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申报书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大型农业动力与作业装备研制课题申请指南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二○○九年五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精神,全面提升我国农业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能力,科技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大型农业动力与作业装备研制”重点项目。
本项目围绕现代农业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求,以农业增产增效、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发展、农业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素质的提高为目标,开展大型农业动力与作业装备研制,旨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农业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项目的课题申请指南。
第一章申请须知一、项目总体目标围绕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主线,满足农业装备产业振兴与崛起目标对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装备技术重大需求,瞄准农业生产的大型与多功能动力机械及其作业机具和专用油菜收获机械,重点突破191.1~264.6kW级拖拉机技术及其配套大型精密播种、种床整备和可变地隙与轮距、大型油菜低损失收获等14项关键技术;开发220.5kW拖拉机及其配套的精密播种、种床整备和基于功能开放型可变地隙与轮距动力机械、中耕锄草施肥联合作业机具、大型油菜联合收获机等7种新产品;构建大马力农用动力机械、联合复式作业机具、精密播种机械、油菜收获装备试验基地4个;申请专利13项,提交行业专项技术发展报告7篇;起草行业标准草案8项,制订企业相关产品标准8项;300马力级拖拉机及配套大型耕整地和精密播种机具达到本世纪初国际同类产品水平,可变地隙与轮距动力机械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油菜收获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实现核心技术突破,推进产品与产业结构有效调整,带动优化联盟资源共享、联合开发、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产学研创新机制,显著提高我国农业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07•【字号】新兵办发〔2022〕32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22〕32号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兵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7日兵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结合兵团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兵团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科学的评价导向,建立健全兵团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激发创新活力,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优化创新生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兵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
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突出科技成果的高质量供给和高效益转化。
2.坚持分类评价与多元评价。
根据不同成果类型,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多维度、多层次分类评价机制。
按照“谁委托谁评价”、“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构建由政府、企业、投融资机构、第三方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3.坚持统筹推进与试点先行。
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围绕“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完善评价机制,将科技成果评价贯穿于项目评审、机构评估和人才评价全过程,完善科技评价体系。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申报书【模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申报书项⽬名称:所属专项:指南⽅向:专业机构: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公章)项⽬负责⼈:中华⼈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Ο⼀年⽉⽇填报说明⼀、填写说明1、申报书填写应以预申报书内容为基础,不得降低考核指标,不得⾃⾏调整主要研究内容,但可进⼀步具体细化。
2. 项⽬申报书分为“国内外现状及趋势分析”、“研究⽬标及内容”、“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研究基础”、“进度安排”、“项⽬组织实施、保障措施及风险分析”、“研究团队”、“经费预算”和“指南所要求的附件”⼋个部分。
申报书的内容将作为项⽬评审、以及签订任务书的重要依据,申报书的各项填报内容须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层次清晰。
3、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指南,所申报的项⽬研究内容须对应指南、符合指南的要求。
4、项⽬名称应清晰、准确反映研究内容,项⽬名称不宜宽泛。
5、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提⽰在线填写申报书。
申报书标题统⼀⽤⿊体四号字,申报书正⽂部分统⼀⽤宋体⼩四号字填写。
正⽂(包括标题)⾏距为1.5倍。
凡不填写的内容,请⽤“⽆”表⽰。
6、外来语要同时⽤原⽂和中⽂表达,第⼀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7、申报书中的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致。
⼆、申报说明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请申报单位审核、确认申报材料后,⽹上提交并在线打印,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申报材料(含光盘)按要求寄送或提交到指定地点。
所有申报材料统⼀装订成⼀册(双⾯打印),请勿另⾏添加其他材料。
项⽬基本信息表申报项⽬简介从研究背景、研究⽬标、研究内容(包括拟解决的重⼤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问题)、技术路线、研究基础和团队、预期成果和效益等⽅⾯简要描述。
限1500字以内。
第⼀部分国内外现状及趋势分析包括本项⽬相关国内外总体研究情况和⽔平、最新进展和发展前景。
限2000字以内,并分别简要列出国内、外各代表性的5家从事相关研究的主要机构及典型成果、代表性⽂献及相关专利、标准,并列出项⽬在相关⽅⾯的5项代表性成果、专利及标准。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5.11.12•【文号】国科发资〔2015〕384号•【施行日期】2015.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3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各有关单位:《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下简称国发64号文件)明确规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面向事关国计民生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的重大项目群。
重点专项下设项目,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课题),指南以项目形式进行征集。
