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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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办发[2006]18号—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制度暂行办法

陕办发[2006]18号—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制度暂行办法

关于完善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制度暂行办法陕办发﹝2006﹞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3﹞33号)精神,结合省级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简称“住房补贴”),是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政府以货币形式给予职工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

第三条职工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包括驻西安市城六区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行政机构,省政协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级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省级各人民团体和实行工资统发的全额事业单位。

第二章住房补贴的对象第四条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住房补贴。

(一)1999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未按标准租金、成本租金租住或未按标准价、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

(二)1999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已按标准租金、成本租金租住或已按标准价、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职级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未达标老职工”)。

(三) 2000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新职工。

第五条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申请住房补贴:(一)已按标准价、成本价购买了公有住房,且住房面积达到规定职级标准的职工。

(二)已按标准租金、成本租金租住可售公有住房,且住房面积达到规定职级标准的职工。

(三)已接受国家和单位给予个人自建或购买住房的补助、补偿的职工。

(四)离婚前已按标准价、成本价购买了公有住房,且住房面积达到规定职级标准的职工。

第三章住房补贴标准第六条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一)厅局级(正高级技术职称及相当职级人员)120平方米。

(二)处级(副高级技术职称及相当职级人员)100平方米。

(三)科级(中级技术职称、高级技师及相当职级人员)80平方米。

(四)科以下(初级技术职称、技师及相当职级人员和工人)60平方米。

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办法

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办法

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为全面推进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实行全额和差额预算管理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无房职工,以及已购公有住房但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含有私房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二、补贴标准1.计发职工住房面积补贴和工龄补贴的住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厅级110平方米、处级85平方米、科级75平方米、一般职工65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以及具有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按科级干部购房面积标准发放住房面积补贴和工龄补贴;事业单位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知识分子计发住房补贴的面积标准,按房改政策已明确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长沙市区内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采取一次性计发住房补贴的方式。

个人住房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职工职务可享受住房面积控制标准-职工职务已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

个人工龄补贴额=职工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工龄(含大专以上学龄)×年工龄补贴额×(职工职务可享受住房面积控制标准-职工职务已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

其中,住房面积补贴标准249.30元/平方米,工龄补贴标准5.96元/年·平方米;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采取按月补贴方式,即在参加工作后25年内按月计发住房补贴。

个人月补贴额=补贴比例×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额。

现行补贴比例为11.37%,月平均工资额不包括统一发放的津补贴。

补贴比例今后根据房价和职工生活水平的变化进行调整。

3.在长沙市区以外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面积补贴、工龄补贴标准及补贴发放方式,按单位所在地房改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因职务、职称变更后应提高的住房补贴,按新任职务、职称增加的可享受住房建筑面积和补贴标准计算。

公司住房补贴管理办法2

公司住房补贴管理办法2

公司住房补贴管理办法2XXX住房补贴管理办法根据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为更好的改善员工福利待遇,减轻经济负担,加强团队凝聚力,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实施住房补贴办法,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住房补贴的种类与划分:住房补贴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1、购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已实际购房,审批资格合格,签署购房补贴协议后一次性支付购房补贴;2、租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且在公司以外租房居住的员工,公司在其符合规定条件期间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二、须符合的条件及补贴标准:一)购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1、购房补贴基本须符合的条件:1)全国高等院校专业统招本科学历;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3)工作期间表现优秀;4)在天津本市购房落户;5)结婚成家。

2、购房补助标准:参照公司《购房补贴协议》规定。

二)租房补助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1、租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1)公司之外租房居住;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3)已婚,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口;4)伉俪单方须同时在津工作、生活,一方或伉俪单方同时在本公司上班。

2、租房补贴标准:职级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下大专普通员工组长级副处级处长级副理级经理级总助/副总80120本科180硕士博士500博士后/专家学历职称协商管理员级低级中级副高/正初级附注:1、所学专业与职称不对口的员工同一按降低一档管理;2、职级、学历和职称以最高等次为标准,但不成反复享受。

