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标志桩设置规范
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

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1 总则1.1 为规范统一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及设备,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管道燃气供气范围内新建、改建及扩建的钢管埋地燃气管道工程、聚乙烯(PE )管埋地燃气管道工程及地上燃气管道工程。
凡本规定未作具体要求的,均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条文执行。
1.3 埋地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0.3MPa,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0。
07 MPa ;为满足天然气调压及流量要求,庭院管道管径按照0.1 Mpa 天然气核算,调压器应选用满足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的双用调压器;地上上升立管总阀后至用户调压器前为中压B 级管道,设计压力为0.1 MPa ,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0。
07 MPa ;用户调压器后为低压管道,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2800Pa ,天然气运行压力为2000Pa 。
2 钢管埋地燃气管道工程2.1 管径DN250以上的埋地燃气管道应选用三层结构PE 涂层钢管(俗称三层PE 夹克管或包覆管)。
三层PE 夹克管的钢管可为无缝钢管、直缝或螺旋电焊钢管,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聚乙烯防腐层应符合《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4013的有关要求; 三层PE 夹克管的产品选型须经试用确认后方可采用。
2.2管道距建筑物外墙2m以内不可避免的焊缝应全部进行射线照相检验。
2.3 管子与管子之间的对接焊缝应采用聚乙烯热收缩套进行防腐.热收缩套与管子两端原防腐层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50mm 。
热收缩套防腐前,应将管子搭接段原防腐层进行打毛。
防腐应在焊缝检验合格后的48小时内完成,其施工与检验可参照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套补口施工与验收规范》Q/SR J03。
3执行。
2.4 三层PE 夹克管不得煨弯,管件如弯头、大小头、三通等应采用整体预制防腐(目前推荐使用环氧液体涂料)的机制管件。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条文说明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条文说明制定说明《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201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0月21日以第791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对我国城镇燃气行业使用标志的现状和经验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为便于从事燃气专业及相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燃气标志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 总则1.0.1近年来随着我国天然气用量快速增长,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发展迅速,不同压力级别、不同气质、不同用途的燃气厂站、燃气管道的投运量与日俱增。
由此给燃气安全供应、安全使用及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城镇燃气标志在安全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正确使用城镇燃气标志可提醒人们注意某种危险因素的存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中的有关使用标志的规定,为规范燃气标志的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规定的标志只涉及城镇燃气的场所或区域,不对具体设备标志作出规定。
燃气生产场所主要是指:制气厂(包括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天然气液化厂)、压缩天然气供应站、液化天然气减压站、混气站、液化石油气灌装厂等;输配系统主要指:门站、调压站、及燃气管网等;燃气相关场所主要指施工抢修作业现场、爆炸警戒区域等。
1.0.4本条规定了与其他国家现行标准的关系,在燃气厂站内需要使用消防安全标志和道路交通标志时,还要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
2 术语本标准所列术语,其定义仅适用于本标准。
