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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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范本资料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范本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空制资料评价记录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汇总表检验结果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检验结果参项目经理:年月施工单位验收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加日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检验结果参项目经理:年月施工单位验收单位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序号 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自检情况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1经二路 K0+000-K0+38C 段土路 肩2经二路 K0+380-K0+650段路土路肩3经二路 K0+650-K0+922.582段土路肩4567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土路肩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单位工程名称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道路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路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序号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自检情况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1经二路K0+000-K0+38C段2%水泥稳疋碎石底基层2经二路K0+380-K0+650段2%水泥稳疋碎石底基层3经二路K0+650-K0+922.582段2%水泥稳疋碎石底基层4 5 6 7施工单位单位工程名称道路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基层分项工程名称2%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检验批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单位工程名称道路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基层分项工程名称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检验批数1011121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道路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基层5%水泥稳定碎石基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验收意见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

河北省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资料目录模板

河北省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资料目录模板
卷内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编号
文件题名
日期
页次
备注
1
安全交底记录
2
施工测量放线
3
水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
钢筋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5
砂、石检测报告
6
墙体材料检测报告
7
线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8
土工击实检测报告
9
简易土工检测报告
10
路基路面回弹弯沉检测报告
11
沥青面层检测报告
12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3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7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14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5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
16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7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8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卷内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编号
文件题名
日期
页次
备注
1
建设工பைடு நூலகம்规划许可证
2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
开工报告
4
图纸会审记录
5
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表
6
专项施工方案

市政设施验收工程移交管理办法

市政设施验收工程移交管理办法

市政设施验收工程移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市政设施验收和移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主城区和许昌新区)由政府投资或经政府特许经营投资建设的市政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设施指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排水设施(含城市防洪、污水处理)、园林绿化设施、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验收分竣工验收、整体完工验收和部分完工验收。

移交分使用移交和养护移交。

竣工验收指工程满足设计质量要求和使用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法规组织的整体综合性验收。

整体完工验收指工程满足设计质量要求和使用要求,因某些法定手续暂不能办理完毕,不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为尽快将工程投入使用或提前将工程移交进行的验收。

部分完工验收指部分工程满足设计质量要求和使用要求,但工程其他部分暂无法完工,建设单位为将部分工程投入使用或提前将部分工程移交进行的验收。

第五条市政设施竣工验收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竣工报告。

(三)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五)质量监督部门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审查合格,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勘测、设计、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了初步验收。

(六)工程竣工图纸、竣工图电子文档及相关的文字、音像和实物等资料完整。

(七)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完整。

(八)施工单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施工安全评价书。

(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工程规划实施情况,符合规划要求的,出具认可文件。

(十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责令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

(十二)相关法规规定的文件或资料。

第六条竣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相关竣工资料,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相关规定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相关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36-12-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36-12-1-1 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更改原设计的资料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4.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合格质量等级,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5.有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6.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证明;7.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8.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9.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36-12-1-2 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程序:1.工程完工,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该工程竣工验收十项条件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市政工程竣工资料目录

市政工程竣工资料目录

市政工程竣工资料目录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2、施工合同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5、经监理(或业主)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6、开工报告7、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8、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记录9、设计变更单、洽商记录10、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须一一对应)11、施工试验资料12、施工记录13、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5、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16、使用功能试验记录17、事故报告18、竣工测量资料19、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20、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21、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22、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2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4、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25、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单位工程外观评分表(2)单位工程实测实量评分表(3)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分表(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分表(附表八)(5)竣工验收证书(施管表2)2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2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28、工程质量保修合同29、竣工图市政工程质监站存档资料目录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2、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及交底要点4、市政工程监督记录5、市政工程原材料及施工试验资料(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水泥砼配合比、砂浆配合比(2)沥青技术指标检验报告、沥青砼配合比(3)钢材力学性能检验报告(4)桥梁工程基桩试验报告(5)管道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6)路基及基层材料击实试验报告(7)管沟、道路路基及结构层密实度试验报告(8)砼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记录(9)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记录(10)排水管道严密性试验资料6、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7、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8、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9、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10、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11、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3、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1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单位工程外观评分表(2)单位工程实测实量评分表(3)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分表(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分表(附表八)(5)竣工验收证书(施管表2)15、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1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17、工程质量保修合同18、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备注:竣工图存一份于质监站Welcome To 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样本(精选5篇)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样本(精选5篇)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样本(精选5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样本一、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一条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公路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对于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经验,提高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验收工作要从全局出发,紧密配合,互相协作。

要以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已完工程做出恰当的评价和总结。

对有争议的问题,应充分协商,合理解决。

第三条验收范围。

凡新建、改建的公路工程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修建完成,具备投产条件的,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条验收的依据一般为:上级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文件和概算,上级领导机关对工程建设的要求,公路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的设计、施工规范等。

第五条公路工程验收程序分初验(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小型项目或改建的简易工程,一般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

第六条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在工程的施工管理费内列支。

二、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大庆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指导意见

大庆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指导意见第一条为了统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与报送工作,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事工程建设档案的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岗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促进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方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标准?和?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方法〉的通知?〔黑建规〔2021〕29号〕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公用根底设施工程;交通根底设施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名胜、园林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利、防灾工程;人防、军事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及县〔村〕镇建设工程,其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适用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所称竣工档案,是指建设工程的准备、监理、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其所属的大庆市城乡建设档案馆〔管理处〕是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对城建档案的形成、积累、收集、立卷、归档等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四条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

