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水电函〔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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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水电司技〔2011〕47号

桂水电司技〔2011〕47号

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件桂水电司技…2011‟47号关于印发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电网工程概预算编制有关规定及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电网工程建设概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所属供电企业:为加强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统的35kV及以上电网工程造价管理,统一电网概预算编制原则,提高概预算编制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关于发布<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通知‣(中电联技经…2007‟139号)的要求,集团公司组织制定了•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电网工程概(预)算编制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电网工程建设概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所属供电企业及时转发至各有关单位,在上报工程设计和编制概预算按要求认真执行。

具体执行要求如下:一、本•规定‣与•细则‣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凡已审定的建设项目预算不再调整。

二、为保持原已设计并上报项目的审核与批复工作的连续性,自下文之日起至2011年5月1日设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可沿用原标准审查批复。

三、电网工程项目的概预算书必须使用“概预算编制软件”进行编制,所使用的“概预算编制软件”必须经集团公司技术部和建设部同意并备案。

四、本•规定‣和•细则‣由集团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集团公司技术部。

附件:1.电力工程造价及定额管理总站•关于批准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电定总造…2010‟14号)2.电力工程造价及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09年电力建设建筑工程施工机械价差的通知‣(电定总造…2010‟14号)3.概预算书“编制说明”参考版二○一一年四月七日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电网工程概预算编制有关规定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电网工程概预算编制有关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种资金渠道建设的35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概预算编制,可研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考执行,配套定额及费用标准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7月发布•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通信工程补充本(2006年版)‣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2006年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桂水规范〔2023〕4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经2023年第三十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水利厅建设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11月30日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促进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依法、诚信履约,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广西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内参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不含维修养护)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质量检测等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履约评价、运用和监督管理。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评价是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参加水利工程建设的市场主体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市场行为进行动态记录,实行考核赋分评定、应用等管理。

第三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评价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及合同等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公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原则,全面真实反映市场主体履约情况,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9.02•【字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合理配置电力资源,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升《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通知》(桂价格〔2018〕9号)、《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桂发改价格规〔2021〕325号)文件的操作性,经研究,现就进一步降低我区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范围(一)对于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一路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按照合同约定的供电容量和规定标准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二)若存在两路及以上供电回路可供容量相同时,在制定供电方案时,可由用电户与电网企业协商约定选取除主要供电回路以外的线路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未协商约定的,应按就低原则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二、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类型(一)自2023年9月1日起暂停收取自建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线路的电力用户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二)其他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类型:1.电力用户由两路及以上多回路同时供电,且各供电线路高、低压侧均无电气连接,始终独立供电,无互为备用。

2.环网供电(环网点为公用设备,操作权属供电企业),不属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范畴。

3.增量配电网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和发电企业(不含发电企业从事与发电无关的其他用电行为)用电。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1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1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5.09•【文号】•【施行日期】2019.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11年7月15日水利部水安监[2011]374号印发根据2019年5月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19]7号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15.04.01•【字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活动,维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确保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防洪(潮)、排涝、灌溉、水力发电、送变电、供水、节水、围垦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续建、改建、扩建、除险加固、修复、配套)。

小型农水项目和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自治区、设区的市、县(市、区)(以下分别简称为自治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按管理权限或委托对水利水电工程从招标投标到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一)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范围为:1.市级城区及西江干流重点县级城区防洪工程,4级以上海堤工程;2.大、中型水库工程;3.单机容量≥2MW或4MW≤总装机容量<250MW或水库总库容≥1000万m3的水电站工程和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的35kV送变电工程及地方电网110kV 送变电工程;4.中央投资安排的小(1)型水库工程;5.中央投资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及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6.设计供水能力1000t/d或设计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工程;7.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的其他水利水电工程;8.确定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范围为:1.一般县级城市防洪工程;2.自治区及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100万元<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的小型水库工程;3. 0.5MW≤单机容量<2MW或1MW≤总装机容量<4MW或100万m3≤水库总库容<1000万m3的水电站工程和35kV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4. 100万元<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的其他水利水电工程;5.确定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收费问题的复函-桂价格[2007]20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收费问题的复函-桂价格[2007]20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收费问题的复函
正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收费问题的复函
(桂价格〔2007〕202号)
广西电网公司:
你公司《关于明确“城网改造”结束后居民“一户一表”改造收费问题的请示》(桂电财〔2007〕52号)悉。

2001年,我区在进行城市电网建设改造的基础上,对地级城市居民进行生活用电“一户一表”改造。

为适当弥补改造资金的缺口,规范“一户一表”改造收费管理,根据《国家计委价格司关于城乡电网改造中对用户收费问题的复函》(计司价格〔2001〕110号)精神,并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局于2001年5月14日下发《关于城市电网“一户一表”居民出资问题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170号),规定全区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居民出资最高标准为500元/户。

