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空间正义_让城市化的增益惠及所有人_钱振明
关于当代空间正义理论的几点思考

作者: 徐震[1]
作者机构: [1]常熟理工学院社科部,江苏常熟215500
出版物刊名: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6-9页
主题词: 空间正义;和谐社会;空间权益
摘要:当今时代需要重新认识空间的重要性,突出空间理论视域。空间实质上是现实社会关
系的体现,表现了现实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生活关系。空间的社会性必然产生空间正义问题,而一个
合理的社会应该保证收入、财富、商品和服务的公平分配以实现空间正义,同时空间正义需要制
度保障。当代空间正义能够有效合法地保护人们的空间平等权利,协调在空间资源关系上的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空间正义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目的,体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新型关系。
河南省焦作市普通高中2022-2023学年高三第二次模拟考试语文试题含答案

焦作市普通高中2022〜2023学年高三年级第二次模拟考试语文考生注意:1.本试卷共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请将各题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
3.本试卷主要考试内容:高考全部内容。
一、现代文阅读(36分)(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共同富裕是一个具有具体衡量尺度与空间结构维度的概念。
“以满足人的合理需要为目标、以自然资源承栽力为约束边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两个自然尺度,“天人共富、人人共富、心身共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三大空间维度。
实现共同富裕的两个自然尺度如下。
第一,以满足人的合理需要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富裕是财富对人类需要满足的充裕程度。
然而,我们所说的富裕究竟是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目标和衡量尺度,还是以满足人的想要(欲望)为目标和衡量尺度?这是进行共同富裕建设必须明晰的基本理论问题。
富裕与共同富裕永远是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以满足人的需要为标准,才是衡量实现共同富裕的真正科学的、以人为本的自然尺度。
第二,以自然资源承栽力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约束边界。
共同富裕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来实现,并以相应的自然资源承栽力为基础。
以自然资源承栽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最大可能的约束边界,是实现共同富裕必须遵循的另一个自然尺度。
实现共同富裕要转变不顾生态承载力的末端治理型经济增长方式,以“双破”目标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建设,追求自我与他者(包括环境)的协调与平衡。
这样才能有利于改善人类的系统生存环境,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模式,并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安全感与获得感。
实现共同富裕的三大空间维度如下。
天人共富。
天人共富即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这是共同富裕建设的前提性理念,也是实现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础。
人是自然之子,社会系统是生态系统的子系统。
只有把人与自然视作一个共同富裕建设的统一体,构建基于生态共享、绿色发展的共同富裕发展体系,才能够真正实现人与人的共同富裕。
基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城市公园绿地空间配置供需关系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2017YFC0505705) ; 高密度人居环境生态与节 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同济大学) 开放 课题 ( 2019010311, 2019010309) ;2017 年度上海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2017BTY006) 收稿日期:2018⁃ 08⁃ 02; 网络出版日期:2019⁃ 08⁃ 16 ∗通讯作者 Corresponding author.E⁃mail: echowangwang@ qq.com
全国社会综合实践调查报告获奖名单

专 业
指
导
委
员
一等奖
会
指导教师姓名 毕凌岚、冯月、于洋 陈彦光、吕斌、汪芳
市
规
划
国
陈岚、杨祖贵、成受明、 孙音、陈鸿、陈春华
高
佳作奖
院校名称 作品名称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姓名 江西师范 假如爱有天意——南昌市培智学校智障儿童生活状况调 虞振亚、越飞、衷国圆、 曾艳、刘丽 大学 查 李琴 林心怡、邱白嫣、陈文 福州大学 榕城脉动——福州内河整治后市民使用综合评价调查 赵立珍、樊海强 静、刘桂云 青岛理工 刘龙、王龙、李硕、姚 青岛固定献血点分布调研 刘一光、祈丽艳 大学 凯 北京林业 廉冰洁、田琳琳、高丹、 李翅、曹珊、达婷、 共享&共赢——北京市馆际互借发展状况调查 大学 丁欣荣 刘东云、钱云 大连理工 赵中杰、葛梦莹、张贲、 李健、沈娜 城市伪名片——大连市俄罗斯风情街现状调研 姚斌 大学 车行有阻,路在何方——长沙市南阳街社区自行车租用 余磊、陈程、袁洲、吴 张妲、邹芳、李洪 霜 长沙理工 试点现状调查 大学 储函霖、潘志斌、周陈 从蓝图到现实——湖南某大学新建校区使用后情况调研 王浩钰 斌、杨小伟 马道城功——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北路慢行空间调研 王芳芳、张洺铭 郭丽霞、董秀明 内蒙古工 公“援”效应——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防灾避难功能 王宝音、李晓庆、张国 业大学 郭丽霞、白洁 调研 华、吴一凡 牛焕强、李春聚、姜 河北建筑 何去何从的被遗忘村落——水源地保护与村落发展的调 崔琳、王秋实、刘晓倩、 唐晓乐 乖妮 工程学院 查 湖南城市 重拾童年的伊甸园——益阳市住区儿童游憩活动空间的 童妙、单晓艳、谭春艳、 陈国平、李秋莲、谭 文伟龙 学院 调查报告 健妹周莎莎 “林厕智比”——公共厕所“如厕难”问题调研与解决 凌梦芷、梁国杰、张嘉 广州大学 姜浩、骆尔褆、漆平 策略 颖、张鸿阳
关于空间宪政的理论

1 城市 化与权利 冲突
1 1 城市化 与基本权 利 .
