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治理与杀虫剂规制
我国农田土壤污染状况及防治对策

我国农田土壤污染状况及防治对策我国农田土壤污染状况及防治对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田土壤污染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农田土壤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和粮食安全的保障,其质量的变化对农产品质量和人民健康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了解我国农田土壤污染的状况,并采取有效的防治对策,对于维护农田生产环境的稳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国农田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有农药、化肥、畜禽养殖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等。
农药和化肥的过度使用是主要污染源之一。
由于缺乏科学施肥和农药使用控制的管理,导致农田土壤中残留的农药和化肥含量超标。
畜禽养殖废弃物经处理后作为农田肥料使用,如果管理不当,它们所带来的潜在危害同样会导致土壤污染。
此外,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的不当处理也对农田土壤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其次,农田土壤污染会对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产生不利影响。
农田土壤中的重金属和农药残留会直接进入农作物根系,经由食物链进入人体,对人的健康产生潜在危害。
严重土壤污染还会降低土壤肥力,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甚至导致农作物生长不良和死亡。
因此,农田土壤污染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健康安全具有重要的威胁。
面对农田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治措施。
首先,加强农药和化肥的管理和监控,推广科学施肥和农药使用规范,严格控制使用量和频率。
此外,加强农田肥料和有机肥料的管理,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经过科学处理后才能用于农田肥料。
同时,加强农田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农田土壤污染。
此外,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的合理处理,禁止将其直接用于农田施肥,减少污染源的产生。
此外,农田土壤的修复也是防治农田土壤污染的重要环节。
目前,采用生物修复、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等技术进行农田土壤的修复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
生物修复是利用植物和微生物等生态系统修复农田土壤的方法,能够降解污染物并提高土壤质量。
农田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农田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一、引言农田土壤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然而近年来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对农作物的生长和人体健康都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保护农田土壤的健康和提高农作物的安全性,采取一系列的防治措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的策略和措施。
二、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源头控制是预防农田土壤污染的首要任务。
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可以有效地控制农田土壤污染的产生:1. 合理农药使用:农药是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应加强农药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推广有机农业和生物防治技术,减少或避免对土壤的污染。
2. 合理施肥:合理施肥是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环节。
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农作物需求,科学配置肥料种类和用量,减少化肥的过量使用,避免养分的流失和土壤的酸化。
3. 废弃物管理:合理处理农业废弃物是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的关键。
应建立科学的废弃物处理制度,鼓励农民进行有机肥料的生产和利用,减少农业废弃物对土壤污染的影响。
三、治理技术治理技术是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包括土壤修复和污染物迁移控制等。
1. 土壤修复技术:对于已经受到污染的农田土壤,采用土壤修复技术进行治理是必要的。
常见的土壤修复技术包括生物修复、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等。
可以通过生物菌剂和植物修复等方法,降低土壤中的污染物含量,恢复土壤的功能。
2. 污染物迁移控制:针对农田土壤污染物的迁移特点,通过控制农田灌溉水源、改变土壤环境,减少土壤污染物的迁移。
此外,可采用地下隔离层和植物参与调控等技术,阻止污染物向地下水和农作物中迁移。
四、监测与评估农田土壤污染的监测与评估是制定防治措施的基础。
通过定期对农田土壤进行监测,了解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和分布情况,及时评估土壤的污染状况和危害程度,为制定精准的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监测与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壤采样、污染物分析、土壤质量评价等。
应加强监测与评估技术的研发,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和数据库,提高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农业领域中的土壤污染问题和治理措施

农业领域中的土壤污染问题和治理措施一、引言在追求粮食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农业领域中的土壤污染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土壤是生物多样性、环境健康和人类健康的基础,而其受到了大量化学物质和农业活动排放造成的污染。
