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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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
传感器位置的规定
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吊挂在距工作面5米内,距顶板不大于30㎝,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的回风侧无淋水的位置。

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吊挂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米内,距顶板不大于30㎝,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无淋水的位置。

风速、负压、开停传感器应安装在能正确反映该测点的位置。

井下设备的管理
设备的安装、拆除,由技术负责批准,由监控维护人员实施。

井下传感器的管理,由专职维检员进行检查、移动,放炮前放炮员必须维护好传感器及传输线路。

每班专职瓦斯员,必须对照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误差0.03%为正常),做到瓦斯排版、原始记录手册、日志报表、传感器显示数据“四对口”。

瓦斯传感器报警,必须先停止工作面工作,向值班矿长报告,并向公司监控调度室室汇报,通知瓦斯员查明原因,处理完毕井批准后方可继续作业。

传输电缆、分站、井下设备由每班维检员巡视监护,如丢失、损坏要及时汇报。

按规程要求瓦斯传感器每十天校验一次,适用中必须对每台仪器的使用情况惊醒逐一记录。

风俗传感器至少每10天检查一次,并进行除尘。

传感器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更换。

监控室每天打印一次瓦斯报表,并经过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三、对井下瓦斯浓度监控范围的规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总回风报警浓度≥0.7%。

煤矿主通风机及在线监测操作规程

煤矿主通风机及在线监测操作规程

煤矿主通风机及在线监测操作规程前言煤矿通风系统是煤矿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而煤矿主通风机是通风系统运行的核心装置。

良好的通风系统可以使煤矿内空气清新,减少有害气体和粉尘的浓度,保证煤矿工人能够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而在线监测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保证煤矿主通风机的正常运行和准确监测,使其在煤矿通风系统中起到最大的作用。

一、煤矿主通风机的结构与原理1.煤矿主通风机的结构煤矿主通风机包含电机、转子、定子、风道、减震器等部件。

其中电机是主通风机的核心组件,负责驱动主通风机的风轮旋转,从而使气流正常循环。

2.煤矿主通风机的原理主通风机通过电机驱动风轮旋转,将空气吸入风道,再经过过滤器、集尘器等组件过滤净化,然后送往煤矿井下。

主通风机的转速、风量、风压等参数的变化都会直接影响煤矿通风系统的运行效果和工人的安全。

因此,对主通风机进行在线监测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煤矿主通风机在线监测操作规程1.测量参数和要求主通风机在线监测需要测量的重要参数包括风机转速、风量、风压、电机电流、电机温度等。

这些参数反映了主通风机的运行状况和性能表现。

2.测量设备的设置和校验测量设备应安装在主通风机的最佳测量位置,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在测量之前,应对设备进行一系列校验,确保其能够准确、可靠地进行在线监测。

3.监测工作流程(1)开机前监测在主通风机启动之前,对测量设备进行检查,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处于标定状态等。

检查完毕后,记录测量数据,作为启动之前的参考。

(2)启动过程中监测在主通风机启动过程中,要时刻监测风机转速、风量、风压等参数的变化情况。

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做出调整。

(3)运行中监测主通风机在运行中需要进行全面的监测,包括对电机电流、转速、风量、风压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对设备进行调整和维护。

(4)停机后监测在主通风机停机后,对设备进行停机检查,记录测量数据,将数据上传并存档。

4.应急处理措施在进行主通风机在线监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做出应急处理。

煤矿人员位置监测操作规程

煤矿人员位置监测操作规程

煤矿人员位置监测操作规程煤矿人员位置监测操作规程一、目的为了确保煤矿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操作规程,明确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的流程与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在煤矿工作的人员,包括矿工、监工、工程师等。

三、监测设备1. 煤矿人员位置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2. 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使用技能,并持有相应的操作执照。

四、监测流程1. 每位煤矿人员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应将其身份信息输入到监测设备中。

2. 监测设备应定期进行位置定位,以确保人员位置信息的准确性。

3. 监测设备应定期将人员位置信息上传至矿山安全管理系统,并能够实时显示。

4. 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在运行前应进行位置检测,以确保周围没有人员。

五、操作要求1. 每位煤矿人员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应主动与监测设备进行配对,确保身份信息能够被准确识别。

