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电力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生产、施工、运营等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实现电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电力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电力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电力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力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公司电力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措施;(三)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电力环境保护工作;(四)监督检查电力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五)对违反电力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电力环境保护工作。
三、环境保护措施第七条电力生产环节:(一)严格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三)加强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治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八条电力施工环节:(一)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二)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加强施工现场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治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九条电力运营环节:(一)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二)加强对运行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环保问题;(三)加强员工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四)积极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四、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司定期对电力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对违反电力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供电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供电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排污企业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建设和违法排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电力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裁决,对各类违法建设项目、违法排污企业,应当采取不予供电、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施等强制措施。
第三条对被依法取缔、关闭的排污企业,供电企业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裁决后,在不因停电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停止供电并拆除供电设施。
第四条对在建非法建设项目,供电企业在接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裁决后,在不因停电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前提下,依法在7 日内停止对该建设项目供电。
第五条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供电企业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裁决后,在不因停电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前提下,依法在7 日内停止供电。
因不可抗力无法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7 日内,向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的同级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供电企业可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限延长供电期限。
第六条对因超标超量排污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限产的企业,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政府确定的限产数量,从头核定企业的生产用电指标,限定企业的用电量。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电,必须向供电企业提供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该项目建设的审批意见。
第八条对建设项目竣工后试生产用电的,建设单位必须向供电企业提供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准许该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审批意见。
对建设项目超过规定试生产运行期限,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企业,供电企业应当自收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7 日内,在不因停电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停止供电。
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包括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境培训、环境投诉处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任务是:建立并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加强环境监测和管理,严格控制环境污染排放,实行环境保护成本内部核算,进行环境责任追究,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第四条本制度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办理,各部门负责实施,并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和审核。
第二章环境管理体系第五条本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环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按照《环境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2004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规范》(GB 50487-2008)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职责制度,规范环境管理工作,明确各个环境管理相关职责。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设立环境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环境管理人员,形成一支专业的环境管理团队。
第三章环境管理计划第九条本单位应当编制环境管理计划,根据环保要求,明确环境管理目标、管理措施、实施计划、环境管理的资金预算等。
第十条各部门应当按照环境管理计划,制定具体的环境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环境监测和评价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对环境污染、排放物等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设立环境监测设施,定期对环境空气、水质、土壤等进行监测。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项目建设、改扩建项目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
第五章环境培训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应急预案等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对环境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供电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供电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供电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保障供电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安全,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观念,树立和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企业的各个单位,各类经营活动和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问题。
第三条供电企业把环境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企业的一项基本战略,包括将其作为企业的一个重要部分,并将其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供电企业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环保标准,积极推进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环保。
保护员工健康和安全,并创造积极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供电企业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制定和实施环境管理计划,并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保障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供电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向员工普及环境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良好环境管理。
第七条供电企业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全面加强环境管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监督,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供电企业将支持并鼓励环境科学和环保技术的研究和发展,推动环保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企业环保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二章环境管理目标第九条供电企业的环境管理目标是:通过实施环境管理计划,提高环境保护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排放,减少资源消耗,推动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供电企业向员工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推动员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第十一条供电企业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建设环保型企业。
第三章环境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供电企业将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建立环境保护部门,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环境管理程序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供电企业将对环境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环境管理人员的环保技能和水平,确保环境管理的有效实施。
电厂环保制度模板

电厂环保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环境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教育等方面。
第三条本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污染物的综合防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第四条本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五条本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应当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环境保护组织与管理第六条本电厂应当设立环境保护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本电厂环境保护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三)组织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定,预防环境事故的发生;(四)组织进行环境保护监测和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五)组织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六)组织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问题;(七)组织进行环境保护信息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本电厂应当设立环境保护小组,负责具体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九条本电厂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条本电厂应当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保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十一条本电厂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十二条本电厂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电厂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电厂环保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电厂环保工作,提高环保管理水平,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环保管理机构1.1 电厂应设立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2 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环保人员,具有相关技术和管理能力,负责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1.3 环保管理部门应建立环保工作台账,定期报送环保工作执行情况,确保环保工作的及时、有效实施。
第三章环保工作制度2.1 电厂应建立健全的环保工作制度,确保环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2.2 环保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环保政策:明确电厂的环保方针和目标,建立环保责任制度。
(2)环保目标:设立环保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人,并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3)环境影响评价:对新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环保措施的实施和效果。
(4)废物排放管理:建立废物排放管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置和处理。
(5)清洁生产:推行清洁生产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
(6)环境监测: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关键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
(7)环保培训:开展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8)环保投入:确保环保经费和资源的充足。
第四章环保工作责任3.1 电厂领导应对环保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建立完善的环保工作责任体系。
3.2 环保工作责任应包括以下内容:(1)领导责任:电厂领导应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和措施,保证环保目标的实现。
(2)部门责任:各部门应按照环保工作计划和要求,完成环保任务。
(3)个人责任:各岗位员工应履行环保职责,认真执行环保工作制度。
第五章环保工作措施4.1 电厂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环保工作:(1)加强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降低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
(2)推行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废物资源化处理,提高废物资源利用率。
(3)开展环保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提高环保绩效。
(4)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组织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5)建立环保应急预案:制定环保应急预案,确保环境突发事件的及时应对。
电力单位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电力单位环保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保障电力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电力单位内部所有与环保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电力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效防治污染,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保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电力单位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第五条环保管理委员会下设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及岗位的环保职责如下:1. 生产经营部门:负责将环保要求纳入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技术部门:负责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提高环保设施的性能和效率。
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环保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完好。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5.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环保设施管理第七条环保设施应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和规范设计、建设,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环保设施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监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第九条环保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确保不影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环保设施更新改造时,应优先采用环保性能好、能耗低、运行稳定的设备。
第四章环保监测与报告第十一条电力单位应建立环保监测体系,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第十二条电力单位应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电力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档案,对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第五章环保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电力单位应定期组织环保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十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环保知识培训,使其了解环保法律法规和单位环保制度。
电力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电力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行为,确保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实现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环保政策,监督环保工作的实施。
2. 设立环保管理部,负责日常环保事务的管理,包括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环保培训等。
三、环保目标与指标1. 明确年度环保目标,包括减排目标、资源节约目标等,并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岗位。
2. 定期评估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确保目标的实现。
四、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1.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取得环保部门的审批。
2. 确保所有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五、污染治理与减排1. 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确保废气、废水、固废等达标排放。
2. 实施节能减排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六、环境监测与报告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记录数据。
2. 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监测报告,并对公众公开环境信息。
七、环境风险管理1. 识别和评估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八、环保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 鼓励员工提出环保改进建议,营造良好的环保文化氛围。
九、环保设施与设备管理1.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对于环保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环保要求。
十、奖惩机制1. 对于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环保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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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