三、补贴形式及申请、发放流程:1、补贴形式:购房补贴以一次性支付形式在申请人资格审批合格后进行发放(按《购房补贴协议》规定办理);租房补贴以现金的形式在申请人符合条件期间每月随工资发放。

2、申请、发放流程:1)购房补贴申请时,须提交落户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期间个人总结报告、结婚证以及购房证明材料;2)租房补贴申请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租房协议、另一方在津证明(在津工作证明、暂住证或街道、村委会开具的在津证明);3)符合条件的员工,准备齐全以上资料后,连同《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并交至XXX初审,经分管负责人复审、总经理批准后随月工资发放补贴。

项目拆迁户安置房选购申请审批表【模板】

项目拆迁户安置房选购申请审批表【模板】

项目拆迁户安置房选购申请审批表一、该户为村组拆迁户,房屋编号。

二、按株政发〔2011〕2 号文件和株政办函〔2011〕97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安置资格审定(第三榜)公示结果,该户享受全部政策的实际安置人口数人,只享受安置房购房补助、安置房指标三、按照,该户选择:购电梯安置房安置(购房补助已列入房屋总补偿款中),该户享有安置房购房指标人×45㎡= ㎡,按建设综合成本价计算为㎡×1800元/㎡= 元;另按市场价出资购买安置房面积㎡,按市场价计算为㎡×元/㎡= 元;安置房总面积四、申请人须知1、选择安置房安置的拆迁户按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市场价分别(以均价)计算购房款;但落实楼层门栋号后按相关文件规定实行楼层价格调差作为购房合同价;2、选择安置房安置的拆迁户签订购买安置房协议后预交(从拆迁房屋补偿款中扣取) 90%购房款,余款在安置房竣工验收后,由建设业主单位(金科公司)结清并签订购房合同。

3、填写的申请内容不得另行更改。

附件2项目拆迁户安置人员购买安置房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经批准,依法对乙方在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房屋附属设施实行一次性征购。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征购房屋和各项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按株政发〔2011〕2号及株政办函〔2011〕97号文件执行。

二、被征购房屋基本情况被征购房屋坐落在;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三、乙方房屋征购具体补偿安置费用如下:1、征购房屋补偿安置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

四、安置(一)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安置区安置,安置房均采用电梯房安置。

(二)安置房在该项目最后一个被拆迁户签定房屋征购安置协议后三十个月内交房。

逾期未交房,由甲方根据延期时间对乙方发放双倍安置过渡费。

(三)乙方在签订房屋征购安置协议的同时,甲方按电梯安置房购房均价和乙方安置人口及安置面积,计算购房款并与乙方签订本购房协议。

石家庄人才绿卡购房补贴问题汇总

石家庄人才绿卡购房补贴问题汇总

石家庄人才绿卡购房补贴问题汇总本文收录了人社局对人才绿卡购房补贴中一些典型问题回复。

1. 绿卡在补办期间能不能正常申请?答:不能2. 购房发票指的是哪类发票,期房只有首付款发票,二手房只有交税的发票?期房可以是首付款发票,二手房参见市局回复截图3. 申请购房补贴本单位要进行公示吗?答:见市局发的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4. 购房补贴的申请时间是按照季度收取吗,本季度(疫情特殊时期)收取时间可否适当延长?答:本次赶不上的可以下次申请,本年还会有申请机会,预计10月份,具体以市局通知为准。

