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书编写中的文字规范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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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模板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模板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则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怎样编写县志初稿[1]

怎样编写县志初稿[1]

怎样编写县志初稿县志初稿的编写要坚持存真求实,科学客观;体现时代特征,突出地方特色;以类系事,横排纵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体现规律,述而不论;以事系人,生不立传;详略得当,重点突出;重视经济,注重人文,更要重视资料的收集。

在资料收集齐全之后,要反复熟悉资料,反复熟悉篇目。

做到胸有成竹,先编什么,后写什么,编写中应注意哪些问题:一、文体:地方志的文体,采用规范化的语体文。

文字表述要科学,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避免文学描写,词藻堆砌。

避免文言文、白话文夹杂,比如:“简而言之,地方志者,地方之全史也。

”二、体裁:方志体裁是记述体裁,古人所说:“述而不作”,“不作”就是不作直接评论,寓观点于叙事之中。

上届编修《中江县志?人物传》中共列45人,其中有专家、学者、廉吏、革命烈士、战斗英雄,劳动模范、能工巧匠……但也有劣迹昭彰的谢百城、曾望尧、吴贯之、刘庆刚等4人,详记了他们的生平事迹,寓“惩恶扬善”于《人物传》中。

再如《谢百城传》:写了他先期加入中国同盟会,继又参加中华革命党,后又在靖国军石青阳部作顾问,任过蒋介石总司令部咨议、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秘书、中央立法委员会委员。

解放战争开始,谢与阎锡山研究攻守策略,刘邓大军进入川东,谢回中江召开8次参议会,与当时的县长彭心明、县党部书记曾望尧等,组织4个临时警察中队,购买电台、枪支,全县分9个临时游击区,9个指挥所,抵抗解放中江。

中江解放后,潜逃成都,后逮捕归案,依法处决。

通篇找不出评论的语言。

但读者读后就能看出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特别在此文最后用“依法处决”4字,画龙点睛地给他客观地作出了评论。

三、行文:行文就是组织文字表达意思。

如何表达,概括地说,就是严谨、朴实、简洁、流畅、准确等五个方面。

1、严谨:严就是严密,谨就是谨慎,严谨就是尊重客观实事,实事求是。

对历史事实不作任意拔高,也不作故意贬低,更不能笔下生花。

要按照事实本身的逻辑去展开,恰当记述人物和事件。

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规范-中国地方志

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规范-中国地方志

附件4: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名村志丛书收入各志编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丛书编纂实际,制定本编纂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志书使用记述体,以现代语体文表述。

要求文风严谨、朴实、简洁,可读性强,行文流畅,内容表述准确、清楚。

文字、标点、专有名词、术语、时间、数字、计量单位、注释、引文、图照表等使用精确。

第二章标题、目录第三条全志按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排列。

类目、分目、条目标题前不加序号,条目以下不设标题。

第四条各志目录编到“条目”一级。

第三章文字、标点第五条除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繁体字外,一律使用规范汉字,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

个别冷僻字加注音。

异体词用法参照2002年3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词整理表》(试行)。

第六条外文字母一律按印刷体书写,易混淆时须注明语种(如法文、英文等)。

第七条标点符号按国家技术监督局2011年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使用。

连接号的使用:表示相关项目(如时间、地域等)一般用一字线“—”连接,如“1991—1992年”“北京—上海”,但前后时间单位不对等的用“至”,如“1978年2月至1985年4月”。

表示数值的范围,用浪纹连接号“~”,如“30~50米”“30万~50万米”“20%~30%”“15~30℃”。

表示化合物名称、表格插图编号、复合名词、产品型号等,中间用占半个字位的短横线“-”连接,如“表1-1”“吐鲁番-哈密盆地”“WZ-10直升机”“让-雅克·卢梭”“盎格鲁-撒克逊人”。

第四章专有名词、术语第八条较长的专有名词(如文件、会议、公报、组织机构名称等)多次出现,在第一次出现时必须使用全称,并括注简称,再次出现时可用简称。

第九条简称必须规范。

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不简称“三中全会”或“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不简称“党中央”;“中共十五大”不简称“党的十五大”或“十五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简称“入世”。

