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一、背景及目的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空气质量污染已成为世界各地面临的重大问题。
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大大超过安全标准,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出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一套完整的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重污染天气条件的不同,将应急响应划分为四个级别:1.蓝色预警:空气质量良好,无需特别措施;2.黄色预警:轻度污染,认识程度较低,可通过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的防护意识;3.橙色预警:中度污染,采取控制污染源、停工限产等措施,公共机构和学校室外活动减少;4.红色预警:严重污染,限制机动车通行,停工停产,室外活动暂停。
三、应急响应方案1.健康教育和宣传在重污染天气到来前,政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重污染天气的认识,促使群众加强自我防护。
可以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社交媒体等途径,向公众传递与重污染天气相关的健康预警和防护知识,提醒居民关窗密封、佩戴口罩、减少室外活动等。
2.污染源控制在重污染天气下,政府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控制污染源,降低污染物排放。
可以通过停工停产、限制机动车通行、封堵施工现场等手段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同时,加强环境监测,对违法排放企业进行处罚,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室内空气净化4.紧急救助和医疗保障5.景区和学校管理四、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1.政府部门的责任分工:-环保部门负责空气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控制;-卫生部门负责健康教育、紧急救助和医疗保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管理;-公安部门负责限制机动车通行和维护社会秩序。
2.协调机制:建立由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等组成的应急响应协调机制,确保各参与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整体效能。
五、评估和总结经验在应急响应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及时监测和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效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改进措施。
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应急施工方案编制: 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2017年11月目录一、编制依据: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成都市重净化气候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施工人员及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程概况********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对一般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道路以及硬化的地面每日二至三次进行撒水降尘,且撒水必须覆盖每个有尘土的地方;施工现场施工、开挖土方、回填部位施工重点部位对重点部位的防尘工作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施工道路进行不定期的洒水,洒水不宜过多,避免积水泥泞;施工现场土方及裸露土地保证做到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土方进行百分百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的措施进行降尘;对于施工已经清理完成未安装窗户的楼层,大风天气必须进行全面的洒水,以免刮风时尘土飞扬。
四级以上大风(包含四级)禁止进行土方作业;对于空气重污染达到预警级别时,按照相应的空气重污染预警的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格落实《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及各项法律法规。
4、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五、预防空气污染措施1、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主路采取混凝土硬化或碎石铺设路面。
2、材料寄存区、大模板寄存区等场地必须接纳混凝土硬化。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空气重污染天气,施工现场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工作。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进行土方作业或运输。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干燥天气、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撒水1次数。
6、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7、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接纳密闭式公用垃圾道或关闭式吊运,严禁凌空抛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算。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一、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尤其是重污染天气的出现,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阐述应急预案的背景、目的、范围、原则、组织架构、应急措施以及预案实施等,为相关机构和人员提供参考。
二、背景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空气质量严重下降,持续的雾霾天气和污染物排放的增加,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也给环境和公众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空气污染的影响,是非常必要的。
三、目的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空气重污染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城市大气重污染的应对工作。
对于突发性的大气污染事件,如危险废物焚烧事故、工业烟囱爆炸等导致的严重大气污染,需参照其他相关预案进行应对。
五、原则1、预防为主: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科学应对: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预测和评估大气污染的影响,提高应对效率和效果。
3、协调联动: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大气污染问题。
4、属地为主:在应急处置中,以属地为主,调动当地资源,积极应对。
六、组织架构1、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和协调工作。
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环境监测组:负责大气污染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大气污染情况。
3、专家咨询组:负责提供大气污染的应对策略和技术支持。
4、宣传报道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5、现场处置组:负责在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包括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进行现场清理等。
七、应急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在重污染天气来临前,提前通知公众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儿童和老人等易感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5•【字号】荆政办发〔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施行。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44号)即行废止。
2017年3月15日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8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与原则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快速响应的工作原则,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联动协调、防范有力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防控和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二、机构与职责成立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大气污染预警指挥部),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计委、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荆州日报社、荆州人民广播电台、荆州电视台、市气象局、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纪南文旅区管委会、华中农高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空气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空气污染应急救援预案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空气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空气污染事件造成的影响。
(2)预防为主,应急结合:加强空气污染的监测和预警,预防空气污染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应急准备,迅速有效地应对空气污染事件。
(3)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空气污染应急工作负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开展应急工作。
(4)科学决策,规范操作: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空气污染预警2.1 预警分级根据空气污染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2.2 预警启动条件(1)当监测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或超过国家空气质量日值标准,且持续时间达到24小时以上时,启动蓝色预警。
(2)当监测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或超过国家空气质量日值标准,且持续时间达到48小时以上时,启动黄色预警。
(3)当监测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或超过国家空气质量日值标准,且持续时间达到72小时以上时,启动橙色预警。
(4)当监测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或超过国家空气质量日值标准,且持续时间达到96小时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2.3 预警发布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监测空气质量指数(AQI),当达到预警条件时,应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由政府决定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应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告知公众。
三、应急救援措施3.1 蓝色预警响应措施(1)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监测和预警,做好应急准备。
(2)公众要关注空气质量信息,主动采取防护措施。
3.2 黄色预警响应措施(1)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预案2017