该政策的出台实施,促进了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实现供电到户、服务到户发挥很大的作用。

鉴于国家批复我区实施的“城网改造”工程项目已全部竣工完成,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5月20日起,我局《关于城市电网“一户一表”居民出资问题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170号)文件停止执行。

此复。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结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电与火(核)
电发电权交易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18]21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6
【实施日期】201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8〕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6日
广西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提升电力系统运行灵活性,丰富和完善电力市场机制,全面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作用,在发电企业机组之间引入市场化替代交易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水电发电机组替代火(核)电发电机组发电。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建立规范透明的交易机制,在维护电力调度秩序,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市场各方意愿,稳妥有序开展发电权交易。

(三)坚持节能减排。

参与发电权交易的发电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和有关节能环保要求,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促进电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四)坚持稳妥推进。

兼顾各方利益,预判市场风险,积极稳妥推进,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定义。

30、广西造价总站 定额解答 更新至2019年9月25日

30、广西造价总站  定额解答  更新至2019年9月25日

关于广西百色干部学院(一期工程)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桂造价函[2019]1号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你们关于广西百色干部学院(一期工程)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的函收悉。

根据该工程协调会上建设各方的意见和提供的资料及有关计价规定,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施工图纸打印费用问题。

根据施工合同1.6.1(4)约定,发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相应套数的施工图纸,该工程属于多边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若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只提供电子版图纸给承包人打印,合同约定套数的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图纸)打印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

二、大型机械进退场超运距问题。

大型机械进退场运距原则上在投标文件中考虑,但若发生特殊情况,须从南宁运至百色工地,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超过原合同文件约定的运距,可以办理签证调整计价。

三、夜间施工增加费签证问题。

若合同文件中无约定,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夜间施工,发承包双方应实事求是办理签证。

四、模板及木支撑周转次数问题。

该项目单位工程多,结构复杂,工期紧,一次性投入的模板及木支撑较大,若实际周转次数与定额不同时,发承包双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办理签证确定模板及木支撑的周转次数。

五、优良工程增加费问题。

若合同文件无约定,应按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六、脚手架搭拆费用计算问题。

因该工程结构复杂,须多次搭拆脚手架,发生的费用可按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及实际施工情况和有关规定计算相应的费用。

七、交叉施工补贴。

若合同文件无约定,设备安装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交叉作业相互影响部分可以计算交叉施工补贴。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9年1月7日关于广西百色干部学院(一期工程)项目清水装饰砖外墙一次性补充定额的复函桂造价函[2019]2号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你们关于广西百色干部学院(一期工程)项目清水装饰砖外墙一次性补充定额的函收悉。

根据协调会上建设各方的意见和提供的资料及定额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一、该工程外墙多孔砖(240*115*90红砖)砌筑前打磨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细砖加工相应子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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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桂水电函〔〕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藤县发电分公司:年月日至日,自治区水利厅主持了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形成了《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现予以印发。

附件: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年月日附件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年月日前言根据《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指导意见》和《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于年月日至日主持了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梧州市水利局、藤县水利局、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发电有限公司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组成。

月日,竣工验收委员会在梧州市藤县召开了竣工验收会议,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竣工验收委员会在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各参建单位工作报告和质量评价意见、查阅了验收资料和备查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后,形成了《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一)工程名称及位置.工程名称: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工程位置:和平水电站位于广西梧州市藤县和平镇志成村浔江支流蒙江河上,距藤县县城。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和平水电站是以发电、灌溉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

本工程的改造,能有效增强电站综合性能,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保障电站安全可靠运行,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工程设计批复文件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关于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规计〔〕号)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同意对和平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

.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经济指标()设计标准工程主要依据水利部印发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意见》、《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范》()、《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和《防洪标准》()等现行标准进行设计。

()设计规模和平水电站分一厂和二厂,一厂改造后装机容量为×,二厂改造后装机容量为×,电站改造后总装机容量为,设计改造后年平均发电量为·。

电站正常蓄水位,最低发电水位,正常尾水位为。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平水电站改造前后总装机容量维持××不变;改造前近三年平均发电量为万·;改造后设计年平均发电量万·,比改造前近三年平均增加发电量万·。

工程概算总投资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改造水轮发电机组,更新调速器、励磁系统、主变压器、全站电缆、高压开关柜、直流系统、站用变、低压配电屏,更新升压站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新增监控自动化系统,更换进水口拦污栅、进水口闸门,对厂房内、外墙面装修等。

()建设工期工程批复建设总工期为个月。

.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万元、施工临时工程万元、独立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万元。

