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超级基金法》人体健康风险评价的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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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体实验的国际著名文件

关于人体实验的国际著名文件

关于人体实验的国际著名文件有:
1. 《纽伦堡法典》:这是1946 年国际军事法庭在纽伦堡审判中制定的一系列关于人体实验的伦理原则和规定,是最早的关于人体实验的国际文件之一。

2. 《赫尔辛基宣言》:这是1964 年世界医学协会制定的一份关于人体实验的伦理原则和规定,是目前国际上最广泛接受的关于人体实验的文件之一。

3. 《贝尔蒙报告》:这是1975 年美国国家委员会制定的一份关于人体实验的伦理原则和规定,强调了研究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实验对象的权利和保护。

4. 《东京宣言》:这是1981 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制定的一份关于人体实验的伦理原则和规定,强调了实验对象的知情同意和实验的科学合理性。

5. 《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指南》:这是1982 年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制定的一份关于人体实验的伦理原则和规定,强调了实验对象的知情同意和实验的科学合理性。

这些文件都对人体实验的伦理原则和规定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对保障实验对象的权利和安全、促进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美国国家骨质疏松症基金会NOF近日发布了骨质疏松症

美国国家骨质疏松症基金会NOF近日发布了骨质疏松症

美国国家骨质疏松症基金会(NOF)近日发布了《骨质疏松症预防与医治临床指南》美国国家骨质疏松症基金会(NOF)近日发布了《骨质疏松症预防与医治临床指南》,其中强调了对高危人群的危险评估、骨质疏松症的诊断标准和药物医治。

现将要紧内容摘译如下:危险评估:所有绝经后妇女和老年男子都应在临床上评估骨质疏松症危险,以确信是不是需要做骨矿物质密度(BMD)检查。

一样说来,危险因素越多,骨折危险越大。

骨质疏松症是能够预防和医治的,但由于骨折前没有预警征兆,因此很多人不能在疾病初期及时诊断和同意有效的医治。

很多因素可增加骨质疏松症相关骨折的危险。

由于多数骨质疏松症相关骨折是摔倒引发的,因此评估摔倒的危险因素也很重要。

除肌肉无力、步态、平稳和视力缺点外,最重要的似乎是个人摔倒史。

在WHO的10年骨折危险模型中的危险因素包括,此刻的年龄、性别、骨折史、股骨颈BMD、体质指数低及是不是用口服糖皮质激素,还包括有无继发性骨质疏松症、父母髋骨骨折史、抽烟、饮酒量大。

WHO指出此组危险因素可与BMD 测量相结合,用来评估病人的骨折危险。

除骨质疏松症外,代谢性骨病(例如甲旁腺亢或骨软化症)亦可使BMD降低。

这些病很多有超级特效的医治,单纯依照BMD诊断骨质疏松症前应完成病史搜集和体检。

若是考虑病人存在能够医治的继发性骨质疏松症病因,开始医治前应做相应的血和尿检查(例如血清钙、尿钙、血清促甲状腺素、蛋白电泳,皮质醇或麸质灵敏性肠病的有关抗体)。

对最近发生骨折的老年病人,应评估继发性缘故,若是考虑骨软化症或维生素D不足,应测定血清25(OH)D水平。

一样说来,确诊的骨质疏松症病人在开始医治前应考虑做生化检查(例如血清钙和肌酐等)。

诊断标准:骨质疏松症依照BMD测量值诊断。

在有低创性骨折的高危病人往往可做出骨质疏松症的初步诊断或临床诊断。

骨矿物质密度测量和分类中轴DXA,此刻采纳髋和脊柱双能X线吸收测量(DXA)来确信或证明骨质疏松症的诊断,预测以后的骨折危险,并通过一系列测量来监测病人。

浅谈美国环境犯罪认定的几个问题.doc

浅谈美国环境犯罪认定的几个问题.doc

浅谈美国环境犯罪认定的几个问题作者:靳婷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1年第12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在逐步升温。

环境污染持续侵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为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美国陆续出台了若干环境保护的法规。

