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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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类别范围及辨识标准(一)贮罐区(贮罐):1.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

2.可燃气体:乙炔、氢、液化石油气10T以上;氨气20T以上。

3.毒性物质: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 以上。

(二)库区(库):1.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1t以上、工业炸药50t以上、爆竹危险源材料(250t以上);2.烟火剂、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储量5t以上;3.易燃液体:汽油、丙烯、石脑油、闪点<28度,储量20t以上;煤油、松节油等100t以上;4.可燃气体:品种同前、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10t以上。

氨气20t以上;5.毒性物质:品种同前,剧毒品1kg以上,有毒品100kg以上,有害品20t以上。

(三)生产场所:在生产作业场所使用或暂存上述(库区)所列物品达到库区重大危险源标准临界量10%以上的,均属重大危源(四)压力管道:1.输入有毒、可燃、易燃气体、距离200km以上管道;2.公用管道:中压、高压燃气管道;3.工业管道:(五)锅炉:1.蒸汽锅炉:压力大于2.5mpa,蒸发量大于10t/h;2.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大于120度。

(六)压力容器:(七)煤矿(井工开采):1.高瓦斯矿井;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5.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的矿井;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八)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井工开采):1.瓦斯矿井;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九)尾矿库:库容大于等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大于等于30m的尾矿库。

具体技术标准、参数按照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为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及指标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及指标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具体见表1和表2。

(2)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①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按表1确定;②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表1危险源名称及其临界量表2 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表3生活、办公区重大危险源辨识的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1)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1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①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②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1/Q1+q2/Q2+...+qn/Qn≧1 (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2)物质仓储区存在以下情况时,宜列入重大危险源重点评价对象进行辨识:①库房用电、照明不规范;②库房安全距离不足;③消防器材缺失或过期;④避雷设施不完善;⑤装卸危险物质;⑥物质堆高超标;⑦库房的防盗措施不完善;⑧危险物质出入库账务不符。

⑨其他(3)应按物质仓储区的危险物资特性及周围环境计算其发生事故时的后果。

(4)生活、办公区存在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害或死亡的危险因素均应列为重大危险源的重点辨识对象:①可能导致重大灾害的危险因素;②可能产生滑塌并危及生活、办公区安全的自然或地质灾害;③可能危及生活、办公区安全的自然或地质灾害;④群体性食物中毒,大型聚会群体时间,传染病群体时间;⑤具有放射性危害的设施;⑥雷电。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一、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一)《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二)《化学品安全标监编写规定》(GB15258-1999)(三)《职业性接触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GB50160-92)(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二、重大危险源确认的范围根据上述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及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本次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是指:一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二是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财产重特大损失,给社会带来重特大影响的单位、场所、路段、水域等;三是一年内发生过二次工伤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单位。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类别如下:1、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贮存表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2)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q Q q Q q Q n n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2、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辩识依据一、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如下:1.贮罐区(贮罐);2.库区(库);3.生产场所;4.压力管道;5.锅炉;6.压力容器;7.煤矿(井工开采);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9.尾矿库。

具体申报登记范围详见附件1。

附件1二、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本次申报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如下:1)贮罐区(贮罐);2)库区(库);3) 生产场所; 4) 压力管道; 5) 锅炉; 6) 压力容器; 7) 煤矿(井工开采); 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 尾矿库。

具体申报范围如下所述。

1.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1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① 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 贮罐区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q Q q Q q Q n n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2.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论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论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论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是指对具有潜在危险性、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或灾害的企业、工艺、装置等进行识别、评估、分类,并确定应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标准。

其目的是通过科学的评估方法,准确地识别和评估重大危险源,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辨识对象:对工艺、设备、物质、场所和作业等进行辨识。

2.评估方法:采用风险评估方法,分别从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考虑不同危险源的重要性。

3.标准分类:根据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将其分为特别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

4.管理要求:根据不同危险源等级,制定不同的管理要求和控制措施。

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不仅适用于化工、制药、危险品运输等高危行业,也适用于能源、交通、冶金等其他行业。

通过此标准,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自身风险,强化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与判定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与判定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与判定(一)、施工重大危险源1明挖法施工重大危险源(1)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军便梁的使用与维护。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

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矿山法施工重大危险源隧道开挖与支护、大断面隧道二次衬砌的施工,降水工程。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4、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红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二)、环境重大危险源1、地铁工程邻近或穿越的既有轨道线路、河流。

