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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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懈奋斗三十载 默默耕耘鱼水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30年巡礼

不懈奋斗三十载 默默耕耘鱼水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30年巡礼

CHONGQING FISHERIES不懈奋斗三十载默默耕耘鱼水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30年巡礼202庙是“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谋划之年,恰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成立30周年。

水产总站成立后的30年,是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逐步发展壮大的30年,是全体水产技术推广人辛勤耕耘、砥砺奋进的30年,也是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与时俱进、成绩斐然的30年。

30年来,总站伴着中国渔业同步发展,在经历几次机构调整后,不断壮大,特别是2001年《中国水产》杂志社整建制并入总站、2016年与中国水产学会合署办公,机构队伍和职能任务得到明显加强和拓展,既给总站赋予了更大的责任和使命,也为总站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和空间。

30年来,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部相关司局的指导帮助下,在有关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总站团结带领全国水产技术推广系统,始终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三农”工作大局和渔业中心工作,坚持以促进渔业科技进步和服务渔业发展为己任,切实履行《农业技术推广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能,为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顾总结过去30年,特别是“十三五”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对于研究谋划做好“十四五”工作规划,更好地服务于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而现实的意义。

1牢牢把掘推广体系改革机遇,推进五级体系建设发展,推广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不斯增强,履职能力不斷提升有力贯彻落实1993年颁布的《农业技术推广法》、2006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政策、2019年《农业农村部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下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在改革中稳中求进。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国家、省、地、县、乡”五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1.17万个,实有人员2.98万人,形成了1个国家级、36个省级、307个市级、1882个县级、9480个乡级(区域站151个,乡镇站932S)的五级联动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成示范基地3000余个,实验室近200时,培训教室约150时,增强了资源养护、产业融合、质量安全等方面职能。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3]19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3]19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3〕1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发展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为指引,以建设海洋强省为目标,以加快转变海洋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现代渔业建设为主要任务,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生产方针,着力调整生产结构,加强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保护资源生态环境,强化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促进我省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海水产品产量达到420万吨,海水增养殖面积稳定在81万公顷;近海捕捞得到有效控制,远洋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海产品精深加工规模不断扩大;渔业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渔民收入稳步增长;渔船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修复能力进一步提升,渔业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到2020年,海水养殖生态、健康、高效,科技贡献率超过60%,海洋渔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渔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设施装备水平、海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渔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海洋渔业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三)全面开展渔业资源调查。

研究制定全省渔业资源利用规划。

农业部关于完善滩涂水域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

农业部关于完善滩涂水域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

农业部关于完善滩涂水域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为认真贯彻《渔业法》,进一步完善我国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科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102号)、《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2001]18号)等政策和文件。

实施养殖证制度要充分体现“合理规划、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养殖证制度为基础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

二、实现目标通过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力求实现以下基本目标:(一)进一步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基本制度的稳定;(二)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渔(农)民负担,增加渔(农)民收入;(三)依法管理和促进科学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域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四)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合理安排产业布局;(五)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

三、建立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制度建立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制度是水产养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水产养殖业的发展要与规划相一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组织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见附件一、二),并在报经政府批准后监督规划的实施。

要按照国家渔业发展方针、结合本地发展实际,长远规划,分步实施。

编制和实施规划时要对养殖容量和环境容量提出要求。

提高服务能力 推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

提高服务能力  推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
2 1 9 {中国农垦 I 3 000 4
专家深 入 田 问地 头 ,对 全 场 l 个 场镇 的水 产 养殖 户 1 进 行 了逐 个 调查 摸底 。农 场 制定 了 无 公 害 河蟹 养 殖 标准化 生产示 范 区建设 三 年实施 方 案 ,成 立 了 以 河 蟹养 殖 专 家为 技 术 总责 任 人 的技 术 工作 小 组 ,完 成 了 稻 蟹混 合 种养 技术 规程 水 稻 无 公 害生 产 、
了集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发展格局,为该场 的海水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提供平台和保障。 二是培 养专业合作经 济组织。坚持 “ 民办、民 管、民受益”的原则 ,鼓励和引导养殖户 自觉联合、
二是技 术推广体 系。为搞好标准化养殖示范区 建设 ,该场组织百余名水产技术人员为水产生产提
供 产 前 、产 中、产 后 全方 位 的技术 服 务 ,组 织 技术