5. 领取一段时间租房补贴后购房,购房前领取的租房补贴是否需要扣除?答:参见常见问题。

6. 购房补贴能否打到个人账户?答:不可。

7. 需要的材料可能10天才能准备齐,可不可以先申请,后面补交材料?答:不可。

8. 首次购房证明或者无房产交易证明去哪里开具?答:不动产交易中心。

9. 申请表里的购房补贴数目是填自己学位对应的数目还是扣除已领租房补贴的数目?答:涉及用印,尽量一次性填写正确。

本科5万,硕士10万,博士15万。

10. 第一套房子在爱人名下可以申请购房补吗?答:市局回复,核查本人名下是否首套房,实际以住建部门和不动产中心核定结果为准。

11. 《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指的是房本吗?答:不是。

12. 入职新单位,若提交了人才绿卡更换申请,但还未拿到新卡,旧卡还能否用于此次购房补贴申请。

答:不可13. 我的劳动关系属于当初从原公司工作三个月后调入子公司,当初与原公司签订合同为三年,现在的劳动合同期限延续之前,写的两年九个月,是否可以申请购房补贴?答:不可,如果延续了,延续后超过三年了,就可以了。

14. 房产证上写的两个人名字,但是还没领结婚证,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提供结婚证吗?需要提供对方的相关材料吗?答:按市局发的流程准备。

15. 我的劳动合同今年8月份到期,我4月份申请购房补贴有影响吗?还是等到期后签订新合同以后再申请?答:签订新合同后申请。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承诺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
我单位职工因购房资金困难,特来你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大写)元,年限年。

根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我单位同意为其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作出以下协助扣款还贷的承诺:
1、监督贷款职工按月扣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工作调动、退休、下岗(买断工龄)必须还清该笔贷款后,我单位才予与办理工资转移有关手续。

3、借款人死亡、失踪、离职等情况,我单位将应付给借款人家属的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各项补助款等款项,先用于还清贷款后,剩余部分再发给家属。

4、除上述情况外,该职工仍无法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本单位同意将你处代管的本单位售房款由你处直接划转归还其贷款本息。

以上承诺,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如遇不遵守时,我单位将按国家法规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财务公章单位公章:
财务主管人签字:代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

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130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政策衔接,协调推进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面积核定、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下同)住房补贴计发和住房补贴发放过程中的纪律规定等问题通知如下:一、无房、住房未达标职工的界定(一)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是指职工的住房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按规定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执行。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上虞人才服务细则相关表格

附1:上虞区海外高层次人才证申请表注:此表请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同上报。

附2: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启动资金申请表注:此表一式二份,区委人才办和区财政(地税)局各留存一份。

附3: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启动资金拨付表(政策资金)附4: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请表海外工程师姓名聘用企业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盖章)年月日填报绍兴市外国专家局印制聘请海外工程师情况表备注:需附年薪支付凭证材料附5:引进海外工程师执行情况表年度海外工程师姓名聘用企业(盖章)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盖章)年月日填报绍兴市外国专家局印制附6: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拨付表(政策资金)附7: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经费资助申请表海外高层次人才银行贷款贴息申请表(政策资金)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办公用房租金补助申请表(政策资金)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设备投入补助申请表(政策资金)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科研经费补助申请表(政策资金)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投融资支持申请表(政策资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补助申请表(政策资金)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税收奖励申请表(政策资金)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请表(政策资金)优秀人才奖励申请表(政策资金)高层次人才年度科研经费资助(课题奖励)申请表获高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人才培训经费补助申请表(政策资金)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申请表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申请表注:此表一式2份,上报时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外省职称取得人员需提供相关评审材料或相应省人事厅职称鉴定意见)、各级培养证书或文件、一年来工资清单、结婚证、本人和配偶的户口簿、社会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缴纳凭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一式2份复印件。

附21: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对象个人财政专户资金申领表(政策资金)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纳税凭证、房产证、土地证(房产证、土地证上需加注“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政策享受对象,五年内限制转让”字样)等原件及一式2份复印件(如属按揭购房的,可不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原件,但应出具建设、国土部门提供的“已办房产证、土地证并加注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政策享受对象,五年内限制转让”字样的证明)。

买房补助委托书(3篇)

第1篇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鉴于委托人因工作、生活等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购房补助相关事宜,现委托受托人全权代理办理以下事项:一、受托人接受委托后,有权以委托人名义办理购房补助申请的相关手续。