2. 煤矿人员在井下工作期间,应随时佩戴监测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3. 监测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应立即报告设备操作人员。

4. 煤矿人员在离开井下工作区域时,应将监测设备交还设备操作人员,并注销自己的身份信息。

5. 煤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直接向设备操作人员报告,并按照煤矿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六、责任与处罚1. 如果煤矿人员不按照规定佩戴监测设备,将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停工整顿等。

2. 设备操作人员因故意或过失疏忽造成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的失效,将受到相应的追责,包括停职、罚款等。

3. 煤矿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且未按照规定使用监测设备,将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操作规程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2. 煤矿应当定期对煤矿人员位置监测操作规程进行评估和更新,以确保其科学、合理、有效。

3. 煤矿人员应积极配合使用监测设备,并不得故意破坏或篡改设备信息。

以上即为煤矿人员位置监测操作规程,通过严格遵守该规程,可以有效提高煤矿人员的安全性,预防事故的发生。

煤矿安全监控规程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规程制度

目录1、前言----------------------------------------------12、操作规程------------------------------------------23、岗位责任制---------------------------------------134、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5、设备管理制度-------------------------------------196、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217、网络运行管理制度---------------------------------228、监控故障报告制度---------------------------------239、监控异常情况还上报制度---------------------------2410、平安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制度----------------------2811、平安监控异常情况处理规定--------------------------2912、煤矿平安监控系统巡检制度--------------------------3113、煤矿平安监控系统日检查制度------------------------3214、平安监控值班制度---------------------------------3315、平安监测监控交接班制度---------------------------34前言平安监控系统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各工作岗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有省厅颁发的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为保证平安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各项规章制度;平安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一、监控系统地面操作规程:1、监控系统在装配过程中,主机与外部设备、外围设备、接口插件等连接,都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严禁带电操作,严禁热拔插。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潜在的危险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调试。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覆盖全矿区域,监测点位布置合理;(二)具备网络通信和数据传输能力;(三)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实时发出报警信息;(四)具备数据存储和分析能力,能够进行历史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能力,能够远程实时观察和操作。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工程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评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仪器和软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并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设备和仪器的巡视和检查,并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完好和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应及时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过程中,涉及到的故障处理、维修和更换配件等费用应由煤矿管理部门承担。

煤矿安全仪器监测工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仪器监测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站、电源、传感器、光端机等监控设施的安装、拆移和维护工作。

二、上岗条件格证后方可上岗。

熟悉所维护的各种监控设施的性能、结构和基本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各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3、监控维护工必须经过监测监控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监控维护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2、入井设备必须有“三证一标志”,必须选用技术参数合适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替换。

3、在作业过程中需在皮带、溜槽上方作业时,须先与司机、调度联系好,待相应皮带、溜槽停稳后,方可进行作业。

作业完毕后及时向调度和皮带司机汇报。

4、登高作业时,要有其他人员在下面扶稳梯子,上面作业人员5、严禁带电作业。

在设备开盖前必须切断相应设备非本安型电源。

6、监控维护人员在下井时要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作业前先测量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0.8%CH4时,方可作业。

7、作业过程中会造成断电闭锁的,要在作业前通知被控设备所属单位。

8、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包括现场牌板、井下和地面需要填写的各种记录,妥善保管、存档,不得丢失。

四、作业准备1、上岗前要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接受任务,熟记相关表、工器具。

2、传感器定期更换、调校,瓦斯电闭锁定期试验和常规检修、维护工作,要在检修班进行,严格按照有关部室审批的地点进行试验,停电前必须先得到调度室许可并通知队组。

3、作业过程中需停电、拆接线时要提前办理有关停送电和拆接线手续。

需要其他单位、队组配合时,须提前联系好。

4、使用各种测试仪表前,要先根据被测对象的具体属性,正确选择仪表的各项挡位、设置。

5、监控分站、电源箱、传感器、信号电缆的数量准备要按现场理规定实施细则》以及我矿安检部门下达的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五、作业程序1、维护工日常巡检作业按以下顺序进行:路、分站、电源箱、传感器、人员定位读卡器等设施进行巡检。

