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性(二)

合集下载

会计凭证附件管理规定(3篇)

会计凭证附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凭证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凭证及其附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凭证附件是指与会计凭证直接相关的、能够证明经济业务发生、完成情况的各种原始凭证、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会计凭证附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凭证附件必须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不得伪造、变造。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凭证附件应当齐全,不得遗漏。

(三)准确性原则:会计凭证附件的内容应当准确无误。

(四)安全性原则:会计凭证附件的保管应当安全可靠,防止丢失、损毁和泄密。

第二章会计凭证附件的种类第五条会计凭证附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支票、汇票、银行对账单、付款通知书、收货单、出库单、借款单等。

(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会议纪要、验收报告、调拨单、盘点报告等。

(三)其他资料:包括项目预算、项目结算、项目变更、项目验收等与经济业务相关的文件。

第三章会计凭证附件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各部门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应当及时收集与会计凭证相关的附件。

第七条会计凭证附件的收集应做到以下几点:(一)全面性:收集的附件应当涵盖经济业务的各个方面。

(二)及时性:附件的收集应当与经济业务的发生同步进行。

(三)准确性:收集的附件应当与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相符。

第八条会计凭证附件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整理:根据附件的种类、用途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号归档:对整理好的附件进行编号,并按照编号顺序归档。

(三)建立目录:编制会计凭证附件目录,便于查阅。

第四章会计凭证附件的审核与登记第九条会计凭证附件的审核由财务部门负责,主要审核以下内容:(一)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附件与经济业务的关联性。

(三)附件的完整性。

第十条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应登记以下信息:(一)附件名称。

我国会计工作的管理制度(3篇)

我国会计工作的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的会计工作。

第三条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当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政策和方法应当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信息的提供应当及时、准确。

(五)保密性原则:会计信息和财务状况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第四条会计工作应当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人员。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通过国家会计资格考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会计工作。

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会计业务水平。

第八条会计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涉。

(二)参加会计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三)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四)对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九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一)会计确认: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确定会计要素。

(二)会计计量:按照会计准则,确定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

(三)会计记录:按照会计科目,记录会计要素。

(四)会计报告: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合法、完整。

(二)会计账簿应当清晰、准确、连续。

土地征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土地征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征收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土地征收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土地征收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土地征收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科学管理,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三)安全保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四)服务大局,为土地征收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档案范围第四条土地征收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土地征收审批文件:包括土地征收申请、批准文件、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

(二)土地征收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权属调查、地籍调查等。

(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

(四)土地征收实施情况记录:包括征收进度、补偿安置情况、争议处理等。

(五)土地征收档案整理、归档、保管、销毁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土地征收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土地征收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土地征收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二)制定土地征收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土地征收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四)对土地征收档案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整改。

(五)为土地征收工作提供档案服务。

第七条土地征收相关部门职责:(一)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归档土地征收档案。

(二)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土地征收档案。

(三)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征收档案的利用和销毁工作。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土地征收档案收集:(一)土地征收审批文件、调查资料、补偿安置协议等应按照规定时间、程序收集齐全。

(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核、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第九条土地征收档案整理:(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准则(3篇)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第三条金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

第四条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不得遗漏任何重要的会计事项。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政策和方法前后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四)可比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便于不同企业之间进行横向比较。

(五)及时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谨慎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

(七)真实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章会计要素第五条金融企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六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第七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第八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第九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十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十一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

第三章会计科目第十二条金融企业会计科目按照其性质和用途分为以下类别:(一)资产类科目:反映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

信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范本(6篇)

信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范本(6篇)

信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范本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实现经营目标、防范风险,对内部机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牵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结构和要求第三条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在全公司建立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具体如下:一、保证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贯彻落实;二、保证全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四、保证会计记录、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第四条全公司要按照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完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

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二、完整性原则。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所有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及时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并遵循效率性原则,外简内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五、有效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全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六、独立性原则。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第五条内部控制系统的结构。

项目成本管理法律规定(3篇)

项目成本管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成本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实施的项目成本管理活动,包括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和后评估等阶段。

第三条项目成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二)科学合理原则;(三)公开透明原则;(四)节约高效原则;(五)责任明确原则。

第四条项目成本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第二章项目成本构成第五条项目成本包括以下内容:(一)直接成本:包括人力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施工成本、设计成本等;(二)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税金及附加等;(三)利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适当考虑项目实施单位的合理利润。

第六条项目成本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二)完整性原则;(三)一致性原则;(四)及时性原则。