最初只是将环境危害问题纳入民事法律调整范畴。

但在最近20多年,环境污染的责任已被纳入刑事处罚范畴。

一、环境犯罪的特点环境犯罪不同于传统的刑事犯罪,在犯意认定、责任人和证据等方面都具有鲜明特点。

(一)犯意早期惩办环境犯罪分子,需要适用严格的犯意标准,由无辜的被侵害人来证明环境犯罪分子破坏环境的意图。

如果不能证明这种犯意,有关指控就不能成立。

19世纪末20世纪初,刑法开始突破“无犯意(罪过)即无犯罪”的原则,在刑事立法和司法判例中对一些特殊犯罪(主要是公共利益方面和道德方面的犯罪)规定了严格责任。

所谓“严格责任”是指刑法规定的、只要行为人实施某一法定行为(或不作为)或导致某一法定结果就可不问其罪过之有无或推定其具有罪过而判令其承担的刑事责任。

对环境犯罪实施严格责任,可以提高行为人的责任感,有利于法规的执行和落实,保护公共利益。

(二)责任人几乎所有环境犯罪的动因都是为了赚钱。

企业负责人、管理人等明知要预防违法事项发生的人,还有低级的雇员,都要对发生的环境犯罪负责。

实践中,在雇主指示下肆意倾倒污染物的雇员,可能成为证人或共同被告。

检察官可以在起诉阶段,根据他们参与案件调查的情况,考虑他们的责任豁免问题。

(三)证据与专家i~-A,科学证据通常在环境犯罪案件中起着重要作用。

环境犯罪的认定需要化学、地理、热学、工程等方面的专家对有关环境数据进行评估和解释,帮助司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与检测,以提出控诉、做出裁决。

例如在认定危险废物罪中。

需要以取样、检测、化学分析等手段取得证据,证明污染物的性质、废弃物的隐藏方式。

二、环境犯罪的种类在美国,环境犯罪包括以下几类:(1)固体废物犯罪。

棕地概念

棕地概念

自1970年代末以来,欧美许多国家发生了工业废弃地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如美国腊夫运河(Love Canal)事件等,这些事件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不同国家对“棕地”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

A.美国“棕地”在美国被普遍解释为被占用或被污染的土地。

与工业废弃地类似,美国曾经在上个世纪90年代提出了棕地这一概念。

1980年美国《环境应对、赔偿和责任综合法》(Comprehensive Envionmental Response, Compensation,and liability Act,CERCLA),也称超级基金法(Superfund Act)。

“棕地”概念被正式提出是在1992年6月美国国土听证会上。

2002年1月通过的《小企业责任减免及棕地再生法》(The Small Business Liability Relief and Brownfield Revitalization Act)中,对“棕地”做出更加明确的定义。

棕地是指废弃的、闲置或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工业或商业用地及设施,在这类土地的再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往往因存在着客观上的或意想中的环境污染而比其他用地开发过程更为复杂。

这些土地通常都具有经济开发潜力。

B.英国图英国棕地及其相关概念解析(NLUD Scoping Study)英国对“棕地”的定义相对较广,广泛理解为是废弃的或空置的土地,也有一些人认为棕地必须是按照规划政策或城市复兴目标有再开发可能的土地;英格兰与苏格兰对废弃地(Derelict Land)和空置土地的理解也存在一定差异(Andrew Golland,2004)。

“棕地”一词于1990年左右出现在英国规划法中,是相对于绿地的一个概念。

在英国,“棕地”的正式学称为“以前开发的土地(Previously Developed Land,PDL)”,具体指曾经利用过的、后闲置遗弃的或者未充分利用的土地。

与美国不一样,这类土地不一定是工业用地,也不一定有污染物。

生物安全美国法律规定(3篇)

生物安全美国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生物安全是指防止生物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和国家安全的一系列措施。

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生物安全风险日益增加,因此,各国纷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美国作为生物技术发展较早的国家,其生物安全法律规定相对完善。

本文将详细阐述美国生物安全法律规定,包括生物安全立法体系、主要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职责等。

二、美国生物安全立法体系美国生物安全立法体系主要包括联邦和州两级。

联邦层面的生物安全立法主要涉及生物安全、生物恐怖主义、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等领域。

州级生物安全立法则侧重于州内生物安全管理,如生物实验室、生物制品生产等。

三、主要法律法规1.《生物安全法》(Biological Safety Act)《生物安全法》是美国生物安全领域的核心法律,于1985年颁布,旨在防止生物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该法案明确了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规定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立、运行和管理标准。

2.《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和应对法》(Public Health Security and Bioterrorism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Act)该法案于2002年颁布,旨在提高美国应对生物恐怖主义的能力。

法案要求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建立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和应对体系,加强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和生物技术产品的监管。

