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保护定值更改及投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企业定值管理的稳定性和合理性,规范定值更改及投退管理行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各项定值管理。
第二章定值更改管理第三条定值更改申请1.定值更改需由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人填写《定值更改申请表》,并提交至定值管理部门。
2.定值更改申请表应包含定值更改原因、内容、影响范围等认真信息,申请人需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定值更改评估1.定值管理部门收到定值更改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
2.定值更改评估应考虑定值更改的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影响范围等因素,评估结果应书面形式反馈给申请人和相关部门。
第五条定值更改批准1.定值更改经评估合格后,定值管理部门应将批准文件发送给相关部门,并保存相关文件备查。
2.定值更改涉及的设备、工艺流程等相关部门应及时执行更改,并确保更改操作符合相关规定,做好记录和保管。
第六条定值更改后评估1.定值更改实施后,定值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更改结果进行评估。
2.定值更改后评估应包含安全性、稳定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和相关部门。
第七条定值更改的调整与追踪1.定值更改实施后,如有发现问题或需要调整,相关部门应及时汇报定值管理部门。
2.定值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整或追踪,确保更改后的定值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章投退管理第八条投资设备的申请与核准1.投资设备的申请应由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人填写《投资设备申请表》,并提交至投资管理部门。
2.投资设备申请表应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用途、预算等认真信息,申请人需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投资设备的审查与评估1.投资管理部门收到投资设备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与评估。
2.审查与评估应考虑投资设备的必需性、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等因素,评估结果应书面形式反馈给申请人和相关部门。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定值的稳定及有效管理,规范定值变更及投退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内有关定值变更及投退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值变更及投退是指对公司内部的定值进行变更或撤退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设施、资产等方面的变更或投退。
第四条公司定值的变更和投退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操作规范化、透明化、有效化。
第五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办法,明确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应当强化风险防控,确保管理过程的安全和可控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七条定值变更及投退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二章定值变更管理第八条定值变更是指对公司内已有的定值进行变更或调整,包括设备的替换、设施的改建、资产的重置等。
第九条定值变更应当先进行前期调研和评估,明确变更的目的、范围、方案和影响,制定变更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条定值变更计划应当包括变更的原因、目标、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等信息,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定值变更的实施应当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确保变更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第十二条定值变更过程中,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定值变更完成后,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完善相关文件和档案资料。
第十四条定值变更后,应当进行相关测试和验收,确保变更的效果和质量。
第十五条定值变更后,还应当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定值投退管理第十六条定值投退是指对公司内已有的定值进行撤退或转移,包括设备的报废、设施的拆除、资产的出售等。
第十七条定值投退应当先进行前期调研和评估,明确投退的原因、范围、方案和影响,制定投退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定值投退计划应当包括投退的原因、目标、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等信息,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明确和规范我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2.1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设备保护联锁投退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风险管理、检查与考核。
2.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设备保护联锁投退的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参见《运行制度化管理体系文件总则》。
4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参见《运行制度化管理体系文件总则》。
5 职责5.1 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是运行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发电厂的运行工作。
5.1.1 按照××公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制定、实施和贯彻本制度。
5.1.2 负责收集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
5.1.3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组织、审核及报批工作,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5.1.4 负责为实施本制度提供所需的支持。
5.1.5 对各发电厂的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5.2 生产副厂长生产副厂长是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
5.2.1 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检查、督促和考核。
5.2.2 负责为实施本制度提供所需的支持。
5.2.3 负责根据本制度审核、批准相关管理制度、制度、实施细则。
5.2.4 负责审批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申请单。
5.2.5 负责确定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必要性及时间是否合理。
5.3 热控、继电保护人员5.3.1 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申请单。
5.3.2 负责制定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退出期间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
5.3.3 负责提醒运行人员注意,该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退出时的注意事项,提醒该保护应及时投入。
5.3.4 负责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
5.4 各运行车间5.4.1 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设备保护投退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电厂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工作,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天洁电力所有设备。
