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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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财会〔2020〕9号)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财会〔2020〕9号)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财会〔2020〕9号)--考试试卷(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00.00分)考试得分:45.00分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5.00分,共75分)1、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存在控制关系,则双方为关联方。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2、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的市场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3、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的市场价格包括销售价。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方法包括成本法。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5、资本积金不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6、限定性净资产不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7、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8、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方法包括资本化。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9、民间非营利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属于交换交易的,取得的相关收入计入“政府补助收入”。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10、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方法包括权益法。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11、对于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后续期间可以予以转回。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12、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专门借款产生的利息应当予以费用化。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比较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比较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比较作者:梁丽来源:《财会通讯》2006年第12期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发布,填补了我国会计规范的一项空白,对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实现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主要特点(一)突出反映民间性和非营利性的财务活动特征首先,民间非营利组织本身突出民间性和非赢利性。

民间非营利组织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企业,它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具有公益特性的公共服务组织。

尽管民间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社会服务与国有非营利事业单位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作为民间非利利组织,它更突出民间性或非政府性的特点、其次,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突出民间性。

一方面,民间非营利组织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是独立运营管理的社会组织;另一方面,民间非营利组织不依靠政府拨款创办和开展运营活动,主要依靠社会捐赠、会员缴纳会费和提供服务收取的收入来维持运营活动的支出。

(二)突出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与财务报告规范的基本要求《制度》针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点和财务会计规范的需要,从会计与财务报告的基本原则到会计要素设置、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鞋、财务会计报告格式和应提供信息的内容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这些规定反映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活动规律、特点及会计与财务报告的规范要求,有利于加强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和资源提供者及利益相关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评价和决策。

(三)借鉴国外非营利组织会计惯例,反映了《制度》与国外非营利组织会计趋同之势,有利于国际间交流一方面,民间非营利组织基本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予以规范。

另一方面,《制度》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组织层面的整体财务报表,并通过区分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反映资源提供者对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资源的限定情况,同时通过业务活动表反映不同用途的财务资源的收支情况,而没有对组织内部的基金会计核算提出具体要求。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附注》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附注》

【表单说明】
(一)重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二)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成员和员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 等报酬情况的说明
(三)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专项应付款”搬迁项目的披露格式》
(四)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五)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包括受托代理资产的构成、计价基础和依据、用途等 (六)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七)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名称、数量、来源和用途等情况的 (八)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九)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十一)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A06816《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附注》
【分类索引】 ➢ 业务部门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 业务类别
自主办理事项
➢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 号)
【表单】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附注》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以下内容: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家 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本制度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间非营利 利 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 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具备的条件:
1、不以营利为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几个相关知识
9、民间非营利组织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管理会计档案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规定执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 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 况和现金流量。
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流动资产
现金和银行存款: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 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核算做到日 清月结,账面金额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定期与 银行对账单核对。与按月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 表调节相符。 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成本包括: 价款、税金、手续费等)。处置短期投资时按实际 取得的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损 益。(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
收入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的流入 收入按来源分类:1、主要业务活动收入:捐赠收入、
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 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等。
2、其他收入:除了上述收入之外的 收入(如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
会计期末将本期收入转至净资产。
固定资产的损耗——折旧
有形损耗——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损耗(使用价 值和价值的损耗)
无形损耗——由于技术更新等原因产生(技术 进步价值的损耗)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官方版)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官方版)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得取得经济回报;(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第三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该组织本身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四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

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账户等,这些账户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

当汇率波动较小时,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进行折算。

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用。

但是,属于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内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依照本制度第三十五条加以确定。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财政部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财政部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就像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在财务海洋里航行的指南针,由财政部给咱老百姓指明了方向。

咱先来说说这民间非营利组织是啥呢?就好比是一群热心肠的人凑在一起,不为赚钱,就为了做些好事儿,像那些个慈善组织、社区服务团体之类的。

那这会计制度啊,就是管着这些组织的钱怎么来的,又花到哪儿去了的一套规则。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来说,这钱的来源可就五花八门了。

有的是爱心人士捐的,这就像是天上掉下来的及时雨,滋润着组织能做更多的好事。

那这钱怎么记呢?就得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会计制度来。

这制度就像是一个严师,告诉你,每一笔捐款,不管是大是小,都得清清楚楚地记录下来。

你可不能把人家的爱心给弄乱了呀,就像你不能把不同颜色的丝线胡乱缠在一起一样。

再说说支出。

组织要做活动、要给员工发点补贴啥的,这钱花出去的时候,也得规规矩矩地记账。

这会计制度就是一个精准的秤,称出每一笔支出是否合理。

要是不按照这个制度来,那可就乱套了。

比如说,一个慈善组织本来是给贫困孩子送文具的,结果钱花得不明不白,那捐赠者得多伤心啊,就像你满心欢喜地种了一颗种子,盼着它长成大树,结果却被人乱浇水施肥给折腾死了。

从收入到支出,整个流程都得在这个会计制度的框架里活动。

这个制度它保护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健康,就像一个坚固的城堡保护着里面的居民一样。

它确保了组织的财务透明度,让捐赠者放心,让社会信任。

在日常的财务工作中,这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得有专门的会计账簿。

这账簿可不是随便乱画的本子,那是组织财务状况的大账本。

每一笔进出都像在这个账本上留下脚印一样,清晰可见。

你要是记账的时候马马虎虎,那以后想找一笔钱的去向就像大海捞针一样难。

而且这个会计制度还规定了会计核算的方法,这方法就像是做菜的菜谱,不同的收支得按照不同的方式来处理,不能乱了套。

再看看财务报表,这可是组织财务状况的一张大照片。

按照财政部的会计制度,这报表得能准确反映组织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等情况。

(完整word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操作实务

(完整word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操作实务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操作实务前言1。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6.1起施行,1988。