3.《病原微生物法》(Pathogen Reduction Act)该法案于1992年颁布,旨在减少病原微生物的传播,保障人类和动物健康。

法案要求对病原微生物进行分类管理,对高风险病原微生物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

4.《生物制品法》(Biologics Price Competition and Innovation Act)该法案于2010年颁布,旨在促进生物制品的竞争和创新。

法案建立了生物制品审批制度,规定了生物制品上市前的临床试验、审批程序和价格监管等。

美国公共卫生法的规定与实践

美国公共卫生法的规定与实践

美国公共卫生法的规定与实践公共卫生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公共卫生法规。

本文将探讨美国的公共卫生法的规定与实践。

一、概述公共卫生法是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的总称,旨在促进和保护公众健康,防止疾病传播,管理卫生风险,并提供紧急响应机制。

美国的公共卫生法体系由多个法律和政策构成,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公共卫生法典》(Public Health Service Act)。

二、公共卫生法的主要内容《美国公共卫生法典》规定了多个方面的公共卫生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疾病控制与预防公共卫生法加强了对传染病的控制与预防措施。

例如,法律要求各州建立疫情监测系统,及时报告疾病爆发,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隔离措施。

此外,法律还鼓励疫苗接种,以提高人群的免疫力。

2. 食品与药品安全公共卫生法规范了食品与药品的生产与销售,以保障公众的健康。

该法律要求食品和药品必须经过合格的审批程序,并遵守相关的质量标准。

此外,公共卫生法还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制和药品的处方与售卖规定。

3. 环境卫生与污染控制公共卫生法还关注环境卫生和污染控制。

法律要求监管机构对污染源进行检测与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对于环境污染者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4. 紧急情况与公共卫生应对公共卫生法也设立了应对突发情况和紧急状况的机制。

根据法律,当出现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或突发疫情时,卫生部门具备权力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关闭学校、限制旅行以及调动资源,以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三、公共卫生法的实践美国公共卫生法的实施涉及多个政府机构和部门的合作。

以下是几个例子:1.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CDC是联邦级的疾病控制与预防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共卫生政策。

该机构定期发布关于疾病传播、预防和治疗的指南,并与各州卫生部门保持联系,共同应对公共卫生威胁。

2.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FDA是负责监管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的机构。

nhanes 的命名规则

nhanes 的命名规则NHANES是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的缩写,意为国家健康与营养调查。

该项目由美国国家卫生与营养调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主导,并得到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的支持。

NHANES是美国健康和营养状况的重要数据来源,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进行,至今已经进行了多个周期的调查。

NHANES的主要目的是评估美国民众的健康状况和营养摄入情况,以及各种疾病和健康问题的发生率。

通过对样本人群进行面对面的问卷调查、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和营养评估,NHANES收集了大量的健康和营养数据。

这些数据对于制定公共健康政策、评估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的效果、研究疾病的风险因素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NHANES的命名规则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每个周期的调查都被分为两个阶段:家庭调查和医疗检查。

在家庭调查阶段,调查员将访问家庭并收集一系列的健康和营养信息,包括个人健康史、生活方式、饮食习惯等。

在医疗检查阶段,被调查者将前往指定的检查中心接受身体检查和实验室检测,以提供更详细的健康数据。

NHANES数据的命名规则采用了一种特定的编码方式,以确保数据的唯一性和一致性。

例如,每个被调查者都有一个唯一的标识号码,称为“SEQN”,用于跟踪该人在不同调查周期的数据。

此外,NHANES还使用了其他的变量命名规则,如“BMX”表示体格测量数据,“BPX”表示血压数据,“DRXTOT”表示饮食调查数据等。

NHANES的命名规则不仅仅是为了方便数据管理和分析,更重要的是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通过统一的命名规则,不同调查周期的数据可以进行比较和整合,从而更好地了解美国民众的健康和营养状况的变化趋势。

pfas法规解读 -回复

pfas法规解读-回复【PFAS法规解读】PFAS(全氟化合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广泛用于工业生产和消费品制造中,包括防水材料、抗油污材料、消防泡沫以及某些食品包装和清洁剂中。

然而,由于其持久性、生物积累性和毒性,PFAS成为环境和公共健康的关注焦点。

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法规措施来限制和监管PFAS的使用和排放。

本文将逐步解读PFAS的法规,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措施。

首先,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在2019年发布了针对PFAS的终极法规。

该法规将两种PFAS物质(PFOA和PFOS)列为有毒有害物质,并制定了针对这些物质的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