修志基本知识及写作要求

修志基本知识及写作要求

修志基本知识及写作要求一、志书的定义、特点、种类和体例(一)志书的定义。

志书是历史科学中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分支。

志书是分门别类、系统记述一地一时期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

1.空间的界定:一个行政区域,我们市志的行政区域为中山市,镇区志是各镇区的辖境;再如专业志、部门志亦然。

2.时间的界定:含上、下限时间规定,又称为断限。

本次修志的时间断限为1979年至2000年。

镇区志、专业志、部门志则由各个主修单位确定。

3.内容界定:包含自然情况和广义的社会发展状况,可谓融合百科。

4.体例界定:志书的主体内容按横排纵写的要求,分门别类地系统记述一个地方的情况。

5.性质界定:是资料性的著述,不是论述性的著述。

(1)著述要注重整体性,要求上下、左右贯通,使全书资料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

(2)著述应具备科学性,体例要严格,选材要精,分类要合理,表述要正确,能够如实反映客观规律。

(二)志书的特点。

志书的特点在与其他书籍相比较中体现分明,主要有地方性、时代性、资料性和综合性。

1.不是辑录式的资料汇编。

志书通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力求客观、真实、全面、准确,是有机的整体,资料汇编是拼盘式。

志书要求反映规律,是编者理解所掌握的资料后用自己的语言再创作,是编志者的成果。

2.不是学术专著。

志书是特定的分门别类和横排纵写的体例,是记叙体,只能寓观点于记述之中,志书文风务实。

3.不是历史书。

两者同源异流,貌似实异。

志书功在存史,而不是述史,主要围绕事物的基本面貌和各个横断面的历史、状态、结构、表征、内容去组织材料;志书兼记社会和自然,侧重当代、现代的记述,正所谓“当代修志,隔代修史”;志书资料求全,宏微兼备,史书举大弃小;志书记而不论;志书是信息库,兼有借鉴和可供检索、查找、利用的现实查考的功能。

4.不是文艺书籍。

志书不允许虚构,运用的是逻辑思维。

5.不是教科书。

志书忌用说理性的语言,不是通过说理去抽象知识,其知识性应体现在资料中。

【优质文档】县志范例-实用word文档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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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县志范例篇一:编写县志的几点建议编写县志的几点建议关于资料及其收集1.资料的载体形式及其收集方法文字资料:文字资料内容丰富,数量大,是修志的重要资料。

要注意收集。

应注意收集的具体形式有:档案资料。

档案是历史活动的原始记录,是一件事情办理完毕后归档保存、以备查考的文件材料。

这既有本部门的档案、也有专职档案部门馆藏档案、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头档案等。

本部门档案应注意收集复制,其他部门档案,应抄录、复制与自己编写内容有关部分。

如果要编写独立的专业志或部门志,更要兼收并蓄,多多益善,广泛地收集有关本志的资料。

图书资料。

如地区志、原县志中本部门的内容,原《水富县志》上限整体上是1974年,下限是1994年底,续志与原志上限一致,有21年的交叉,而且是各单位提供的,并经原提供单位审查,是较为准确的,如果有错讹,则在此次编修时纠正,这次修志可以充分利用;市、县年鉴中关于本部门的资料;政协文史资料;本部门编写的专题图书资料等。

这些图书中的有关资料,一般都较准确、真实。

报刊资料。

《昭通日报》中关于本部门的报道;本部门所办的工作简报、刊物等。

总结报告。

单位历年所作计划、工作总结,也有许多具体的内容可用。

实物资料:建筑、产品图片及音像制品等。

比如广播电视制作的录像带、VCD等,是可视可触的实物资料。

2.资料的收集范围空间范围,即地域范围。

一是本区范围内的部门状况及资料;一是本区向外辐射的情况,如本部门在外地进行的演出、招商引资等。

时间范围。

以志书断限为要求收集资料。

专业范围。

只收与本部门有关的资料。

3.资料的归类在一开始收集时,就应注意归类。

首先参照县志办设置的篇目,按性质归并,如农业部类,就可以按种植业、养殖业、农机农具、农业管理4类归并资料,而在种植业类,可以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子、植保、检疫等小类归并资料;又如工业部类资料,可按体制、行业、管理3大类归并,在行业中,又可按化工、采矿、电力、建材、食品、机械、服装、印刷等归类;而在电力门类中,又可按发电、电网、供电、用电等再分别归类,以此类推。

志书的编写

志书的编写

志书的编写主讲人:梁新莲(南宁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副编审)一、关于方志编纂的质量标准(一)篇目方面1、突出特色2、归属得当3、标题简明4、排列有序(二)内容方面1、观点正确2、史实准确3、详略得当4、特点鲜明5、消除抵牾6、注意涉外和保密(三)体例方面1、严守志界2、横排竖写3、七体并用4、述而不论(四)文字方面1、严谨2、朴实3、简洁4、流畅5、规范(五)出版方面1、发稿要做到“齐、定、清”2、装帧设计应适用、美观、经济3、校对要细致4、印刷要清晰5、装订要坚固、准确二、关于方志的体例(一)志体志体是方志体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最能体现志书形式特点的,它主要由结构、体裁、章法三个要素组成。