9.27《基金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

10。

25起施行,1989。

10.25的《条例》同时废止。

3.《民间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

10.25起施行4。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

4。

1起施行。

这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初步构建了一个指导和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范体系。

据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统计,截至2003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县以上社会团体已经发展到14。

2万个,在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近120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12。

4万个。

但是,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一直没有单独制定规范,使得现有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一直执行适用于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甚至是企业会计制度,既不统一,也不切实际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范体系,有效的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财政部于2004年8月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共八章76条《企业会计制度》2001.1.1起财会【2000】25号《小企业会计制度》2005.1.1财会【2004】2号原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调账的依据:财政部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第一章总论一、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界定P3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P106(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得取得经济回报;(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规定P1051.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中的“中国公民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2。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100问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100问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100问收入类62.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答: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1)收入产生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业务活动;(2)收入可能表现为民间非营利组织资产的增加;(3)收入能导致民间非营利组织净资产的增加;(4)收入只包括本民间非营利组织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5)收入是非偿还性资金。

63.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包括哪些?答:(1)捐赠收入捐赠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2)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

(3)提供服务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收入等。

(4)政府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

(5)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销售商品(如出版物、药品等)等所形成的收入。

(6)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净收益。

(7)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除上述主要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

6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其他收入”科目的核算范围包括哪些?答:《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其他收入”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除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存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

65.X协会处置一台设备,设备原值10 000元,已提折旧9 000元,取得处置收入2 000元。

账务如何处理?答:借:固定资产清理 1 000累计折旧 9 000贷:固定资产 10 000借:银行存款 2 000贷:固定资产清理 1 000其他收入 1 00066.《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有那些?答:(1)接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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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简称非营利组织,下同),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些非营利组织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不以营利为目的;(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收支结余不得向出资者分配;(三)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按规定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业务活动为前提。

第四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和年末。

第五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六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收支结余和现金流量。

(二)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非营利组织供给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收支节余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的影响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实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一般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非营利组织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彼此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非营利组织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其后,各项财产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非营利组织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得少计负债或费用。

(十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凡支出的效益仅与今年度相关的,应看成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看成为本钱性支出。

(十三)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资产、欠债、节余等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划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裕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致于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精确判断的前提下,可恰当简化处理。

第八条、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划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形,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二章资产第九条、资产,是指过去的经济业务形成并由非营利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非营利组织带来经济利益。

包括流动资产、受赠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第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第十一条、非营利组织的流动资产主要包孕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支款项、存货、待摊费用等。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非营利组织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第十二条、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非营利组织,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符合;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符合。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

第十三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孕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二)短期投资的利息和现金股利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款项的除外。

(三)非营利组织应当在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于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短期投资的备抵项目单独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当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等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短期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

但是,委托贷款(包括短期和长期)应按期计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非营利组织按期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期末时,非营利组织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委托贷款,是指非营利组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企业(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四条、应收及预支款项,是指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活动过程当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孕:应收款项(包孕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和预支账款等。

第十五条、应收及预付账款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核算:(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非营利组织应当在期末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款项的备抵项目单独反映。

第十六条、存货,是指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业务活动过程,或者在业务活动过程当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

包括各类材料、物料,尚未完工的资助项目成本等。

(一)各种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2.从受赠资产转入的存货,应按受赠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二)各种存货发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三)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报废的,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按照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权限,经理事会、董事会或相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终了。

盘盈的存货,应当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报废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十七条、待摊费用,是指非营利组织曾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划分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之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支保险费、预支租金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有关费用。

如果某项待摊费用曾经不克不及使非营利组织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有关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第二节受赠资产第十八条、捐赠,是指一个实体自愿无偿向另一实体转交现金或其他资产,或撤销其债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非营利组织应当划清捐赠和捐赠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的界限,并区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一)如果非营利组织接受资产提供者的资产的条件是为其提供一项服务,尽管这项服务的结果可能是无形的、不确定的或难以计量的,该项接受的资产也不能作为捐赠处理。

例如,某资产提供者向某非营利组织提供一笔资产用于某项研究开发活动,并保留研究开发结果的所有权或优先权;或规定实验的具体规则,使得研究结果的公共效益从属于资产提供者的个人利益。

这类业务不属于捐赠,应作为一项交换交易,确认相关收入和费用。

(二)如果非营利组织接受资产提供者的资产的条件是必须将该资产转交给其指定的地方、单位或个人,这类业务也不属于捐赠,应作为一项代收代付业务,将该项接受的资产确认为负债。

(三)如果资产提供者允许非营利组织在章程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所接受资产的受益项目,这类业务属于捐赠,该项接受的资产应作为捐赠收入处理,并分别不受限制捐赠、暂时受限制捐赠和永久受限制捐赠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条、非营利组织的受赠资产应当区分资产形状确定入账价值:(一)受赠资产如为现金,应按实际金额入账。

(二)受赠资产如为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1.捐赠方供给了有关凭据(如、报关单、有关和谈)的,应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领取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供给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1)同类或相似资产存在活泼市场的,按同类或相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领取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同类或类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如该受赠资产的价值可以合理确定的,按确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如该受赠资产的价值不能合理确定的,可以暂不入账,但应设置辅助账,登记该受赠资产的数量等情况。

3.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牢固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第二十一条、非营利组织处置现金以外的其他受赠资产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一)将现金以外的其他受赠资产转为自用的,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对于不符合牢固资产确认前提的实物资产,应转入存货,并按该受赠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存货的实际成本;2.对于符合牢固资产确认前提的实物资产,应转入牢固资产,并按该受赠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牢固资产的入账价值;3.对于受赠的无形资产,应转入无形资产,并按该受赠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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