第七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成本预算,明确项目成本构成、预算总额和预算分配。

第八条项目成本预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总投资;(二)项目分年度投资计划;(三)项目分阶段投资计划;(四)项目分专业投资计划;(五)项目分项目投资计划。

第九条项目成本预算应当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定期对项目成本预算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项目成本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项目成本控制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成本控制制度,明确成本控制责任,加强成本控制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项目成本:(一)加强项目前期策划,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和标准;(二)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项目质量;(三)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提高施工效率;(四)加强材料采购管理,降低材料成本;(五)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六)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合理控制人力成本;(七)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条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部门决算管理,规范部门决算工作,提高决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部门”)的决算工作。

第三条部门决算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决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部门实际财务状况。

(二)完整性原则:决算内容应全面、完整,包括预算执行、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情况。

(三)及时性原则:决算编制和报送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公开性原则:决算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决算编制第四条决算编制工作由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

第五条决算编制应当依据以下资料:(一)年度预算批复文件和预算调整文件;(二)财务会计报表;(三)年度收支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四)资产盘点报告;(五)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决算编制程序:(一)收集整理资料,核对预算执行情况;(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三)编制决算草案;(四)审核决算草案;(五)报送决算报告。

第七条决算草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预算执行情况;(二)财务收支情况;(三)资产管理情况;(四)预算绩效评价;(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章决算审核第八条决算审核工作由部门审计部门或者聘请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负责。

第九条决算审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决算编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二)决算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三)预算执行是否合规;(四)财务收支是否合理;(五)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六)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十条审核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并形成审核报告。

第四章决算报送第十一条决算报送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部门财务部门将决算草案报送部门领导审批;(二)部门领导审批后,报送审计部门或者审计机构审核;(三)审计部门或者审计机构审核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四)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决算报送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报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建筑遗产保护的原则

13
42
一、真实性原则
1. 国际文件中对于真实性的描述
原真性所受到的质疑 整体性与原真性——并非固穷 “不仅保护遗产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环境…这样 才能体现出遗产的风貌。” 问题在于,这里的“周边环境”是侧重于物质环境, 还是生活环境?是规划师心中设计的理想环境,还是 居民谋求发展的需求环境?
1979年 “世界文化遗产”将“真实性”列为基本标准
“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依然是根本的标准。”
一、真实性原则
1. 国际文件中对于真实性的描述
2007年 《北京文件》 提出了和亚洲文化遗产保护相适应的观点 “在可行的条件下,应对延续不断的传统做法予以应有的尊重,比 如在有必要对建筑物表面进行油漆彩画时,这些原则与东亚地区的 文物古迹息息相关。” 主要目的:解决亚洲建筑中彩画修复、木构件替换、古建筑复原等 问题。 2000年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强调 “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修复应当以现存的有价值的实物 为主要依据,并必须保存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遗留的痕迹。”
(5)类推:人类学记录、收藏、试验性研究;
(6)语境: 空间的整体性、使用持续性、各类背景;
一、真实性原则
1. 国际文件中对于真实性的描述
原真性所受到的质疑 西方以石构为主的建筑与东方的木构建筑的矛盾;
(eg:日本伊势神宫的“造替制度”)
文物原状与原真性——并非静态
整体性与原真性——并非固穷
20
42
二、完整性原则
概念: 完整性(integrity):意味着尚未被人扰动过的原初 状态(Intact and Original Condition),在很长时
间内,主要用于评价自然遗产, 如原始森林或野生生

保险代理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代理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保险代理人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保险代理人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保险代理人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档案管理。

(二)统一管理原则: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设施,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安全保密原则: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密。

(四)便于利用原则:方便档案的查阅、使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范围和内容第四条保险代理人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档案:包括保险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学历、专业、入职时间、离职时间等。

(二)培训档案:包括保险代理人参加培训的记录、培训成绩、培训证书等。

(三)业绩档案:包括保险代理人销售业绩、客户信息、客户满意度调查等。

(四)奖惩档案:包括保险代理人获得的奖励、处罚记录等。

(五)离职档案:包括保险代理人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离职手续办理情况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保险代理人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及时收集保险代理人的相关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完整性:收集档案时应注意收集各类相关资料,避免遗漏。

第六条保险代理人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档案内容,将档案分为基本信息档案、培训档案、业绩档案、奖惩档案、离职档案等类别。

(二)编号管理: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方便查阅和管理。

(三)编目登记:对档案进行编目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七条保险代理人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在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密。

档案整理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档案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材料应齐全,不得遗漏。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密。