(2)发现监控设备、电缆等设施被损坏,要就地处理并及时汇报。

(3)升井后,根据井下实际作业情况,认真填写《维护记录》和《故障处理记录》。

煤矿监控员操作规程

煤矿监控员操作规程煤矿监控员操作规程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监控员应该遵循的一系列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

监控员是煤矿中非常重要的岗位之一,他们负责对煤矿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并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以保障矿井生产的安全和高效。

下面是一份关于煤矿监控员操作规程的详细说明:一、岗位职责1.监控煤矿生产过程,包括采矿、输送、通风、排水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

2.负责疏导并指导作业人员遵循安全生产规范,确保煤矿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3.配合矿下领导和调度员做好现场应急处理,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负责煤矿生产数据的记录和整理,及时上报生产统计报表。

二、操作规程1.熟悉煤矿生产工艺流程,了解矿井的结构和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熟练操作监控系统。

2.认真按照煤矿生产计划,及时启动和停止矿井的各项设备,确保矿井的正常运转。

3.严格按照现场管理指令执行,不私自改变生产参数,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数据的准确性。

4.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包括设备故障、事故隐患等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负责检查煤矿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不经过上级同意自行处理。

6.维护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包括日常巡视、保养和定期维修等工作,确保监控系统的稳定性。

7.严格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程,不擅自离岗,不饮酒、吸烟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8.参加煤矿安全培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安全措施1.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耳塞等,确保自身的安全。

2.用餐和休息时间遵守规定,不在监控室内食用热食,保持监控室内的整洁和安静。

3.遵循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处理电气设备的故障。

4.了解煤矿安全逃生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确保万一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脱险。

5.严格禁止将煤矿机要文件和资料带离岗位,保密工作是每一位监控员的义务。

通过以上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煤矿监控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风险,保障矿井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产量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山西中强福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产量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一、KJ219型监控系统登陆:1、打开桌面KJ219煤矿产量监测系统服务端(阳光三级服务控制器)。

2、打开桌面煤炭产量监测系统客户端,输入“帐号”、“密码”,输入完毕后,单击“登陆”,进入监测界面。

二、开启前(接班后)检查准备1、班前准备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正常。

2、交接班监测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班中要求1、文明作业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检查UPS运行情况手动断开网络电源,启动备用电源,使备用电源连续运行15分钟。

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不能连续供电现象,立即启动网络电源,并更换UPS。

三、操作系统监测与处理界面(1)检查系统的煤炭产量监测、超产报警、查询、统计等状态功能。

1、产量、产能比实时显示;2、按年、按月、按日显示及打印产量、产能比等;3、严重超产报警及显示;4、按年、按月显示及打印严重超产次数、每次严重超产时间、产量、产能比等;5、按年、按月显示及打印超产次数、每次超产时间、产量、产能比等;6、产量柱状图实时显示;7、按年、按月、按日显示及打印产量柱状图等。

(2)检查查询、报警等功能监测状态:1、计量仪器外壳开启状态;2、计量仪器调整参数状态;3、计量仪器供电状态;4、输煤异常状态;5、计量异常状态;6、通信异常状态等。

(3)检查系统的输煤设备状态监测、显示、查询等功能:1、输煤设备的开/停状态及时刻;2、输送机运行时间;3、输送机发送产量次数(每5分钟算一次);(4)KJ219煤炭产量监测系统查询:点击“查询”,弹开的下拉菜单中包括“产量实时查询”、“产量查询”、“产量柱状图查询”、“超产查询”、“严重超产查询”、“输煤设备运行状态查询”、“煤炭基金及税费查询”、“系统工作异常查询”、"用户操作记录查询"界面进行操作查询。

煤矿监控队操作规程

第一条监测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

第二条检查电源系统状况。

第三条进行机房环境和设备卫生工作。

第四条查看上班次系统的运行记录。

第五条登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界面,观察各监测点的设备运行状态和数据上传情况,如发现设备异常,立即通知技术人员维护。

第六条每1小时检查并记录1次系统运行状态、数据上传状态、机房温度及电源情况。

第七条对监测到的异常情况及时联系确认,按流程上报、记录处理过程。

第八条打印当班的各类报表。

第九条如果系统需要重新开关机,按下列顺序进行:1、开机顺序:电源→打印机→显示器→数据接口→系统主机。

2、关机顺序:系统主机→数据接口→显示器→打印机→电源。

第十条填写交接班记录,整理装订报表,向接班人员说明系统运行情况及关注和代办事项。

第一条维检员必须经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

第二条携带安装及维护工具、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第三条向监控员及上班次维检员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

