这些机制应该从人口流失、土地流转、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入手,通过加强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调节,促进农村治理的有效实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探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探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探究乡村振兴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而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组成部分,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进行探究。

一、乡村振兴的背景乡村振兴是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国家战略,旨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完善乡村治理、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指导方向。

二、乡村振兴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乡村振兴为乡村社会治理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促进了乡村治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乡村人口外流、乡村社会资本匮乏等。

三、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演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也在不断演变。

传统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以村委会为主体,由政府主导,基层自治薄弱;而新型乡村社会治理模式更加注重基层自治,鼓励村民自治、社会参与,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治理。

四、政府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角色政府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政府应当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乡村自治组织的指导支持,推动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促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五、农民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农民是乡村社会治理的主体,其积极参与是乡村治理的关键。

农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不仅能够增强他们对村庄事务的了解和控制权,还可以提升他们的自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乡村社会治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六、社会组织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社会组织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社会组织能够整合和动员社会资源,弥补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短板,提升农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乡村社会治理的协同和互动。

七、科技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应用科技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

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

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乡村振兴是当今中国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在实践中却面临着许多困境。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乡村振兴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土地问题乡村振兴的基础是土地,但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困难,土地产权界定不清等问题普遍存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土地流转,确保农民能够合法享有土地收益。

同时,建立完善的土地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土地产权,加强土地利用和保护,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农村产业发展问题农村产业发展滞后,缺乏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乡村振兴需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同时,加大对农村产业的科技支持,推动农村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三、农村基础设施落后问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电力、通讯等问题制约了乡村振兴。

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农村交通网络建设,提高农村电力和通讯设施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四、农民素质问题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缺乏专业技能和创业意识。

对此,政府可以提高农村教育投入,加强农村教育资源建设,培养农民的技能和创业能力。

同时,鼓励农民参加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增加就业机会。

五、农村治理问题农村治理机制不健全,农村自治意识不强,居民参与度低。

应加大对农村治理机制改革的力度,完善农村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障体系,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党建工作,提高农民自治的能力和意识。

六、乡村风貌问题乡村振兴要保持农村的独特风貌,但是当前存在农村环境污染、乱建乱搭等问题。

为此,应重视乡村环境保护,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确保乡村的生态环境和风貌得到有效保护。

七、资金问题乡村振兴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当前存在资金缺口、资金浪费等问题。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振兴领域,提供优惠融资政策,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

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如何破解瓶颈

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如何破解瓶颈

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如何破解瓶颈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而社会治理则是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当前,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社会治理面临着诸多瓶颈,如何破解这些难题,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乡村治理人才短缺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由于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工作和生活条件相对艰苦,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

许多有能力、有知识的年轻人选择离开乡村,前往城市谋求发展,导致乡村治理队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单一。

破解这一瓶颈,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一方面,要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现有乡村治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例如,可以组织定期的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传授最新的治理理念和方法。

另一方面,要积极吸引外部人才投身乡村治理。

制定优惠政策,如提供住房补贴、创业扶持等,吸引大学生、退役军人等有志之士返乡创业或参与治理工作。

资金投入不足也是乡村振兴中社会治理面临的一大难题。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不少乡村财政收入有限,上级拨款也往往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

例如,可以通过PPP模式,吸引企业投资乡村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还可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乡村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乡村治理中的法治建设相对薄弱。

一些村民法治观念淡薄,遇到问题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依靠传统的人情关系或者暴力手段。

同时,乡村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覆盖范围也有限。

加强乡村法治建设,首先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平台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

其次,要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设立法律援助站点,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还要加强乡村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

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信息化建设滞后。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困境与路径研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困境与路径研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困境与路径研究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困境与路径研究近年来,中国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旨在实现农村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而在这一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然而,新型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着一些困境,并需要探索合适的路径。

首先,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在法律法规方面存在不足。

当前,农村地区的社区治理法规体系不够完善,难以适应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需求。

相比之下,城市地区的社区治理法规相对更为完善,农村地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改革。

其次,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在组织架构方面存在问题。

农村地区的社区自治组织普遍存在着层级过多、职责不明确等问题,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困难。

此外,由于乡村人口的外流和老龄化趋势,农村社区组织的管理和运作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第三,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在居民参与方面存在困境。

乡村地区的居民参与度较低,普遍存在“怕麻烦”、“不愿参与”等心态。

这导致乡村社区治理缺乏广泛的居民参与,社区发展缺乏社会共识和支持。

针对上述困境,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应该探索以下路径:首先,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农村地区应完善社区治理相关法规,建立适应农村社区特点的规章制度,明确社区治理的责任和权限,为农村社区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其次,优化组织架构。