城镇燃气标志实用的标准_CJJT_153-2010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2010作者:住房和城…文章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点击数:392 更新时间:2011-4-9 21:38:51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1日实施时间:2011年08月01日规范号:CJJ/T 153—2010发布单位: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标志的分类;4.安全标志;5.专用标志;6.制作;7.使用、维护和管理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南小街22号,邮编:1000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城市煤气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公用工程设计监理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南京夜视丽公路标志材料有限公司3M中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车立新李美竹刘永刘坚徐静安跃红于燕平陈冰峰张雷李长缨姜彦正张慰峰朱鸿利杨志军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金石坚杨健朱立建应援农杨俊杰李永威刘新领王晓杰孙永康张放林雅蓉杨森徐伟亮1 总则1.0.1为了规范城镇燃气图形标志及其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发挥标志的安全警示、提示作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燃气生产、输配系统及各类燃气相关场所图形标志及其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
1.0.3城镇燃气标志应由安全色、图形符号及文字构成,且应具有简单、易懂、易识别的特性,应能传达明确而特定的警示信息。
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定(4篇)

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定燃气管道工程是指从燃气输送站点到用户使用点之间的管道系统。
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的规定是为了确保燃气的安全运输和有效利用。
本文将对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进行详细阐述,包括设计原则、设计内容和施工要求等方面。
一、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原则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考虑到燃气的性质、压力和流量等因素,确定管道的材料、厚度和直径等技术参数;3.合理布置管道路线,减少工程投资和运营成本;4.确保燃气的安全运输和用户的使用安全。
二、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内容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管道系统布置方案:根据燃气输送站点和用户使用点的位置,确定管道路线、节点和分支线路等布置方案;2.管道材料和技术参数:根据燃气的性质、压力和流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管道材料和确定管道的厚度、直径和管网设计参数等;3.管道支撑和固定:对于地下管道,设计应考虑到地质条件和地下设施的情况,确保管道的稳定和安全;4.防腐保温措施:根据燃气管道的环境和介质的特点,确定合适的防腐保温措施;5.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对于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应考虑到火灾、爆炸、泄漏和防雷等安全问题,采取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6.工程量和材料清单:根据管道的长度、直径和材料使用量等,编制工程量和材料清单。
三、燃气管道工程施工要求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1.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3.施工质量: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管道的质量和可靠性;4.施工巡检和验收:安排专人进行施工巡检,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并组织验收工作;5.材料和设备: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材料和设备,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6.施工记录和报验:及时记录施工情况和重要节点,及时报验相关部门。
