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汇总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三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C.城建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D.民政府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2、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发送被申请人。
A.5B.7C.10D.153、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
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
环保局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作出了调解,但化工厂不服。
下列哪些选项是化工厂不能做的?()A.依法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向环保局申请复议D.可以和王某协商4、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
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5、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内日,提出书面答复,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A.5日B.7日C.10日D.15日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A.国务院部门的规定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法律7、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
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汇总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汇总在进行公务员考试时,法律知识是一个重要的考核内容。
掌握了一定的常识法律知识点,不仅可以为考试备考提供帮助,还能在日常生活中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下面,我们将对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点进行汇总和概述。
1. 宪法知识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制定和执行其他法律的根本依据。
宪法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国家的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
在公务员考试中,宪法是一个必考的科目,对宪法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
2. 行政法律知识行政法是管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为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律知识点主要包括行政组织与职能、行政法律责任、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
在公务员考试中,对行政法的了解是必须的,因为公务员的工作和职责与行政法密切相关。
3. 劳动法知识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
劳动法知识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在职场中,了解劳动法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刑事法律知识刑法是规定国家对犯罪行为实施刑事制裁的法律规范。
刑事法律知识点主要包括犯罪构成与要件、犯罪种类和刑罚、刑事责任和刑事诉讼等。
虽然我们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但是了解刑法基本知识,可以使我们对犯罪行为有一定的认识,从而提高自我安全意识。
5. 民事法律知识民事法律是以调整个人、家庭和社会组织之间的非刑事法律关系为目标的法律体系。
民事法律知识点主要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各种民事法律问题,了解民事法律知识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一些常见的问题。
以上是一些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的简要汇总。
在备考过程中,我们可以结合教材、法律案例以及相关题库进行学习和复习。
同时,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也是我们作为公民的基本素养之一。
尽管我们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掌握一些常见法律知识点,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遵守法律法规,成为一个有法律意识和素养的公民。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A.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B.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C.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D. 市级人民代表大会答案:B2.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A.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受教育的权利D. 要求国家提供就业机会的权利答案:D3.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A. 罚金B. 剥夺政治权利C. 没收财产D. 驱逐出境答案:D4.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A. 合同行为B. 单方法律行为C. 代理行为D. 行政行为答案:D5.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益?A.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B.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C.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D.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机会的权利答案:D6.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A. 文字作品B. 艺术作品C. 工程设计图D. 官方文件答案:D7.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A. 发明B. 实用新型C. 外观设计D. 科学发现答案:D8.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商标种类?A. 文字商标B. 图形商标C. 字母商标D. 数字商标答案:D9.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A. 混淆行为B. 商业贿赂行为C. 虚假宣传行为D. 拒绝交易行为答案:D10.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益?A. 安全权B. 知情权C. 选择权D. 获得奖励的权利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有:A.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B. 受教育的义务C. 纳税的义务D. 遵守宪法和法律答案:ABCD2.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素的有:A. 犯罪主体B. 犯罪主观方面C. 犯罪客体D. 犯罪手段答案:ABC3.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类型的有:A. 买卖合同B. 租赁合同C. 借款合同D. 行政合同答案:ABC4.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益的有:A.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B.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C.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D.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机会的权利答案:ABC5.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有:A. 文字作品B. 艺术作品C. 工程设计图D. 官方文件答案:ABC6.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的有:A. 发明B. 实用新型C. 外观设计D. 科学发现答案:ABC7.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商标种类的有:A. 文字商标B. 图形商标C. 字母商标D. 数字商标答案:ABCD8.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A. 混淆行为B. 商业贿赂行为C. 虚假宣传行为D. 拒绝交易行为答案:ABC9.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益的有:A. 安全权B. 知情权C. 选择权D. 获得奖励的权利答案:ABC三、判断题1.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公务员必备的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公务员必备的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务员考试变得日益竞争激烈,对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成为公务员必备的能力之一。
本文将对公务员考试中常见的法律法规知识点进行总结,并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料。
一、宪法相关知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公务员必备的法律基础知识。
在公务员考试中,常见的宪法相关知识点包括宪法的含义和作用、宪法修正程序、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等。
理解宪法的核心原则和价值观对于公务员来说至关重要。
二、行政法律相关知识行政法是研究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行政纠纷解决的法律学科。
公务员在职务上常常需要执行行政权力,因此必须熟悉行政法律相关知识。
常见的行政法律知识点包括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等。
三、刑法相关知识刑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为公务员提供了刑事犯罪的认知框架。
公务员需要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与适用等内容。