提高服务能力 推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
文 /张轶 红
河 北 省唐 海 县 ( 各 庄农 场 )南 临渤 海 ,水 产 柏 养 殖 面 积 1 5 公 顷 , 其 中淡 水 养 殖 面 积 08 公 . 万 2 .万
顷 ,海 水 养 殖 面积 04 万 公 顷 。近 年 来 ,全 场 水产 . 5
著 提高 。 二 是 无 公 害生 产 基地 。依 托唐 山市 已开 始 实施 农产 品市 场 准人 制度 的契机 ,进一 步 加 大各 场 镇无 公 害产地 、产 品 “ 双认 ”工 作 、绿 色 和有 机 食 品认
生病害及时上 报。通过对养殖疾病监测和水质指标 监 控 ,及 时 、准 确 掌 握 水 产 养 殖 病 害 发 生 、发 展 、 水 环境 变 化等 情 况 ,做 到对 水 生动 物 重大 疫 病 的有 效 监管 、预 防和控 制 ,并逐 步 摸索 出水质 指标 与养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1年“菜篮子”工程水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1年“菜篮子”工程水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1年“菜篮子”工程水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1年“菜篮子”工程水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绥中县渔业主管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67号)要求,我厅制定了《辽宁省2011年“菜篮子”工程水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各市、绥中县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央财政扶持水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工作,抓住渔业发展机遇,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实施程序,认真完成本地区工作。

请务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厅渔业处。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辽宁省2011年“菜篮子”工程水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近年来,辽宁省水产养殖业迅速发展,养殖产量占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已超过70%,成为保障水产品供给和促进渔民增收的重要产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结合财政扶持项目资金,现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载体,围绕保障大中城市水产品供应,重点发展城市周边和沿江、沿湖、沿海水产养殖,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挖掘生产潜力,扩大养殖规模,推动水产品“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渔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们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农业部印发《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实施方案》

农业部印发《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实施方案》

加 快 建 设 大 型 商 品 粮 生 产 基 地 ,稳 定 和 提 高 商
品 粮 供 给 水 平 。 断 完 善 粮 食 生 产 扶 持 制 度 , 善 粮 食 生 不 完 产 补 贴 制 度 , 加 补 贴 数 量 , 大 补 贴 范 围 。探 索 粮 食 生 增 扩
产 投 人 品 补 贴 的有 效 方 式 , 控制 种 粮 成 本 上 升 。健 全 主 要
商务部规划建设 2 0个 农业部印发《 0 水产养殖业增 万 亩 生态 蚕 茧 基 地 长方式转变行动实施方案》
商 务 部 部 长 助理 、 国家 茧 丝绸 协 调 办 公 室 主 任 黄 海 在 E前 召 开 的 全 国茧 丝 绸 工 作 会 议上 透 露 ,十 一 五 ” 间 . l “ 期 我 国将 建 设 20个 技 术 先 进 、 场 服 务 网 络体 系 健 全 、 亩 以 0 市 万 农 业部 制 定 印发 了《 产 养 殖 业 增 长 方 式 水 转 变行 动 实 施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 案 ” 方 案 针 对 当 ( 方 )
— — 大 幅度 增 加 对 农 业 科 研 的投 人 , 立 以政 府 为 主 建
业 综 合 生产 能力 。
— —
导 , 会 力 量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农 业 科 研 投 人 体 系 。启 动 国家 社 农 业 科技 创 新 工 程 , 高 农 业 科 技 的 自主 创 新 能 力 。 加 快 提 实 施 “ 业 科 技 人 户 工 程 ”组 织 动 员 科 技 人 员 进 村 人 户 , 农 , 开展 农 技 推 广 服 务 。
在 财政 、 融 、 收等方 面对农产 品加工企业 给 金 税
予支持 , 促进 农 产 品加 工 业 发 展 。调 整 农 产 品 加 工 企 业 增 值 税 高 征低 扣 的政 策 。 点 推进 农 产 品 加 工示 范基 地 和 加 重 工 专 用 原 料 基 地 建 设 ,形 成 一 批 优 势 农 产 品 加 工 产 业 集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31号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31号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1号)《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03年7月14日经农业部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部长:杜青林二00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养殖用水第五条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