目录第一章编制依据.........................................................................................................- 1 - 1.1、编制依据及目的.................................................................................................- 1 - 1.2、使用范围...............................................................................................................- 2 - 1.3、工作原则...............................................................................................................- 2 -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 2.1、工程简介...............................................................................................................- 2 - 2.2、建筑设计简介......................................................................................................- 2 - 2.3 结构设计简介........................................................................................................- 2 - 第三章施工部署.........................................................................................................- 3 - 3.1、成立组织机构......................................................................................................- 3 - 3.2、应急小组职责......................................................................................................- 3 - 3.3、应急物资准备......................................................................................................- 4 - 3.4、空气污染指数等级划分及响应级别.............................................................- 4 - 第四章重污染天气防治应急措施.......................................................................- 4 - 4.1重污染天气的防治措施.......................................................................................- 5 - 4.2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8 - 第五章重污染天气相关知识................................................................................ - 13 - 5.1重污染天气的形成............................................................................................. - 13 - 5.2重污染天气的危害............................................................................................. - 14 - 5.3如何理解空气质量指数.................................................................................... - 14 -第一章编制依据1.1、编制依据及目的根据北京市雾霾划分等级,我项目特制订此应急预案。
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 应急预案2017年的通知(京建发〔2017〕405号,北京市住建委,2017-09-28)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京建发〔2017〕405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抓好落实。
附件: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9月28日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为做好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以下简称在建工程,不含铁路、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有效减少施工扬尘造成的空气污染,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要求,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应急措施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一)蓝色预警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
(二)黄色预警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三)橙色预警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四)红色预警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二、应急响应(一)预警信息传达和预案启动当市级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部门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第一时间传达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丰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
丰政发〔2017〕11号正文丰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京政发〔2017〕27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在对《丰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丰政发〔2016〕21号)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丰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
一、应急措施按照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措施。
对因沙尘暴或臭氧形成的空气重污染,不执行此方案。
(一)蓝色预警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宣传、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属地街乡镇通过网站、微博、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种方式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
(2)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倡议性减排措施(1)宣传、交通、环保等部门和属地街乡镇通过网站、微博、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种方式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住建、市政、城管、园林、水务、国土、电力等部门和属地街乡镇督促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市政、环卫部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城管部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2)市政、环卫部门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3)住建、市政、城管、园林、水务、国土、电力等部门督促室外建筑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
(二)黄色预警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宣传、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属地街乡镇通过网站、微博、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种方式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第一篇: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空气污染已成为全球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中,空气质量严重下降,对健康和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各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文将探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和具体的实施措施。
首先,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制定非常重要。
一方面,制定预案可以提前做好准备,迅速行动,降低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另一方面,预案的制定可以提高政府和公众的意识,引起大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促使各方面力量集中起来,共同应对空气污染问题。
其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应包含一系列的实施措施。
首先是监测和预警机制。
通过建立全面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及时了解空气污染状况,并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提醒大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其次是临时交通管制和限行措施。
当空气污染达到危险水平时,应立即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同时,政府可以实施限行措施,控制车辆的数量,减少尾气排放量。
此外,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还应包括室内空气净化和防护设施建设。
在污染情况严重的时候,人们尽量待在室内,通过空气净化设备过滤空气,提高室内空气质量。
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场所和办公楼的防护设施建设力度,采取相应的空气净化措施,保障大家的健康。
最后,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政府应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完善监测网络,制定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执法力度。
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履行环保责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采取科学的生产工艺,推动产业绿化发展。
公众也要提高环保意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支持和配合政府的措施。
综上所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案,并切实执行,才能有效减少空气污染的危害,保护环境和人类的未来。
第二篇: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目前,空气污染已经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一大环境问题,对人民的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事件,降低空气污染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保障城市环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办法》4.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指导意见》5.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空气重污染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超过100且未达到预警标准;2. 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超过预警标准;3. 空气质量指数(AQI)短时间内急剧恶化,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四、预案组织机构1. 预案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
2. 预案办公室: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信息收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3. 专家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风险评估、应急措施建议等工作。
