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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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保护投退制度电气

设备保护投退制度电气

输煤设备保护投退制度1.总则继电保护是风电场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为加强" 固本风电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保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健康水平,提高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保证电网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2.1任何电气设备都不能在无保护的条件下运行。

2.2配置双重主保护的电气主设备不允许两套主保护同时退出运行。

2.3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的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2.4继电保护现场校验和消缺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拆接二次线·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2.5继电保护定值改变、二次线变动以及校验工作结束后,应有明确交待继电保护定值、二次线变动情况以及校验传动结果、能否投入运行等内容。

3.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管理3.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是指场220kV系统、35kV和380V场用电系统各种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投入、退出运行时所应履行,的手续和流程。

严禁任何班组、个人未经批准私自投退保护。

3.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由风电场场长负责总体协调。

3.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由当值值长、值班员完成。

3.4对于220kV系统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 3.4.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需要投退保护时,由值长提前两天提出申请,风电场场长批准。

3.4.2场长批准后,由值长向调度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值长下达操作命令,值班员进行投、退的操作,值长做好监护工作。

3.5对于35kV系统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 3.5.1值长提前一天提出投、退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申请,风电场场长批准。

3.5.2值长下达投、退命令,值班员进行操作。

3.6对于场用380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投、退:3.6.1值长提出申请,由风电场场长批准。

3.6.2值长下达投、退命令,值班员进行操作。

3.7遇到特殊运行工况或紧急情况需投、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时:3.7.1对于220kV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1)值长向场长口头提出申请。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管理制度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管理制度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管理制度
版次:05
页码:10/10
编码:YHK-06-04-01/G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
1
是否制定本单位管理实施细则

否;原因:
2
是否执行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定值调整申请单管理

否;原因:
3
是否制定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长期投退的应急预案

否;原因:
4
4.2.1.3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实施细则。
4.2.1.4负责批准本单位自行管辖设备的保护、联锁和报警的投退和定值调整。
4.2.1.5负责对本单位管辖设备整定值的批准执行。
4.2.2
4.2.2.1负责组织审核本单位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实施细则。
4.2.2.2负责对本单位管辖设备整定值的审核。
6.3许可人,指许可《申请单》工作的人员,由运行当班值长担任。
6.4执行人,指进行ERP系统《保护联锁投退申请》操作的人员,由符合要求的运行当值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担任。
6.5主设备的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长期投退及定值调整:指在主设备运行情况下,主设备的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及其定值未按要求的超出72小时(含72小时)的投入运行(改变定值)或退出运行(改变定值)。
记录1
保护投退联锁变更单
YHK-06-04-01/G-JL(01)
NO: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机组:设备专业:
编号: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保护名称
保护条件
保护变动方式
保护变动原因
保护变动工作内容: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定值变更及投退工作,提高定值配置和保护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系统范围内的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工作。

第二章定值变更管理第三条定值变更是指为了适应电力系统调整、设备更换和优化配置等需要,对现有定值进行修改或增加的工作。

第四条定值变更需遵循下列规定:(一)定值变更应符合电力系统的调度和运行要求;(二)定值变更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三)定值变更前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不会对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四)定值变更后需要做好记录和备份工作,以备后续查询和分析。

第五条定值变更的流程如下:(一)提出变更需求: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定值变更的要求;(二)技术论证:由技术人员对定值变更需求进行论证,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变更,并提出相应的变更方案;(三)审批批准:经有关部门审查后,确定变更方案并予以批准;(四)变更实施: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进行实施,确保变更过程安全可控;(五)检查测试:对变更后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六)记录备份:对定值变更的过程进行记录和备份,以备后续查询和分析。

第三章定值投退管理第六条定值投退是指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需求,对某些定值进行投入或退出的工作。

第七条定值投退需遵循下列规定:(一)定值投退应符合电力系统的调度和运行要求;(二)定值投退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三)定值投退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设备检查、测试和保护设备的配置等;(四)定值投退后需要做好记录和备份工作,以备后续查询和分析。

第八条定值投退的流程如下:(一)提出投退要求: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定值投退的要求;(二)技术论证:由技术人员对定值投退需求进行论证,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投退,并提出相应的投退方案;(三)审批批准:经有关部门审查后,确定投退方案并予以批准;(四)投退实施:按照批准的投退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投退过程安全可控;(五)检查测试:对投退后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六)记录备份:对定值投退的过程进行记录和备份,以备后续查询和分析。

保护投退管理规定(试行)

保护投退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1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保护投退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电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和水机保护投退行为与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康水电公司各生产管理相关部门及外委维护单位。

第三条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 14285-2006 (二)《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四川省电力公司2007年1月(三)《关于下达金康水电站及有关送出设备调度命名编号的通知》(四川省调〔2011〕7号)(四)《金康水电站并网调度协议》GF—2003—0512(2011年2月)(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1号)第四条定义和术语(一)省调:指四川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二)公司:指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三)发电部:指公司承担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生产职能部门。