按照国发64号文件关于先期启动5-10个试点专项的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凝练形成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数字诊疗装备研发”、“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新能源汽车”、“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七大农作物育种”6个试点专项,已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咨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总体部署,现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6个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并附上各试点专项的指南编制专家名单,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四川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目录2014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四川省高新技术及产业化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8)2014年社会发展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12)2014年四川省省院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16)2014年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品计划申报指南 (19)2014年四川省技术创新工程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2)2014年四川省技术市场及成果交易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4)2014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6)2014年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9)2014年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2)2014年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申报指南 (39)2014年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42)2014年四川省软科学计划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45)2014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四)新材料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领域:重点在稀土材料、特种高分子材料(包括高性能纤维及新型复合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金属及合金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生物质改性材料、纳米材料、碳材料、陶瓷材料、超硬材料等方面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五)新能源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领域:重点在太阳能、风能、核能和生物质能源、页岩气、清洁煤技术及装备等方面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六)汽车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领域:重点在汽车制造、发动机、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系统等方面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七)钒钛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领域:重点在钛化工、钛及合金、氧化钒、钒氮合金、含钒钛微合金钢、钒催化材料、钒钛特种功能材料、钒、钛磁铁精矿高炉冶炼新流程等方面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八)轨道交通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领域:重点在综合交通智能化、软件信息、节能环保、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制造、关键零部件、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12.19•【文号】财教[2007]428号•【施行日期】2007.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428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转制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的管理,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科技部二OO七年十二月十九日附件: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内资或者内资控股企业开展的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
第三条专项经费由财政部、科技部共同管理,科技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 第N 版签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学研战略合作中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的职责和流程,充分利用国际优势科技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和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3 定义3.1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特指公司以合同方式与国(境)外研究机构开展联合研究(包括资金提供型及无资金提供型)或委托研究,并按项目机制进行运作的R&D活动,是公司科研项目管理的补充。
3.2 项目承担单位是指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各单位。
3.3项目承担部门是指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和直属生产厂部下属部室、分厂、车间;研究院下属研究所、中心;分公司和事业部下属厂部等。
4 国际科技合作原则4.1国内无能力开展或国外具有明显优势的基础和机理研究等。
4.2公司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供应商及重要用户的战略合作。
4.3公司国际化人才培养需要由科研任务合作带动人才培养。
4.4落实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协定的有关合作。
5 管理职责5.1科技发展部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负2019年10月29日发布2020年11月03日实施责公司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年度计划预算编制,负责计划及预算的执行管理;负责国际科技合作资源库的建立及动态维护;负责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实施过程管理、合同验收及后评估等。
5.2各单位负责提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需求及合作单位的推荐等;负责按公司下达的计划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并落实相应保密工作。
5.3财务部负责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年度经费预算及非贸税务审核。
5.4财务服务中心负责国际科研合作项目费用的支付及相关会计核算。
5.5 法务部负责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负责仲裁和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6 管理流程图见附件7 流程要求7.1 合作资质审查7.1.1资质要求7.1.1.1科技发展部根据公司技术创新规划和国际合作实际需要,对国际合作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对合作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评估。
实用文_关于项目申请书范文7篇
关于项目申请书范文7篇项目申请书篇1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63号)精神,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和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努力加大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示范项目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新农村建设。
主要安排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原原种扩繁基地、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基地、秸秆养畜等8类项目,下面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8号)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农作物种子生产和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种子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用种安全,重点加强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兼顾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根据制种优势区域布局,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全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重点布局四川、甘肃、海南、____(含兵团)、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区)。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申报单位条件(1)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须为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