(四)有效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确保档案在需要时能够迅速、准确、方便地提供。

第二章档案整理范围第四条档案整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文书档案:包括文件、报告、请示、批复、会议纪要、讲话稿等。

(二)科技档案:包括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实验报告、科研成果等。

(三)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

(四)电子档案: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文件、数据库等。

(五)实物档案:包括实物、模型、标本等。

第三章档案整理程序第五条档案整理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收集:按照档案整理范围,收集相关档案材料。

(二)鉴定: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定,确定其保存价值。

(三)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用途,对档案进行分类。

(四)编目:对分类后的档案进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五)整理: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六)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归档。

第四章档案整理要求第六条档案整理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档案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保持原貌。

(二)档案材料应按照类别、级别、内容等特征进行分类。

(三)档案目录应详细、准确,包括档案名称、档号、卷号、件号、页数、保管期限等信息。

(四)档案材料应使用规范的书写、绘图工具,确保档案材料的清晰、易读。

(五)档案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虫蛀、霉变、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人为损坏。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等设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数据完整性理论(二)
 规则
 默认

1. 规则
规则(RULE)是一种数据库对象,作用是向表中的列插入数据时,指定该列接受数据值的
范围。
特点:
1)规则要在insert和update语句之前给出。
2)规则与其作用的表是相互独立的,即表的删除、修改不会对与之相连的规则产生影响。
3)规则和约束可以同时使用,表的列可以有一个规则及多个CHECK 约束。
4)规则与CHECK 约束很相似。但CHECK 约束不能直接作用于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
一、创建规则
1.用CREATE RULE 命令创建规则
CREATE RULE 命令用于在当前数据库中创建规则,其语法如下:
CREATE RULE rule_name AS condition_expression
其中:
 rule_name 是规则的名称
 condition_expression 子句是规则的定义,它可以是能用于WHERE 条件子句中的任何表达
式,可包含算术运算符、关系运算符和谓词(如IN、LIKE、BETWEEN 等)。
condition_expression 子句中的表达式必须以字符@ 开头
例1:创建年龄规则。
create rule age_rule as @age >= 10 and @age <= 50
create rule age_rule as @age between 10 and 50
例2:
create rule Sex_rule as @性别 in ('男','女') ----创建性别规则。
create rule Enter_date_rule
as @入学年份>='1953-01-01' and @入学年份<=getdate() -----创建入学年份规则
2.用Enterprise Manager 创建规则
在Enterprise Manager 的左侧窗格中,展开要创建规则的数据库(如:JXGL)目录。
在数据库的对象“规则”上面单击右键,此时出现一快捷菜单,从快捷菜单中单击“新建规
则”菜单项,则会弹出“规则属性”对话框。
在此对话框中的“名称”对应的文本框中输入要创建的规则的名称(如:age_rule),在“文
本”对应的文本框中输入规则的内容(即约束的条件)。
在输入完规则名称和规则的内容之后,单击“确定”按钮即完成规则的创建。

二、查看和修改规则
1.用Enterprise Manager 查看规则
选择要查看的规则,单击右键,从快捷菜单中选择“属性”选项,即会出现“规则属性”
对话框,可以从中编辑规则的表达式。
2.用存储过程Sp_helptext 查看规则
其语法如下:sp_helptext [@objname =] 'name'其中,[@objname =] „name‟子句指明对
象的名称
用Sp_helptext 存储过程查看的对象可以是当前数据库中的规则、默认、触发器、视图
或未加密的存储过程。
如:查看名称为“age_rule”的规则内容。
EXEC sp_helptext 'age_rule'
3.修改规则的名称
可以通过Sp_rename 系统存储过程进行,也可以直接用右键单击要修改的规则,
从快捷菜单中选择“重命名”菜单项,进行名称修改。
格式为: sp_rename ’ age_rule’,’nianling_rule’