四、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在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有:1.管道路线无法通过:在设计阶段应对地下管道线路进行详细调查,在施工阶段应及时应对地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解决;2.设计与实际不符:在施工阶段应做好现场测量和验证工作,及时调整设计方案;3.施工材料和设备不合格:在采购前应做好供应商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材料和设备的筛选;4.施工工艺不科学:在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把关。
pvc标志桩管道路面标识

1 管道沿线可设置路面标识。
2 混凝土和沥青路面宜使用铸铁标识;人行道和土路宜使用混 凝土方砖标识。
3 路面标识应设置在燃气管道的正上方,能正确、明显的指示 管道的走向和地下设施。设置位置为管道转弯处,三通、四通处, 管道末端等,直线管段路面标识的设置间隔应不大于50m。
1)标志桩的基色应为白色。标志桩上的文字和数字应为红色。
2)标志桩的顶部应为橙黄色。
3)橙黄色的下端应有20mm高度的反光带。
4)当标志桩用作转角桩时,应在标志桩顶部用箭头示意。箭头 颜色应为绿色。
6标志桩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桩基础应浇筑混凝土,浇筑高度应大于20cm并加入钢筋 固定,埋深40cm以上确保安装稳固。
4 路面上已有能标明燃气管道位置的阀门井、凝水缸等部件, 可将该部件视为路面标识。
5 路面标识上应标注“燃气”字样以及公司和联系电话,可选 择标注“管道标志”“三通”及其他说明燃气设施的字样或符号和 “不得移动、覆盖”等警示语。
6 铸铁标识和混凝土方砖标识的强度和结构应与道路荷载等级 配套,考虑汽车的荷载,使用后不松动或脱落;标识上的字体应端 正、清晰。
7 铸铁标识和混凝土方砖标识埋入后应与路面平齐。混凝土方 砖表示标识埋入后,应采用红漆将字体描红。
1 )标志桩应安装在管道的正上方,当标志桩用作转角桩时,应 安装在转角段中点的正上方。当管道正上方没有安装条件时,可设 置在相对距离教近的路边绿化带内,并在标志桩上标明管桩示意图。
2)标志桩的安装间距宜为50m。地面平坦、视碍少、管道路由顺 直的情况,标志桩的安装间距可大于50m。特殊地段,事故多发地 段可以缩短安装间距。
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定

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定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定1 总则1.1为规范统一公司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及设备,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新建、改建及扩建的钢管、钢骨架复合管、聚乙烯(PE)管埋地燃气管道工程及地上燃气管道工程。
凡本规定未作具体要求的,均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条文执行。
1.3埋地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0.4MPa,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0.07MPa;为满足天然气调压及流量要求,庭院管道管径按照0.1Mpa天然气核算,调压器应选用满足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的双用调压器;地上上升立管总阀后至用户调压器前为中压B级管道,设计压力为0.2MPa,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0.07MPa;用户调压器后为低压管道,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2800Pa,天然气运行压力为2000Pa。
2 无缝钢管埋地燃气管道工程2.1埋地无缝钢管应采用标准为《流体输送用热轧无缝钢管》(GB8163-1987),常用钢号为10、20钢。
2.2管道距建筑物外墙2m以内不可避免的焊缝应全部进行射线照相检验。
2.3管子与管子之间的对接焊缝应采用聚乙烯内外带进行防腐补伤,与管子两端原防腐层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50mm。
防腐应在焊缝检验合格后的48小时内完成,其施工与检验可参照《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施工及验收操作规程》执行。
2.4钢管、管件必须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应补作所缺项目的检验,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或部颁技术标准。
2.5管道防腐的施工、验收以及防腐层破损点的修补可参照《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施工及验收操作规程》执行。
2.6埋地无缝钢管应设置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系统,其设计与施工可参照《牺牲阳极设计施工验收操作规程》、《燃气管道牺牲阳极第 2 页共 15 页保护系统检测与维护规范》以及燃气管道工程通用图《阳极测试桩安装图》执行。
电缆桩规范

一、标志桩按材质分类:1.玻璃钢标志桩2.混凝土标志桩3.塑钢标志桩(pvc标志桩)4.复合材料标志桩(smc标志桩)二、标志桩应用范围:标志桩规格:方形、圆形、三角形。
标志桩长度:1 m、1.5m。
特殊规格可按用户要求定制。
标志桩适适用于:燃气、石油、交通、供水、石化、广电、供电、通讯、预埋光缆地面标志。
性能特点:抗撞性能强、耐冲击、耐老化、适温性能好、使用寿命长。