农业部发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优先支持。
项目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所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可不限于本省种子企业。
-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和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
(2)品种条件。
繁育推广主要农作物的,应有由企业申请的1个以上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品种,或者5个以上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
合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书
计划类别申报书编号
可行性报告编号
合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申报书
项目(课题)名称
起止年月
承担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项目(课题)责任人
手机E-Mail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填报说明
一、申请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必须使用本“申报书”格式。
二、申报书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三、按栏目要求,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述、概念、术语应符合规范;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四、申报书中有字数要求的栏目为要输入计算机部分,请仔细斟酌填写,不得超出;需选择的栏目请将确定的指标前圆圈涂黑;
五、申报书编号由市科技局统一填写;
六、本申报书一式七份或根据要求份数填写。
要求同时通过网络递交电子文本一份。
项目(课题)责任人必须确保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项目申报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类型□□
(请将下列符合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
01 重点科技项目计划05 知识产权计划专项
02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06 社会发展计划
03 指导性计划07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04 创新服务体系建设08 软科学研究计划
09 制造业信息化专项
二、项目(课题)名称(25字)
三、项目(课题)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项目(课题)参加单位
五、项目(课题)负责人、成员
六、项目(课题)主要内容与意义简述(300字)
七、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表
十二、年度进度安排
11。
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农业农村部
2017年农业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任务指南一、项目目标通过实施2017年农业国际交流合作项目,配合国家外交战略大局,广泛参与多双边农业合作,加强“一带一路”农业合作,着力推动农业走出去,不断提高我国农业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履行农业国际责任,强化国际农业合作技术支撑和全球农业科技合作,增强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农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内容(一)服务“一带一路”农业合作,为农业走出去提供支撑服务1。
开展国际农业合作.配合国家外交战略大局,落实领导人对外农业承诺与出访成果,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以及其他重点区域开展粮食安全和农业政策交流相关活动,实施农业优质高产示范项目、建设合作园区、开展品种选育和试验,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技术水平,推动农业走出去;与周边国家通过建立防控监测站或实验室等方式开展跨境动植物疫病联合防控技术合作。
2。
开展“两区”建设试点。
在“一带一路"沿线以及其他重点区域开展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试点,在沿海、沿江、沿边等条件成熟地区开展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试点,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境外、境内两类平台,形成推动农业对外合作的双轮驱动和高水平双向开放格局.试点范围按“两区"建设有关规定执行。
3。
开展境外农业技术推广和对外农业投资促进活动。
支持在境外建设农业技术示范中心、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品种试验站、技术推广站等技术平台。
支持相关协会、产业联盟等开展对外农业投资促进活动。
支持举办各类多双边农业合作项目对接会、洽谈会等。
4.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公共服务工作。
开展农业走出去企业信用评价试点,支持第三方机构对农业走出去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探索建立农业走出去企业信用评价制度。
发挥农业走出去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强化农业国际合作智力支持。
5.开展农业对外合作人才培养。
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科技支撑与人才基地建设,发挥科技支撑、服务咨询、对外合作人才培养、现代农业展示、农业文化传承与传播等功能.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培训学院等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及拉美、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农业官员、技术人员、农业政策研究人员等对外合作培训,支持农业走出去企业培训外籍员工.(二)优化“引进来”结构,对多双边农业合作机制下的引技、引智、引资提供配套支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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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申报书
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公章):
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执行期限:年月至年月填报日期:年月日
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制
二〇一八年三月
填报说明
一、填写说明
1、申报书的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以及签订任务书的重要依据,申报书的各项填报内容请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层次清晰。
2、申报单位可根据申请指南、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自行确定所申报项目的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应清晰、准确反映研究内容,项目名称不宜宽泛。
3、通过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申报书,请按照申报书的基本格式撰写申报书。
申报书标题,统一用黑体四号字。
申报书正文部分,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
正文(包括标题)行距为1.5倍。
凡不填写的内容,请用“无”表示。
4、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5、申报书中的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申报书纸质版应与在线填写的电子版版本一致,纸质档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如实填写。
填写完成后,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进行审核。
二、申报说明
申报单位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请申报单位审核、确认申报材料后,网上在线提交,并同时将加盖公章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含光盘)寄送或提交到指定地点。