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应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改革,注重职责的明确和权力的下放,形成高效的治理模式。

此外,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宣传,提升社区组织的管理水平。

第三,推动居民参与。

农村地区应加强社区宣传,提高居民对社区发展的认知和参与意识。

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和座谈会,增加居民与社区管理者的沟通,促进大家的参与社区事务。

最后,加强社会支持。

政府应加大农村社区发展的资金投入,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同时,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个人等也应积极参与到乡村社区的发展中,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着一些困境,但也有可行的路径可以探索。

乡村振兴视阈下乡村治理的困境及突围之路

乡村振兴视阈下乡村治理的困境及突围之路乡村振兴是国家关注的热点议题,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

在乡村振兴的视阈下,乡村治理面临着诸多困境,如何突破这些困境,寻找乡村治理的突围之路,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乡村治理存在的困境1、资源匮乏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资源分配不均导致乡村治理资源匮乏。

相比城市,乡村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存在明显的不足,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2、人才流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乡村人口流失严重,乡村治理队伍缺乏专业人才,乡村治理能力受到制约。

3、制度缺陷目前乡村治理中存在诸多制度缺陷,包括乡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权利的受限以及农村土地制度等,这些问题制约了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4、民生问题乡村治理中存在着诸多民生问题,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医疗卫生资源短缺、教育资源匮乏等,严重影响了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突围之路1、探索新型乡村治理模式乡村治理需要推动新型农村治理模式的探索与建设,加强农村基层自治,探索乡村振兴的多元治理模式,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等方式,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和民主化。

2、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乡村治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推动乡村治理的专业化和现代化。

3、完善乡村自治机制完善乡村自治机制,促进村民自治权力的充分发挥,推动村级政权运行向法治化和民主化方向迈进,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构和程序,增强村民自治的主体性和实效性。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需要加大对乡村治理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和项目支持,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解决乡村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实现乡村振兴的全面发展。

5、激发乡村活力通过激发乡村活力,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培育新型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乡村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

乡村振兴背景下完善农村治理体系问题研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完善农村治理体系问题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乡村振兴背景下完善农村治理体系的问题研究,是一个和国家发展息息相关的热点话题。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地区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比如乡村人口流失、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应运而生,成为了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乡村振兴背景下完善农村治理体系的问题研究,不仅关乎乡村经济的发展,更关乎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民的幸福生活。

只有完善农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村级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才能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进程,实现乡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的全面发展。

对乡村振兴背景下完善农村治理体系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通过深入分析乡村振兴的背景和现状,可以更好地把握问题的本质和症结,为完善农村治理体系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字数:228】1.2 研究意义农村治理体系是农村社会管理体系的核心,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成功实施。

在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完善农村治理体系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完善农村治理体系可以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和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可以更好地调动和利用各方面资源,确保农村事务的有序进行,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农村治理体系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优化农村治理体系可以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增值,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完善农村治理体系还可以提升农村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管理体系可以促进农村居民之间的团结合作,增强农村社会的凝聚力,进而推动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研究完善农村治理体系的意义在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农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社会治理问题探究

农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社会治理问题探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社会治理问题愈发凸显。

在农村振兴过程中,社会治理问题成为制约农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一段,引入话题,说明农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社会治理问题具有重要性;在农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社会治理问题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社会治理问题是指在乡村地区,如何协调、管理、改进社会的各种关系、机制和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社会治理问题的解决,与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基层建设以及农村稳定都密切相关。

第二段,针对当前农村社会治理问题,提出治理思路,阐述治理思路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当前,农村社会治理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治保问题;二是农村群众的权益问题;三是乡村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四是乡村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不足。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主动探索适合乡村特点的治理思路,并不断优化改进治理方法和手段,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治理思路可以围绕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治理体系,构建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工作。

这些措施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

第三段,针对农村中的治保问题,详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对策;农村治保问题是当前农村社会治理的一大难点。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乡村治安力量不足,部分地区缺乏有效法律的保护,乡村基层治理机制不健全等。

为了解决农村治保问题,我们应该增强社会治理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法制建设水平,加强对基层治保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等措施,逐步达到维护农村秩序、保护群众安全的目的。

第四段,针对农村中的权益问题,类似地进行分析和解决方法的论述;农村群众的权益问题也是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难点。

由于土地承包问题、资源分配、外来劳动力等问题,农村社会的冲突和矛盾日益凸显,这又导致了信任度下降,社会和谐度下降等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取更多措施来提高农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解决农村的利益分配问题,加强扶贫工作,增强对外来移民的监管和管理,构建多元化的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创新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创新一、引言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中国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旨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并实现城乡发展的协调与一体化。

乡村社会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乡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创新。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1. 农村发展面临的挑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困境。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亟待解决。