抗腐蚀、不变形、不褪色、标志显眼。
投资省、成本低、效果好。
轻巧,安装方便,便于施工。
美观、大方。
阻燃。
三、标志桩材质特点介绍:1).玻璃钢标志桩产品特点:1.玻璃钢复合材料标志桩是采取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作为增强材料,以合成树脂作基体材料一个复合材料采取一次拉挤成型精巧而成.2.玻璃钢复合材料标志桩含有比重轻、抗腐蚀、耐老化、密封性能好,安全美观,含有全天候防护功效,能够满足室外工程项目中多种恶劣环境和场所需要.3.玻璃钢复合材料标志桩含有优异绝缘材料,高性能绝缘电阻预防漏电,在高频下能保持良好介电性能,不反射,不阻断微波传输,不生锈长久使用安全.4.玻璃钢复合材料标志桩有良好耐腐蚀性能,能够抵御水,汽油,酒精,电解盐,醋酸,盐酸,钠钾化合物,尿,沥青,适合多种酸碱土壤,防雨产品本身含有良好抗老化性能,5.玻璃钢复合材料标志桩冲击力强,撞击不变形,有很高拉伸强度,弯曲强度和冲击韧性,, 完全能够满足户外使用安全,含有良好抗冲击性6.玻璃钢复合材料标志桩质量轻,适于搬运,安装简单防偷窃,该材料无回收价值,自然防盗.能够有效处理地下关键设施被挖断问题,含有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7.玻璃钢复合材料标志桩完全符合国家要求环境保护材料,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在桩体表面印有显著夜光效果安全警示标识;补足了水泥标志桩不足!8.我企业玻璃钢复合材料标志桩在桩体表面使用特制特种油漆含有性能特点:附着力好;光泽高;丰满度好;硬度高;环境保护.能为复合标志桩表面提供长久保护作用!9.可依据用户需要文字图案采取现代最优异丝网印刷工艺、文字图案含有线性刚劲、流畅多变等风格、文字图案醒目美观.2).混凝土标志桩产品特点:1.混凝土石油管道标志桩抗腐蚀、不变形、不退色、标志显眼。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1、合用范围:本规范合用于陆上输气管道工程设计。
2、输气工艺:1)输气管道的设计输送能力应按设计委托书或者合同规定的年或者日最大输气量计算,设计年工作天数应按 350d 计算(350d 是为冬夏平衡,同时最大输气量应以标态计算。
) .2)进入输气管道的气体必须除去机械杂质,且至少符合Ⅱ级天然气标准(GB17820) .3) 当输气管道及其附件已按照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 和《埋地钢质管道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36 的要求采取了防腐措施时,不应再增加管壁的腐蚀裕量。
4)工艺设计应确定的参数有:输气总工艺流程;输气站的工艺参数和流程;输气站的数量和站间距;输气管道的直径、设计压力及压气站的站压比。
5)管道输气应合理利用气源压力.当采用增压输送时,应合理选择压气站的站压比和站间距.当采用离心式压缩机增压输送时,站压比宜为1 。
2~1 。
5,站间距不宜小于100km。
6)具有配气功能的分输站的分输气体管线宜设置气体的限量、限压设施。
7)输气管道首站温和体接收站的进气管线应设置气质监测设施。
8)输气管道的强度设计应满足运行工况变化的要求。
11)输气管道工艺设计应具被以下资料:管输气体的组成;气源数量、位置、供气量及可调范围;气源压力及可调范围,压力递减速度及上限压力延续时间;沿线用户对供气压力、供气量及其变化的要求,当要求利用管道储气调峰时,应具备用户的用气特性曲线和数据;沿线自然环境条件和管道埋设处地温。
12)输气管道的水力计算见本标准6~9 页以及简化标准的附录.13)输气管道安全泄放) 应根据管道最大允许操作压力 (P) 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3) 安全阀的定压 (Pa 当P≤1 。
8MPa 时,P=P+0 。
18MPa;=1 。
1P;b 当1 。
8MPa<P≤7.5MPa 时,Pc 当P>7.5MPa 时,P=1 。
05P。
(4)安全阀泄放管直径应按照下列要求计算:a 单个安全阀的泄放管直径,应按背压不大于该阀泄压力的10%确定,但不应小于安全阀的出口直径;b 连接多个安全阀的泄放管直径,应按所有安全阀同时泄放时产生的背压不大于其中任 何一个安全阀的泄放压力的 10%确定,且泄放管截面积不应小于各安全阀泄放支管截面积 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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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燃气管理处主编的《燃气管道设施标识应用规范》,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012-2007,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市燃气管理处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前言随着本市天然气的快速发展,本市燃气事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燃气管网和各种设施在高速建设之中,城市其它项目的建设,立体化施工、打桩、开挖、定向穿越等施工给燃气管线的安全运行带来隐患。
燃气管道设施的保护成为燃气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