三、规则的绑定与松绑
创建规则后,规则仅仅只是一个存在于数据库中的对象,并未发生作用。
需要将规则与数据库表或用户自定义对象联系起来,才能达到创建规则的目的。联系的
方法称为“绑定”。
所谓绑定就是指定规则作用于哪个表的哪一列。
表的一列只能与一个规则相绑定,而一个规则可以绑定多个对象,这正是规则的魅力所
在。
解除规则与对象的绑定称为“松绑”。
1. 用存储过程Sp_bindrule 绑定规则
存储过程Sp_bindrule 可以绑定一个规则到表的一个列或一个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上。
其语法如下:sp_bindrule [@rulename =] 'rule',[@objname =] 'object_name'[,
'futureonly']
各参数说明如下:(1)[@rulename =] 'rule' 指定规则名称。
(2)[@objname =] 'object_name' 指定规则绑定的对象。
(3)'futureonly„ 此选项仅在绑定规则到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上时才可以使用。
如:绑定规则age_rule 到学生表的字段年龄。
EXEC sp_bindrule 'age_rule', '学生表.年龄'
注:规则对已经输入表中的数据不起作用。
 规则所指定的数据类型必须与所绑定的对象的数据类型一致,且规则不能绑定一个数
据类型为TEXT、IMAGE或TIMESTAMP 的列。
 如果表的列与规则A 绑定,同时列又与规则B 绑定,则以规则B 为列的规则。
 可以直接用一个新的规则来绑定列,而不需要先将其原来绑定的的规则解除,系统会
将旧规则覆盖。

2.用存储过程Sp_unbindrule 解除规则
存储过程Sp_unbindrule 可解除规则与列或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的绑定,其语法如下:
sp_unbindrule [@objname =] 'object_name' [,'futureonly']
其中:„futureonly‟选项同绑定时一样,仅用于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
如:要解除已绑定到学生表的字段年龄的规则age_rule。
EXEC sp_unbindrule '学生表.年龄'
3.用Enterprise Manager 管理规则的绑定
在相应的规则名称上面单击右键,从快捷菜单中选择“属性”选项
该对话框中的“绑定UDTs”按钮用于将规则绑定到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绑定列”按钮
用于将规则绑定到表的列。
4. 删除规则
操作1:用Enterprise Manager 删除规则
操作2:使用DROP RULE命令删除规则使用DROP RULE 命令删除当前数据库中的一
个或多个规则。
其语法如下:DROP RULE {rule_name} [,...n]
注:在删除一个规则前必须先将与其绑定的对象解除绑定
如:删除age_rule规则,可执行以下命令:DROP RULE age_rule

2 。默认
默认(Default)也是一种数据库对象,与缺省约束的功能一样。用户插入记录时,在没
有给出具体数据的字段中,系统会自动插入一个数据。
默认的管理与应用同规则有许多相似之处。

一、创建默认
用CREATE DEFAULT 命令创建默认其语法如下:CREATE DEFAULT default_name
AS constant_expression
其中:
default_name是要创建的默认的名称
constant_expression 子句是默认的定义,该子句可以是数学表达式或函数,也可以包含
表的列名或其它数据库对象。
如:创建性别默认sex_defa。
CREATE DEFAULT sex_defa as '男'
这样,当用户在输入记录数据时,未提供性别字段的值时,系统将自动默认其值为“男”。

二、查看和修改默认
1.用Enterprise Manager 查看默认
在Enterprise Manager 的左侧窗格中,展开相应的数据库(如:JXGL)目录
在数据库的对象“默认”上面单击,这时在右侧窗格中的任务板中即可看到已建立的各个
默认的信息
在某个默认的名称上面单击右键,从快捷菜单中选择“属性”菜单项,即会出现“默认属
性”对话框,可以从中编辑默认的值。
2.用存储过程SP_HELPTEXT 查看默认
使用SP_HELPTEXT存储过程可以查看默认的细节。
如:查看默认sex_defa。
EXEC SP_HELPTEXT sex_defa
3. 修改默认的名称
与修改规则名称的方法相同,可以用SP_RENAME存储过程,也可以在企业管理器的
任务板窗口中直接改名。
格式为: sp_rename ’ sex _defa’,’ xingbie_defa’

三、默认的绑定与松绑
创建默认后,默认仅仅只是一个存在于数据库中的对象,并未发生作用。
同规则一样,需要将默认与数据库表或用户自定义对象绑定。
表的一列只能与一个默认相绑定,而一个默认可以绑定多个对象。
1.绑定默认xingbie_defa到数据表学生表的性别列上。
EXEC SP_BINDEFAULT xingbie_defa, '学生表.性别'
2.解除默认xingbie_defa与学生表的性别列的绑定。
EXEC SP_UNBINDEFAULT '学生表.性别'
注:
 如果列同时绑定了一个规则和一个默认,那么默认应该符合规则的规定。
 不能绑定默认到一个用CREATE TABLE 创建或ALTER TABLE 命令修改表时用
DEFAULT 选项(默认约束)指定了的默认的列上。

四、删除教师职称默认xingbie_defa。
DROP DEFAULT xingbie_defa

注意:在删除一个默认前必须先将与其绑定的对象解除绑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