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社团)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单位名称组织类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业务类别□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双重管理填报日期年月日江苏省民政厅监制填表须知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直接电脑输入或用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表格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请人保证递交的下列申请材料及其内容真实。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章):年月日主要负责人情况单位领导成员。
理事会(董事会)成员情况监事(监事会)成员情况附件一捐资承诺书灌云县行政审批局:本单位(本人)现以人民币万元整,存入银行,验资账户,账号,作为本单位(本人)对注册资金捐赠出资。
该财产为本单位(本人)的合法财产,本单位(本人)清楚并明白,该登记为非营利组织,一旦登记完成,本单位(本人)承诺不再享有上述捐赠出资款项的所有权和收益权,也不能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特此承诺捐赠出资单位:(盖章)捐赠出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捐赠出资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二新注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情况申报表填表时间:年月日2、“拟建党组织建制”包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联合党支部;3、“党组织隶属关系情况”包括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挂靠单位党组织、属地党组织、行业党组织及其他;4、“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包括党费、业务经费、上级支持;5、“党组织书记在社会组织任职情况”包括担任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专职党务工作者或其他具体职务;6、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一份由填报单位留存。
附件三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填写操作手册

序号
字段
必填
填写说明
1
统一社会信填写。
2
社会组织名称
是
程序自动读取信息,不需要填写
3
社会组织类型
是
程序自动读取信息,不需要填写
4
英文名称
否
5
英文名称缩写
否
6
社会团体行业分类
是
7
民非行业分类
是
8
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
是
法人、合伙或个体,民非填写,社团、基金会不用填写
50
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填报承诺书
是
21
发证日期
是
YYYY-MM-DD,如:2016-01-01
22
有效期限自
是
YYYY-MM-DD,如:2016-01-01
23
有效期限至
是
YYYY-MM-DD,如:2016-01-01
24
活动区域
25
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26
兼职工作人员数量
27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号
是
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号,有业务主管单位必填,无业务主管单位不填
36
公开募捐资格获得日期
是
是否公开募捐选择是则为必填
37
联系人姓名
是
中文汉字、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
38
联系人证件类型
是
同法人证件类型
39
联系人证件号码
是
选择身份证时,位长只能为18位
40
联系人手机号
是
41
联系人办公电话
42
联系人邮箱
43
宗旨
是
44
业务范围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董事长、董事、理事长、理事、)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董事长、董事、理事长、理事、)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董事长、董事、理事长、理事、)变更备案办事指南⼀、备案条件:1.民办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由出资(举办)单位代表、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代表和热⼼教育事业、品⾏端正的社会⼈⼠组成,董事会或理事会三分之⼀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2.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由五⼈以上(单数)组成,设董事长或理事长⼀⼈。
⼆、申请材料:1.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2.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关于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变更的决议(原件2份);3.修改后的学校章程(含成员名单信息) (原件:2份);4.举办者未在决策机构内任职的,属社会组织举办的需提供举办单位代表委托书、属个⼈举办的,需提供举办代表委托书。
5.授权委托书(经办⼈⾮申请变更学校举办者或法⼈代表的,须持有举办者或法⼈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6.信⽤承诺书。
⼆、办理流程:民办学校到即墨区政务服务⼤厅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服务⼤厅正式受理,审验材料合格后,备案存档。
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 成员变更申请备案表XX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关于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变更的决议⼀、会议时间:X年X⽉X⽇⼆、会议地点:X X X三、参加⼈员:X X X四、决议内容:经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研究,同意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成员由X X X、X X X 变更为X X X、X X X五、全体成员签字:(原决策机构成员和新决策机构成员均签字)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览表新增董(理)事会成员简历(董事会成员每⼈⼀份)委托书现委托为我(××单位)的代表,但任××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职务。
举办者:(签字、社会组织举办盖公章)年⽉⽇备注:1.个⼈举办者未在决策机构内任职的提供本委托书2.社会组织举办者需提供本委托书。
社会团体成立表格

附件九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注:登记证号、发证日期、机构代码号、社团类别由登记机关填写
附件十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附件十一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审核批准
承办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湖北省社会团体办公用房证明
附件十五
_____发起人注册资金认缴承诺书
武汉市民政局:
、、
、
、等发起单位/发起人,申请登记成立社会组织,名称:。
发起单位/发起人承诺事项如下:
一、认缴社会组织登记注册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在取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后30日内,申请本社会组织基本银行账户,存入开户行注册资金人民币(大写)_万元;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如未完成,则视为预先申请注销,并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二、将银行进账三联单交登记管理机关查验并留存一联备案后,方可办理办理会费收据购领手续。
发起单位/发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十六:
个人会员名册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十七:
单位会员名册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十八: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名册(单位会员)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十九: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名册(个人会员)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十
负责人名单(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3.08.28•【字号】川民规〔2023〕2号•【施行日期】202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内部运行,强化法人治理机制,推动提升依法自治、诚信自律的能力水平,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省民政厅研究制订《四川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民政厅2023年8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换届工作机构第三章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第四章换届筹备第五章换届选举程序第六章罢免、终止、辞职和届中增补第七章纠纷处置第八章附则四川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换届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民政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社会组织换届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章程的规定,当社会组织理事会任期届满时,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及其负责人,并在登记管理机关完成备案的一系列活动。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在四川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的换届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对社会组织换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前提下,社会组织已在章程中对换届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社会组织换届工作应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尊重会员、理事的民主权利,反映会员、理事的意愿。
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作为捐助法人,换届还应充分考虑捐赠人、发起人(举办者)的意愿。
7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理事、监事变动申请表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理事、监事变动填报说明
1.监事长、副监事长、执行机构负责人(理事会聘任的院长、校长、主任等)、理事、监事发生变动填报该表。
2.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时间。
3.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理事、监事人员或职务发生变动的,还应应填报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理事、监事备案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理事、监事变动申请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新增负责人、理事、监事