资金来源分三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万元,业主自筹资金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项目法人: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藤县发电分公司设计单位: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原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海河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广立连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设备制造单位: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机构: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运行管理单位: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藤县发电分公司和平水电站(五)工程施工过程.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主体工程完工,历时工期天。

其中:土建工程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机电设备及金结安装工程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

.重大设计变更工程无重大设计变。

.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工程无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

(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工程已按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完成建设,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情况如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厂整体更换台机组及辅助设备、控制系统、自动化系统、直流系统、调速器、刹车制动系统、供水系统等,更换台主变压器、台断路器及组隔离开关,更换电缆、升压站避雷针、户外接地装置、照明系统等;二厂更换台发电机定子线圈、转子线圈更换绝缘,更换台水轮机转轮,更换台主变压器及台近区变压器,更换发电机电压母线开关柜及站用电系统、自动化系统修复升级,更换台断路器及套避雷器,更换电缆,升压站避雷针、户外接地装置、照明系统等。

.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一厂改造发电进口拦污栅扇;二厂更换发电引水渠进口闸门扇,卷扬式启闭机台,改造发电进口拦污栅扇,新增排污闸门一扇,螺旋式启闭机台。

、土建工程:一厂完成刮腻子墙漆㎡、砼、砌体;二厂完成刮腻子墙漆㎡、砼、砌体。

另外完成了进厂公路改造工程、过江码头改造工程、升压站道路改造工程,新增了一厂、二厂启闭机平台的轻型屋顶和厨房卫生间。

(七)水土保持设施与环境保护工程根据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本次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主要是对老化机电设备、金属结构、送出工程以及局部水工建筑物进行加固,基本无土石方开挖,施工期间的施工人员也全部住在电站生活区宿舍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少量影响也已按照初步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一)单位工程验收年月日,项目法人组织各有关参建单位对本工程个单位工程进行了验收。

(二)机组启动验收年月日,项目法人和藤县水利局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对二厂水轮发电机组进行机组启动验收;年月日,组织对二厂、水轮发电机组进行机组启动验收;年月日,组织对一厂、、水轮发电机组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三)项目完工验收年月日,梧州市水利局主持并通过了该工程项目完工验收,项目完工验收结论是: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后水轮发电机组、电气设备、综合自动化等设备各项指标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其他项目基本完工,工程质量合格。

同意梧州市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通过项目完工验收。

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历次验收提出的问题均已处理完成。

四、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由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负责工程质量监督。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根据《广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指南》和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书》,并以《关于成立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组的通知》(水质监〔〕号)组建项目组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履行了对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开展督查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参建单位抓好工程建设质量。

(二)工程项目划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要求,开工前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以《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划分确认书》的批复核定,工程项目共划分为个单位工程、个分部工程、个单元工程。

(三)工程质量抽检工程由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进行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并提交了《广西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样检测报告》, 工程抽检部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四)工程质量评定年月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出具了《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价意见表》。

藤县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全部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工程质量抽检方案符合规范要求,工程外观质量合格,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核定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概算执行情况(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工程累计下达投资计划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万元、业主自筹资金万元。

截止年月日,工程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万元,占批复概算总投资万元的。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万元、业主自筹资金万元。

(二)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万元,占批复概算总投资的,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万元,设备投资万元,其它费用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

工程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万元、机器设备万元、竣工验收通过后可按有关规定交付资产。

(三)节余资金工程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万元,无节余资金。

(四)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工程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无预留投资和费用。

(五)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项目法人依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号)编制完成了本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计广西中威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工程竣工验收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藤县发电分公司和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中威华通专审〔〕号),审计完成总投资为万元。

六、工程尾工安排工程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无尾工安排。

七、工程运行管理情况(一)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工程由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藤县发电分公司负责理管理,和平水电站负责运行管理。

和平水电站现有在岗员工人,设置有正副站长、运行班、检修班等。

通过电站发电收入,经费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需要。

(二)工程移交工程在年月日通过完工验收后移交由和平水电站运行管理。

八、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一)工程初期运行情况工程自年月日投入试运行至今,经过三年多的试运行观测,机组运行各项性能参数均符合水利水电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二)工程初期运行效益工程在完工验收投入试运行后,年发电量为万•,年发电量为万·,两年平均发电量万·,较改造前近三年平均发电量万·增加万·,增效。

(三)工程初期运行监测资料分析从初期运行监测资料看,通过水轮发电机组增效扩容改造、主要电气设备更新等,生产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机组出力增加,水能利用率提高,实现了综合自动化运行,解决了设备陈旧老化问题,设备运行可靠,机组故障率降低,职工劳动强度显著减轻,运行和维护成本降低。

九、竣工技术预验收工程主要是对机电设备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相对比较单一,不涉及重大技术问题,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研究,决定竣工技术预验收与竣工验收合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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