随 着 人 口从 乡村 向城 市 的集 聚 ,生 产 方 式 、
wh te r o a ul ar n s p t l eh r t cnb i afi a dj t ai o n we d us a
o d rwh c a s mu h at n i n t h a i i h s r e ih p y c t t o t eb sc rg t e o o e p e Afe n r d cn h p t ld m e so fp o l . t r i to u i g t e s a i i n i n a t e su y o o si t n t e p p rp t o wa d o t t d n c n t i , a e u sf r r h u t o h t e c n e t o p ta o si to a i m,a d a s h o c p f s a i lc n t u i n l t s n lo t e t e u h o yt a a x l i n u d h i r s o s t p at e r h t n e p an a dg i et e C
构。在城市化过程 中,基本权利在 时间上是 变化
的 ,在 空 间上 是 矛 盾 甚 至 是 冲 突 的 。这 种 变化 与 矛 盾 的 实 质 是 权 利 与权 利 、 权 力 与权 利 、权 力 与 权 力在 空间中的 “ 同时 在 场 ” 。这 就 引 出 了一 个
抗争等等 。空 间的争 夺与博弈给我们提 出严肃 的 课 题 我们能否构建 出一个公 民和谐共处 的 美 好城市 ”… 。 。 的制度 。弗里德曼… 。 出 谁 的 _ 提
四川省江油中学2022-2023学年高一下学期第一学月检测语文试卷(含答案)

四川省江油中学2022-2023学年高一下学期第一学月检测语文试卷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现代文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曾生生不息的传统村落既是乡愁的重要载体,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一部分。
推进城镇化、工业化是大势所趋,把城市建设得越来越美好,契合公众期待,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偏远农村就应该选择性遗忘,就应该任其自生自灭。
相反,随着人口的减少,很多偏远农村地区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分布也更加零散,很多日渐凋零的村落,固有的村民自治也形同虚设,这样的大背景下,社会治理投入不仅不能削弱,相反还应该加强。
留守老人需要关心,鳏寡孤独需要照顾,对那些遗留在村庄的人需要给予更多关注关心。
我们呼吁保护传统村落,是提醒人们看到它作为一种乡愁载体、一种历史遗存、一种传统生活样式的重要文化意义、精神价值,并不是主张人们还生活在那种穷苦中。
人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我们乐见城镇化改变了人口结构和城乡格局,让很多人过上更富足的生活,但城镇化带来的发展成果,不仅应该惠及城市人口,也应该适当反哺乡村,最大程度呼应“留守者”改善生活品质的合理诉求。
从“精准扶贫”到“乡村振兴”,人们看到了农村焕发全新生机的可能性,也对心中那个久远的小村落寄予款款深情。
更多地关爱还留守在村落的人,尽最大可能保存好乡村风貌,那个“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所在才可能一直等在那里,我们才可能回得去。
(摘编自李思辉《不能把“最后的村民”遗忘在繁华之外》)材料二:乡村振兴这种整体性的战略安排与过去提出的“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也有所不同。
它是以城乡融合为根本理念的,应当说,“城乡融合”是对“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和超越。
“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着眼的是以工补农和以城统乡,农村成为各种政策和补贴的接受者。
大卫·哈维的空间正义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空间治理的启示

体” 、 先 于事物存在而不发生改变的参 照系 , 这种
空 间具有 确定性 , 能 够进 行标 准 化技 术测 量 。相 对 空 间观则 认 为 , 空 间应 理解 为 物体 之 间的关 系 , 其 存 在 只是 因为物 体存 在 且 彼 此相 关 ,这种 空 间 随
哈维试 图在继承与批判后现代主义观点基础
Ha r v e y ) 是 当代 西方 马克 思 主义 的领 军 人 物 , 他 将 空 间视 为 一种 社会 构造 物 ,从 空 间视 角 聚 焦社 会
在1 9 7 4 年的《 空间的生产》 一书中 , 列斐伏尔 以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基础提 出了 “ 社会 空间是 社会 的产物” l l ㈣ 著名命题 , 打破 了传统 的空 间认
础 。卡斯特 进 一步表 述 到 : “ 空 间不是 社会 的反 映 , 而 是社 会 的表 现 。换 言 之 , 空 间不 是 社会 的拷 贝 ,
人类 的存在始终离不开空间 ,在参与建构各
种空间 、 地方 、 场所 的过 程 中 , 人类 自身 也 无 可避
免地 被 繁复 变幻 的空 间环 境 所裹 挟 ,从 全 球 化 浪