现有负责人、理事监事名单
(请全部列出姓名、标明职务)
内部履行程序
年月日经本单位第次(届)会议表决通过
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法定代表人:
4.一式两份。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直接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一、直接登记的范围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团体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将其意见作为社会团体直接登记审批的参考依据。
行业协会商会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精神,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从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06.30发布)。
科技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是指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区)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民政部门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审查申请时,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
二、应当具备的条件1.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法人组织;2.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应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办公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科技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万元;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一)名称要求: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行政区划、主要的业务范围或会员组成,并以“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等字样结束;社会团体名称应当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冠以与所跨行政区域相一致的地域名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社团名称(全称)慈善组织○是○否登记类型○双重管理○直接登记社团类别○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申请日期年月日社会团体自律承诺书安徽省民政厅:现申请办理(社会团体名称)成立登记事项,按照诚实守信和自律自治原则,承诺如下:1、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3、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公平公正。
不乱收费、不搞价格垄断、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4、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5、恪守非营利原则,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使用经费,不接受任何可能对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
6、主动公开本会年度工作报告、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和涉外活动。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社会团体基本情况表社会服务、法律、宗教、职业及从业者组织、国际及涉外组织、其他)中选择。
发起单位基本情况表注:本页可复制。
发起人基本情况表注:本页可复制。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注:直接登记社会团体不填“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筹备会议纪要资金情况表注:附验资报告。
住所证明注:附住所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复印件粘贴处备注1、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从业)人员,岗位数由社会根据业务需要和经费支付能力,按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确定;2、用工形式是指聘用或借(调)用等;3、职务(职称)填写原单位职务或取得的相关职称;4、参保情况需填写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情况。
淄博市社会团体设立登记政策
淄博市社会团体设立登记政策一、社会团体设立登记许可(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2、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3、《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200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等(二)办理条件1、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2、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鲁代表机构仍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上述社会组织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的,在申请注册登记时,要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法律文件。
3、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①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②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③有固定的住所;④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⑤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申请材料申请社会团体成立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2、《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3、《社会团体成立大会事先备案表》4、《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7、《社会团体人员备案申请表》(社会团体负责人、监事长备案表)8、《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9、《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10、《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11、《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12、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13、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14、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15、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16、《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17、《社会组织党建情况申报表》18、可行性报告19、发起人身份证明(发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发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0、发起人在本行业、产业、专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相关资料(包括发起人的生产规模情况、市场占有率情况、研究成果、相关著作等)21、发起人委托承办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宜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由发起的单位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22、筹备申请书(主要包括成立的理由,宗旨和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住所、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章程草案等情况。
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0〕101号( 民政部、 国家档案局)
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依法为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申请筹备成立、成(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章程核准、年度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第三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级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管理制度,确保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并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机构应当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监督管理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在接收归档的文件材料时,必须认真核对清点,检查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参见本办法附件)第六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按照一个社会组织一档的原则,归档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一般以一份文件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传真件应当复印并与原件为一件,请示与批复各为一件,一次上报的多份表格,每份表格可为一件。
一个社会组织的所有文件材料按照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每份文件应当用无酸纸套或档案袋等以有利于保管和利用的方式加以固定,并按排列顺序依次装入档案盒保存。
第七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分为社会团体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基金会类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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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期
页脚内容
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
组织名称
任 职
□理事(董事)
□监事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 治 面 貌 学 历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电 话
家 庭 住 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工作简历
起始年月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本人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 20 期
页脚内容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社会团体不填“理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