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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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2020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

目录总说明 (2)专业说明 (3)第一册土石方工程 (17)第二册道路工程 (13)第三册桥涵工程 (19)第四册隧道工程 (31)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 (41)第六册水处理工程 (52)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62)第八册路灯工程 (69)第九册钢筋工程 (77)第十册拆除工程 (81)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83)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市政工程计价表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计价表计算规则

目录第一册通用项目 (4)册说明 (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5)第二章打拔工具桩 (14)第三章围堰工程 (15)第四章支撑工程 (17)第五章拆除工程 (17)第六章脚手架及其它工程 (19)第七章护坡、挡土墙 (20)第八章河道清淤、防洪工程 (20)第二册道路工程 (23)册说明 (23)第一章路床(槽)整形 (24)第二章道路基层 (25)第三章道路面层 (26)第四章人行道侧缘石及其它 (26)第五章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27)说明 (27)第三册桥涵工程 (29)册说明 (29)第一章打桩工程 (30)第二章钻孔灌注桩工程 (32)第三章砌筑工程 (34)第四章钢筋工程 (35)第五章现浇混凝土工程 (36)第六章预制混凝土工程 (36)第七章立交箱涵工程 (38)第八章安装工程 (39)第九章临时工程 (39)第十章装饰工程 (42)第十一章构件运输 (42)第四册隧道工程 (43)册说明 (43)第一章土质隧道.................................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岩石隧道开挖与出碴 (45)第三章临时工程 (47)第四章岩石隧道内衬 (48)第五章隧道沉井 (50)第六章盾构法掘进 (51)第七章垂直顶升 (53)第八章地下连续墙 (54)第九章地下混凝土结构 (55)第十章地基加固、监测 (56)第十一章金属构件制作 (57)第五册给水工程 (58)册说明 (58)第一章管道安装 (59)第二章管道内防腐 (61)第三章管件安装 (61)第四章管道附属构筑物 (62)第五章取水工程 (63)第六章管道穿越工程及其它 (63)第六册排水工程 (65)册说明 (65)第一章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66)第二章定型井 (69)第三章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69)第四章顶管工程 (71)第五章给排水构筑物 (73)第七章模板、钢筋、井字架工程 (78)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暖 (80)册说明 (80)第一章管道安装 (83)第二章管件制作、安装 (84)第三章法兰阀门安装 (84)第四章燃气用设备安装 (85)第五章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 (86)第六章管道试压、吹扫 (87)第七章其它项目 (87)第八册路灯工程 (88)册说明 (89)第一章变配电设备工程 (89)第二章架空线路工程 (90)第三章电缆工程 (92)第四章配管配线工程 (94)第五章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95)第六章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95)第七章路灯灯架制作安装工程 (96)第八章刷油防腐工程 (97)第九章其它项目 (97)第一册通用项目册说明一、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涉及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临时项目。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2021定额计算规则

河南2021定额计算规则

河南2021定额计算规那么专业说明 (2)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3)第二章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 (6)第三章桩基工程 (8)第四章砌筑工程 (11)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4)第六章金属构造工程 (20)第七章木构造工程 (22)第八章门窗工程 (23)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25)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27)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28)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29)第十三章天棚工程 (30)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31)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 (34)第十六章撤除工程 (36)第十七章措施工程 (37)专业说明--------------------------------------------------------------------------------一、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构造工程,木构造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撤除工程,措施工程共计十七章。

二、本定额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工程,按?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应工程执行。

三、本定额不再包括构筑物相应子目。

四、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以及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展编制的。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好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实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正常的穿插作业。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关于人工1.本定额的人工以人工费表示。

2.本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关于材料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

目录总说明 (2)专业说明 (3)第一册土石方工程 (17)第二册道路工程 (13)第三册桥涵工程 (19)第四册隧道工程 (31)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 (41)第六册水处理工程 (52)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62)第八册路灯工程 (69)第九册钢筋工程 (77)第十册拆除工程 (81)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83)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第一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下面讲第一章概述.第一、土石方工程:共分:挖土方、挖石方、填方及土石方运输三节,12个项目.适用范围的说明:现在把挖一般土石方、沟槽土石方、基坑土石方定义混在一起讲.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的就叫沟槽土石方;底长小于底宽3倍,底面积在50立方米以内就叫基坑土石方,剩下的就叫一般土石方,这是划分的依据。