2. 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乡村振兴战略旨在通过改革创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城乡发展的协调与一体化。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于实现乡村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三、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1. 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乡村社会治理创新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支持。

2.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乡村社会治理创新可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通过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3. 促进城乡发展协调与一体化乡村社会治理创新可以实现城乡发展的协调与一体化。

通过加强城乡社会治理体系的衔接和协调,推动城乡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实现城乡发展的良性互动。

四、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的路径1. 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组织,发挥农民自治的主体作用。

通过培育农村社会组织,增强农民的自治能力,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2. 推进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全面、优质的公共服务。

完善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3. 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方式探索适应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的农村社会治理方式。

推动政府、农民、社会组织等各方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形成多元化、协同化的治理格局。

4.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农村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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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困境及其对策探究作者:陆杰华来源:《民主与科学》2019年第02期在实施乡村战略背景下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和村民生活质量,不仅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也事关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实现。

中共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

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自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

截至2018年底,我国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59.58%。

不过,我们必须正视的是,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仍然超过40%,其中乡村总人口为5.64亿。

毋庸置疑,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乡村人口、社会与经济结构发生了诸多新变化,这对乡村振兴背景下新时期乡村社会治理提出了新挑战,如何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能力已经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亟待重视的一项重大议题。

现阶段乡村社会治理的主要困境多年来,我国乡村社会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包括村民自治机制日益成熟、基层乡村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增强等。

不过,我们也必须清晰认识到,现阶段乡村社会治理正面临新的问题与困境,这些挑战和问题主要包括:第一,乡村治理理念滞后,现代法治体系尚未构建。

传统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依赖于无为政治环境下的乡绅制、家族制和社会文化网络,在很大程度上并非地方自治和民主自治,而是少数“精英”控制和统治的治理形态。

在农村传统治理方式和落后理念的影响下,不少乡村干部逐渐形成以人治思维控制管理社会的行为定式,乡村治理理念的维稳性与控制性较为突出。

正是基于乡村社会共识基础削弱的影响,村民逐渐习惯于乡村干部的“人治”管理方式,整个乡村在弘扬新型法治建设理念方面很难达成共识。

此外,受限于当前乡村社会治理结构的有限性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涣散疲弱,乡村社会治理缺乏主体参与成员,村民集体意识整体偏弱,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导致部分乡村干部淡化法治理念,乡村现代法治体系建设处于滞后状态。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多年来有关乡村治理的法治体系尚属空白。

第二,乡村治理体制不顺畅,基层思想认识不统一。

当下,不少基层干部将乡镇政府视为乡村治理“第一主体”,而把村委会视作其“隶属机构”,彼此沟通多采用“行政命令”管理方式,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官僚化”色彩浓厚,乡镇“政务”与村级“村务”的治理角色、意志冲突频繁,乡镇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基础性作用未有效发挥,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不顺畅。

并且,许多农村地区基层在治理思想认识上未能较好地统一,多数干部在新型城镇化的影响下片面强调“重城市,轻农村”的管理思想,模仿城市管理模式发展建设新农村,并不符合未来以乡村为中心的振兴发展思想。

此外,伴随乡村传统文化式微,村民价值观混乱并对村庄共同体的认同度较低,瓦解了乡村社会治理的基础条件,村民思想认识的多元化、价值理念的复杂化、社会关系的陌生化,增加了统一基层思想的难度,导致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在“同质性”偏弱的社会环境下难以完善与创新。

第三,乡村治理模式单一化,社会力量参与受限制。

“乡政村治”管理模式实行几十年来,农村地区无论是乡镇政府还是村级自治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强调“重管理,轻服务”的管理型治理形态,而不能对应村民需求开展服务性治理。

现阶段,传统多重治理模式被单一行政化治理所取代,乡村社会科层化机制中逐步引入官僚体系的“命令—服从”关系,乡村治理趋于封闭失衡的权力垄断式结构,乡村治理体制需要加快革新和完善。

基于当前偏畸形的社会治理结构,乡村社会治理的权力多集中在少数精英手中,而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与社会服务治理机制。

并且,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存在,治理方式以集体治理为主,这一封闭性制度安排客观上限制了外来常住人口的集体参与和治理意愿,同时也限制了外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乡村社会公共服务和有序融入乡村社会公共治理。

此外,随着当前乡村社会阶层分化的日益加剧,村民“异质性”与排斥性观念较强,乡村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利益关系的复杂化以及利益人群协调的困难化,在很大程度上会限制包含社会力量在内的多元共治模式扎根乡村。