此外,对于一些常见刑事犯罪行为的刑法规定也需要进行掌握,例如盗窃、诈骗、贪污等。
四、民法相关知识民法是规定民事关系和民事行为的基本法律,对公务员处理涉及民事事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公务员需要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例如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
同时,对于一些常见的民事事务,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婚姻家庭关系等,也需要掌握相应的民法规定。
五、劳动法相关知识劳动法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法律,对公务员处理劳动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需要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规定,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关系的调整等。
此外,对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护也需要有一定的了解。
六、法律法规的适用程序公务员在工作中常常需要进行法律法规的适用与解释。
应当了解法律法规的层级关系、适用法律法规的解释与法律的效力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掌握法律法规的查找与引用技巧,以便在工作中能够及时准确地查找相关法律依据。
总结:以上仅为公务员必备的法律法规知识点的一个概括,实际上,在公务员考试中还涉及到更加广泛和复杂的法律法规知识。
公务员考试法理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公务员考试法理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在公务员考试中,法理学是一个重要的考点,它涵盖了一系列的法律
原理、理论和逻辑推理等内容。
以下是一些公务员考试中常见的法理
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一、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法律是指国家或特定权力机关制定、公布并
实施的规范性规则的总称。
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确定性、正当
性等特征。
二、法律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法律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各个领域。
同时,法律也可以分为国家法和国际
法两大类。
三、法律文书的要素:法律文书是运用法律语言表达法律意思的书面
文件。
一份完整的法律文书通常包括标题、引言、正文、结尾、附件
等要素。
四、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本解释、历史解释、制度解释、目的解释、价值解释等。
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采用不同的解
释方法。
五、法律责任与法律人格: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
律后果。
法律人格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
体地位。
六、法律效力与法律效果: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自发出之日起具有的约
束力和适用力。
法律效果是指法律对特定行为、事实所产生的后果。
七、法律的适用与解释:法律适用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具体案件进行法律判断和裁决。
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解释和说明。
要在公务员考试中掌握好法理学的重要基础知识点,需要对相关法律条文和理论进行系统学习和深入理解。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解答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理论水平,才能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总结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总结一、宪法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地位。
2.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
3.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体制和各级国家机关的职责和权力。
二、民法1. 民法是规定公民个人和财产关系以及非公司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
2. 民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合同权等。
3. 民法规定了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则。
4. 民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规则。
5. 民法对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提供了法律保护。
三、行政法1. 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其行为的法律体系。
2.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程序、行政行为等基本规则。
3. 行政法规定了公民对行政机关的申诉、上诉等救济程序。
4.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拆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则。
四、刑法1. 刑法是规定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的法律体系。
2. 刑法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处罚幅度和证明责任等法律规则。
3. 刑法规定了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和刑罚种类。
4. 刑法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分子和精神病犯罪分子的处理办法。
五、民事诉讼法1.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民事诉讼程序、原告、被告、证据、判决等官司程序的法律体系。
2.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基本程序要求和法律程序。
3.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4.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裁定的法律效力和执行程序。
六、行政诉讼法1. 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公民对行政机关不服其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程序和法律程序的法律体系。
2.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3.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行政机关的诉讼程序和法律程序。
七、国际法1. 国际法是规定各国之间国际关系、国际条约、国际组织、国际民事关系、国际刑法关系等的法律体系。
2. 国际法规定了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地位和国际关系规则。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总结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总结公务员考试是众多应聘者梦寐以求的目标,而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是公务员考试中必不可少的一项要求。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总结一些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宪法与行政法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总规范,包括了国家组织和权力的基本制度安排,是法律的最高法规。
行政法则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行为的法律体系。
在公务员考试中,对宪法和行政法的掌握至关重要。
首先,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例如,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权力的行使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等。
此外,还要了解宪法的修订程序和宪法的解释。
其次,行政法则包括了行政机关的设立与职权、行政行为的法律地位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内容。
了解行政机关的设立条件和职权范围,以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等是必备知识。
二、民法和合同法民法是规定公民和法人之间财产关系等的法律体系,而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公务员考试中,对这方面的知识也要深入了解。
首先,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包括物权、债权等方面的规定。
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效力,以及民事责任制度等也是重要的知识点。
其次,合同法则重点了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以及合同的效力和保全等内容。
还要了解合同法对不同类型合同的特殊规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刑法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犯罪行为及其后果的法律体系,而刑事诉讼法是调整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体系。
这两个方面的知识点也不可忽视。
首先,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包括犯罪行为和刑法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了解刑法对不同犯罪行为的定义和刑罚,以及刑法责任的划分和执行等也是必备知识。
其次,要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要求。
例如,刑事诉讼的主体、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据收集和证据证明等。
了解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和法院刑事审判的组织形式,也是考生需要掌握的知识。
四、行政法规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规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职权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而行政诉讼法是调整行政争议解决程序的法律体系。