竖井挖土方,指在土质隧道、地铁中除用盾构法挖竖井外,其他方法挖竖井土方用此项目。

暗挖土方指在土质隧道、地铁除用质构掘进和竖井挖土方外,用其他方法挖洞内土方工程用此项目。

填方包括用各种不同的填筑材料填筑的填方均用此项目。

下面讲一下工程量计算规则,本规则是以形成工程实物的量来计算的.对市政工程中的土石方来说,道路的路堤填方,最后形成的路堤是一个实物。

道路的路堑挖方,最后形成的是路堑,说它是实物,好像就勉强了一点.对管沟土石方和埋设基础的土石方工程,说是实物,就更勉强了,大家就更容易理解了。

如果是工程各方,算的量,算的量都是一致的,不能是两个,那就确定土方也为实物量。

因为管沟土方,要准确算出它的量,必须要借助一个施工方法,到底是打板桩支护开挖,还是放边坡开挖。

放边坡开挖的量,和打板桩开挖的量是不同。

这是把管沟土方确定为实物的办法.填方,以压实(或夯实)后的体积计算;挖方以自然密实度体积计算。

挖一般土石方的清单工程量按原地面线与开挖达到设计要求线间的体积计算。

挖沟槽和基坑土石方的清单工程量,跟原来定额里面不同,大家要注意这个问题,不然到时会多算一块或少算一块。

挖沟槽和基坑土石方的清单工程量,按原地面线以下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度(原地面平均标高至坑、槽底平均标高的高度)以体积计算。

看这几个图,这个是桥台垫层,这个是管基,都是以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清单工程量。

在市政管网中,特别是排水管,过去定额当中,管道铺设还扣地下重叠部分的方量;在现在的清单工程量计价中,不扣除地下的重叠部分的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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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计价办法第一条《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及本计价办法,是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

也可作为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

第二条《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及本计价办法,是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

也可作为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

第三第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按《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以及本办法定的内容进行编制。

投标报价按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和企业情况,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第四条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工程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

工程成本由综合基价(包括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专项费用、人工费差价、材料费差价、机械费差价组成。

第五条综合基价中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如脚手架,桥下支架、钢筋混凝土中的模板、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等费用在投标报价时,施工单位可参照综合基价的相关子目,结合工程情况、施工方案、企业的技术装备等因素自主报价。

第六条放工组织措施费计算方法施工组织措施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施工方案和市场因素而定。

投标报价时,在确保工程质量、合理工程和不低于本本价的前提下,参照以下计算方法自主报价。

一、远途施工增加费.按承包工程企业办公地点至所承包工程施工地点距离,距离在25km以内(含25km)者,不得计算。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以综合基价合计为基数乘以下表费率计算。

序号承包企业办公地点至工地距离远途施工增加费费率(%)125km以外至50km1.40250km以外1.60给水工程、燃气工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以综合基价人工费合计乘以下表费率计算。

序号承包企业办公地点至工地距离远途施工增加费费率(%)125km以外至50km10250km以外11.4偏远地区的特殊工程由双方合同约定。

二、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建设部批准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综合基价合计为基数,按0。

556%计.综合基价合计超过3000万元时,按3000万元计。

在投标报价及签定合同时,允许自主报价,但必须列有费用项目。

三、其它费用.根据工程和现场因素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作必要的说明,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第七条工期提前费用。

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计算办法。

第八条零星借工费用。

零星借工的工日单价可参照河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计算。

第九条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差价计算方法。

一、人工费、机械费差差价.参照河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计算。

二、材料差价。

材料差价是指工程所在地材料价格与“综合基价”中取定的材料价格之间的差价,可参照工程施工期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进行调整;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调价办法。

水电费差价根据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有关文件调整。

第十条专项费用。

专项费用由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组成.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城镇控制爆破工程以综合基价合计为基数计算费用,社会保险费率为4.58%,工程定额测定费率为0.14%。