第四条安装新的监测点:1、敷设线缆采用吊钩悬挂,悬挂点间距为500mm。

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械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与动力电缆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2、敷设电缆通过巷道顶板时,要先观察顶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3、线缆与设备连接要牢固、密封良好,线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线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mm。

线嘴压线板对线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线缆外径的10%.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mm,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4、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5、安装完毕后,再详细检查所有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五条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1、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2、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得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教1次,同时测试甲烷超限闭锁、风电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是否可以正常实现,并记录备案;3、一氧化碳传感器每15天校验一次;4、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要升井进行全面检修;5、安装、拆除设备或处理故障时,严禁带电作业,严格执行停送电流程。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与操作管理制度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与操作管理制度简介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是煤矿、金属矿等矿山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手段之一。

通过对矿山地质、气象、工艺等数据的采集、传输、分析,可以实时监控矿山的生产活动和环境状况,对矿井内的风险做出及时的预警和处理。

为了保证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制定本维护与操作管理制度。

维护和操作维护1.定期检查硬件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传感器、控制设备、特别是矿山通信设备等;2.对数据线、电源线等进一步规定保养方式和周期,谨防出现设备功能或性能不良等事故;3.调试设备接口等相关设置,确保硬件安装和运行状态正常;4.确定系统的运行周期和维护计划,并严格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5.定期对数据备份,确保系统数据完整性;6.对硬件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及时修复和更换设备;操作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关闭系统功能设置;2.系统登录用户应先进行身份验证,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行任何操作;3.确保系统数据的真实有效性,不能进行人为操作,否则后果自负,以及时修复因其它原因引起的故障或失效;4.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存档,确保系统数据的完整性,谨防数据丢失;5.在操作过程中,确保数据的加密安全和传输保密;管理制度1.确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人,对其进行培训,保障其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充分掌握;2.对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操作标准进行明确,制定详细的工作手册和规程,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操作流程和规范;3.对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排除方式进行明确,建立完善的事故处理机制,提高应急管理水平;4.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系统的黑客攻击应对方案,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可靠;5.将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保养和维护作为工作任务和指标进行考核,加强对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和操作管理的监督性评估;以上就是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与操作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为了保障矿山生产的正常运行,确保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应按照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各项职责,抓好维护和操作,经常进行检查和备份,建立起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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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安全监控工。 第2条 安全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 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 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 负责矿井监控系统图的绘制、修正。 4、 负责监控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安全监控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 熟悉井下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 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 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 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方法。 7、 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 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各类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第6条 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第7条 煤矿安全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8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第9条 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光干涉瓦斯检定器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上机前德准备工作: 1、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 交接班内容包括: (1) 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 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 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4) 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第11条 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 备齐必要的工具、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 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第12条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 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 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 瓦斯标准气样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 4、 通电试验下井设备,调试确定各功能指标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后准备入井使用。 五、操作顺序 (一)机房操作 第13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门、高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14条 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水上波动情况。 第15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防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第16条 与井上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第17条 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18条 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第19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二) 地面检修操作 第20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 按标准规定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 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 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 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坚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 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 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21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 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h通电后分3个阶段进行调试: (1) 粗调。 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 精调。 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 检验。 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第21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 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第22条 登高3m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23条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第24条 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 第25条 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第26条 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第27条 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 第28条 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t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t以上的拉力的固定点上。 第29条 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第29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四)井下安装操作 第30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31条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m。 第32条 在大巷敷设或检查井传输电缆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第33条 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mm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掉架空线的电后,方准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34条 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 第35条 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把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第36条 所敷设的传输电缆要: 1、 将所携带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 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后再敷设。 3、 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沟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 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第37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38条 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第39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mm。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mm,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第40条 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第41条 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检测工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42条 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专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示牌。 第43条 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第44条 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第45条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第46条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47条 传感器在安装或拆除时,高处必须用梯子或木马,扶牢后,再上人安装或拆除。具体安装位置: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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