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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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定部分中、初级职称专业要求

初定部分中、初级职称专业要求
3
自然科学硏究(助理研究员、硏究实习员)
在硏究机构从事科学硏究丄作的人员。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门类所有专业;与硏究方向相关的专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门类所有专业;与硏究方向相关的专业。
4
自然科学研究(专利助理硏究员、专利硏究实习员)
在专利审查、专利代理工作岗位工作的人员。
业。
5
中等专业1学校教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水利专业:从事水利工程科字硏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工学门类中相关专业;与从事的水利工程专业相关的专业。
管理、生产运行
等工作的人学
保护科学技术
门类中相关专
3
与硏究、监测与
业;与从事的环
分析、工程与咨
保工程专业相关
询等工作的人
的专业。
员。
4
通信专业:
从事通信工作
的人员。
农学门类所有专业;与从事农业技术相关的专业。
3
2新闻专
业(记者、助
已取得相
关从业资格证
文学门类中
新闻传播学相关
理记者,编
辑、助理编
辑)
书,在以发布新闻为专业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现职新闻专业人员。
专业;与从事的新闻专业相关的专业。
4
图书资料2专业(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从事文献资源管理、服务与研究、信息咨询、社会教育与推广、现代技术应用与开发、业务管理与辅导等图书资料专业工作的人员。
教育学门类所有专业;与所授专业课相关的专业;从事专业与已取得的教师
^无。
计划评估及师资规划、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资格证上的专业
相近。
9
实验技杏(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关于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的要求

关于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的要求

关于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的要求
1.填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具体。

2.须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

3.封面的“拟初定技术资格”写“高校讲师”或“助教”,思政讲师也填“讲师”。

填表时间写:2012年9月10日。

4.封二的个人声明填“本人申报教师系列专业(学科)进
师或助教资格”,申报专业名称必须与最高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落款本人签字,日期同填表日期。

5.表内的“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情况”栏写合格及考核时间;“主要学习经历”从初中开始填写起。

本人填至“见习期工作小结”栏,封底的“呈报单位考核审查意见”栏由部门负责人写好评语意见,但“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公章”不要写。

6.《初定呈报表》请于9月10日前交人事处。

初定部分中、初级职称专业要求

初定部分中、初级职称专业要求

初定部分中、初级职称专业要求序号中、初级职称岗位要求初定中级所学专业要求初定初级所学专业要求1工程技术(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从事矿物勘探和开采,产品开发和设计、制造,建筑、交通及其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的技术人员。

不含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医疗器械、机动车检测维护、工业设计等国家和省统一考试的专业岗位。

理学、工学门类中相关专业,参考目录可见市职称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理学、工学门类所有专业;农学门类中工程相关专业;医学门类中药学相关专业;管理学门类中与工程有关的专业;与从事的工程专业相关的专业。

2社会科学研究(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在研究机构直接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门类所有专业;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门类所有专业;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

3自然科学研究(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在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

4自然科学研究(专利助理研究员、专利研究实习员)在专利审查、专利代理工作岗位工作的人员。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门类所有专业;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门类所有专业;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

5技工学校教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在技工学校从事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学工作以及专门从事技工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申报助理讲师以上职称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

教育学门类所有专业;与所授专业课相关的专业;从事专业与已取得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上的专业相近。

无。

6技工学校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在技工学校从事生产实习课教学工作的人员。

申报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以上职称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

教育学门类所有专业;与所授专业课相关的专业;从事专业与已取得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上的专业相近。

无。

号所学专业要求所学专业要求7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在中小学校及相关事业单位从事学校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规划、计划评估及师资规划、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定初级职称办理说明

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定初级职称办理说明

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定初级职称办理说明根据辽宁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正规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考核定职的通知》(辽职改办字[]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对象:在丹东地区工作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教育、卫生系列初级职称按照国家和辽宁省文件规定参加评审和考试取得。