给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园林工程以综合基价人工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费用,社会保险费率为32。

73%,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为0。

98%。

社会保险费是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及标准计提的费用,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并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不得减免和挪作他用.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按国家规定收取的规费,按上述标准计算上缴。

第十一条利润。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城镇控制爆破工程的利润,以工程成本(减去差价)为计算基数,按6%~9%计算.给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园林工程的利润以综合基价人工费合计为计算基数,按42%~64%计算.第十二条税金。

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市政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纳税地点在市区(包括郊区)的应计税率为3。

413%;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应计税率为3。

348%;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应计税率为3.22%.第十三条工程造价计价程序.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城镇控制爆破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序号项目计算方法1 综合基价合计∑工程量×综合基价(1.1)施工技术措施费按本办法第五条计算2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本办法第六条计算3差价3.1材料差价按本办法第九条计算3。

2人工费差价按本办法第九条计算3.3机械费差价按本办法第九条计算4专项费用按本办法第十条计算5工程成本1+(1。

1)+2+3+46利润(5-3)×利润率7税金(5+6)×税率8工程造价5+6+7给水工程、燃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园林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序号项目计算方法1综合基价合计∑工程量×综合基价(1.1)施工技术措施费按本办法第五条计算(1.2)(综合基价人工费合计)按本办法第六条计算施工组织措施费(∑工程量×综合基价人工费)3差价3.1材料差价按本办法第九条计算3。

2人工费差价按本办法第九条计算3。

3机械费差价按本办法第九条计算4专项费用按本办法第十条计算5工程成本1+(1.1)+2+3+46利润(5—3)×利润率7税金(5+6)×税率8工程造价5+6+7注:程序中(1。

1)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投标报价时,根据综合基价规定调整或调减的数值;施工技术措施费在标底计算时,按综合基价的规定计算(1.1)项为零.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以下简称基价)是依据建设部建标[1999]221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编制的。

共分上、中、下三册,上册包括: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中册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基价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和施工组织、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反映工程所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二、本基价表是我省市政工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省市政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招标标底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基础,也是编制概算定额与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本基价表适用于全省镇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四、本基价表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附加、综合费用组成。

基价中每工日单价为21元,综合工日为定额工日与机械操作人员的工日之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已含在相应的机械台班费中。

人工费附加和综合费用以综合工日为基础计算。

人工费附加包括:住房补贴,生产工具使用费,工程定点、复测、点交、清理费,特殊工种培训费,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保护费以及职工福利费,施工因素增加费。

综合费用考虑的因素有现场经费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五、本基价表的材料单价是按2001年第一季度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基准价格取定的,其内容为材料到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价格,包括运输损耗和采购保管费。

六、本基价表中的机械台班是按2001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基价费用定额》计算,使用机械型号及台班耗用量除有特殊注明者,一律不得换算。

七、本基价表中对周转性的模板、脚手工具等建筑材料,已包括同一城市工地之间(25km之内)的场外运输费用。

上述材料的消耗定额,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补损、回收价值。

以一次摊销量表示。

八、砂浆、混凝土配合比中所列砂的用量,系按含水率为零的干净砂计算的,施工单位在编制材料计划时,应乘以各种砂在自然条件下的年平均体积膨胀系数。

这个量差因素,本基价表已考虑在砂的单价中。

垫层、围堰真心等用砂为自然砂。

九、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十、本基价表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本省现行的设计标准许等全面考虑的,它包括了完成各分项工程的全部施工过程。

定额基价表中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

十一、本基价表中列出了主要材料的用量,对次要和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但均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内,以“元”表示.十二、本基价表中用“( )”表示的消耗量,均未计入基价。

十三、基价表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分册通用项目分册说明一、第一分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基价表),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拨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项目、护坡挡土墙、绿化工程、城镇控制爆破工程共九章。

二、本基价表通用于《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基价表的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2.《防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试行)(1988);3.《全国统一城镇控制爆破工程硐室大爆破工程预算定额》(1988年)4.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5.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四、本基价表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虽套定额。

五、基价表子目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

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定额工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定额工日和机械乘以系数1。

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按实计算.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

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

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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