题, 使“ 空 间” 成为 了社 会批 判理 论 的焦 点议题 。哈 维 以“ 社会空 间” 涵 义 为 逻辑 前 提 , 致 力 于 以空 间 视域 复兴 社会 正 义 的解 放诉 求 。 ( 一) 空间 : 一 种社 会构 造物
本议题与社会运动的关注焦点 。大卫 ・ 哈维( D a v i d
2 0 1 7年 4月 总第 3 2卷第 4期
社E W
Apr , 201 7 V0L.32 NO. 4
大 卫・ 哈 维 的 空 间 正 义 理 论 及 其 对当 代 中 国 空 间 治 理 的 启 示
寻求空间正义

作者: [美]爱德华·W.苏贾[1];高春花(译)[1];强乃社(译)[1];蛰泰[1]
作者机构: [1]不详
出版物刊名: 中国哲学年鉴
页码: 436-436页
年卷期: 2017年 第1期
主题词: 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空间隔离;草根阶层;空间正义;自身利益;都市空间;市政建设
摘要:该著以洛杉矶轨道建设和巴士系统建设之间的冲突导致的诉讼为切入点,展示了草根阶层对于市政建设的种种诉求,以及不同阶层的态度和对自身利益的维护。
作者承继“空间是社会生产的空间”这个命题,将空间争夺当作当代城市社会政治的关键,将人们的思维带向“空间正义理论与实践”的纵深之处。
寻求正义在当代条件下更体现为寻求空间正义,尤其是都市空间正义和城市权。
作者以“寻求空间正义”为主旋律,以“公正的空间权利”为基调,探讨了拒绝空间隔离、反对空间资源不公平分配、强调城市权的重要性。
这也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外马克思主义和激进左派有关空间和城市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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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实现内涵提升城市体系的灵魂在于资源配置的整体性与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
长三角地区的每个城市都应该根据自己在整个城市体系中的地位,承担起承上启下的使命,对上要主动接受上层次城市的辐射,对下应主动带动下层次城市,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长三角内部的分工协作关系,要放在全国乃至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去考虑,突破传统的分工协作模式,全区域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全国和全球的分工协作,不再片面强调区域内部不同城市在产业之间的分工,而应该深化到产业内部的分工,集中生产少数几种产品,形成区域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全区域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三)长三角地区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构建新型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对于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的硬件建设而言,长三角地区的制度等软件建设严重滞后。
从20世纪80年代的上海经济协作区,到90年代的15(16)城市市长联席会,再到三省市省(市)长联席会,至今尚未建立起一个对所有城市有足够约束力的合作机制,由此就出现了各城市各行其是、恶性竞争的尴尬局面。
应该根据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根据合作共赢、利益均沾、成果共享原则,构建中央组织、地方配合、上下贯通、平等参与的新机制。
作为一种推动区域合作的制度创新,国家发改委尝试编制了我国第一份区域发展规划———长三角地区“十一五”规划,提出地区经济空间结构的总体布局为“一核六带”④,意在协调各城市之间的关系,整合区域资源,形成整体优势。
对此,各城市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和实施。
①对于该问题更进一步的分析,可参阅夏永祥等《西部大开发战略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中国商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131~149页。
②倪鹏飞主编:《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23页;郁鸿胜:《2006年度长三角区域城市综合竞争力排行榜(节录)》,《文汇报》2006年11月10日;夏永祥等:《谁比谁更强:长三角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种排名》,《人民日报》2003年9月3日。
③顾雷明:《苏皖两省签署区域交通合作协议》,《新华日报》2006年12月19日。
④徐寿松等:《长三角规划送审稿基本完成》,《文汇报》2006年11月22日。
作者简介:夏永祥,1955年生,苏州大学中国农村城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苏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战磊〕走向空间正义:让城市化的增益惠及所有人钱振明 城市化的过程就是城市空间的生产过程。