1、结构。

志书的结构包括志书的基本框架,结构方式及层次安排。

其特点是横分门类,纵述历史。

方志横排的原则是事以类从。

形成不同地位、等级,上下相辖,相同层次平列的序列层次。

2、体裁。

方志体裁就是按照志书表述对象的内容和性质而裁定的各种表现形式。

体裁主要有述、记、志、传、图、表、录。

“述”,是总揽全局,反映大势,提挈纲领,沟通门类之间联系的“概述”。

“记”是纵记一地古今的大事、要事、新事的“大事记”。

“志”是横排纵述各项事物的分志。

“传”,是记述著名人物生平事迹的人物传。

“录”,即附录,专收不便载入正文而又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图、表不单独成编章,而穿插在有关编章之中,使图、表与文配合,增加志书的容量,增强表现力。

这七种体裁又以“志”为主。

3、章法。

志书的章法是述而不论,“寓论于事”,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有几个方面要注意:①按时序纵述。

②要素要齐全。

③用资料说话。

(二)文体文体,即文章的体裁。

志书的体裁七种中述、志、传等所用的文体,是记述体,也是通常说的记叙文。

要注意不要混用其他文体,注意与其他文体的区别。

(三)断限属新修的志书,如城区志及上届未修的市志专志上限尽可能追溯,上不封顶,各行各业尽可能追溯到事业在本地的发端,下限到2005年;续修的县区志、市志各专志上限衔接上届修志的下限年1991年,下限也到2005年。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要求规范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要求规范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范一、地方志的概念(一)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是地方志书及地方志类书的总称。

关于“地方志”的定义,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宋朝的大史学家司马光称地方志为“博物之书”;清朝的方志大师章学诚认为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学术顾问傅振伦称“方志是以行政地区为主的历史”,“以地区为主的历史书,名曰方志”;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主编的《方志学概论》中称“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辞海》和《辞源》中称“志”为“记事的书或文章”;还有许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称地方志为“一方古今览”、“地方之百科全书”等等。

因此,直至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地方志仍无一个统一的、确切的、为各方各界都接受的概念和定义。

只能说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及以前,人们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地方志有各种不同的认识。

尽管如此,这些认识还是有一定的共同之处:(1)地域性和记述性。

地方志主要指的就是这一点,“地方志”也称“方志”,“方”就是地域性,说明它有一定的区域范围;“志”就是记述性,古人说“志者,记也”,说明它是以记述为主的。

(2)时间性。

地方志书有一定的断限,但又不同于历史的分期。

(3)门类性。

地方志书按事物的性质分门别类地进行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横排竖写”。

(4)综合性。

即地方志书要进行综合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志书记述的整体性。

自开展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后,经过20余年的理论探讨和具体实践,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主席令所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才正式对地方志书(地方志)有了统一的科学的定义,《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二)地方志的作用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之初,人们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还停留在旧方志编纂者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上,即地方志的作用是“存史、资政、教化”,“存史”是第一位的,随后才是“资政”、“教化”。

编纂企业志书应注意的问题

编纂企业志书应注意的问题

编纂企业志书应注意的问题作者:任学飞来源:《现代企业》2013年第08期企业志是记述企业的自然和社会、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著述。

它的基本特性是行业性、真实性、权威性、综合性、资料性和连续性,基本要求是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严谨、文风朴实,基本程序是拟订篇目、收集资料、整理资料、编写初稿、组织评议、修改补充、志稿审查、总纂审改。

一、志书的体例1.志体。

志体主要由结构、体裁、章法三要素组成。

(1)结构。

志书的结构包括志书的基本框架、结构方式及层次安排。

特点是横分门类,纵述历史。

横排的原则是事以类从。

(2)体裁。

志书的体裁主要有述、记、志、传、图、表、录。

“述”,是总揽全局,反映大势,提挈纲领,沟通门类之间联系的“概述”。

“记”,是纵记企业古今的大事、要事、新事的“大事记”。

“志”,是横排纵述各项事物的分志。

“传”,是记述著名人物生平事迹的人物传。

“录”,即附录,专收不便载入正文而又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图、表不单独编章,穿插在有关编章中,与文配合。

这七种体裁中又以“志”为主。

(3)章法。

志书的章法是“述而不论、寓论于事”,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要按时序纵述,记述要素要齐全,用资料说话。