因此,加强对农业领域中土壤污染问题的研究,并实施合适的治理措施至关重要。
二、主要问题1. 化肥和农药残留: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化肥使用国家之一,在过度使用化肥以及不当使用农药带来了许多潜在危害。
这些化学物质积累在土壤中,降低了土壤生态系统功能,并延误作物品质。
2. 有机污染物:随着工业化进程推进,城市发展与乡村工厂密集区温饱增长,有机产业投入巨大但也导致相关环境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这些有机污染物通过空气降尘和水体迁移进入土壤系统,对土壤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3. 养殖业废弃物:农田养殖业的发展使得大量动物粪便流入土壤中。
这些粪便富含营养物质和微生物,而不当处理就可能导致越来越高的污染级地。
三、治理措施1. 合理施肥与科学调配:通过科学合理的施肥以及农作物轮作制度,减少单一经济作物种植引起的养分累积。
此外,在合适时机采取有针对性的土壤调解技术以减少化肥使用并提高效率。
2. 绿色农药替代与可持续耕作技术应用:采取绿色环保的替代品,例如昆虫跳虫等天敌或者光谱干扰剂等非常规农药剂进行防治;推广节余雨水利用灌溉方式改良举行方式,如滴螺旋式滴灌方式,当地甚至是研究员们也追求开展带有黑加工材料无菌根团种植讲的类似减量需求。
3. 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鼓励并推动养殖业发展现代化生态畜牧业,通过适当处理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例如,构建生猪粪便污染治理系统,将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料,并规划及管理好污水排放体系。
4. 生物修复技术:运用天然或人工引进特定微生物来改良被毁坏的土壤状态。
这些微生物可以降解、吸收和转移土壤中的有害化学元素和无机盐,从而净化土壤。
四、政策与监管《农田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政策对保护农田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土壤的农药污染及修复技术

l我国土壤农药污染的现状目前,全球生产和使用的农药已达1 300多种,其中广泛使用的约为250多种。
我国已迈人世界农药生产大国。
1990年农药产量为22.66万t,1994年农药产量为26.6万t,约占世界农药总产量的1/10。
现在,我国每年大约要施用80-100多万t的化学农药,有机磷杀虫剂占40%,高毒农药占37.4%,有的化学性质稳定,存留时间长。
这些农药无论以何种方式施用,均会在土壤残留,而且在我国农药的有效利用率低,据测定仅为20%~30%(发达国家的农药利用率达60%-70%)。
若按单位面积平均施药量计算,我国农药用量是美国的2倍多。
大量的农药流失到土壤中,造成土壤环境的严重污染,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初步统计,全国至少有l 300-16 00万hm2耕地受到农药污染。
有机磷和有机氯农药是造成土壤农药污染的主要种类。
目前,世界上的有机磷农药商品达上百种,在我国使用的有机磷农药约30余种,使用量为20万t,其中80%以上是剧毒农药,如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敌敌畏等,其中甲胺磷的使用量一年就高达6.5万 t。
目前,我国有机磷农药占据农药主导地位的局面难以在短期内改变,仍将长期使用。
有机氯农药是造成土壤农药污染的另一大类。
在瑞典通过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需要首批控制的农药名单中有9种属于有机氯农药。
我国有机氯农药的主要污染地区集中在华北和华东地区,在土壤、农产品、河流沉积物中都检测到了该类农药的残留。
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禁用有机氯农药的残留在逐渐降低,但目前仍在使用的有机氯农药如三氯杀螨醇、五氯酚和五氯酚钠等,同样造成土壤、植物和水源的污染。
其他土壤有机污染物还包括氨基甲酸酯类、有机氮类杀虫剂和磺酰脲类除草剂,这些种类的农药毒性较低,但因使用范围扩大,其对土壤造成的污染亦不容忽视。
近年来的研究发现,许多化学农药具有环境激素效应,其在土壤和植物体上的残留对人和动物内分泌系统产生干扰作用,影响生殖繁衍,造成雌性化、腺体病变和后代生命力退化。
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方案

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方案对于农田土壤污染的治理,制定合理的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针对农田土壤污染的综合治理方案,旨在提供一种解决方案来减少和控制农田土壤的污染问题。
一、污染源的管控首先,对农田土壤污染的管控十分关键。
对于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应该采取严格的标准,并确保其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
加强对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推动绿色农业的发展。
此外,对于养殖业和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不会直接进入土壤中。
二、土壤修复技术其次,采用土壤修复技术是治理土壤污染问题的关键步骤。
利用植物修复污染土壤是一种经济、有效的方法。
通过选择适合生长的植物,如蓝莓、苦草等,可以吸收并转化土壤中的有害物质。
此外,还可以利用微生物修复技术,通过添加适量的微生物菌剂,促进土壤中的有害物质的分解与降解。
三、土壤保持与改良在治理土壤污染的过程中,注重土壤保持与改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加强对农田的管理与保护,提倡生态农业理念,避免过度耕作和过度施肥。
合理选择作物轮作和间作,有助于保持土壤的养分平衡。
另外,通过添加腐殖质和有机肥料,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
四、监测与评估定期进行农田土壤污染的监测与评估,可以及时了解农田土壤的污染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建立有效的监测网点和监测体系,采集土壤样本进行分析,评估土壤污染的风险和潜在危害。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治理效果的可持续性。
五、政策与法规的支持最后,政策和法规的支持对于农田土壤污染治理至关重要。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推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同时,制定土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农田土壤的管理和利用,营造良好的土壤环境。
综上所述,针对农田土壤污染,我们可以采取污染源的管控、土壤修复技术的应用、土壤保持与改良、监测与评估以及政策与法规的支持等综合治理方案。