3.内容3.1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是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装置,保护装置使用不当或动作不正确,可能引起事故或事故扩大,损坏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各部门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3.2发电机组一旦投入运行,所有保护、自动装置应按调度命令及电厂规定投入;3.3发电机组在启动过程中或运行中因设备检修、试验的需要,必须临时退出主要保护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保护投退审批单,申请批准后,由当值值长通知运行人员执行;3.4一般保护联锁需要解除时,由提出人员填写保护投退审批单,由当值值长签字批准后,由运行值班人员实施;3.5运行人员在实施保护投退时,必须持操作票,实行操作监护制度,并做好记录,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值长认可;3.6在工作结束需要恢复保护时,应由提出部门专业人员在征得当值值长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投运与恢复,并对保护投运的正确性负责,做好记录。
3.7保护动作后,检修、运行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确认保护动作的准确性,经工作人员检查未发现保护装置异常或误动时,任何人无权下令退出该项保护;3.8机组确因保护误动造成事故或异常时,应在查明原因后再投入该项保护。
若要退出该保护使机组运行,必须办理审批手续;3.9运行中在紧急情况下,需要临时退出保护时,由值长向有关领导提出口头申请征得同意后,由值长签字通知相关人员实施,事后24小时内必须补办规定的审批手续;3.10保护投退审批单记录本存放于各机组,由专人保管,并做为交接班必须检查的内容。
3.11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护定值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改变保护定值中有关保护投退的内容(包括微机保护控制字);当某保护装置(逻辑)不再需要时,检修人员应办理相应的异动申请;3.12检修人员在校验装置、缺陷处理中不得随意投退任何保护装置或取消保护功能;不得随便更改保护装置出口回路(逻辑),以免造成保护装置拒动或误动。
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或退出规定

紧要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或退出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资产安全,规范紧要保护措施及自动装置的投入和退出,特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和相关人员。
二、管理标准1. 紧要保护措施1.1 管理层应依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采取的紧要保护措施,并确保其合理有效。
1.2 紧要保护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1.3 管理层应订立认真的紧要保护措施实施方案,并确保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以保证其正确掌握实施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2. 自动装置投入或退出2.1 自动装置的投入或退出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操作。
2.2 在投入或退出自动装置前,操作人员应认真核对装置的状态和运行条件,确保安全可靠。
2.3 投入或退出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紧密关注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2.4 若发现自动装置存在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 紧要保护措施与自动装置的协同管理3.1 管理层应确保紧要保护措施与自动装置之间的协同管理,避开因自动装置的异常或故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3.2 紧要保护措施与自动装置的协同管理应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三、考核标准1. 紧要保护措施的考核标准1.1 紧要保护措施的设计与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1.2 紧要保护措施的实施方案是否认真完整,并针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
1.3 紧要保护措施的运行是否有效,是否能够防止和掌控事故的发生。
2. 自动装置投入或退出的考核标准2.1 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能够正确操作自动装置。
2.2 操作人员在投入或退出自动装置时是否认真核对装置的状态和运行条件。
2.3 操作人员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 紧要保护措施与自动装置协同管理的考核标准3.1 管理层是否确保了紧要保护措施与自动装置的协同管理。
保护、联锁投退管理

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管理制度(暂行)1.为确保公司机组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避免公司人身、设备事故,进一步使运行、检修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2.凡机组运行或停运过程中,投退任何仪控联锁、保护、自动,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机组的主机包括:1)机组的发电机、汽轮机、锅炉;2)机组的主变、油开关。
4.机组的主要辅机包括:1)磨煤机、一次风机;2)送风机、引风机;3)电动给水泵、汽动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4)启备变、高厂变;5)6KV除灰、化学、输煤、网控等辅助变压器和碎煤机、斗轮机、水源地取水升压泵、除灰灰水泵等公用设备。
5.机组的辅机包括:1)主厂房内380V及以上电压的电气和热力设备;2)化学、除灰、除尘、输煤等公用电气和热机系统的泵、风机、电机及阀门等。
6.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前应通知仪控人员检查各项仪控联锁、保护、自动的投入情况并做好记录。
7.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投退仪控联锁、保护、自动,如确需退出时,由申请人填写《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运行人员正常操作的联锁、自动投退除外。
8.《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格式见附表1。
9.填写《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时,要求字迹工整,表达清楚简练,并注明相应设备或信号的名称与KKS编码双重编码,如无KKS编码的设备要填写相应的设备编号。
10.《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编号与公司工作票的编号方法相同。
11.《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由申请人呈交仪控负责人签字,由仪控人员填写仪控交待事项;若需解除或投入辅机保护,需经值长签字批准;若需解除或投入主机保护,还需经总工签字批准。
12.《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批准后,由机组长(主值)签字并配合仪控人员执行。
13.若需解除或投入联锁、自动,《仪控联锁、保护、自动投退申请单》只需经机组长(主值)签字。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证发电厂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设备保护技术导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设备的保护投退管理工作。
三、职责及权限1.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设备保护投退管理规程,并组织实施;2.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3.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负责按照管理规程进行设备保护投退操作;4.设备运行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时立即报告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