2.文体。

志书中述、志、传等所用文体是记述体。

要注意不要混用其他文体,弄清与其它文体的区别。

3.断限。

志书的上限尽可能追溯到发端,下限一定要写到规定年限,有些可作适当下延。

4.详略。

做到详近略远,详今略古,详特略同,详此略彼,详人之略,略人之详。

做到详记辐射所及和结果,略记辐射具体过程;详记事业本身,略记背景材料;详记本企业特优、先行事物,略记各企业共有事物;详记事物发展的转折,略记一般过程的记述。

做到只记本企业史实,不记与本企业无关的通典;只记应用的技术和结果,不记技术的具体工艺;只记政策、改革的实施和结果,不录具体政策和改革的条文。

二、资料的收集1.资料收集的范围。

收集资料的范围,包括区域性和时间性两个方面。

在区域上,要求广征博采能反映本企业全貌和特点的资料;在时间上,要求收集企业志时间断限内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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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编写中的文字规范问题 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志书编写的先决条件。大家知道,新编志书均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形式,以志为主。 表达形式主要由四个要素组成:体裁、体例、结构和章法,这四者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是统一整体不可分割的四个不同侧面,四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文体文风 1.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即使用第三人称、陈述句式、顺叙方法与白描手法。志稿编写中,应使用第三人称进行记述:1.不应使用第一人称“我”、“本”等字进行记述,不用我党、我国、我省、我市、我公司、我厂等第一人称,或“本公司、本厂”等。写到领导或其他人,姓名后面不加“先生”、“同志”等称呼,应直呼其名,必要时可在姓名前冠以职务,但不能把职务或职称加在人名后面。如:“××部部长李××”,不能写作“××部李××部长”。

2.文风力求准确、简洁、朴实、流畅,不能文白夹杂。不空发议论,要言之有据,据必可靠,据事直书。内容真实,语言客观、实在,切忌评述式语言,不用形容词(成效显著、成绩斐然、巨大困难、空前压力、最佳状态),用具体的实例、数据来说明,不要笼而统之。不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如:“上级指示”、“群众反映”、“某种原因”、“基本情况”等。 3.避免政治观点、论点方面的错误。涉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观点以及民族关系、宗教信仰、统战工作、港澳台问题和对外关系的论述,地图中有关国界的画法等。如,我们的产品远销美国、英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应加:和地区)

二、全称与简称的使用 1.志稿编写中,地区和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如:“武汉市”不要简称为“武汉”,“东风公司”不要简称为“东风”、“十堰管理部”不要简称为“管理部”,应使用全称。 2.志稿编写中,有些约定俗成的简称,如“四人帮”、“四化”、“两个文明”、“五讲”、“四美”等,之后均应括注具体内容。 3.志稿编写中,“文化大革命”不可以简称为“文革”,也不可以称为“十年浩劫”、“十年动乱”等,应使用“文化大革命”的全称并加引号。

三、称谓使用 志稿编写中,应做到“同一词语始终表示同一概念,同一概念始终使用同一词语表示”。如: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应始终用同一称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表示。正确使用政治术语。如:党的十七大,不要加引号,要完整地写成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或简称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2.“中共十堰管理部委员会”和“十堰管理部党委”,均应始终用同一称谓“十堰管理部党委”表示,不应混用。 3.“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没有括注简称的时候应全称,不要把“人民”二字删掉。 4.“人大常委会”不应简称为“人大”,不要把“常委会”三字删掉。 5.单位名称要用全称;若全称较长,且文中多次出现,可在第一次的全称后用括号注明:“(以下简称×××)”。不用概念含混不清的代称。如:“本单位”、“本公司”,要直书××局。不要用“大家认为”、“组织上(领导上、上级)决定”等词句,应具体、客观。 6.表述历史事件、政治运动等,均用全称,不用略称。如:“三反”应写成“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文革”应写成“文化大革命”;“四个现代化”应写成“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四有”应写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等等。同节中如重复出现,可在第一次的全称后括号注明(以下简称“××”)。

四、时间的表述 记述公元纪年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下列情况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民国时期的纪年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0世纪90年代,或上世纪90年代。 (二)年份不能简写。如:1999年不应简写作“九九年”或“99年”。公历的月、日、时、分、秒,用阿拉伯数字。如:10月12日4时、14时12分36秒。 2.下列情况用汉字表述: 1)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使用汉字。如:丙寅年十月十五日、五月初五端午节、八月十五中秋节等。 2)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用汉字。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避免歧义。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如:“一·二八”事变(1月28日)、“一二·九”运动(12月9日)、“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五二○”声明、“九一三”事件。 起止时间的表述用一字式连接号“—”连接,如:“1996—1999年”;一个月内的起止日期,前面可以省略“日”,后面可以省略“×月”,如:“10月5—20日”等。 3)表述时间时,不使用不具体的时间概念和容易引起歧义的时间代用词。如:“前年”、“上午”、“今年”、“明年”、“上月”、“本月”、“下月”、“昨天”、“今天”、“明天”、“不久以前”、“目前”等。