根据该法规,国内饮用水中PFOA 和PFOS的浓度不得超过70纳克/升。

此外,EPA还要求主要污染源监测和报告PFAS的排放情况,并限制非紧急情况下对PFAS的使用。

此外,EPA还承诺将进一步评估和监管其他PFAS物质。

欧盟也对PFAS制定了一系列法规。

2019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对PFAS 的限制法令,包括禁止一些指定的PFAS物质以及规定其他PFAS的使用和排放标准。

根据该法令,禁止使用的PFAS物质包括PFOA、PFOS和PFHxS等,以及它们的盐和衍生物。

此外,该法令还要求监测和报告针对欧盟市场的进出口产品中PFAS的浓度,并限制某些领域的PFAS使用。

在亚洲地区,中国也对PFAS相关法规进行了制定和修订。

2019年,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水环境综合排放标准》,对PFAS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标准,水体中PFOS和PFOA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0.01毫克/升和0.05毫克/升。

此外,中国还对PFAS的使用进行了限制,特别是对防水材料和消防泡沫等领域。

除了以上的具体法规,国际合作也在推动PFAS的全球管理。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设立了全球PFAS合作中心,致力于促进全球范围内PFAS 的监测和管理。

该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经验交流,帮助国家和地区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

营养风险评估2002 (NRA2002)

营养风险评估2002 (NRA2002)简介
营养风险评估2002 (NRA2002) 是一项用于评估人类食品营养
状况和相关风险的方法。

此评估旨在揭示人们由于不良营养饮食所
面临的健康风险,并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评估流程
1. 数据收集:评估的第一步是收集相关的食品摄入和营养数据。

这些数据来自个体和群体的饮食调查、生物标志物和人口统计学数
据等。

2. 营养需求计算:根据不同年龄、性别和生理状态,计算出人
体所需的各种营养物质的摄入量。

3. 风险评估:通过比较实际的摄入量和需求量,评估某种营养
物质的缺乏或超量是否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4. 食品风险管理:在评估风险后,制定食品风险管理策略,以减少营养不良的风险。

这可以包括推广更加均衡营养的饮食,或者限制某些营养物质的摄入量。

评估结果
NRA2002 评估结果可以提供以下信息:
- 所评估食品中的营养缺乏或超量情况
- 不同人群的营养风险程度
- 健康问题与特定饮食模式之间的关联
这些信息可以在制定公共卫生和营养干预措施时提供指导。

通过减少食品中的营养风险,人们的健康状况有望得到改善。

结论
营养风险评估2002 (NRA2002) 是一种重要的工具,用于评估人类饮食中的营养问题和相关风险。

它可以帮助决策者制定干预措
施,以提高人们的饮食质量和健康状况。

在制定干预策略时,应综合考虑不同人群的食品消费习惯,以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nsf认证-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NSF认证介绍

美国全国卫生基金会(National Sanitation Foundation简称NSF)成立于1944年,是一个独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NSF专致于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领域的标准制订、产品测试和认证服务工作,是公共卫生与安全领域的权威机构。

每年有数以百万计消费品、商业和工业产品被印上NSF的标识,多年来被消费者、行内人士和生产制造单位所信赖。

NSF 的宗旨在于制订公共卫生以及服务、研究与教育环境方面的管理规划并加以实施。

作为一个可靠的中立组织,NSF为政府,产业界以及广大消费者提供解决有关公众健康与环境问题的服务。

NSF的技术资源包括测试设备和分析的化学和微生物学实验室。

NSF的专业人士包括有公众健康、食品安全、水质质量和环境等方面有着广泛经验的工程师、化学家、毒理学家、公共卫生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

NSF 签发的认证被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 和加拿大标准委员会(SCC)所承认。

NSF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美国以及国际标准的认证资格得到包括美国国家标准研究院(ANSI)、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行署、加拿大国家标准委员会等13个国家或行业权威组织的批准与认证。

NSF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在食品安全与饮用水安全与处理方面的指定合作中心。

经过NSF的检测并达到NSF标准的产品,被授权可以使用NSF标志,因此凡经授权印有NSF标志的产品意味着该产品在如下方面得到确认:1、可以达到该产品说明书中标注的祛除杂质的能力;2、组成该产品的材料不会在处理水的过程中向水中添加污染成份;3、符合设计与生产工艺要求;4、产品不存在结构与功能性缺陷;5、产品的广告、样本资料及标识所示的认证标准是真实准确的。