通过科学合理地进行治理,可以减少和控制农田土壤的污染问题,为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提供保障。
土壤杀虫的最好方法

土壤杀虫的最好方法
土壤杀虫是保护植物健康的重要措施,下面介绍一些有效的方法。
1. 硫磺熏蒸:将硫磺灼烧生成二氧化硫,通过熏蒸的方式杀灭土壤中的病虫害。
熏蒸时需要注意安全,避免二氧化硫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2. 生物防治:利用益生微生物,如植物病原菌、线虫等来控制土壤中的害虫。
这些益生微生物能够与有害生物竞争、寄生或分泌抗生素等方式来减少害虫的数量。
3. 轮作休耕:轮作是一种有效的土壤管理方法,通过调整作物种类和种植顺序,可以减少土壤中特定害虫的存活率。
利用休耕期间,可以清除土壤中的害虫,降低害虫的发生率。
4. 温水浸泡:将土壤浸泡在50-60摄氏度的温水中,可以有效
地杀灭部分病虫害。
但是这种方法不适用于所有土壤类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使用。
5. 有机肥料施用:有机肥料不仅可以提高土壤的肥力,还能促进土壤中有益菌群的繁殖。
这些有益菌群能够抑制害虫的生长,进而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土壤杀虫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同时还需要考虑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
因此,在采取任何方法之前,最好请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指导。
土壤污染防治保障措施及治理方案
土壤污染防治保障措施及治理方案引言: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但由于过度利用、不合理农业生产方式、工业废弃物排放以及化学品的不当使用等原因,土壤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此,本文将探讨土壤污染防治的保障措施及治理方案,旨在保护土壤的质量,确保人们的生态环境安全。
一、制定严格的土壤环境标准制定严格的土壤环境标准是保障土壤质量的基础,确保国家与地方对土壤污染的监测和管理具有统一的标准。
这包括设定合理的土壤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准确划定不同类型的土壤环境质量限值与阈值,并建立定期更新监测数据的机制。
二、完善土壤污染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土壤污染监测网络是及时掌握土壤环境状况和污染程度的重要手段。
需要增加土壤监测站点数量和布局,重点监测农业、工业、城市和采矿等潜在的土壤污染源,并采用科学手段进行土壤污染物的监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三、推广绿色农业和循环经济模式农业生产是土壤污染的重要来源,为减少化肥、农药和畜禽养殖等对土壤环境的污染,需要在农业生产中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和循环经济模式。
如加强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推广,推广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的使用,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作为资源。
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废弃物的排放是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加强工业污染源的治理与监管,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高效的治理技术,确保工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处置。
同时,应加强对建设项目及企业的环境管理,防止污染源的扩散和渗漏。
五、加强土壤修复与治理技术研发针对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壤,需要加强土壤修复与治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修复技术的集成应用,以及土壤微生物的利用和植物修复等生态修复技术的推广。
同时,对修复后的土壤进行长期监测,确保修复效果符合安全要求。
六、加强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意识和参与程度,培养社会普遍关注土壤污染的环保意识。
城市土壤污染的治理与防治
城市土壤污染的治理与防治城市土壤污染一直是一个长期困扰城市发展的难题。
城市建设中的大规模工程,化工、机械、建材等多种工业污染源的排放,以及城市人口和生产活动的增长,都会导致土壤的污染。
城市土壤污染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和防治,将直接影响到人民生产、生活和健康,而治理和防治城市土壤污染是当下城市环保事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首先,城市土壤污染的成因非常复杂,治理手段和措施也相应的多样化。
治理的手段包括治理、修复、监管、保护等多个方面。
其中,治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
治理城市土壤污染要通过合理的排放管控来减少或避免造成污染,像城市生活垃圾、燃料油、化学药品、有机肥、农药等都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
治理手段要针对城市行业特点,进行系统综合治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其次,城市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需综合各种手段。
治理的同时是否可以进行修复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对一些农田、林地、公园等需要进行修复工作,不仅可以减轻土地压力,而且也可以提出城市绿化水平。
同时,加强土壤流域监测和评估,对污染大的土壤区域进行重点防范和控制。
要对土壤污染物的来源、扩散和迁移进行深入研究和预测。
在采取防治措施的时候,要注重人民的知情权和教育意识,宣传治理后对社会和环境的好处,营造全社会关心城市土壤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
最后,城市土壤污染的治理与防治应该有长期的计划。
要从立法、行政、社会等多个方面进行治理与防治。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促进治理工作的有序展开。
建立一套完整的治理、评估、监管、保护机制和管理系统。
同时,建设完善的城市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避免污染的发生和传播。
加强宣传普及和环境教育,培养全民环保意识和文明市民素养。
整合社会资源,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和防治。