建设单位在办理报建手续时,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填写?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并从建设工程立项起,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编制、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做到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编制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以保证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平安。

第五条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档案材料〔包括声像资料〕,并在工程工程竣工时,分别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准确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材料。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02〕22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建函〔2002〕394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第四条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符合本规定附录A。

第五条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完整版)市政工程竣工资料全套整理版

完整版)市政工程竣工资料全套整理版工程竣工资料全套整理版目录第一分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道路、桥梁工程第二分册:施工组织管理记录第三分册:材料、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检(试)验报告施工试验和检验记录第四分册:施工记录第五分册:质量检验评定记录第六分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记录备注:共18页第一分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道路、桥梁工程序号用表编号文件材料内容页数1 计划部门项目批准文件 1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 批准用地文件4 征地绿线图5 征拆规划范围的批准文件6 征拆绿线图7 征拆补偿文件8 建筑物室外配套设施设计要点及说明9 外地勘察设计图纸审查意见表10 地质勘探报告11 工程设计委托书及设计合同12 外地设计图纸审查意见表13 可行性研究14 中标通知书15 工程合同、监理合同16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审批表17 承包桩基施工申请审批表18 工程建设安全受监通知书19 工程建设质量受监通知书20 施工许可证21 道路管线工程审批表22 道路管线工程审批图2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分册:施工组织管理记录序号用表编号文件材料内容页数1 市政监—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12 市政监—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3 市政监—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4 市政施管—1 开工报告5 市政施管—2 停工报告6 市政施管—3 复工报告7 市政施管—6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8 市政施管—7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9 市政施管—8 施工图会审记录10 市政施管—9 施工图交底记录11 市政施管—10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记录12 市政施管—11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13 市政施管—12 工程洽商记录14 市政施管—13 设计变更通知单15 市政施管—14 设计变更审查记录16 市政施管—15 质量事故报告17 市政施管—16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表18 市政施管—17 测量交接桩记录19 市政施管—18 施工总结20 其他施工管理文件清单第三分册:材料、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检(试)验报告施工试验和检验记录暂无内容。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pdf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02〕22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建函〔2002〕394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第四条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符合本规定附录A。

第五条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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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全部内容,终于找齐了!
一、资料整理及归档的重要性
1、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
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当归档的资料,它是
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
维护、治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因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认真进行填写,
做到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而且必须由各级施工技
术负责人审核,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
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3、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治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企
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治理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技术资
料治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城
建档案和建设工程档案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宣传建设工
程项目建档、归档和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档案的重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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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和法制意识。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

5、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开展档
案资料的形成、积存、归档、整理等档案理论知识、具体业务规
范标准和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6、施工企业应把施工技术资料的治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 对
涂改、 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
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二、市政工程资料整理内容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
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
工工期长的工程可依照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
时期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
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
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要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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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文字讲明: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
工部署,质量要求,要紧技术措施等须讲明的情况。
② 施工平面布置图。
③ 进度打算安排及各种工、料、机运进打算表。
④ 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
的内容措施、方法、执行人)。
⑤ 施工技术方案、保证质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
(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⑥ 施工节约技术措施。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⑦ 大型桥梁、厂、站等土建、安装复杂的工程应有针对单项工
程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如模板及支架设计、地下沟槽支撑设计、
降水设计、施工便桥、便线设计、方涵顶进后背设计、预应力混
凝土钢筋张拉设计、大型预制构件吊装设计、混凝土施工浇筑方
案设计、设备安装方案设计等。
⑧ 环保措施。
(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
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
录。
2、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序施工技
术交底、各种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有签认手续。
(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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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明或试验单。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
规定,并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有批准手续)方可使用。
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有鉴定证明或生
产许可证,并要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讲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
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1、水泥
① 水泥应有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内容包括
厂不、品种、标号、生产日期和试验编号)。
② 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
③ 水泥复试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
④ 水泥采纳快速试验者,仍以标养28天强度为准。
⑤ 水泥试验单要有试验结论,水泥质量有问题时,在可使用条
件下,应注明同意和使用的工程项目部位和不阻碍该部位的质量
要求。
⑥ 混凝土试配单,混凝土块试验报告单上注明的水泥品种、标
号、试验编号应与水泥出厂证明或复验单上的内容相一致。
2、钢筋
① 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并按有关标准的规
定抽取试样作机械性能试验。
② 进口钢筋,应有机械性能试验、化学分析报告和可焊性试验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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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集中加工的钢筋,应有由加工单位出具的出厂证明及钢筋出
厂合格证明和钢筋试验单的抄件(复印件)。点这免费下载施工
技术资料
④ 预应力混凝土所用高强钢丝、钢铰线应逐批做好外观检验记
录,并按有关规定抽样做机械性能试验。
⑤ 钢筋试验单的项目应填写齐全,要有试验结论,监理检测网
微信公众号提醒第一次试验有问题须加倍取样,合格时两次试验
报告要同时保留。
3、钢结构使用的钢材配件
① 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如对质量有
疑异时,必须按规范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份检验。
② 钢结构件出厂时制造单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质量证明。
B、钢结构施工图。有设计变更的,应有变更洽商文件,并在图
中注明修改部位。
C、所有钢材和其他连接件的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
D、新材料、新工艺试验鉴定资料。
E、发运构件清单。
4、焊条
① 焊条应有出厂合格证。
② 需进行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
5、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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