二、条件:、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再次确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个月,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非本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需参加初级职称考试取得初级职称资格,考试一年二次分别是当年月和月,联系电话:。

三、办理材料:、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双面打印)、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带二维码);、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劳动或聘用合同;、丹东市社保部门认可的缴纳养老保险明细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上年度学习档案。

(登陆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查询注册验证码,凭此码登录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进行注册学习,并在学时统计一栏中,打印年度学习档案。

联系电话:)四、可参加初定的系列:1、工程系列2、体育系列3、经济系列4、建筑系列5、农业系列6、新闻、艺术系列7、党校系列8、中专、技校系列9、会计系列10、统计系列11、审计系列12、图书资料、群文系列13、翻译系列14、律师系列15、自然科学系列16、社会科学系列五、办理程序、登陆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首页中虚拟服务大厅的专技服务栏下的职称申报系统;、点击相应专业高、中、初级不同专业申报,注册用户名、设置密码;、输入已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入;、;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后点击保存;等待审核通过的通知;、审核通过后,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一式二份(网上下载栏打印)并提供寸照片张。

关于2007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07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07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职称办…2007‟21号各县、区职称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办法》(连职称[2003]2号)精神,现将2007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范围及对象中专学历“员”级资格后晋升“助理”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不符合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机关人员只允许参加对机关开放专业的考试) 已实行全国(省)统考的专业,须参加规定考试。

其他开考专业见《报名表》填表说明中的“从事专业系列”。

建设、政工、新闻、环保、档案、交通、电子信息、图书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与中级“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考核合并进行,已由专业主管部门组织,不在此次考试范围。

二、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员级资格报考条件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工程技术系列可放宽到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8年。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助理级资格报考条件1、中专毕业,取得员级资格满4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取得员级资格满2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中小学教师等对学历和工作年限有不同要求的系列,按试行条例和细化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已实行职(执)业准入的专业,须提供职(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底。

三、考试专业科目设置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及考试用书如下:①科目一:适用于中专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技工学校教师、高校中专校实验技术人员。

考试科目:教育学。

参考教材:《教育学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

②科目二:适用于农业、林业、水产、畜牧、兽医等专业。

考试科目:农业经济基础知识。

参考教材:《农业经济管理》,中国农业出版社。

③科目三:适用于水利工程专业。

研究生(硕士)首次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办理指南

研究生(硕士)首次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办理指南

研究生(硕士)首次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办理指南发布来源:发布日期:2016-08-05 阅读次数:保护视力色:【文字大中小】研究生(硕士)首次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办理指南一、政策依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国家和省规定不进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或专业除外。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所需材料(1)《研究生(硕士)首次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表》原件2份(专业工作总结重点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成果、业绩情况);(2)身份证复印件1份;(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复印件1份;(4)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或劳动合同(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复印件1份;(5)企业人员《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1份;(6)企业人员档案存放情况证明1份;(7)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三、办理程序1、个人提供材料;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3、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审核身份证、学历学位、社保缴纳情况、档案存放情况等,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4、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材料,连同《宁波市研究生(硕士)首次确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信息汇总表》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大厦二楼7号窗口(地址:兴宁东路228号,电话:83867294)受理并汇总初审;5、专技处核准公布。

四、办理时间每季度办理一次,季度末月15日前停止受理。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单位_______姓名_______申报资格_______填报时间年月日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专业技术资格初定须知一、初定条件:取得国民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党校学历仅限政工系列)。

中专、专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资格(其中三级教师资格须满4年);专科毕业(未初定员级),工作满三年,可初定助理级资格(初定学历最低为本科的系列除外);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资格;硕士毕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中级资格;博士毕业当年即可初定中级资格。

上述各类毕业生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考核合格后方可申报职称初定。

二、已初定员级资格,申报助理级资格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通过市统一考试获得员级资格并具备相应条件者可初定助理级资格。

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专业则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毕业研究生初定均需由各职称主管部门上报市职称办审批。

五、所有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人员均需登录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其书面申报材料逐级上报。