将城市土壤污染的治理和防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机制,严防重污染企业和重污染项目进入城市范围,减少污染源的产生。
总之,城市土壤污染治理与防治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智慧。
土壤污染治理规章制度细则
土壤污染治理规章制度细则土壤污染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
为了保护土壤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土壤污染治理规章制度细则。
本文将介绍土壤污染治理规章制度的一些基本情况,并探讨如何加强土壤污染治理的措施。
土壤污染治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土壤治理工作,确保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各国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专门的部门和机构来负责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这些法律法规不仅明确了土壤污染的范围和责任,还规定了土壤污染的防治措施和标准,为土壤污染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方面,土壤污染治理的基本原则是源头治理。
各国在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规章制度时,通常会要求加强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的环境监管,防止污染物从源头进入土壤。
对于存在土壤污染的地区,需要采取科学的修复方法,清除污染物,恢复土壤功能。
此外,还要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及时了解土壤污染的动态,确保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另一方面,土壤污染治理规章制度还要求加强土壤污染源的监管和管控。
各国通过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限制土壤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工业企业和农业生产过程的监管,防止土壤污染源的扩散和影响。
对于治理工作中涉及的土壤污染物排放,要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
此外,土壤污染治理规章制度还要求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和宣传教育。
公众是土壤污染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土壤污染的治理和修复。
各国在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规章制度时,会要求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为了加强土壤污染治理的效果,还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
土壤污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的支持。
各国在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规章制度时,通常会要求对土壤污染治理技术进行研究和推广,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土壤污染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总之,土壤污染治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土壤资源和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农药残留对土壤的危害和防治措施
农药残留对土壤的危害和防治措施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药在农作物种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农药残留对土壤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探讨农药残留对土壤的危害,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 农药残留对土壤的危害农药残留对土壤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破坏土壤微生物土壤微生物是土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持土壤生态环境和保持土壤肥力具有重要作用。
而农药残留会破坏土壤微生物的平衡,使土壤微生物群落结构发生改变,从而影响土壤的生态功能。
2)影响土壤生态系统农药残留会破坏土壤的生态平衡,影响土壤中的有机质分解、养分循环和生态系统功能的发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甚至出现土壤贫化的情况。
3)对土壤质量造成污染农药残留对土壤中的微量元素和重金属的迁移和积累具有促进作用,导致土壤质量受到污染,给农作物的生长带来危害,甚至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2. 防治农药残留对土壤的措施针对农药残留对土壤的危害,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一些防治措施:1)合理施用农药选择适宜的药剂、控制使用量和施用浓度,避免在作物生长期过多施用或者乱用农药。
2)定期监测土壤质量定期对农田土壤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农药残留问题,减轻农药对土壤的危害。
3)推广有机农业有机农业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能够降低农药对土壤的危害,并且有利于土壤的恢复和改良。
总结回顾农药残留对土壤的危害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但通过合理施用农药、定期监测土壤质量和推广有机农业等措施,可以减轻农药对土壤的危害,保护土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现代农业中,我们需要更加重视土壤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避免农药残留对土壤造成不可逆转的危害。
推动可持续农业发展,减少对化学合成农药的依赖,是保护土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举措。
通过对农药残留对土壤的危害和防治措施的探讨,我们可以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这一问题。