第四,空心化与老龄化加剧,乡村治理与复兴难度加大。

由于现代性在30年来以无法想象的广度、深度与速度嵌入乡村社会,一些农村地区的乡村结构由“总体性社会”快速演变为“分散型社会”,社会结构呈现“分化”与“断裂”的特征,其中最明显的便是社会流动与人口迁移加快。

伴随农村人口大规模的涌入城市城区,传统农业型村庄的年轻劳动力逐步向二三产业和中心城镇迁移,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的问题日益加剧。

近年来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老龄化存在着城乡倒置的鲜明特点,即乡村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市地区。

此外,由于乡村社会缺乏内生动力源,留村居民的集体参与意愿和参与村庄治理的能力逐渐降低,严重影响了乡村社会治理内生性资源的挖掘与发挥,削弱了乡村社会治理主体的自治与自兴能力,最终加剧了村庄衰败并加大了乡村自我振兴与社会治理的难度。

第五,治理队伍建设发展缓慢,人才培养機制不健全。

伴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在乡村社会的推进,传统乡村熟人社会的封闭性逐渐被打破,宗族长老和乡绅精英等传统治理主体日益没落。

并且,由于乡村精英或人才较多地净流出至城市,而回流返乡就业创业的人才相对偏少,因此乡村社会缺乏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领域内生性治理精英,乡村社会治理成效也大受影响。

尽管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开展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硬件设施,并且鼓励一批“四有”青年、大学生和党政干部下基层服务乡村,但在具体基层实践中,部分下村干部并未很好地与村民建构良好的信任关系,对乡村社会现状和“三农”发展的掌握程度不高,因此乡村治理专业化队伍尚未形成。

下一步乡村社会治理的政策框架在实施乡村战略背景下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和村民生活质量,不仅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也事关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实现。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制定乡村治理中长期规划,明确相关部门任务。

国家应当在总结归纳各地乡村社会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乡村社会治理中长期规划》,界定乡村社会治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的定位与意义,明确未来乡村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塑造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理念,勾勒中长期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在乡村治理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下,结合各地实际,逐一细化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负责项目,力求责任到人,并探索建立乡村社会治理绩效考核评估机制。

第二,转变治理人员认识与理念,健全乡村法治体系。

当前,应当把转变乡村治理人员的认识与理念、健全乡村法治体系作为新时代推进乡村社会治理发展的一大重点任务。

一是要加强对基层治理人员的培训、宣传与教育,引导其剔除旧思想与旧理念,逐步接受新时代新型治理理念,促进由“重模仿城市”“重管理”的理念到“重农村发展”“重服务”的理念转变,增强治理思想的开放性,提升对社会力量参与的接受度。

二是要着力增强乡村治理在法律和制度的权威,强化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宣传,提升基层治理人员与民众的法治参与理念,构建对基层治理权力的有效法律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乡村社会治理关系,加快由“命令—服从”型到“法治—参与”型的关系,逐步健全乡村法治体系。

第三,构建多元共治管理新机制,推动法治德治自治共进。

加快新时期乡村社会治理进程,应着力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多元共治服务管理新机制,全面推动法治、德治、自治齐头并进。

一是明确乡镇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的职能,创新基层自治组织工作方式与民主评议监督方式,加强管理与服务的融合,推进乡镇政府全面依法行政并切實向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型。

二是要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和新兴社会组织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发挥好村民的治理主体作用和社会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并注重培育经济发展类、社区服务类、科技研发类、公益志愿类等乡村社会组织,从而夯实乡村社会治理基础。

三是坚持法治、德治、自治三管齐下,坚持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自治为基础,切实将法治建设的总目标贯穿乡村社会治理全过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并培育保护乡村社会的自治能力。

第四,统筹相关政策与治理主体,整合乡村优势资源。

统筹相关部门配套政策与各个治理主体是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开展的宏观保障,整合乡村优势资源则会增强治理的动力。

一是要加强乡村社会治理的系统化研究,尝试在部际之间协调的基础上构建乡村社会治理政策支持体系。

二是要注重协调各治理主体的利益关系与矛盾冲突,探索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新型乡村社会治理主体机制,统筹乡镇政府、基层自治组织、乡村民众、社会组织等资源,并增强资源链接的有效性、可适性。

三是要强调挖掘乡村内部资源并整合各项优势资源,以发展眼光看待乡村留守人员的优势和潜力,激发乡村社会成员参与治理的主人翁动力。

第五,培育和选拔乡村治理人才,完善人才奖励机制。

一方面,国家及其各地区,特别是乡(镇)政府应着力将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促进乡村社会治理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重要内容,探索通过大学生选调、基层选派与挂职、结对治理服务等途径,加强城乡社会治理人员的经验交流。

另一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治理激励机制,优化乡村工作环境,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建立配套引才制度,让更多社会治理能人扎根乡村社会,从事乡村社会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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