空间的生产应当符合空间的正义。
中国的城市化,存在着以牺牲和剥夺某些地区的利益和某些社会成员的权利为代价,导致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行业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愈益加大的失误,从而使城乡关系的和谐、社会的秩序和城市化的持续发展失去了基础,因而是一种侵害“空间正义原则”的空间生产。
中国需要走符合空间正义原则的新城市化道路,让城市化的增益惠及所有人。
符合空间正义的新城市化,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制度基础。
空间的生产与空间正义空间不是抽象的,它是特定的场所,“是行为的场所,也是行为的基础”①,它在任何形式的公共生活中都极为重要,在任何的权力运作中都至为关键。
为了生活,我们必须创造空间;为了改变生活,我们必须改造空间。
事实上,正如法国哲学家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所强调的,空间在被加以认识之前就已经存在,在可以被解读之前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苏州大学中国农村城镇化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中国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政策与农民的`非农化'政策研究”(项目号:04JJ DZH00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就已经生产出来。
人们消费空间的同时,又生产空间。
换言之,空间不仅仅是劳动力再生产的物质建筑环境,可以被消费,是消费的对象,也是生产的对象,它有使用价值,并能创造剩余价值。
“空间的生产”,是列斐伏尔为发展马克思主义而提出的一个概念。
在马克思那里,生产主要指的是物质生产,而空间通常被当作物质生产的器皿和媒介。
②列斐伏尔认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忽略了生产的一个物质方面:商品世界既存在于时间之中,也存在于空间之中。
人类的生产活动,不仅生产空间内部的事物,而且生产空间本身。
空间的生产就是空间本身的生产。
“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会生产出自身的空间。
”③社会空间包含着生产关系和再生产关系,并赋予这些关系以合适的场所。
因此,我们不能再像以往那样把空间当作是僵死的、刻板的、非辩证的和静止的东西,而必须关注空间的生产。
而当我们关注空间的生产过程,而不是空间自身或空间内部的事物的时候,我们发现空间已成为生产剩余价值的中介和手段,资本逐利的对象,各种利益争夺的焦点。
由社会生产的空间是一种人造的结构,“并不是排除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学之外的一个科学客体;它始终具有政治性和战略性……它是实际上充溢着各种意识形态的产物”④。
现代社会是通过空间来统治和管理社会的。
空间是权力运作的基础,权力是借助空间的物理性质来发挥作用的。
监狱就是一种最为典型的统治空间。
城市的各种建筑实际上都暗含了统治者的统治目标。
因此,空间生产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行为。
既然存在着一种空间的政治,那么空间的生产如同任何商品生产一样,不能仅仅考虑其经济的合理性即效率,而必须考虑其伦理的正当性即正义。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⑤在罗尔斯看来,一种制度,无论多么有效和有序,只要它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正义是不可侵犯的,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的名义也不能逾越。
既不能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也不能为了许多人享受更大利益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
作为人类活动的首要价值,正义是绝不妥协的。
空间的正义是空间生产的价值轴心。
正义即公平,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
如果空间的各种资源能够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配,那就是正义的。
因此,所谓空间正义,就是存在于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领域中的公民空间权益方面的社会公平和公正,它包括对空间资源和空间产品的生产、占有、利用、交换、消费的正义。
⑥本来,人与其行为空间的关系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
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使改造自然成为可能之后,自然界的空间差异显得无足轻重,而劳动分工使社会内部的差异得到了强化。
因此,人与空间的关系在现代社会主要的不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而是人与人的关系。