二、受托人在办理购房补助申请过程中,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提交申请材料,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三、受托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信、合法地履行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四、受托人在办理购房补助申请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五、受托人应在办理购房补助申请过程中,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个人信息。

六、受托人在办理购房补助申请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委托人权益受损,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受托人应在办理购房补助申请过程中,及时将办理进展情况告知委托人,确保委托人了解办理进度。

八、受托人应在办理购房补助申请过程中,遵守以下规定:1.提供真实、准确的购房补助申请材料;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3.按时完成购房补助申请的相关手续。

九、委托人保留在必要时撤销委托、更换受托人的权利。

特此委托,受托人应严格履行上述委托事项。

以下为委托人授权事项的具体内容:1.代表委托人签署购房补助申请表及相关文件;2.代表委托人提交购房补助申请材料;3.代表委托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购房补助申请事宜;4.办理购房补助申请过程中,接受相关部门的询问和调查。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填写具体期限,如: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委托,委托人需另行签署委托书。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日期:日期:附件:1.购房合同复印件;2.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3.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篇兹有本人(以下称“委托人”)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购房补助事宜,现特委托(以下称“受托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一、受托事项1. 代表委托人向相关部门提交购房补助申请;2. 代表委托人配合相关部门对购房补助申请的审核;3. 代表委托人领取购房补助资金;4. 代办购房补助申请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及文件;5. 协助处理购房补助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6. 依法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关于完善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制度暂行办法

关于完善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制度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3]33号)精神,结合省级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简称“住房补贴”),是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政府以货币形式给予职工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

第三条职工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包括驻西安市城六区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行政机构,省政协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级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省级各人民团体和实行工资统发的全额事业单位。

第二章住房补贴的对象第四条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住房补贴。

(一)1999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未按标准租金、成本租金租住或未按标准价、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

(二)1999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已按标准租金、成本租金租住或已按标准价、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职级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未达标老职工”)。

(三)2000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新职工。

第五条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申请住房补贴:(一)已按标准价、成本价购买了公有住房,且住房面积达到规定职级标准的职工。

(二)已按标准租金、成本租金租住可售公有住房,且住房面积达到规定职级标准的职工。

(三)已接受国家和单位给予个人自建或购买住房的补助、补偿的职工。

(四)离婚前已按标准价、成本价购买了公有住房,且住房面积达到规定职级标准的职工。

第三章住房补贴标准第六条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一)厅局级(正高级技术职称及相当职级人员)120平方米。

(二)处级(副高级技术职称及相当职级人员)100平方米。

(三)科级(中级技术职称、高级技师及相当职级人员)80平方米。

(四)科以下(初级技术职称、技师及相当职级人员和工人)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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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学历 毕业时间
职称 职称颁发单位 职称取得时间
职业资格 资格证书颁发单位
职业资格取得
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社保费缴纳时间 工作单位
房屋产权证号(二手房) 合同签订日
期(一手房)
房屋坐落

声 明
本人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购买的住房是本人及家庭购买的首套住房,如有虚假,本人愿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人银行卡
开户行 银行卡帐号






1、“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及合同日期认定 2、就业情况认定 3、学历或专业资格认定
合同签订日期(一手房): 产权证登记日期(二手房):
该申请人具有( )

学历或具有( )
职称或具有( )
职业资格
(盖章) (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家补助标准审核

契税补助 安家补助 合计(小写)

合计(大写)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附件:
1、高校毕业生购房安家补助申请表(申请人可到各区办理部门、房地产登
记管理处缴纳契税窗口领取或登录芜湖市人社局网站――办事大厅――下载中
心,下载打印);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供
离婚证和单身证明;已婚还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上有两个及其
以上的共有人,提供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3、所购房屋产权证书(一手房需附购房合同);
4、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5、申请人学历或职称证书;
6、申请人相关就业证明(社保缴费记录)。
注: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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