四、设备保护投退管理规程1.设备投退操作前,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2.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保护投退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流程;3.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保护投退操作;4.设备保护投退操作时,应将设备状态准确记录,确保设备投退操作后的状态清晰可见,并同步记录在操作记录本中;5.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填写操作记录本,并上报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6.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设备运行人员报告,并报告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以便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五、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安全措施1.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前,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应检查操作设备是否牢固可靠,确保操作设备没有异常,避免发生意外事故;2.设备保护投退操作时应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并按照相应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中应注意安全,严禁擅自操作不熟悉的设备;4.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中,应注意保护设备的外壳和内部元件,禁止任意拆卸或更换;5.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前,应检查工作场所及设备周围环境,以确保安全;6.设备保护投退操作时,应注意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六、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设备保护投退管理规程应严格执行,违反规程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2.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符合要求;3.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4.设备运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设备的日常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及时上报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一、概述发电厂设备是保持电力生产的重要设备,其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直接关系到电力生产质量与效益。
因此,为保障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安全,发电厂必须建立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二、设备保护1.设备保护的基本原则(1)全面性:保护范围应覆盖发电所及附属设施内的所有设备;(2)针对性:不同类型设备需要采取相应不同的保护措施;(3)合理性:保护措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避免对设备进行过度保护或者不足保护。
2.设备保护的主要内容(1)过载保护:对于能量较大的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等,需要配置过载保护装置,以保障其安全运行;(2)短路保护:对于容易短路的设备,如高压开关设备,需要配置相应的短路保护装置,以避免因短路而导致设备受损;(3)欠压保护:对于一些对电流有较高要求的设备,如电缆、电机等,需要配置欠压保护装置,以保护设备免于故障;(4)过压保护:对于一些易受过电压侵害的设备,如电容器、电感等,需要装置过压保护装置,以保护设备免于受损。
三、设备投退1.设备投退的原则(1)投退前需要对设备作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2)投退时需要按照装置顺序进行,避免设备之间相互影响;(3)投退时需要有专人负责,保障投退的安全性。
2.设备投退的流程(1)准备阶段: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和必要的参数,核对运行状态,了解现场环境,确认设备可以投入或退役;(2)投入阶段:按照装置顺序进行,注意保障人员安全;(3)运行监控阶段:对设备进行全天候的运行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4)退役阶段: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可以正常退役。
确认后进行拆卸检修等工作。
四、设备管理1.设备管理的目标(1)打破传统的设备管理模式,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2)实现设备的一体化管理,减少设备损耗,提升生产效益;(3)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绿色发电厂。
2.设备管理的要求(1)做好设备实物管理和信息管理,保证设备数量、状态、位置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维修和保护利用体系,保证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安全性;(3)加强设备管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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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明确和规范 xx厂电力网络及设备设施保护、联锁、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加强设备设施保护管理,减少设备故障和异常动作或报警,确保设备设施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过程中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 8 月 31 日修订)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电调[2002]138 号) 等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制度还参照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GDW1799.1-2013) 企业标准。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电力网络系统及设备设施保护联锁投退管理的职责、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电网及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的执行过程管理。
第五条:保护投退:是指发电厂、变电站和电气设备对自动保护装置(如:刀闸、开关、安全门等)投入和退出进行管理。
第六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修编《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管理制度》,并监督和检查分厂的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管理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七条:分厂负责制定本单位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并加强本单位电力网络设备管理,保障电网及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设备正常运行时,主辅设备的保护装置应根据规程要求进行投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随意将运行中的保护装置拆除或停止运行。
第九条:主机主保护在运行中严禁退出。
当因故障确实需要退出运行时,应填写处理故障的工作票,工作票应写明故障原因、处理方案、危险点分析等注意事项,一般应在8h 内恢复,最多不能超过24h,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对于日常检修、测试过程中安全设备的保护投退,分厂自主完成,并由专职负责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保护投退完成后,将投退内容填写在值班记录本中。
第十一条:紧急情况下(如: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误发信号等),经分厂值班领导及调度室值班人员同意后可以先将保护投退,后补办保护投退申请单。
第十二条:车间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车间《安全生产绩效奖惩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考核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相关条款执行考核。
1、未制定本单位设备设施保护投退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造成制度缺失的;
2、设备正常运行时,未经许可擅自、随意将运行中的保护装置拆除或停止运行的;
3、当发生设备故障确实需要保护退出运行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投运保护并向有关部门报备的;
4 保护投退未做记录或记录不完善的。
第十三条:分厂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保护投退申请单及其他相关表单与记录,并做好落实监督执行,相关记录保存周期为 5 年。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 xx厂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