五、预警与分级1. 预警信息发布: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超过预警标准时,指挥部通过媒体、手机短信、网络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
2. 预警分级: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的严重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分别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
六、应急响应措施1. Ⅰ级(红色)应急响应措施:(1)全市范围内启动应急响应,暂停所有污染源排放;(2)全市范围内实施机动车限行、限号;(3)全市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和室内通风;(4)全市范围内暂停户外活动,加强健康防护;(5)全市范围内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和执法。
2. 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1)全市范围内启动应急响应,减少污染源排放;(2)全市范围内实施机动车限行、限号;(3)全市范围内加强公共场所和室内通风;(4)全市范围内暂停户外活动,加强健康防护;(5)全市范围内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和执法。
3. Ⅲ级(黄色)应急响应措施:(1)全市范围内启动应急响应,加强污染源监管;(2)全市范围内加强公共场所和室内通风;(3)全市范围内暂停户外活动,加强健康防护;(4)全市范围内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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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编制依据 (2)2、工程概况 (2)2.1 工程基本情况 (2)2.2主要结构特征 (2)2.3做好“五个100%的要求” (3)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3)4、重点部位、重点防范 (3)5、空气污染应急组织机构 (3)5.1制定空气污染管理体系 (3)5.2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3)6、具体要求 (4)7、空气重污染响应流程 (5)8、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分级 (6)9、空气重污染防范措施 (6)10、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7)11、监督查处 (8)12、应急预案演练 (8)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2.1 工程基本情况2.2主要结构特征本工程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筏板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值0. 2g,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抗震等级为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3做好“五个100%的要求”做好“五个100%的要求”的具体内容为: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必须100%硬化,出工地车辆必须100%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必须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发的地方、裸土必须100%绿化或覆盖。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对一般的扬尘点采取每日二至三次进行撒水降尘,且撒水必须覆盖每个有尘土的地方。
严禁施工现场施工、开挖土方、回填部位施工并重点对重点部位进行防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进行撒水作业,对施工现场全面进行清理工作,保证作到无扬尘,对施工现场进行百分百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的措施进行降尘。
4、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对施工现场内垃圾厂、土方存放区进行重点防范。
垃圾存放区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且存放的量不能太大,应及时清运。
土方存放区内应进行覆盖,在大风天气还应进行撒水处理。
5、空气污染应急组织机构5.1制定空气污染管理体系总部宏观控制,项目经理主要领导,总工程师、生产经理中间控制,专业责任工程师检查和监控实施过程,形成一个从项目经理部到各分承包方、各专业化公司和作业班组环保施工的管理网络。
5.2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一、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为此成立空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姜丽锋副组长:刘元元、初鹏组员:赵雪淞、郭云龙、唐文林、常宇、邵鹏飞、卢雨辰、武巍巍6、具体要求1、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煤渣或细石。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用混凝土硬化、搭设隔离栅。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项目工地进行土方运输,必须覆盖,洒水防尘。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撒水(雨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干燥天气、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撒水次数。
6、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7、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8、工地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9、非操作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一天以上)的土堆应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10、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容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1、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12、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臵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容易携带泥砂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泥上路。
土方、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13、在出入口明挖段开挖土方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上措施,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免出现扬尘的现象。
7、空气重污染响应流程项目部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劳务队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进行对重污染天气的危害、预防措施及各种注意事项的教育。
并对当空气重污染来临时,根据污染等级的不同,对项目部采取的不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一)预警信息获取项目部专人负责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等途径获取全市空气重度污染预警、应急信息。
(二)预警信息的传递安全部负责转发全市空气污染应急等级信息,各职能部室按分工负责空气重度污染预案措施实施。
(三)应急措施的启动项目部安全组负责人通过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等途径获得全市空气重度污染预警、应急的响应信息后,及时向项目管理人员及各分包单位下发指令及通知,由各分包单位向下属班组及工人下发通知。
张贴预警警示牌、启动应急预案。
有关负责人根据各项限制性、强制性措施的分工组织应急措施的实施。
(四)过程检查控制项目部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施工现场、生产经营场所空气污染排放的检查。
检查工作按照分项(控制措施)、分区(生产施工环保责任区域)执行,发促现缺陷及时督落实整改。
预案落实情况报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小组组长。
(五)应急状态的结束安全组从政府部门、上级单位或媒体获取预警解除信息后在1小时内通知项目各部门人员,由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解除预警,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将信息传达到所属分包单位及工人。
8、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二)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三)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9、空气重污染防范措施(一)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内容:全市在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
(二)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内容:全市在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三)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内容:全市在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内容:全市在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10、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主要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预警四级(蓝色)(1)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2)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预警三级(黄色)(1)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2)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3)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5)减少土石方施工开挖规模,建筑拆除等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三)预警二级(橙色)(1)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2)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3)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1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5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6)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7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四)预警一级(红色)(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2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7)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8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9)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11、监督查处公司对下属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进行督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期间,公司派出督查人员对所属施工现场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预案要求的行为。
12、应急预案演练项目部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对项目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演练或实际启动应急预案每月应不少于1次。
每次演练或启动应急预案应做好演练或启动记录,在演练或实施应急预案过程中发现问题并不断完善应急体系。
应急预案演练可采用桌面演练或实战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