2、地铁工程邻近或穿越的重要保护性或永久性建(构)筑物,重要市政管线、道路及桥梁。

3、地铁施工穿越的不良地层4、其他判断定为环境重大危险源的环境。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实际编制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控制目标、指标、安全评估;2、专项施工方案;3、管理程序与规章制度;4、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5、现场监测、报告、预警与报警制度;6、应急预案;7、监督与检查制度;8、其他应包括的内容。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应报标段监理单位审核,总监办审批。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中的安全专项施工方5 案必须通过施工单位本部(中标单位)的审核和专家论证,并根据论证审查意见进行补充和完善。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需要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是指根据危险源的性质、规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

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标准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下面将对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化工企业来说,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危险源的性质,包括化学品、高压气体、易燃易爆物品等。

不同性质的危险源对应的分级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2. 危险源的规模,规模大的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也相对较大,因此在分级标准中需要对规模进行考量。

3. 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包括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财产损失等方面的考量。

其次,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标准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具体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企业需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并确定相应的分级标准。

在制定分级标准时,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危险源的特点,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评估,确保分级标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同时,还需要根据不同危险源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另外,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标准需要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相结合,形成有机的整体。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对于确保安全生产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制定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标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管,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是判断是否为重大危险源用公式q实际存在量/Q危险物质临界量≥1,多种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q1/Q1+q2/Q2+q3/Q3 (1)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具体如下:
1、主要指可导致火灾、爆炸、毒物泄露后果严重的危险物质。

2、边缘距离小于500米以内的一个或几个装置、设置或场所内的危险物质。

3、不含核设施、军亊设施、采掘业、危险物质的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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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判定
一、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设施和场所)。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两类。

危险物质是指一种物质或若干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导致潜在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当单元中的危险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所规定的临界量,则判定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单元内现有的任一种危险物质的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

2)单元内有多种危险物质,且每一种危险物质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1/Q1+q2/Q2+q3/Q3+........+q n/Q N≥1
式中:q1,q2,q3,...,q n-------单元内每种危险物质的实际储存量,t;
Q1,Q2,Q3,...,Q n-------各危险物质对应的临界量,t。

若满足上式,则为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为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库区(库)烟花、爆竹
的临界量为5吨。

1号烟花库(危险等级为1.3级)设计的药物限量为6000kg,每箱烟花含药量按1kg计,1号烟花库最大允许储存的爆竹箱数为6000箱。

2号爆竹库(危险等级为1.3级)设计的药物限量为6000kg,每箱爆竹含药量按1kg计,2号爆竹库最大允许储存的爆竹箱数为6000箱。

1号库、2号库的药物限量均超过库区(库)的烟花、爆竹临界量;因此。

1号烟花库、2号爆竹库均构成重大危险源。

整个库区在500米范围内,可作为一个单元考虑,整个库区构成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见表:
三、重大危险源评价
重大危险源主要针对的是物质危险源、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的客观存在。

当危险物质的量超过规定的临界量时,即构成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表明,该库区构成重大危险源。

因此,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对烟花爆竹仓库危险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进行分析评价。

(1)危险场所火灾、爆炸危险、危害分析
烟花爆竹产品属危险化学品分类中的第1类:爆炸品。

库房的危险等级主要根据其内储存、运输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分级、各类、单个产品装药量等因素来确定。

烟花、爆竹事故主要是爆炸和燃烧。

1.1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加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会发生爆炸事故。

1.1级建筑物发生爆炸事故后,主要以爆炸空气冲击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对外界产生破坏,爆炸后产生的空气冲击波的破坏能量巨大,是黑火药生产企业发生事故损失的主要因素。

1.1级建筑物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效应不局限于本建筑物中,将涉及到周围,使周围的建筑物和人员受到严重的破坏和伤害。

1.1级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由于爆炸空气冲击波和爆炸碎片的速度非常快,来不及疏散或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一般多采用足够的安全距离来防范对周围的建筑物和人员的伤害。

1.3级建筑物是其中的危险品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具有爆炸危险性,但一般只发生燃烧事故,事故对外界的破坏主要是火焰以及辐射出的热量烧伤人员和引燃其他财产。

1.3级建筑物还包括其中的危险品偶尔有轻微爆炸,但这种爆炸的破坏效应只局限于本建筑物内。

由于1.3级建筑物中的危险品多数是爆炸品,因此不能笼统地按防火规范处理,需考虑它的特殊性。

该公司烟花库、爆竹库危险等级为1.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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