天津市水产养殖概况

天津市水产养殖概况

天津市水产养殖概况一、基本情况1999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已发展到56.35万亩,其中:淡水养殖面积49.90万亩,海水养殖面积6.45万亩;养殖水产品产量达到17.93万吨,养殖品种已达20多种;全市渔业总产值达12.27亿元(90年不变价),占大农业总产值的13.87%。

二、重点工作(一) 克服不利因素使水产养殖业呈现较好发展态势据分析,除受干旱影响较大的地区外,全市水产养殖业平均亩效益比1998年增长20%左右,全市渔业经济呈现较好发展态势。

1999年全市水产养殖总面积比1998年增加7600亩,淡水鱼种总投放量2381万公斤,其中名特优苗种投放量占21.38%.海水养殖各类苗种投放量比98年增长32.3%,其中,三疣梭子蟹、梭鱼、日本对虾、河鲀、鮸状黄姑鱼比1998年增长300%;全市养殖水产品产量占全市水产品总量的77.92%。

(二) 合理开发宜渔资源,,提前完成十万亩池塘开发任务99年是我市实施“九五期间十万亩淡水养殖开发工程”的第四年,四年来,我施工开发淡水养殖池塘面积100543亩。

该工程的实施和圆满完成,已经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 积极调整优化产业及品种结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提高经济效益表现在:1、养殖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名特优水产品蝉联显著增长。

养殖技术较成熟的优良品种彭泽鲫、异育银鲫等成为我市淡水养殖中调整结构的重点发展品种。

地产优良品种河蟹、梭鱼、鲈鱼等加大了池塘套养比例,产量呈恢复性增长;罗氏沼虾、刀额新对虾等新品种养殖有了新的进展。

其它名特优养殖品种罗非鱼、甲鱼、乌鳢等也都保持了一定的规模产量。

海水养殖改变了“一条虾”养殖模式,形成了鱼虾混养、蟹虾混养、日本对虾稀放精养、“两茬虾”养殖等等各具特色的多品种、多种养殖模式并存的可喜局面。

尤其是日本对虾、三疣梭子蟹、河鲀已成为继中国对虾之后的我市主要海水养殖品种。

2、因地制宜,突出特点,渔业区域特色初步形成如:津南区沿海河地区实施了万亩名特优养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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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1: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 [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区(场)]申报须知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中“生态养殖”的要求,采取相应技术和管理措施,明显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和提高养殖生产效率,取得良好生态、经济效益,具有较好的示范推广效果。 (二)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产(如养殖区内养殖户需单独领证的,须全部领证)。 (三)开放大水面养殖区域内水域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用水标准;封闭养殖水域废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四)养殖场应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销售水产品附有《产品标签》(格式见农业部第 2

31号令)。 (五)需投喂动物源饲料的养殖场,其配合饲料使用率在40%以上,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 (六)生产者能按《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使用渔药,无使用禁用药品行为,供给市场的养殖产品在水产品药残监测中无禁用药品检出。 二、申报材料基本内容 (一)《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区(场)]申报登记表》1份(表样附后)。 (二)本养殖区(场)情况介绍材料1份(包括总体概况,生产规模,采用的生态养殖技术和管理措施等)。 (三)2006年本养殖区(场)创建生态水产养殖示范区(场)工作计划1份。 (四)本养殖区(场)开展生态养殖示范推广工作总结材料1份。 (五)本养殖区(场)养殖证复印件1份(如养殖区内养殖户单独领证,提供其中一户的证件复印件,全部养殖户 3

清单一份,并注明核准的总养殖面积)。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申报3-4个示范区(场),申报材料送至农业部渔业局养殖处,截止时间为4月7日,过期不接受补报。 (二)原则上鼓励养殖渔民户数在100以上,养殖总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养殖区(场)进行申报,各省组织申报时可适当向养殖户数较多、养殖面积较大和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的养殖区(场)倾斜。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 [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区(场)]申报登记表 4

省(区、市) 填表日期:2006年 月 日 区(场)名称 所在市、县 具体地理位置 养殖总面积 (公顷) 养殖总产量 (2005年,吨)

主要养殖品种 养殖户总数 (户)

养殖渔民总数(人) 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的养殖总户数(户)

养殖区(场)申报联系人姓名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所在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名称、地址和邮编 所在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申报材料是否包含以下材料(后面空格填“是”或“否”): 1.本养殖区(场)情况介绍材料 2.2006年创建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区(场)工作计划 3.本养殖区(场)开展生态养殖示范推广工作总结材料 4.本养殖区(场)养殖证复印件(或复印件和清单) 5