这样,空间正义主要的不是规定人与空间之间关系的正义,而是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价值准则,它的核心是使空间资源能够在人与人之间进行公平的分配,使每个人得其应得的东西。
城市化是最典型的空间生产现象。
如果作为空间生产的城市化,以社会公共利益的名义,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剥夺一部分人的权利,使城市化的增益并不在人与人之间公平地分享,整个城市化的过程中没有实现每个人得其应得的东西,那么它就是不正义的,因而是必须加以改变的。
符合空间正义原则的城市化,强调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幼,均不得被剥夺取得城市生活必要条件的权利,可以分享城市化带来的增益,能够公平地占有通过生产而扩大了的生存空间,主要是社会空间,包括适当的住房,清洁的环境,必要的保健,教育和营养,合适的就业,公共安全。
然而,今天的城市化却产生和强化着社会排斥,使穷人、妇女、外地人以及其他边缘化群体得不到城市生活的惠益。
例如女性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女大学生就业难是其典型表现;外地进城务工的农民并不享受与本地下岗工人同等的待遇,下岗工人有免费培训,可以走再就业的所谓“绿色通道”,而外地进城务工农民只能自谋出路;好不容易在城市找到一份工作的农民,因为是农民身份、是临时工,与具有城市居民身份的所谓固定工不能做到同工同酬,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地位和福利保障。
由此引起的行业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和城市贫困,使社会和谐失去了必要的基础。
追求空间正义并不是追求所有社会成员的财富、地位的等同,不是实行平等主义,更不是平均主义。
片面的平均化是不正义的,因为它是对每个人能力和贡献的差别的否定。
正义要承认差别,它在使人得其应得的东西的同时,也使人不得其不应得的东西。
空间的正义要确保每个社会成员公平地获得空间资源、均等地占有生活空间的权利。
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维护,是实现分配正义的前提。
新城市化:符合空间正义的城市化符合空间正义的城市化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城市化的新城市化。
新城市化是一种能够使城市化的增益惠及所有人的城市化,它不是部分人,更不是只是当代人、城里人、富人、房地产开发商的权利得到扩张的城市化,而是整个人类,是所有人,特别是后代人、农村人、穷人都能公平地享有城市文明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能够在城市化过程中持续得到扩张的城市化。
这里要保证一部分人的权利的扩张以不损害另一部分人的权利为前提,以另一部分人的权利不受侵害为边界。
当为了实现空间资源的公平分配而必须暂时剥夺另一部分人的权利的时候,空间资源的分配者要给被剥夺者以相应的补偿。
这种补偿可以是物质的(如金钱或生活的保障),也可以是精神的(如身份或荣誉),可以是自然的(如自然的空间),也可以是社会的(如社会地位或某种职业),或者兼而有之,但必须与被剥夺的权利等值。
新城市化的提出是基于传统城市化愈益暴露出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核心是对社会平等、公共福利和个人权利的忽视。
随意剥夺或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或住房,以其本来的身份而不是现实的职业为依据分别确定标准不同的城市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在交通规划与建设中一味地扩大机动车道而不适当地缩减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使富有者过度占有城市空间,这些都是对弱者权利的忽视。
新城市化则以关注社会平等和公共福利,强调以人为本,尊重个人权利,建设充满正义的新城市为目标。
新城市是“全社会人”而不只是“城市人”或“强势群体”的生存空间,它力图打破社会阶层的分化和隔离,通过符合正义原则的居住区规划,让不同阶层的人有机整合在一起,社会底层群体也能融入城市的主流社会,使城市社会更少冲突,更多和谐;它按照以人为本的城市设计理念,着力构建紧凑和适宜步行的邻里社区,使无力购车的弱势群体也能便捷地进行社会沟通和交流。
以这种新城市为目标的新城市化更多地考虑和满足民众的利益,考虑城市发展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限度。
因而,它也是追求空间资源在整个人类而不只是当代人之间,而是包括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代际”公平分配、公平占有的城市化。
政策调整:空间正义的政策支持在“空间的生产”理论看来,空间是权力运作的基础,同时也是权力控制生产和分配的产物,政治在空间生产与分配过程中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
政治的主要工具是公共政策及其实施。
公共政策是政府用以解决利益分配问题而制定的行为准则。
实现空间正义关键在于政府的公共政策。
平等的就业机会是居民可以均等地占有城市空间的前提条件,但是我国目前的城市就业政策却存在着对农民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