基本情况—1—工作简历—2—工作小结—3——4—人事部门意见—5—填表须知一、本表一式两份。

二、须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单位性质:1、行政机关;2、事业单位;3、国有企业;4、非国有企业。

四、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须对申报人员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五、本表所填内容要求真实、具体,字迹清楚、端正。

六、照片栏必须粘贴一寸近期彩色(蓝底或红底)免冠证件照,此照片用于制作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二、评审类职称
(一)评审类职称的条件
(见表1)湖北省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一览表
(二)办理程序
1.填写《考评一览表,初中级一式20份,高级一式25份;
3.交近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履约考核登记表》(原件);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5.现聘任职务的聘书(原件);
4、我中心可以全权代理取成绩单和办证;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一.初定起点职称
(一)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认定“员级”;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两年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3.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6.申报普生途径所依据的学历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查后退还原件);
7.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原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再中级评审时可免试英语,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再高级评审时可免试英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可免试计算机;
8.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
9.学术论文、著作(原件、复印件审查后退还原件);
5.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考核认定“中级”任职资格;
6.获得博士学位考核认定“中级”任职资格;
7.职后获得学历的,可减掉一年的见习期。
(二)办理程序
1.填写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2.带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后退还原件。
3.交一张两寸的相片,初定费和办证费到人事职称部门办理手续。
10.有关获奖成果证书(原件);
11.业务工作总结;
(三)办理时间

专技人员职称初定工作流程图

江阴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流程图备注:1、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所学专业课程中,五门以上属现专业资格系列专业课程的)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国家和省规定不进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或专业(如卫生系列人员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卫人发〔2000〕462号和卫人发〔2001〕164号规定,不再进行初定工作,实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除外。

2、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本科学历毕业(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级;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后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教师系列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它部分专业如会计、统计、法律、新闻、出版等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驻留学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由无锡市人社局批准的职称代理机构代理(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文化西路43号;联系电话:86800676;江阴市苏南人才资源开发培训服务中心,地址:澄江中路66号;联系电话:86878571)。

6、其它要求:(1)各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均应提供江苏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试合格证书(具有计算机和信息工程专业中专学历或取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以上合格证书的初定初级职称时可免)。

有关职称评定的通知

关于职称初定、评审的通知各部门:根据《2015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宁职称办[2015]15号),结合《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26号)、《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27号)文件,经研究,我公司就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公司所有符合条件人员二、申报时间因申报年限要求与毕业时间有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于符合初定条件的申报工作公司于7月1日~7月15日集中办理;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提交时间以主管局的为准,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请拟申报人员提前做好资料准备。

三、初定条件1、初定助理工程师获得中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符合相关职称初定条件者,可初定职称,同一学历仅可初定一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中专毕业生,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核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生,三年工作经验,可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可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2、初定工程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四、报考助理工程师不符合初定条件的,均应参加国家、省或市统一举行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科以下同一学历晋升员级及助理资格,按照初定一次,考试一次的原则办理),报考需满足一下条件之一:1、中专毕业,初定员级资格且满4年,其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专科毕业,初定员级资格且满2年,其中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3、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4、其他不具备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即毕业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各类国民教育有效学历毕业生。

五、中、高工程师评审相关注意事项(一)、职称计算机考试评定中、高级工程师需满足职称计算机相应要求,不满足条件者可报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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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有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严格按《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精神申请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2.初定人员在填写各类表格时应仔细按样表及填表说明填写,人事处不另行组织讲座培训。

3.表格中签名务必手写,打印签名无效。

所交1寸照片一张为办理职称证书所用,背面请注明姓名。

4.请各学院审核人员将原件与复印件认真核对,核实后在复印件背面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5.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依次为:《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毕业研究生试用期考核鉴定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寸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高校教师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6.因存档需要,以上表格打印一律采用A4版式,双面打印。

由各学院负责按申请人装入档案袋(每位申请人员一只)。

档案袋封面注明初定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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