注:1、该表可在中国渔业政府网(www.cnfm.gov.cn)下载。 2、请正反打印。

其他需要补充的申报材料清单: 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意见

盖章

2006年 月 日

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申报意见 盖章

2006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2006年 月 日

备注 6

附件2: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示范县)申报须知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本行政区域的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工作措施切实有效,能妥善解决纠纷,规划编制和养殖证核发等工作情况在本省(区、市)内较突出,能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二)已经颁布或在2006上半年可以颁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基本做到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三)2006年底辖区内养殖渔民养殖证持证率可以达80%以上。 二、申报材料基本内容 (一)《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示范县)申报登记表》1份(表样附后)。 7

(二)本县水域滩涂资源概况和水产养殖业发展情况材料1份。 (三)本县创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示范县的工作方案1份。 (四)本县2006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及养殖证核发工作计划1份。 (五)本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核发工作总结材料1份。 (六)本县养殖证核发数据库(电子档案)。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申报1-2示范县(也可不申报),申报材料送至农业部渔业局养殖处,截止时间为4月7日,过期不接受补报。 (二)沿海省(区、市)申报1个或2个示范县中必须包含一个沿海县。 8

(三)各省(区、市)选择申报时,可以优先考虑农业部养殖证核发联系点。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示范县)申报登记表

省(区、市) 填表日期:2006年 月 日 9

县名 及所在地级市 总面积 (平方公里) 水产养殖总面积(2005年,公顷) 总人口(万人)

水产养殖 从业人口(万人) 专业 水产养殖总产量(2005年,吨) 非专业

是否已颁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填“是”或“否”) 养殖证发证率

县人民政府地址和邮编

县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及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名称、地址和邮编 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申报材料是否包含以下材料(后面空格填“是”或“否”): 1.水域滩涂资源概况和水产养殖业发展情况介绍材料 2.创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示范县的工作方案 3.2006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及养殖证核发工作计划 4.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核发工作总结材料 5.本县养殖证核发数据库(电子档案)

其他需要补充的申报材料清单: 县人民政府申报意见

盖章

2006年 月 日

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申报意见 盖章

2006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2006年 月 日

备注 10

注:1、该表可在中国渔业政府网(www.cnfm.gov.cn)下载。 2、请正反打印。

附件3: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 (水产养殖病害预防示范区)申报须知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区内养殖渔民能运用生态预防等技术措施,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减少养殖病害发生,避免滥用药物,较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能达到较突出的示范效果。 (二)所在地区已颁布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区内全部养殖渔民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产。 (三)区内通过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的养殖场比例达50%以上,有较好的养殖设施和环境条件。 (四)区内供给市场的养殖产品,在水产品药残监测中

无禁用药品检出。 (五)区内有可以进行微生物制剂技术应用示范的5个 11

池塘养殖户。 二、申报材料基本内容 (一)《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水产养殖病害预防示范区)申报登记表》1份(表样附后)。 (二)本养殖区情况介绍材料1份(包括总体概况,生产规模,采用预防病害技术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等)。 (三)2006年本养殖区进行病害预防的工作计划1份。 (四)本养殖区内可以进行微生物制剂技术应用示范5个养殖户清单1份(包括姓名、池塘数、池塘面积、养殖品种等)。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申报1个示范区,应尽量选择池塘养殖(包括海水)比较集中的主产区,申报材料送至农业部渔业局养殖处,截止时间为4月7日,过期不接受补报。 (二)各省(区、市)申报“水产养殖病害预防示范区”可以与“生态水产养殖示范区(场)”为同一养殖区,但应同时 12

符合附件1、3的条件,申报材料分别上报。 (三)各省(区、市)可以优先考虑已建成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水生动物病害测报工作运行良好的养殖区。 (四)江西、广东省为首批草鱼免疫预防试点省份,请各确定20口作为免疫预防试点的草鱼池塘养殖(其中10口为条件相同的平行对照),基本条件:1.持有养殖证。2.通过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有较好的养殖基础和环境条件。3.已经开展过草鱼免疫预防试验。提供养殖池塘清单1份(包括池塘所有者、池塘面积、养殖品种等)。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 (水产养殖病害预防示范区)申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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