燃气管道新材料的应用,尤其是聚乙烯燃气管道的应用,也给日后燃气管线的查找,追溯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为了确保安全,规范燃气管道设施标识的标准化,充分发挥标识的警示作用。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6)183号文的精神,会同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等企业编写该规范。
在编写过程中,编制小组参考了相关行业的标准,总结来目前燃气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基本要求和规定。
本规范共分8章。
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管道路上标识;4、管道路面标识;5、川跨越管道标识;6、燃气设施标识;7、管道埋地标识;8、维护管理等内容。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邮编:200023)以使本规范逐步趋于完善。
本规范主编、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如下:主编单位: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参编单位: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上海天燃气管网有限公司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天然气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殷建华徐仁宝陈超赵青梅刘军高玉珍郑海旭姜海龙颜达峰冯宝鹤刘永陈娟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OO七年三月1总则1.0.1 为了规范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标识的设置,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上海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燃气企业在新建设、改建、扩建燃气管道及设施时相关标识的应用、安装、验收和日常维护。
1.0.3 本规范提及的表示材料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燃气管道设施相关标识的应用、安装、验收和日常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燃气管道设施 gas pipeline and facility包括输送燃气的管道;调压站(箱)、阀室、检查井盖等燃气管道附属设备;管道防腐保护设备;标志桩、警示牌等安全识别标志以及管桥等与燃气管道相关的固定装置。
2.0.2 标志桩 marker post表示埋地管道属性和参数的设施。
2.0.3 转角桩 corner post表示埋地管道转角位置和参数的设施。
2.0.4 检查井 manhole在地下管道设施中用语管道连接、检查、维护和安装设备的构筑物。
2.0.5 测试桩 test post从埋地管道上引出的,用于测量阴极保护参数的装置。
2.0.6 管道路面标识 road surface marker of pipeline设置在路表面用于表明地下管道位置的标识2.0.7 电子标识器 electronic marker一种可具有信息储存和处理,用于地下管道定位的装置。
3管道路上标识3.1 标志桩3.1.1 高压和超高压管道(P>1.6MPa)必须设置标志桩.3.1.2 其他压力级制管道可设置标志桩.3.1.3 标志桩宜采用塑料或其他非金属符合材料.3.1.4 标志桩设置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标志桩应安装在管道的正上方,当标志桩用作转角桩时,应安装在转角段中点的正上方.当管道正上方没有安装条件时,可设置在相对距离教近的路边绿化带内,并在标志桩上标明管桩适意图可如下所示.2 全封闭禁入道路不得设置标志桩.3 标志桩的安装间距宜为100m.地面平坦、视碍少、管道路由顺直的情况,标志桩的安装间距可大于100m.特殊地段,事故多发地段可以缩短安装间距.4 标志桩的正面应包含警示用语并面向道路.3.1.5 标志桩的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高压和超高压管道标志桩应为立方体,由桩和桩帽组成.2 其他压力级制管道标志桩应为三角形柱体.3.1.6 标志桩的尺寸可按以下规定选取.1 立方体标志桩的尺寸为150mm×150mm× 1000mm.2 等边三角形柱体标志桩的尺寸为b×h: 150mm× 1000mm.3.1.7 标志桩的内容必须包含管道权属单位名称、警示用语、联系电话。
3.1.8 标志桩的内容可包括标志桩编号、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编号、管道区域名称、企业标识等。
3.1.9 标志桩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标志桩的基色应为白色。
标志桩上的文字和数字应为红色。
2 标志桩的顶部应为橙黄色(Y100M70)。
高度为50mm。
3 橙黄色的下端应有20mm高度的反光带。
4 当标志桩用作转角桩时,应在标志桩顶部用箭头示意。
箭头的颜色应为绿色。
3.1.10 标志桩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标志桩基础应浇筑混凝土固定,确保安装稳固。
2 标志桩应垂直安装。
3.2 警示牌3.2.1 警示牌宜采用非金属复合材料。
3.2.2 警示牌宜设置在以下地点:1 易发生或已多次发生危及管道安全行为的区域。
2 管道靠近工业建筑、堆场等需要加强管道安全保护的地方。
3.2.3 警示牌应设置在面向道路,便于观察,距管道中心线1.5米处。