公务员常见法律知识点梳理

公务员常见法律知识点梳理公务员招录除了需要通过笔试和面试等环节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对于考生而言,了解和熟悉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点不仅有助于提高考试成绩,更能增加在实际工作中的法律素养。
本文将对公务员常见法律知识点进行梳理和总结,供考生参考。
一、宪法法律知识1. 宪法的作用和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宪法对国家机构的设置、权力的运行和公民的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益进行了明确保护,包括人权、公民权利、社会权利等。
同时,公民也需要履行法定的基本义务,如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国家利益等。
3. 国家机构和国家权力分工宪法对国家机构的设置和国家权力的分工进行了规定,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
不同机构之间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权力的相互制约和平衡。
二、行政法律知识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其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责任追究原则等。
2. 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职责行政机关是执行行政职能的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其具有特定的职权和职责。
例如,国务院负责总体行政管理,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地区行政管理等。
3.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否则将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括合法性审查、合法性追溯、合法性保护等。
三、刑法法律知识1.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法律规范体系,其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罚相适应原则、法无授权不可犯罪原则等。
2. 犯罪与刑罚刑法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包括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共同犯罪等。
同时,刑法还规定了刑罚的执行和变更等相关问题。
3. 刑事责任和辩护权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刑事责任的形成条件和免责情况也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
无罪推定、自首情节、正当防卫等都是常见的刑事辩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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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3.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优先适用效力,经济特区法规的优先适用效力。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6.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原则: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三、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
1.法的对象效力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
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
2.法的空间效力(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
3.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
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
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
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
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四、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
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1)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
(2)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
(3)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
(4)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5)教育作用(6)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
2.法的社会作用:(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五、法的运行过程(一)立法1.立法的概念立法是指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好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2.中国立法指导思想当代中国立法总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立法观。
当代中国立法基本指导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3.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4.我国立法的基本程序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草案表决稿的表决和法律的公布等四个阶段。
(1)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提出是指依法有专门权限的国家机关和个人向立法机关提出创制、修改、补充或废止某项法律的法律案。
(2)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案的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已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进行审查和讨论。
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3)法律草案表决稿的表决。
这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案经过审议后提出的表决稿,正式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活动。
这是整个立法活动中最有决定意义的一步。
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一般法律要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或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超过半数通过。
(4)法律的公布。
这是立法机关将获得通过的法律依法定形式公之于众(社会)的一个法定程序5.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它不包括国际法和已失效的国内法。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二)法的实施1.法的实施中的相关概念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所谓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现法律的活动。
所谓司法,也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好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2.法律适用的要求和原则法律适用的要求:(1)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2)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3)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3.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3)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
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结果;精神产品;人身。
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1)违法行为: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有过错的行为。
构成:违法主体,违法客体,违法的主观要件,违法的客观要件。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所产生的由相关主体所应承担的具有法定强制性的不利后果。
与政治责任、道义责任等其他社会责任相比,法律责任有如下特点:第一,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以及正确行使权力、权利的义务;第二,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该责任或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以直接强制手段实施;或由当事人协商主动承担,但以国家强制力作为潜在的保证。
(3)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指由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制裁主要有以下几种: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5.法律实施的监督(1)法律监督及其构成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
法律监督的基本构成要素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法律监督的主体、法律监督的客体和法律监督的内容。
法律监督的主体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类: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
法律监督的客体是立法、司法和执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进行的公务活动。
通过法律监督促使被监督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