所有申报材料要求统一采用胶背方式封装成一册(双面打印),请勿另行添加封页或其他材料。
基本信息表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优先支持条件
根据《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专项规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76号)、《兵团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取得下列条件之一者,兵团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将给予优先支持:
□本项目已列入政府间合作协议(附文件);
列入何年何种政府间协议
□申请单位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附文件);
基地名称
批复文号
□申请单位为兵团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附文件);
基地名称
批复文号
□本项目已列入省部会商机制(附文件);
何年第几次会商
□本项目有国家科技计划或兵团重大专项支撑(附文件);
项目名称
立项文号
本项目已获得国家或兵团引智计划支持(附文件)。
项目名称
立项文号
以上,如有,请在□中打“ ”,并在横线上填写相应内容。
一、合作理由
1.项目合作背景及合作重要性、必要性
(包括合作内容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项目合作在促进科技突破、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或外交工作等方面的战略重要性及合作必要性、紧迫性;合作外方的选择理由及外方对项目实施所起的关键作用等)
2.合作的优势互补性
(指出合作各方的科学技术优势及合作外方拥有哪些我方所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应用成果、前沿理论或专有人才等智力资源、技术资源、自然资源或市场资源)
3.若国内和国际上已开展与本项目类似的研究,请对比说明各自的水平、优势、特点或差距等;若本项目合作内容在有关国家或兵团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等中已有部署,请列出并说明相互关系,以及本项目合作对其所起的作用。
二、合作基础与能力
1.合作基础
(指出合作各方是否有着良好的合作互信与合作渠道,是否已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与交流,具有稳定的国内外合作环境、合作条件与交流机制等。
)
2.合作可行性
(从特有关系、人才、技术、资金及组织方式等方面简述合作可行性,能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3.中方合作能力
(包括中方项目承担/参加单位产、学、研简况及具有的合作经验与合作渠道;项目组人员的职称及在该领域的国内外学术地位、专业/技术优势)
项目组主要人员的成功案例
(1)近五年取得的三项代表性科技合作或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案例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2)近五年取得的三项代表性成果名录,包括论著、专利、标准等。
(3)近五年主持完成的(已验收)的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名称、计划类型、编号、起止年月、资助经费、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以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
(4)正在承担的其他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项目名称、计划类型、编号、起止年月、资助经费、执行情况,以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
4.外方合作能力
(外方合作机构简况及外方在该领域的学术地位与技术优势;外方负责人及参加人员的学术水平、职称及在该领域的学术地位;是否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服务。
)
外方项目组人员近五年取得的五项代表性成果名录(包括论著、专利、标准等)
5.合作协议签订情况
(此项目是否曾与国外合作伙伴签有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如有,请给出协议或意向书名称、签定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并附协议或意向书复印件。
)
三、合作目标与内容
1.合作目标和主要内容(考核指标)
(目标要明确,内容要具体)
2.突破和创新
(指出通过国际合作解决的主要瓶颈、难点,拟取得的技术
突破和技术创新,以及合作前后相关技术指标的对比情况)
四、合作方案
1.组织实施方案
(包括项目合作各方信息、人才、技术、资金、设施及合作渠道等资源的组织、集成、整合、投入和使用方式、方案,以及工作流程、合作各方任务分配、合作方式、人员交流计划、进度安排等)
2.技术方案
(包括联合研发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和技术路线,要指出本项目所涉主要科学技术瓶颈、难点的合作或引进解决方案)
五、合作成果与知识产权保护
1.预期取得的合作成果指标及水平
(包括人才、技术、装备设备引进及论文著作、专利、标准、新技术、新产品[含生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等]、新装置、新工艺、新材料等合作成果与知识产权,以及其它应考核指标的数量及水平)
2.预期成果、知识产权等的权益归属、分享、保护、使用措施、方案,以及相关具体指标
(措施、方案、指标要明确、具体、有效,并有约束性;对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的预防及解决方案)
3.外方合作投入及具体指标
(包括资金、人员、技术、材料、设备、信息数据及特有资源等,并注明是否投入到中方,是合作实施期间使用还是归中方所有)
4.我方需投入的已有资源、知识产权的保护
(包括我方已有的、需投入本合作项目的信息、数据、技术、材料、设备装备、特有资源等资源和知识产权及其使用、保护措施,能否有效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措施要具体、有效)
六、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及主要指标
(包括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或技术的竞争分析,成果应用和产业化情况,对促进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带动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竞争力的作用;技术及产品应用所形成的市场规模、效益及促进就业情况等;项目实施中形成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等;对保障国家安全、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等。
属于产学研结合的项目,请给出对联合研发或引进技术的产学研联合机制、具体方案,以及企业参与、企业投入及企业技术应用方案等)
主要研究人员(含外方人员)
七、经费预算及来源渠道
7-1 项目经费预算表
7-2 项目经费分年度预算表
说明:
1.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2.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
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3.科研类项目应列间接费用。
其他项目中含科研活动的,按科研活动经费预算核定间接费用,无科研活动的项目不得列间接费用。
4.其他经费支出范围及要求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兵财教〔2017〕82号)。
7-3设备费——购置/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13
7-4材料费预算明细表
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
14
7-5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
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
15
7-6承担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16
7-7经费预算说明书
八、相关附件
(一)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__________万元的配套资金,资金来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其他财政拨款2、从承担单位获得的资助3、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
配套资金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具体预算支出科目)
特此证明。
出资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二)项目主持单位与课题承担单位联合申报证明材料;
(三)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
(四)相关科研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五)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查新报告,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分析报告;(六)中试或产业化项目所需相关产品生产的许可证明文件;
(七)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