如果设置位置在道路车行道、人行道上,可设置在相对距离较近的路边绿化带内。
3.2.4 警示牌的基色应为白色,文字和数字应为红色。
3.2.5 警示牌中的标志应按照禁止、限制、指令、警告、提示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排列。
3.2.6 警示牌的内容可包括警示锚地、开挖标志、警示用语、管道权属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
3.2.7 警示牌基础应浇筑混凝土固定,确保安装稳固。
4 管道路面标识4.0.1 管道沿线可设置路面标识。
4.0.2 混凝土和沥青路面宜使用铸铁标识;人行道和土路宜使用混凝土方砖标识。
4.0.3 路面标识应设置在燃气管道的正上方,能正确、明显的指示管道的走向和地下设施。
设置位置为管道转弯处,三通、四通处,管道末端等,直线管段路面标识的设置间隔不宜大于200m.4.0.4 路面上已有能标明燃气管道位置的阀门井、凝水缸等部件,可将该部件视为路面标识。
4.0.5 路面标识上应标注“燃气”字样,可选择标注“管道标志”“三通”及其他说明燃气设施的字样或符号和“不得移动、覆盖”等警示语。
4.0.6 铸铁标识和混凝土方砖标识的强度和结构应与道路荷载登记配套,考虑汽车的荷载,使用后不松动或脱落;表示上的字体应端正、清晰。
4.0.7 铸铁标识和混凝土方砖标识埋入后应与路面平齐。
混凝土方砖表示标识埋入后,应采用红漆将字体描红。
5 穿跨越管道标识5.0.1 燃气管道穿跨越公路、铁路、河流时,在埋地管道与公路、铁路、河流、地下构筑物的交叉点两侧须设置标志。
标志可包括标志桩、路面标识或电子标识器。
5.0.2 燃气管道穿越河流时,宜在河流的两侧设置警示牌。
并符合以下规定:1 警示牌的内容应包括禁止用锚标志、警示用语、管道权属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
2 警示牌应设置在河流的两侧醒目处。
3 警示牌的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3.2.1、3.2.4、3.2.5的要求5.0.3 燃气管道采用管桥跨越河流时,应设置警示牌。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警示牌的内容应包括禁止系带标志、警示用语、管道权属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
2 警示牌的设置应保证河道净空高度。
3 警示牌内容的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3.2.1、3.2.4、3.2.5的要求。
5.0.4 穿跨越管道标识中涉及河流交通安全标志的技术要求英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6 燃气设施标识6.1 检查井盖6.1.1 检查井井盖上必须具有清除且永久性的标识。
6.1.2 标识应包括如下内容,示例如图6.1.2:1 检查井盖燃气行业标识;2 承载等级(用“重”表示重型检查井盖,“轻”表示轻型检查井盖);3 用中文标明制造厂名;4 生产年份和序列号。
序列号编写为××××(年份)——××××(序列号),从0001开始,每年轮换,不得重复。
图 6.1.2 检查井盖标识示例1—制造厂名 2—燃气行业标识 3—安装孔4—生产年份和序列号 5—承载等级 6—防滑花纹6.2 测试桩6.2.1 测试桩铭牌内容必须包含测试桩的名称、桩型、安装日期、管道权属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
6.2.2 测试桩铭牌内容可包括管段名称、压力级制、企业标识等。
6.2.3 测试桩的设置应符合<<埋地钢质管道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36)的要求。
6.2.4 牺牲阳极测试桩的设置应符合《牺牲阳极直接法保护技术规范》(DB31-T340)的要求。
6.2.5 测试桩基础应浇筑混凝土固定,确保安装稳固。
6.3 调压站(箱)、阀室6.3.1 调压站(箱)、阀室的外表必须有标识。
6.3.2 表示的内容应包括禁止标志、警示用语、燃气设施权属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7 管道埋地标识7.1 警示带7.1.1 埋设燃气管道沿线必须连续敷设警示带。
7.1.2 警示带敷设前应对敷设面压实,然后将其平整的敷设在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顶的距离宜为0.3~0.5米,但不得埋入路基和路面里。
7.1.3 警示带平面布置可参照表7.1.3规定执行。
表7.1.3 警示带平面布置公称关径(DN)≤400〉400警示带条数12警示带间距(mm)一1507.1.4 警示带的内容必须包括:设备权属单位名称、危险标记、警示用语、联系电话、设计压力等级。
7.2 示踪线7.2.1 聚乙烯燃气管道敷设时,应在管顶同时随管道走向敷设示踪线。
7.2.2 示踪线宜采用2×2.5mm2 双线单芯铜线,外有绝缘良好的保护层。
7.2.3 示踪线应有效连接,在铜线接头处宜采用双线缠绕锡焊工艺,保证导电性能。
外绝缘处用胶带包扎,并用热收缩套封固,封固肠肚必须大于胶带包扎端20mm。
7.2.4 沿聚乙烯燃气管道走向每隔2km应设信号源井。
检查井等设施可作为信号源井。
信号源井内又信号接头,用于接驳示踪线的测试外接信号。
7.3 电子标识器7.3.1 燃气管道宜设置电子标识器。
7.3.2 电子标识器内存可包括管道权属单位名称、管道口径、安装或维修日期、压力级制、施工单位名称、电子标识器与管道的相对位置等。
7.3.3 电子标识器应安装在以下位置:1 阀门、水井、牺牲阳极等管道附属设施点。
2 管道转弯处、管道三通、四通处。
3 其他人为重要而需要标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