第二章继电保护和水机保护投退操作管理规定第五条以下继电保护为省调管辖范围,涉及的相关保护投退必须经省调调度员批准,运行值长根据省调命令进行保护投退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一)220kV系统的相关继电保护:220kV母线和220kV出线的继电保护装置。

(二)主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方式和中性点保护:1号、2号主变压器高压侧接地零序保护和间隙零序保护、主变高压侧开关失灵保护。

第六条以下继电保护不归省调管辖,由金康水电站自行负责,投、退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运行值长方可执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一)1~2号水轮发电机继电保护,包括:发电机纵联差动、发电机横差保护、95%定子接地保护、100%定子接地保护、转子一点接地保护、定子过负荷、失磁保护、低电压保持过电流保护。

(二)1~2号水轮机机械保护,包括:机械过速159%Ne 保护、电气过速155%Ne保护、油压装置事故低油压保护、机械过速115%Ne且主配拒动保护、电气过速147%Ne保护、瓦温上限保护、机械过速115%Ne且主配拒动保护动作时跳灭磁开关保护、事故停机时剪断销剪断保护。

保护、联锁投退管理

保护、联锁投退管理

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管理制度(暂行)1.为确保公司机组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避免公司人身、设备事故,进一步使运行、检修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2.凡机组运行或停运过程中,投退任何仪控联锁、保护、自动,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机组的主机包括:1)机组的发电机、汽轮机、锅炉;2)机组的主变、油开关。

4.机组的主要辅机包括:1)磨煤机、一次风机;2)送风机、引风机;3)电动给水泵、汽动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4)启备变、高厂变;5)6KV除灰、化学、输煤、网控等辅助变压器和碎煤机、斗轮机、水源地取水升压泵、除灰灰水泵等公用设备。

5.机组的辅机包括:1)主厂房内380V及以上电压的电气和热力设备;2)化学、除灰、除尘、输煤等公用电气和热机系统的泵、风机、电机及阀门等。

6.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前应通知仪控人员检查各项仪控联锁、保护、自动的投入情况并做好记录。

7.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投退仪控联锁、保护、自动,如确需退出时,由申请人填写《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运行人员正常操作的联锁、自动投退除外。

8.《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格式见附表1。

9.填写《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时,要求字迹工整,表达清楚简练,并注明相应设备或信号的名称与KKS编码双重编码,如无KKS编码的设备要填写相应的设备编号。

10.《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编号与公司工作票的编号方法相同。

11.《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由申请人呈交仪控负责人签字,由仪控人员填写仪控交待事项;若需解除或投入辅机保护,需经值长签字批准;若需解除或投入主机保护,还需经总工签字批准。

12.《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批准后,由机组长(主值)签字并配合仪控人员执行。

13.若需解除或投入联锁、自动,《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只需经机组长(主值)签字。

景洪电厂继电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

景洪电厂继电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

景洪电厂继电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运行人员对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使用与维护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本办法所称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投切管理制度是指运行值班人员在使用与维护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过程中应该遵守的规定。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景洪电厂运行全体员工。

4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5管理机构和职责管理机构为生产技术部。

对运行人员执行继电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6 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为规范继电保护装置投退管理,作如下规定:6.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改进与变更必须经厂领导批准。

6.2 新型或经改进的继电保护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应经试运行,试运期限由生产副厂长或生产技术部决定。

6.3 禁止带电的一次设备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

如需变更凡属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经值班调度员批准。

并将改变情况在交接班记录中交待清楚,并在《继电保护装置投、退记录本》上记录。

6.4 所有保护装置的投退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属于中调管辖的保护装置投退还应经中调调度员许可,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运行中的保护装置。

6.6 由调度管辖的保护装置,在一次设备停电后不允许自行将保护装置停用作业,如有作业必须请示中调批准。

6.7 当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将故障的各种异常情况报告给值班调度员和相关部门及厂领导,并在交接班中记录清楚。

6.8 非定期的主要继电保护装置的试验应经厂部有关领导同意,并向值班调度人员申请批准,方可进行。

6.9 定期检修期的试验,必须持有工作票,并履行许可手续。

同时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检查下列事项:1)安全措施是否准确、完善地实施,并在相邻的盘上做出明显的标志,防止走错位置。

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或退出规定范本(2篇)

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或退出规定范本(2篇)

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或退出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工作岗位和设备。

任何人不得违反本规定进行操作。

3. 本规定内容应与员工进行充分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规定。

4. 任何非法操作、擅自解除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行为均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投入规定1. 在进行工作准备前,必须确保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所有投入装置已正常工作,且操作人员已熟悉操作流程。

2. 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的流程进行投入,严禁使用非正常的操作方式或跳过操作步骤。

三、退出规定1. 在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的流程进行退出,确保所有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恢复至退出状态。