NSF认证系统对行内人士、消费者和生产制造单位意义重大。

由NSF这个公众及政府一致认可的可信、客观和独立的第三方监控机构,已经测试而且查证检定产品遵从特定的标准,这代表着有该标识的产品是经过严格测试而且是对消费者有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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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超级基金法》人体健康风险评价的回顾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美国《超级基金法》人体健康风险评价手册回顾 摘要: 《超级基金法》全称《综合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认定法案》, 是美国针对有害物质排放而制定的一项国家管理制度。其目的是来治理美国全国范围内被遗弃的废物处理场,并控制可能对环境和公众健康构成危害的危险物品排放。超级基金关于人身健康的评估程序建立出一套有利于场地修复的体系。对超级基金领地的修复调查-可行性研究将参考人体健康评估提供的风险信息加以实施。本文介绍了《超级基金法》风险评价体系的特点。文中涉及的内容大部分来自美国环境保护总局(EPA)关于人体健康评估的手册中,当中的数据收集与评估、暴露评估、毒性评估以及风险表征是风险评价中的重要步骤。所有这些对我国场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 简介 1980年,美国政府制定了《综合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认定法案》(The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 Compensation, and Liability Act, CERCLA),并建立了名为“超级基金”的信托基金,从而对上述法案的实施给予了资金支持。为了满足超级基金的要求,美国环保署(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USEPA,简称EPA)实行了一项人体健康评估体系作为修复工作的一部分。收集和评估的人体健康信息被试用在化学品风险评估法则和程序当中【1】【2】。

超级基金人体健康风险评价的目的是为现场修复方案的实施提供了一个框架进行风险评价,主要目标包括: 分析基线风险(baseline risk assessment)并决定对现场采取行动的需求;

为保证公共健康安全,提供滞留化学品的含量级别信息; 为多种修复方法选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提供信息; 为现场公共健康威胁的评估和存档提供一套坚固的程序。 基线风险评估将根据现场定位来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经过最初的规划过程,基线风险评价分为4个步骤:1)数据收集与评估;2)暴露评估;3)毒性评估;4)风险表征(见图关于超级基金风险评价的流程)。

图 超级基金风险评价流程 2. 美国健康风险评价的法规组成 《超级基金法》的颁布建立起了一项针对有害物质释放到环境的国家项目(见表)。此后,一系列配套行动计划的出台强化并促进了超级基金制度的实施。其中

从: 现场至:

修复方法数数

毒性评

暴露评风险 1986年的《超级基金法案的补充与再授权》(Superfund Amendments and Reauthorization Act, SARA),是对CERCLA法案的再授权。议会通过SARA给予USEPA对超级基金场地的清理权限,同时提高了EPA的强制权威。

表 人体健康风险评价的相关条例与技术指南 相关法令 《综合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认定法案》(CERCLA 或Superfund)

《超级基金法案的补充与再授权》(SARA) 相关规定 《国家油类及危险物质应急计划》(NCP) 相关手册 RI/FS手册:超级基金风险评价手册(RAGS) 1. 人体健康评估手册(HHEM) 2. 环境评估手册(EEM) ARARs手册:超级基金暴露评价手册(SEAM) 《国家油类及危险物质应急计划》(the National Oil and Hazardous Substances Pollution Contingency Plan, NCP)为预防油类泄露和应对危险品及 污染物的排放提供组织结构和相关程序。此计划已被列入CERCLA当中的第105条和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当中第311条当中。

为了满足法案的要求,EPA补充了一套人体健康评估体系作为场地修复项目的一部分。超级基金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的目标是为了给场地整治在决策上提供一套风险信息系统。具体目的包括:(1)分析基线风险并决定行动的必要性;(2)对现场容留化学物质进行安全标准的分析;(3)比较各种修复方法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4)对公众健康威胁的评估和记录流程进行统一。

基线风险评价的特定性决定它将根据场地的复杂性和特殊环境,以及可行/直接并合适的资格(ARARs)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ARARs(Applicable or Relevant and Appropriate Requirements)的制定是为了使现场救助行动的选择符合美国的一系列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条例要求。所以ARARs又称为‘其他法律的顺从手册’【3】【4】。