五、数字的使用 1.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几分之几用汉字,如:三分之一、五分之三等。统计数字,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计算方法为统一口径,以主管报表部门提供的数字为准。单项数值之和必须与累计数值相一致,有关数字要统一。 2.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语。如:一律、一方面、星期五、八国联军、二○九师、二万五千里长征、九三学社、五局三胜制、二八年华、二十挂零、七上八下、相差十万八千里、第一书记、第三季度、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等。 3.尾数有多个“0”的整数数值可以“万”、“亿”作单位,如:345000000应写作3.45亿,不得写作3亿4千5百万;730700应写作73.07万。 4.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范围时,使用一字式连接号“—”。如:150—200千米、2500—3000元、6—8℃、20—40%。 5.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用汉字,连用的两个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如:二三米、十三四吨、一千七八百元。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如:几千年、一百几十次。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 6.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如:84062部队、国际标准GB2312-88、国办发〔1997〕9号文件、85号汽油、维生素B12。 7.注意数字的不可分割性。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不能断开移行。 8.数码编排应统一。志稿编写中,“目”级标题下的数码编排应按照“一、二、三……”、“(一)(二)(三)……”、“1.2.3.……”、“(1)(2)(3)……”的方法记述;英文字母应使用大写字母,“A.B.C.……”。

9.注意“二”与“两”的用法,可按口语习惯写。如:“两步”、“两件”、“第二”、“二月”(指第二月)、“两(个)月”等。 10.要准确运用数字前后表示分寸的字,如:“达”、“近”、“多”、“约”、“许”、“左右”等,不能随意增删。 11.志稿中的数字,要用准确具体的数量词表述,不能用“少数”、“一部分”、“很多”、“大多数”、“若干”等表述。 12.序数一般用汉字,如:“第四场”;序数和一组数据在一起时,统一改为阿拉伯数字,如:“2002年第1次印刷”。 13.4位数以上的数字每3位数空半格,不使用千分号或连续排列,如:“78 960”。 14.多位数字时,同一组数字不可以回行记述。 15.阿拉伯数字与汉字不可以混用。这方面应掌握一个原则:即带有量词的数据,一般情况下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34个”、“3 496亩”、“4个省1个区”等;不带有量词的数据,一般情况下均应使用汉字表示,如:“四省一区”、“八路军”等;特殊情况下可根据语言环境具体掌握。“四标一体”、“四落实”、“五提高”、“六提升”等。除此之外,涉及到机器设备、车辆牌号、总成代号,请务必规范(如:dci11发动机,有的单位写成DCI11发动机)。

挑战Ⅱ指标应为挑战2(统一用法)。国2应为国Ⅱ,国3应为国Ⅲ;“3C”应为“CCC”;SO2的“2”应写在下半格。

六、标点符号的使用 志稿编写中,应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尤其是引号、逗号、分号、句号。书引号(《 》)与双引号(“ ”)错用多;比号(︰)与冒号(:)错用多;间隔号(·)与缩点号(.)错用多。

标点符号不要记在一行的第一个字。一个字不要占一行。1.记述中,年份与正文之间必须加逗号,年份要与后面的文字分开,(如:“2000年,同年5月,10月,……”)。 2.记述中,单位名称不加引号。 3.记述中,汉字序号后使用顿号,如:“一、二、……”。阿拉伯数字序号后应使用圆点,(如:“1.…… 2.……”)。

七、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名称、符号的书写,按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3100-3102-93)的规定执行。 物理量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续志行文中一般不夹杂使用计量单位符号、数字符号、化学分子式和其他符号,但在公式中均使用各种符号。如:在行文中用“平方米”、“大于”、“水”;在公式中用“M2”、“>”、“H2O”。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1.35元、270美元、50岁、11个月、1480人、4.6万册。 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如:一个人、三本书、四种产品、六条意见、读了十遍、五个百分点。又如:截至1984年9月,我国高等学校有新闻系6个,新闻专业7个,新闻班1个,新闻教育专职教员274人,在校学生1561人。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志稿中的计量单位一律用中文全称。例如:长度中“公里”、“公尺”、“公分”、“公厘”,等,应改作“千米”、“米”、“厘米”、“毫米”等;面积中的“平方英尺”、“亩”、“公亩”等,应改作“平方米”、“平方千米”、“公顷”等;容量中的“公升”,应改作“升”;重量中的“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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