2. 任何异常情况或故障发生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相关人员进行检修,严禁擅自强行退出或继续操作。

四、紧急情况应对规定1. 当发生紧急情况,威胁到员工安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应急流程采取相应措施,并确保所有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正常工作。

2. 管理人员有义务组织紧急演练,让员工熟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五、操作人员职责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证书或资格,对操作机器和设备的特点和工艺要求有全面的掌握。

2. 操作人员在进行投入或退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程序操作,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3. 操作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所有意外情况、故障和异常,并立即上报给主管或相关人员。

六、管理人员职责1. 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并确保操作手册与实际操作相符。

2. 管理人员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保证操作人员熟悉操作手册并能够按规定操作。

3.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妥善处理所有故障和异常情况。

4. 管理人员应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员工能够正确遵守规定。

电厂热工保护投退管理办法

电厂热工保护投退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保护、联锁、报警投退管理办法1.本办法与现行标准有冲突,执行本办法。

2.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现行标准。

3.本办法试行后将修改相关标准。

4.定义4.1保护是指测量、量值传递、逻辑判断、定值门槛、动作后联锁、保护装置辅助设备、执行机构等构成的一个完整系统。

可分为热工保护、电气保护、机械保护、复合式保护。

机械保护是指压力容器、管道的安全阀,汽轮机机械超速保护,低压缸防爆膜、磨煤机防爆门等纯机械装置构成的保护;复合式保护是指PCV阀等由电气、热工与机械装置配合构成的保护。

4.2联锁是指通过热工、电气、机械等装置、程序在某一条件或状态达到相关标准触发闭锁、联动相关设备,保护或制约相关设备、运行参数等。

闭锁一般有闭锁启动、闭锁升、闭锁降、闭锁切换、闭锁自动调节(自动调节跳手动)、闭锁进行下一步动作或程序等。

联动一般有联锁跳闸、有联锁启动(含备用投入)、联锁开关阀门、强制升、强制降、超驰等。

4.3报警是指设备参数或系统参数某一条件或状态达到相关标准触发声音、光、字体颜色、现场设备机械状态改变或其组合,提醒运行人员或检查人员注意或进行干预的行为。

4.4保护、联锁、报警退出是指经审批许可后无论采取强制、解线、变更逻辑、修改参数(定值参数、延时参数等)、解除压板、挂起、备用退出、采取机械措施、切断保护装置的电源、动力源等、隔离保护先导设备等任何措施使保护、联锁、报警失去保护、联锁、报警功能或部分功能丧失、变化,含保护、联锁、报警最终的执行机构。

4.5保护、联锁、报警投入是指经审批许可后且确认无误,恢复保护、联锁、报警原有设计全部功能。

4.6运行部门是指有运行职责的运行部、燃料管理部、供热产业部、龙源特许经营单位。

4.6设备管理部门是指有设备管理职责的设备管理部、燃料管理部、供热产业部、龙源特许经营单位。

4.8申请退出、恢复人员(简称“申请人”)申请人是指公司运行部门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正式员工,燃料外包单位运行员工,特许经营单位运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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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一、前言
为确保发电厂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证电网的稳定供电,发电厂应建立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保护的职责、义务和标准。

本文将从制度目的、适用范围、管理责任、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制度目的
1.建立健全的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保障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规范设备保护工作流程,加强各层级的协同配合。

3.提高保护人员的技能水平,增强设备保护意识,提高设备保护的有效性。

4.定期检查、维护、改进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实效。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一切设备的保护与投退管理工作,包括发电机、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电缆、接地极等,同时适用于所有从事设备保护、调试、操作、维修等工作人员。

四、管理责任
1.发电厂领导班子应对设备保护重要性形成共识,将设备保护及其投退工作作为发电厂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加强对设备保护投退工作的指导。

2.设备保护部门应对发电厂设备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负责,规范保护工作流程,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操作及维护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全面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督设备使用的安全状况和投退管理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4.直接负责的设备保护人员应熟悉设备保护措施和操作流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投退可靠。

五、保护措施
1.设备保护规程
具体实施保护措施前,应编制设备保护规程,包括设备保护的基本原则、流程、职责、操作规范、制度要求等。

2.设备保护范围划分
应根据设备保护规程,明确各种设备所属保护范围及保护功能要求。

3.设备保护调试
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保护调试,调查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设备保护工作流程
应制定设备保护工作流程和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受保护设备的投退管理具体步骤。

5.设备运行中的保护
设备在运行中均应进行实时监测,在检测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6.设备投退标准
设备投退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投退标准进行,同时进行必要的现场监测和数据记录。

7.设备保护记录
设备保护记录应完整、准确、及时,记录包括设备的维护、检修、排障、保护措施等内容。

六、总结
发电厂设备运行的安全和可靠性是保障电网稳定供电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的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是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发电厂应依据制度,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为电网供电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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