希望在未来的农业生产中,能够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和土壤质量的保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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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 ,制定本条例。”该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农药登记制 0 度,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农药登记的主管部门,即“国 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 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 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该 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生产 (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农药和进口农药, 必须进行登记。国内首次生产的农药和首次进口的农药 的登记,一般分为3个阶段:田间试验阶段、临时登记 阶段和正式登记阶段。农药的登记申请应该提交相关的 资料,其首先需要经国务院农业、化学工业、卫生、环 境保护部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并 由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对农药的产品化学、毒理学、药 效、残留、环境影响等作出评价后,只有符合相关条件 后才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登记证。该条 例第三章是有关农药生产的规定,一是调整农药生产企 业的准入,二是调整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该条例 第四章有关农药的经营事项,一是有关农药经营主体资 格事项,二是有关农药经营行为准则。该条例第五章有 关农药的使用,一方面规定政府在农药使用中应该发挥 的作用,另一方面规定农药使用的注意事项。该条例第 六章调整有关农药的其他事项,比如禁止假农药、劣质 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止针对农药做虚假广告, 限制使用或者撤销已登记的农药以及农副产品中农药残 留量问题等。1999年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 1997年的《农药管理条例》作出更具体的规定,特别针 对农药监督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2001年该条例重新 修订。 从上述关于我国现行农药法律法规的情况来看,我 国现行农药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农药登记制度、农 药生产制度、农药经营制度和农药使用制度等,可以说 我国农药管理体制具有形式上的完备性。但是,从农药 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来看,我国农药法律法规具有一定 的缺陷。首先,从现行农药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来看, 其主要强调对人的保护,比如农药的登记申请 和撤销决定等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农药对人的影 响,而相关制度缺乏对环境的关注。其次,现 行农药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制度过于抽象,缺 乏可操作性,比如关于农药撤销制度的规定就 显得特别抽象,因而严重地影响了该制度创设 的预期目标。第三,我国现行农药管制缺乏必 要的保障手段,既然农药是人类特意施加给外 management,即害虫综合管理体制)等农药替代措施。
总的来看,我国现行的农药管制政策不利于对人类健康
和环境等的保护,应及时加以完善。
我国杀虫剂规制的未来
通过对杀虫剂的恰当规制,一方面保护人类健康免
遭侵害,另一方面保护环境及其要素的可持续性,比如
杀虫剂规制可以起到土壤污染预防的作用,应该说杀虫
剂规制是土壤污染治理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杀
虫剂规制应该注重以下几方面:
树立全新的立法理念我国的杀虫剂立法一方面
应该防范杀虫剂的滥用,其要求杀虫剂规制立法不仅应
该避免对于杀虫剂过分施用的鼓励,而且应该严格规范
杀虫剂的使用,使相关的利益主体受到法律预防性的保
护。另一方面杀虫剂立法应该鼓励减少对于杀虫剂的过
分依赖,比如可以借鉴美国的IPM制度,进而从根本上
抵消使用杀虫剂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完善杀虫剂规制立法模式 我国有关杀虫剂的法
律法规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表现在忽视环境要素、内
容抽象、规制效率处于不确定状态、过分依赖农药等。
我国的杀虫剂规制立法应在以下方面加以完善:第一,
应当提升杀虫剂规制立法的法律位阶,即应当由全国人
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有关杀虫剂规制的基本法律,
提升杀虫剂立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位阶。第二,完善
与杀虫剂使用相关的其他法律,比如美国在规制杀虫剂
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就采用这一策略,进而形成了规制杀
虫剂使用的完整法律体系。
设计合理的杀虫剂规制制度 有关杀虫剂规制的
相关制度中,最为重要的是杀虫剂登记制度,杀虫剂登
记制度主要涉及杀虫剂登记前提、登记撤销以及登记分
类等等,相关的制度在我国杀虫剂规制立法中较为缺
乏,美国有关杀虫剂登记的成熟经验可以作为我国将来
进行杀虫剂立法的参照。同时,我国未来的杀虫剂立法
应该创设IPM制度并鼓励IPM的广泛使用,美国有关
IPM的立法可作为我国构建这一制度的参考。
完善杀虫剂规制立法技术 由于杀虫剂是人类有
界的污染物,那么对其导致的利益和成本进行权衡就显
得极其必要,比如美国杀虫剂管制对于利益的权衡采用
了成本一收益分析工具,但是我国农药法律法规的制定
显然缺乏必要的利益权衡,这使得农药管制的效力处于
未知状态。第四,我国目前的农药政策对于农药替代措
施缺乏应有的考虑,仍旧过分依赖于农药的使用,未考
虑类似于美国目前极力倡导的IPM(integrated pest
意使用的有危险物质,那么相关的利益平衡便不可避
免,所以如何合理地平衡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便成
为相关的立法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的的一个影响因素。
我国的杀虫剂立法可以使用国外的定量风险评估和成
本一收益分析方法作为平衡相关利益主体的立法技术手
段,进而减少杀虫剂立法不可避免会遭遇的立法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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