从人体健康评估中积累的风险数据将被用于进行超级基金领地的修复调查-可行性研究当中(remedial investigation/feasibility study, RI/FS)。RI/FS是超级基金工程为了表现风险特点并调整修复方案的重要方法,其目标是收集足够的信息去支持适合修复特定区域的风险管理决策。为了实现这个目标,USEPA必须确定存在的风险,从而寻找出合适的修复方法。多数经验证明超级基金场地的情况非常复杂,一般含有多种污染物,呈现在多种介质中。介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增加了风险评估中取样、运输、建立模型以及剂量预测等方面的难度【5】。这又引出了一个‘简化方法’,它承认不可能也没必要排除掉全部的不确定因素,而仅寻求足够数据去全面了解现场情况并支持修复。作为流线化过程的一部分,为了减少 RI/FS实施的成本和时间,超级基金的人体健康评估也需要为实施修复方案提供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污染物表征、潜在暴露途径以及潜在的暴露对象,去决定哪些风险需要减轻或排除,哪些暴露途径需要阻拦。

因为RI/FS是支持超级基金场地风险管理决策的分析过程,所以健康和环境风险评价在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RI/FS人体健康评价被分成3大基本部分:1)基线风险评价; 2)预备修复目标修正; 3)修复选项风险评价。由于这些风险信息活动与RI/FS联系在一起(见图)。

图1. 1 RI/FS进程中的风险信息处理活动 RI/FS进程包括: 项目定位(RI之前)

修复选项风险现场修复修复修复手RI/项目基线风险预备修复

RI/FS 回顾现场审查数据

回顾取样/数

风险信 现场表征(RI) 修复行动对象形成(FS) 修复手段的扩展与筛选(FS) 修复手段的具体分析(FS) 超级基金暴露评估手册【6】跟从原先的超级基金公共健康评价【7】,为救助工程管理者和地区风险评估者提供手册去进行暴露评估。手册专门描述没有控制的危险废气物现场综合暴露评价并作为进行模拟分析的一项重要参考来源。

超级基金制度针对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伤害的现场建立了“国家优先名录”(National Priority List, NPL),该名录至少一年更新1次,现在每年更新2次【8】。它是美国国家应急计划中的一部分,也是超级基金治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9】。

为了治理美国全国的危险废物设施,每个州至少有一个列于NPL名单中的超级基金设施;同时有毒物质和疾病登记署(Agency for Toxic Substances and Disease Registry, ATSDR)提出的居民撤离建议如被EPA采纳,则该设施同样会被列入NPL名单中【9】。

3. 数据收集与评估 数据收集 《修复响应行动的数据质量目标》(Data Quality Objectives for Remedial Response Activities, 简称DQO)为取样进行数据回顾并明确了数据质量需求【10】【11】。就风险评估者而言,数据是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应在工作计划中起到3方面的作用:1)在现场调查的计划中提供取样的需求;2)对工作计划和取样分析计划进行回顾;对现场调查的成果进行初步回顾。基线风险评价需要以下现场数据:污染物确认;污染物的来源和在介质中的含量;污染源的特征(尤其是潜在排放的隐患);影响污染物命运、传播和持久性的环境状况。

在确认数据后需要对数据进行回顾,其目的是为了确定现场的基本特征,初步决定潜在的暴露途径和暴露点,并确定数据的需求。根据对现有数据的回顾,风险评估者应当建立起一组概念模型,当中确定了所有潜在和可能的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含量、潜在传播媒介、潜在暴露途径,以及受体(见表)。DQO手册【10】【11】和RI/FS手册【12】对理论模型的发展有所关注。一般情况,在RI/FS不足以描述现场和潜在暴露暴露途径的情况下,理论模型应当足以决定仍需的数据。

在估计污染物暴露的含量时,污染源、传播和命运的模型支持数据监测。一个初步的现场模型策略需要使模拟录入的数据与数据收集的要求相吻合。在现场取样足以支持复杂的模型时,一些模型参数将被使用。

背景取样是来区分现场自然造成的污染与外来物引起污染的办法。当中背景级别被分为自然产生级别(不被人类影响而周围呈现出来的化学含量)和人为级别(呈现出的化学含量是由于人为造成而不是来自现场的)。通过确定背景样品的位置和范围,并使其和场地相关的污染进行比较,来分辨这2种污染类型。 表概念评估模型 变量 假设 污染源 污染物 含量(浓度) 时间段 方位 源头存在 源头可被包括 源头能被去除或处理掉

源头能被治理 传播途径 介质 迁移率 时间段 加减功能 路径存在 路径受干扰 路径排除

受体 种类 敏感程度 时间段 含量(浓度)

受体没有因污染物传播遭受影响

受体可被转移 可实行制度控制 受体可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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